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9136生活网,专业的生活信息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9136生活网>广州>住房>公积金>广州海珠区公积金中心地址

广州海珠区公积金中心地址

时间:2020-12-22 09:38:36 公积金 我要投稿

广州海珠区公积金中心地址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海珠区公积金中心地址,希望大家喜欢。

广州海珠区公积金中心地址

  海珠管理部

  1、地址:海珠区新港西路162号。

  2、邮编:510300。

  3、地铁:地铁8号线鹭江站C出口。

  4、公交:

  (1)中山大学3站:565路、823路、B9路、53路、80路、88路、188路、197路、208路、211路、263路、264路。

  (2)康乐村1站:14路、69路、93路、184路、190路、206路、226路、250路、270路、大学城3线。

  (3)康乐村1站:B9路、53路、69路、188路、190路、197路、206路、263路、270路、565路。

  (4)康乐村2站:14路、80路、88路、93路、184路、208路、211路、226路、250路、264路、823路、高峰76。

  5、受理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信访投诉、咨询查询业务。

  6、业务咨询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请拨打12345)。

  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州海珠区公积金中心地址】相关文章:

广州海珠区公积金中心电话12-22

广州从化区公积金中心地址12-22

广州增城区公积金中心地址12-22

广州黄埔区公积金中心地址12-22

广州花都区公积金中心地址12-22

广州番禺区公积金中心地址12-22

广州越秀区公积金中心地址12-22

广州社保中心地址01-07

广州海珠区公积金办理银行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