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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申购指南
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南沙区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申购指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房源信息
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位于明珠湾珠江东组团凤凰三桥南侧,可为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及港澳青年提供优质的居住环境。本次拟推出218套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均为精装修交房。
二、申购条件
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
1、在符合南沙新区“1+1+10”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工作;
2、未享受过南沙新区高端领军人才安家补贴、购房优惠和人才公寓等相关政策,或者虽已享受相关政策,但愿意退出的;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南沙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大学”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全球前300名国(境)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持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持有相当于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南沙区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员。
三、申请审核
第一步:申请人自9月27日至10月30日通过访问https://qiye.gzns.gov.cn/,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进行注册,下载《共有产权人才住房申请指南》,填报《广州市南沙区共有产权人才住房申购表》等相关表格,并上传系统进行预审。
第二步: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窗口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第三步:纸质材料提交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出具补充相关材料的通知书,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除不可抗力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第四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不符合购买南沙区共有产权人才住房条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通知书由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窗口对外发放。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购买南沙区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异议申诉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异议申诉。
第五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示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申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获得申请资格;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异议属实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取消当次申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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