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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在哪个机构办理

时间:2024-07-03 21:40:06 护照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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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在哪个机构办理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在哪个机构办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在哪个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自贸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接收申请。

  拓展内容:

  一、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办理流程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或仅办理单独签注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二、上海外省居民护照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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