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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办理需提供什么材料

时间:2023-02-03 13:23:59 居住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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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办理需提供什么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是允许人在上海居住的证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有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籍形式到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可依规定申领的居住证件。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上海居住证办理需提供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上海居住证办理需提供什么材料

  需提供材料:

  1.填写《居住证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证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

  1、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同一本户口簿

  5、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6、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7、专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

  8、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9、民政部门颁发的子女领养证书

  近亲属的范围: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上海居住证制度

  1、《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有哪些一般规定?

  对于在本市居住、工作的人员,逐步实行《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签发日期、有效期限、身份证编号或者国籍(地区)等内容。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由市人事局核定。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等四种。

  《居住证》制度首先在引进人才中试行。

  2、为什么要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有哪些特点?

  《居住证》制度体现了海纳百川的精神。《居住证》制度不唯国籍、不唯文凭、不唯职称、不唯身份,为具有真才实学的境内外人才开辟来沪创业和发展的渠道,有利于推进人才国际化进程,加快构筑人才资源高地,提升本市人才的综合能力。

  《居住证》制度贯穿了柔性流动的思想。不求所有、但求所为,为不能在沪或不便在沪取得户籍来沪工作或创业的人才提供更灵活、更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特别是在蓝印户口和《引进人才工作证》取消以后,突破投资创业人才和柔性流动人才来沪工作或创业的政策瓶颈。

  《居住证》制度将加强宏观调控的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控制人口、广纳人才,户籍从紧、居住调控”的要求,充分发挥年度人才开发目录的指导作用,以办理《居住证》的方式广泛吸纳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境内外人才。

  《居住证》制度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审核,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采取综合要素评价的办法。申办人员通过计算机自动计分网络系统,测算本人是否符合申办条件。

  3、哪些政府职能部门是《居住证》制度的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主管本市引进人才工作,负责在引进人才中组织实施《居住证》制度。

  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

  市计委、市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科委、市教委、市信息办、市医保局、市房地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引进人才相关的管理工作。

  4、《居住证》有何功能,持证者可享受哪些待遇?

  《居住证》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

  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信息。

  《居住证》的信息系统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障与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使用证件通过本市的社会保障信息查询所需信息、实现有关功能,从而实现“一卡多能”。有关功能将在《居住证》推出后逐步实现。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有以下待遇:

  第一,可以在沪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活动、子女就读、专利实施、办理出入境手续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接受本市行政机关的聘用或者到企事业单位任职、参加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第三,持有《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可以按规定将税后人民币收入到指定银行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第四,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另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为随同来本市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

  5、哪些人可以申领《居住证》?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际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申领《居住证》。

  可以申领《居住证》的具体包括以下国内外人员:

  (1)对于原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后继续聘用的,按照《居住证》的条件,可申领《居住证》;对于来沪投资创业的人员,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给予办理《居住证》。

  (2)对于长期来沪创业和工作的境外人才、入外籍和取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给予办理《居住证》。

  (3)对于原按照《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来沪工作或创业的人员,由于实施了年度人才开发目录,取得本市户籍受到限制的,可以采用申领《居住证》办法予以解决。对其中取得本科学历但未取得学位、副高以上职称但任职未满3年、与本市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劳动)合同不满3年的人员,给予办理《居住证》。

  除此以外,引进人才单位提出申办《居住证》的,已婚、家庭基础尚在外地的,以项目聘用、任务聘用等方式来沪工作或创业的人员,办理《居住证》。

  6、怎样申领《居住证》,申领程序有哪些?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国内外人员,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向受理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市人事局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结果书面同志申领人;

  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象等信息,缴纳《居住证》工本费,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申领人按照《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向公安部门办理领取的《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7、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国内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

  (2)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验原件);

  (4)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和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境外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境外人员〈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主表)〉》;

  (2)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信、护照及国外永久或长期居住证明或港、澳、台居住证明,验原件);

  (3)国(境)外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如申请人系国(境)外投资者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如系内资性留学人员企业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5)资格证书(国内外)复印件(验原件)。

  8、到何处去申领《居住证》?

  目前,受理国内人员《居住证》申领的机构有2个,分别是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在大木桥路123号和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号;受理境外人员《居住证》申领的机构是上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在大木桥路123号。以后《居住证》申领受理工作作为公共人事服务项目,将逐步在全市各区县或境外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受理点,申领人员可以就近就便前往。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和上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的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30-15:00(国定节假日除外)。

  另外,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申领《居住证》,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9、如何咨询《居住证》的有关政策?

  国内人员的政策咨询可以到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电话为64174577、62338048;咨询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

  境外人员的政策咨询可以到大木桥路123号上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电话为64170941;咨询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

  10、申领《居住证》是如何进行条件审核的?

  申领《居住证》采取要素打分、综合评价的办法。已制订了国内人才申领《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和境外人才申领《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申领人达到规定的分值,即可取得相应有效期限的《居住证》。

  两个审核办法按照不唯学历、不唯身份、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审核办法突出考虑申领人的专业能力因素,同时考虑受教育因素、在本市投资创业因素、年龄因素、亲属关系因素和住房因素等各方面的情况,也体现了政府引导和调控的因素。

  国内人才审核办法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和导向分3部分及附加分共1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境外人才审核办法有年龄、学历和专业、工作经理和应聘职务等3部分及附加分共9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10分。

  11、“特殊才能”如何认定和申领《居住证》?

  国内人才申领《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中已设计了对特殊人才的评价要素和有关分值,只要综合要素分值达到规定,即可办理相应有效期限的《居住证》。审核办法同时明确了行业协会对特殊人才的评价和推荐作用。

  审核办法规定,国内优秀的传统工艺人才、工艺美术人才、文化体育人才和专门技能人才等特殊技能人才,达到申领《居住证》规定分值的,也可办理相应有效期限的《居住证》。

  12、实施《居住证》制度后,原有的取得本市户籍方式的人才引进政策是否继续执行?办理《居住证》后,还能不能申办取得本市户籍?

  《居住证》制度实施以后,本市人才引进的方式有两种:

  两种人才引进的方式对于加快构筑人才资源高地、推进人才国际化进程、提升本市人才综合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居住证》制度的实施,为不能或不便在沪取得户籍来沪工作和创业的人才提供了灵活、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解决了投资创业人才、弱性流动人才和具有特殊技艺人才来沪工作、创业的政策瓶颈。

  国内外人员以取得本市户籍方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愿意取得本市户籍的,也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申请人个人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

  2.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紧缺急需的具有大专学历的特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3.在沪投资创业,且本人投资额达到相当数额、企业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企业经营良好、具有相当的社会贡献的优秀投资人才。可经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会同工商、财税、征信等部门认定,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核;

  申请人单位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含人才 派遣机构);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人才派遣机构);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招聘的,以项目、办事处、代表处等各种形式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贴士: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般为1年。引进人才申领有效期为3年和5年的《上海市居住证》,其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聘用或劳动合同有效期。

  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将拥有的“市民待遇”包括:

  可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其子女申请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

  持有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持有居住证人员的子女,报考外地高校可依据上海市相关政策获得加分;

  可按上海有关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并可享受相关待遇;

  可以按规定参加上海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

  可以参加上海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评选;

  在科技成果申报、认定、奖励,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方面也可享受相关待遇;

  持有人随行的16岁以下子女可以享受上海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

  期望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目标人群往往集中在以下领域:

  希望子女能够转学上海,体验更加丰富的国际大都市教育学习资源的外地人士;

  期望子女能够通过参加上海统一高考,进入上海高校就读的外地人士;

  期望子女能够通过参加上海统一高考,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进入原籍或外地高校就读的外地人士;

  原籍外地的大学毕业生在上海落实了工作单位,但因种种因素,未办理上海户籍的。

  已经在沪工作但没有“上海户籍”的外地来沪人士;

  上海居住证续签手续

  一、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二、上海居住证续签手续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三、上海市居住证的续办流程

  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四、上海市居住证的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的办理时限一般在30天以内可以办理完成。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办理费用为25元

  五、上海市居住证的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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