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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总结

时间:2024-02-26 07:14:18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低保工作总结3篇(集合)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低保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低保工作总结3篇(集合)

低保工作总结1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捷

  市上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和民政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于5月20日印发了《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同日下午,同志组织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民政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约120人在行政中心共是堂召开了“市城乡低保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了市文件精神,部署我我市清理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类似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工作措施到位,整治效果明显

  我市原有城乡低保共63393户(其中城镇低保16516户,农村低保46877户)92665人(其中城镇低保34492人,农村低保58173人)。其中涉军维稳、川交、民办教师、精简职工等信访群体低保3296户4545人。

  一是宣传到位,清理整治氛围浓厚。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廉政短信平台、邮政信件、宣传单、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和清理整治方案,公布,宣传攻势凛冽,群众知晓率高,了解政策和反映问题的电话不断,宣传效果好。9月份起,我市在城镇各社区,农村各乡镇设立了专门的低保公示栏,对低保政策、投诉电话和在保对象信息进行了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公开了低保信息,还百姓知情权。5月20日低保清理动员会召开以后,各乡镇、街道均陆陆续续召开了低保清理动员会,传达了今年低保清理政策,在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同时公示了在保人员名册,让群众知道谁在享受低保?标准是多少?也让群众监督哪些人不该享受。

  三是加大入户调查力度,尽可能完整掌握在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各乡镇、街道均分村(居)组织力量入户调查,了解核实低保家庭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登记在保人员信息,为即将开展的评议提供有力证据,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四是督查力度大,清理整治成果显著。为了全面掌握我市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6月3日,市上成立了4个低保清理督查组,分片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查处不重视、行动迟、走过场等影响清理工作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确保清理整治效果。7月17日,市上成立了10个组分片区对低保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看公示是否规范,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新进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等。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工作,我市共清退6944户9513人,新进7208户9447人,清理整治工作效果显著,清理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同,社会反响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是一些信访群体低保取消难度大。如涉军群体、川交职工、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失地农民等信访群体人数近5000人。鉴于群体保障对象的特殊性,我们本着生活条件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予以清退,一般状况的`均予保留,确保大局稳定。

  二是低保集中常年公示进度较慢。各乡镇、街道启动该项工作时间不同,推进力度不一样,致使部分乡镇的在保人员信息还不能及时与群众见面,亟待规范。

  总之,低保清理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合理的解决途径,以政府办的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对全市低保工作提出新要求,尽可能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评议和监督中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档案管理,适当统一救助标准,让低保工作更透明、更阳光。

低保工作总结2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为确保我县农村资金的按时发放,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使农村低保金真正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20xx年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们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我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3月至XX月,我局组织工作组到忠诚、平永、塔石、寨蒿、朗洞、三江、崇义、八开、仁里、平阳等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深入到忠诚镇的锡立、卑帮村、平永的卑吊村、平由村、塔石的同流、乔央村、三江乡的脚车村、崇义乡的纯厚村、仁里乡的公街村、八开乡的常寨村、格陇村,平阳乡的列辰村等低保户家中了解他们领取农村低保资金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xx年累计下拨农低保资金35821395元,救助96111户,292962人,第一季度我县下拨农村低保资金8096825元,救助22364户,66197人;第二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08407元,救助25136户,75997人。第三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39948元,救助24611户,75520人,四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76275元,救助24604户,75248人。

  (二)为加强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我县组织举行了乡镇农村低保统计员培训会,提高加快了我县农村低保的数据录入工作,现我县的农村低保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完成。并对全县19个乡镇农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对核查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利用农低保政策解决政府遗留问题,主要是公路占田和失地农民等。

  (二)少数村未“按户施保”,采取“一户保一人”的方式发放农村低保金。由于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大致相当,因此,村组干部为了照顾各方利益,不问其年龄大小、家庭条件好坏和有无劳动能力,将残疾人、双女户等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而且也得到群众认可,但和政策相抵触。个别村采取“轮流坐庄”或“抓阉”的方式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加之,由于农村群众依赖思想的存在,认为国家的钱人人都可以享受,不管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别人的困难熟视无睹,你要我也要,要得大家得,使得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有的甚至在语言上、行动上威胁村干部,部分村干部因为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大胆工作,导致将低保人数平摊到各家各户。

  (三)农村低保对象界定标准上的困难。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

  (四)个别村采取一户两主名字(重户)套取低保金,或以几户名义套取低保金后再进行平分或作为误工补贴。有的村委会擅自作主,收取低保对象的保障金作为相关费用开支,少的15元,多的达150元。村、支两委强行扣掉低保对象的保障金作为计生超生户的押金,甚至出现挤占、挪用。个别村委会擅自做主,强行扣留低保户的“一折通”存折,强行提取低保户的农低保资金80%的资金作为村支建设的费用。低保户领到手的只有20%。

  (五)少数村存在关系保、人情保、应保未保的现象。有的村委会主任以其妻子的名义申请,群众意见很大,但不敢言。

  (六)个别乡镇擅自调整低保补助标准,对新进入低保的,未经县局审批,就直接纳入保障范围。

  (七)少数乡镇低保家庭人均纯收入与补助档次不相符,农低保核定标准存在随意性,残疾人、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的户,得到的标准低,家庭情况一般,主要劳动力健全的户得到的标准反高。

  三、管理方面

  (一)少数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该公示的没有进行公示,民主评困没有会议记录。而是由少数甚至个别村干部说了算。低保对象如何评定,群众不清楚,也不敢说,哪些人得,哪些人不得,只有得到村干部通知后才知道。

  (二)个别村将已故人员和远嫁他乡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存在人户分离,把年老父母与子女分开,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把法律规定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纳入进农村低保,群众有意见,不纳入,老人生活又无着落,左右为难。

  (三)由于各乡镇户口管理混乱,许多农户既无户口薄,也无档案记录,成了事实上的“黑人”;另外,因为婚姻关系,部分婚姻当事人把户口迁移过来后,迟迟上不了户,这部分人当中,有的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也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因此,给工作上造成被动。

  (四)个别乡镇未建立“一户一档”或档案资料不完整,有的甚至随意丢在办公室。

  (五)个别乡镇不论收入高低,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农低保,特别是计生“两户”和因建设需要田土被占用的农户最为突出。

  (六)少数乡镇家庭收入核查欠细致。

  (七)少数乡镇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放手让村干部操作,群众意见很大,上访增多。

  四、整改措施:

  农村低保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的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对各乡镇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抓好督查和整改,把农村低保自查整改工作做细、做扎实。

  (一)工作方法上

  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做到“三公开”、“五到位”,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三公开”即是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发放时间、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把好“五关”,保证“五到位”:即一把申请关,保证登记到位;二把收入评定关,保证审核到位;三把审批关,保证责任到位;四把政策关,保证贯彻到位;五把落实关,保证兑现到位。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采取“一看家底,二问收入,三查就业情况,四核水电气及电话等费用开支,五了解隐性收入”的有效措施,坚持“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从而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二)程序建设上

  纳入农村低保的,必须坚持“个人申请、民主评困、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村委会评议前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并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逐户评议,评议小组签字后连同申请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时入户复查,无异议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对符合要求的低保对象予以批准,再次返回乡村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农村低保证。

  (三)在资金发放和动态管理上

  设立农村低保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农村低保金实行“一卡通”的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凭存折到信用社领取农村低保金。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除特定人员一年一审外,其他人员坚持每半年复查一次家庭收入,补助标准及时调整,对家庭收入和成员有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发挥动态管理合理、公正的功能。

  (四)资料管理上

  农村低保要建立县、乡、村三级档案,实行分级建档分级管理。村级档案有入户调查记录、评议记录、公示存档和低保对象台帐。乡镇档案有调查记录、评审记录、申请审批表、公示存档、低保对象名册、监护协议书、复查后标准增减、人员变更的原始记录等。农村低保归档材料要齐全,分类排列要有序,存放保管要安全。

  (五)组织监督上

  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数量众多、难度较大,又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因此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对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同时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能健康有序开展。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农村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和农民群众文化知识水平高低不同的客观因素,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需要积极调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条件、保障范围、低保标准、申报方式等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村民真正了解到各项政策,坚决做到政策透明化,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把我县农低保工作推向新台阶。

低保工作总结3

  同志们:

  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市民政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xx年3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市政府第120号令布,7月1日起该办法将在全市实行,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经验交流,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新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我们在上星期全市低保培训班的基础上,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都是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工作在全区低保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你们为我区的扶贫帮困工作做出了贡献,在此我首先代表区民政局向大家道一声辛苦,感谢大家多年来为低保工作付出的辛勤和努力。

  根据培训日程的安排,我们请到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给大家就低保新办法的具体条款作辅导,同时培训班还将组织大家进行专题讨论,并将新的申请审批程序进行培训。《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一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理解好政策法规的内容非常关键,所以说,这次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大家在培训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多提合理化建议。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能够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依法保障的理念,进一步加深对政策的全面理解、把握,确保下一步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我讲二个问题。

  一、 简单回顾前阶段我区低保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的配套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改革和完善民政传统救济制度的重大举措,有助于救助制度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有助于整体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最后一道安全网”的确立。

  我区自1996年7月起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开始,又实行城乡联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几年来,我区的低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切实将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低保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投入力度大,具体措施实,确保了全区低保工作稳妥、有序地开展。

  各级党委、政府还把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建立与健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自20xx年起,我区城区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从事扶贫帮困工作,使得我区的低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通过各级的努力,几年来,我区不断规范低保工作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在政务公开、规范操作、依法行政、动态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1998年的148人,增加到了20xx年6月的4209人(目前我区农村低保人数因各村经济水平较高,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原因,没有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人均140元的),月保障金支出也已由20xx年12月份的27万元,增加至20xx年6月份的65.0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我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260元/月人和140元/月人,城镇人均月补差金额153元,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标准。同时,随着对低保对象的救助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救助逐步发展为基本生活、就业、就医、教育、住房等综合性救助,低保对象通过各项专项救助和临时性帮困救助措施而得到的实惠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水平。 20xx年公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了8个方面的优惠扶助措施,主要涉及医疗、住房、用水、用电、用气(燃料)、有线电视收视费、普通公交月票、学杂费等方面。

  当然在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的低保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低保动态管理的难度有所加大、不少低保对象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现阶段的扶贫措施还不能满足困难群体的帮困需求等,

  工作总结

  《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探索、解决。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台的一部重要的低保政策法规,对全区今后的低保工作具有积极的、具体的指导意义。总的来说,低保新办法参二个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新办法以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统一了全区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

  其次,新办法对低保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解决办法,可操作性增强。

  各街道、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以认真地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巩固低保应保尽保的工作成果。对下步工作,我想提六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工作责任感

  低保工作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表现,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也是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之一。低保工作不仅以前是,现在是,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将是民政工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道、社区扶贫帮困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切实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为民”原则,带着对困难群众的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做好低保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树立“依法保障、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按照低保新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操作。“依法保障、依法管理”也要求我们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同时搞好动态管理。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现阶段着重学习好、理解好宣传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用低保新办法指导今后的具体工作。

  学习好,要求大家认认真真地学习低保新办法以的有关规定,对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等进行细细体会,掌握低保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这次培训班仅是大家学习政策的一部分,更多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中进行更细致、更深入的`学习。

  理解好,要求大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具体的工作中带着问题理解政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政策更好地为具体工作服务,妥善地解决好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宣传好,要求大家集中宣传与分散相结合,通过社区报、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做好低保新办法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虽然我区的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地保障,但大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困难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还是不高,大多数申请低保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希望大家在政策的具体掌握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考虑困难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地、一个不漏地纳入到低保范围之中,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有特殊困难又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困难群众,要通过临时救济、慈善救助等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既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创新管理办法

  加强规范管理对于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之后,我们要把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到低保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前一阶段,各街道结合实际,在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和尝试,如部分社区实行低保的听证会制度,扩大社区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各街道加大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力度;并逐步建立起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制度。这些做法推动了我区应保尽保的实现,加快了低保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提高了我区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年初,民政部李学举部长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努力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的要求。下一阶段,我们要注重结全“三度”要求,在分类施保、收入核实、动态管理、公益劳动等方面不断创新,把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和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为低保工作的重点。要规范操作程序,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要求;要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的情况进行科学分类;要鼓励低保对象参与居住地社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将低保对象的公益劳动融入社区服务之中;要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

  我们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和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成为政府救助工作的有力补充。

  (六)不断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

  低保工作人员担负着体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担,责任重大。我们要结合低保新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每一位低保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同时各街道、社区要广开学路,大兴学习之风。在民政系统中树立互相学习,你追我赶的良好风气。向

  先进看齐,向先进挑战,赶超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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