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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上限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上限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上限
1、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拟调整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待遇,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200元。
2、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3、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0404元。
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
1、城乡老年人每人460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26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40元/年;
2、学生儿童每人197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1645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25元/年;
3、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279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221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580元/年。
拓展:北京医保住院报销上限
北京医保住院报销上限为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万元。
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城乡居民统一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可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近选择3所医疗机构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本市19家A类定点医院、144家专科定点医院和124家中医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即可实时结算。
另外,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基层首诊”制度,需先到本人定点或共同定点中的基层医院进行首诊,经首诊转诊后,可到本人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时限为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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