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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转移登记指南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时间:2023-02-03 13:23:59 机动车业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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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转移登记指南(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导语:你知道北京机动车如何转移登记吗?有什么条件和注意事项呢?本文整理了一份北京机动车转移登记指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本市的除外);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外迁的除外)。

  (三)外省、市、自治区登记的机动车申请转入本市的,应符合本市环保规定;

  (四)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五)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申请外迁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须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六)交验机动车。

  存在下列情形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机动车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

  9、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10、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1、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未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的;

  12、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申请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点击查询);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8、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9、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10、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1、小、微载客机动车在本市转移或转入本市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12、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13、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

  申请流程

  查验车辆—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制作、发放牌证

  申请地点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点击查询)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机动车转移后使用性质改变为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到车辆管理所(点击查询)办理。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车辆需要转出的,到盛华检测场(点击查询)查验车辆,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档案。

  (二)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点击查询)办理。

  (三)在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花乡)、亚运村北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的旧机动车,可以到上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管所办公窗口办理。

  申请费用及时限

  办理费用: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35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办理时限:

  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转移登记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转出或转入本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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