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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花都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细则
导语:2020年广州花都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细则有哪些内容?哪些影响入学?快点击打开文章,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花都区城区辖区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状况,依法开展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为确保城区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城区小学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满足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严禁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和类别
(一)招生对象。
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二)招生类别。
1.地段生
(1)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户口地址所在地对口的公办小学。“人户一致”是指:
① 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要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的100%。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网签,并交付使用。
②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房产,需符合:祖辈是直系亲属,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儿童与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和产权所有的祖辈户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2)花都区城区小学公办学校定点对口招收的适龄儿童。
属于城区小学定点招生范围的村籍适龄儿童,由定点对口的公办小学接收,包括: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获得《房地产权证》或已进行网签的;四是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二)统筹生。
第一类:具有花都区原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不一致,即具有花都区城区原非农业户籍,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1.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没有拥有房产份额的100%,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一致;
2.随非直系亲属住户:适龄儿童居住在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3.租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在城区,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在花都区内无其他房产)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街道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小孩在城区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
4.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花都区城区非农业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5.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城区范围居住的拆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的;
第二类:具有花都区户籍(原城区非农户籍以外)的适龄儿童。
1.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有自主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拥有房产的100%份额。
2.适龄儿童父母没有拥有房产100%份额或适龄儿童居住在祖辈(直系亲属)的住宅,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的,儿童、监护人和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监护人和居住地产权所有者的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有效产权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街道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满一年以上(计算到当年3月31日)。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还需满足在招生报名时该房产没有非同一监护人的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第三类: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可持有关材料向花都区教育局申请入学,由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具体请参考《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
第四类:符合区域配套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执行,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由于小区配套学校会存在供需矛盾的情况,建议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第五类: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港澳子弟、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花都区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等入读办法执行。
第六类: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城区范围居住的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若其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非同一监护人小孩在城区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居住地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第七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我市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已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即可为随迁适龄子女提出入读起始年级的申请。详情参见《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花都区城区范围有公办小学41所(含4个分校区)。根据今年花都区城区交通状况、人口分布、适龄儿童人数、小学分布和规模等状况及“就近入学”的原则,把城区小学划分为45个区域进行登记报名。
(一)花都区城区中心区域小学招生区域划分,见《2020年花都区城区中心区域各小学招生地段划分图》(附件1)
(二)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具体地段,见《2020年花都区城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附件2)。
四、报名程序
(一)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地段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须在2020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申请学位,申请成功后打印《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按预约审核资料时间到报名小学进行资料审核。
2.资料审核:
时间:2020年5月16—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各小学内
家长需带以下资料:
《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具体可见报名系统提示。
3.属于城区小学定点招生范围的村籍适龄儿童,经网上报名后,打印《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5月16日-5月18日,由法定监护人携相关资料,按预约审核资料时间到定点小学进行资料审核。
(二)广州市政策性照顾生报名。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户籍人员需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生分类一览表》的要求,备好相关资料在2020年4月20日至5月8日工作日时间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政策性照顾生资料。确认符合资格后,在2020年5月27日、28日到城区教育指导中心报名。
(三)片区配套学校业主适龄子女的报名。
根据《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在5月16日-5月17日,由法定监护人携相关资料,到对应区域配套公办小学报名。包括: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新华街第八小学、新华街第九小学、秀全街和悦小学、秀全街乐泉小学、秀全街飞鹅岭小学、新雅街新雅小学(迎宾路校区)、新雅街新雅小学(和雅校区)、新雅街镜湖学校、新雅街嘉行学校和秀全街雅正学校。
家长需提供以下资料: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以上资料需上交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6月10日后由家长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或家长自行到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具体安排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五、学位安排
地段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审核资料并符合要求的,将由对口学校直接接收。统筹生和广州市政策照顾生在完成报名后、经审核资料并符合要求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六、录取结果公布
公布时间:2020年6月10日;
公布方式:6月10日后由家长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或家长自行到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七、民办小学的招生参照《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咨询电话:36836030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广州花都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细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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