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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金额上限

时间:2024-08-21 20:11:01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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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金额上限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金额上限,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金额上限

  1、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为1400元,

  2、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

  3、妊娠1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

  4、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

  5、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

  6、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550元。

  拓展内容:

  一、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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