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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合作合同

时间:2024-09-19 10:46:21 合同 我要投稿

品牌合作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品牌合作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品牌合作合同

品牌合作合同1

  甲方: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

  住所地:

  乙方:___

  住所地:

  丙方:___

  住所地: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__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__%,乙方__%,丙方__%。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__%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__%,乙方按总投资的__%,丙方按总投资的__%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12。5%。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__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___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___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合作合同2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北京安农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安能商标,商标所有人为甲方。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100吨,年销量不低于1000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6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5%向乙方提供安能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2吨,订货应提前5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10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100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一万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安农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永安路47号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010—8058252480588969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010—80588969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102200邮编: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北京市昌平区农阳坊分理处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11—081601040002740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北京

品牌合作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业务权限

  1.1.乙方负责对甲方经营的 (以下称为“产品” )进行宣传推广。

  1.2.乙方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 本合同的义务。

  1.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业务时应当以甲方产品的宣传推广业务代表的身份宣传甲方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与甲方存在其他关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业务期间,不得以甲方的业务代表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

  1.4.乙方可以以甲方业务代表的身份定制名片,但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应当立即销毁剩余的全部相关名片。

  1.5.乙方具体工作内容见合同附件1。

  第2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

  2.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对产品进行宣传以及市场推广。

  2.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2.4.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2.5.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2.6.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推广服务费。

  第3条 推广服务费收费方式

  3.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即 元人民币)。

  3.2. 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 日前将当月的服务费付请。

  3.3. 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银行转账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3.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第4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当诚实履行合同,积极与甲方联系,设计方案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4.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充分让甲方明白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乙方提交的方案须符合甲方的实际,方案必须具有联系性和实际可操作性。

  4.3.乙方负有向甲方汇报工作的义务,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初步方案后,不得再自行进行任意更改,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4.4.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4.5.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关部门罚款、被第三方索赔及进行相关诉讼的费用。

  4.6.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从事其他劳动,但不得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或市场推广。

  4.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4.8.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无需遵守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甲方亦无义务为乙方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第5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停止制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前期费用不予退回,对本阶段已发生的工作量,甲方应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2.甲方有权对乙的工作进度予以具体了解,并经常性检查乙的工作进度。

  5.3.甲方认为乙方供的方案不合理、不具操作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乙方拒绝修改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第7条 合同的解除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改正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7.2.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此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

  第8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

  8.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向外界披露在本委托事项执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 合同的不可转让

  9.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 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

  第10条 适用法律

  10.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1条 争议解决

  11.1. 甲乙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 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 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12条 附则

  1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12.2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合作合同4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 安能 商标,商标所有人为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100吨,年销量不低于1000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6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5%向乙方提供安能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2吨,订货应提前5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10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100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一万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月X日始至20xx年X月X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品牌合作合同5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在合同期内按计划不定期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加工产品所用的原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信息。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甲方须严守乙方关于加工样式、价格、数量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甲方原材料或成品损坏、丢失等,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款额。

  4、乙方须严守甲方关于发货地址、价格、数量、样式、商标图形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质量等,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2、如乙方以快递或物流的方式交货,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时对货物的款式、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对其加工的不合格货品进行相应补偿或赔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进行相应补救措施,需退货或再次加工的,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需确定生产的品种、尺寸、质量等,按照甲乙双方封存并确认的样品为准。

  1、产品质量由甲方质量主管的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对合格产品给付相应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最长交货期限交货至甲方公司,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款总价每天1%的违约金,以实际发生延误天数计算。

  2、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等,经查证属实,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及其甲乙双方合作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进行仲裁或司法解决。

  第八条合同期限

  1、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年量、生产交货周期等甲方的计划通知单及双方的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但须在本合同到期前,提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企业备案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合作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 安能 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100吨,年销量不低于_1000鷂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6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5%向乙方提供安能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_2_吨,订货应提前__5__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_5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10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100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一万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200年_ _月_日始至_200__年___月_ 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品牌合作合同7

  身份证号码: 1322x6608272343

  身份证地址:吉林省x县x镇西南街一委3组

  收 货 地址: 吉林省x县x家属楼楼下x

  收 货 人: 景x

  一、协议总则:

  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2.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产品,完善服务,不断提升可爱可亲服务体系在中国市场占有率,作为双方合作目的。

  3.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仅以本协议为限,此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于 20xx 年 08 月 03 日起至 20xx 年 08 月 02 日止,协议期内不收取品牌管理费。

  4. 知识产权:可爱可亲经营模式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可爱可亲商号、可爱可亲商标、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产品信息、厂商信息、标志和服务标志、教育体系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模式、会计统计、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等所有相关资源和技术。

  5. 甲乙双方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承担独立法律责任。

  二、品牌合作及相关条款:

  1. 乙方可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要求,如乙方无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双方即可续约。双方续约后,乙方无需再向甲方缴纳品牌使用费用。如乙方没有提出续约要求,则于协议期满时视为自动解除合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所有涉及甲方知识产权的相关物料。

  2.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在 吉林 省 松原 市 扶余 区(县)开设可爱可亲 高级 (级别)特许店,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品牌店按甲方确认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接受甲方监督。

  3. 乙方确定最终经营店址后,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和开业,甲方可以提出更改地址的意见,若乙方未根据甲方的意见重新选址,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在未取得市级代理权时,不得使用以城市为名的店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权。

  5.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已经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商品(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要求设立专柜的需按其要求进行)。

  6.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商号、商标、营销策划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经营管理方法下从事可爱可亲相关经营活动。

  7.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及其相关品牌形象、视觉效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设计方案、招牌设计方案、货架设计方案、商品陈列技巧等)进行店面的设计装修,并开展销售经营活动,以甲方提供的产品为其店内销售的全部产品(乙方向甲方申请自行采购的除外),并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8.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的使用权,本合同条款下之产品、经营方式和管理均具有不可转让性。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出借、转让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授予的一切经营权利私下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制作、复制可爱可亲品牌形象的物品或甲方的产品,不得在未经授权的场地展示可爱可亲形象物或出售甲方的产品和服务,否则将视乙方该行为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赔偿。

  9. 乙方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高级 (级别)品牌使用费¥_ 6.98 万元(大写陆万玖千捌佰元),获得甲方的正式授权。除本合同被依法撤销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品牌使用费。

  10. 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区域范围内展开经营活动,其取得资格的方式是在符合本协议的第二章第9条款后(缴清相关的费用)即时生效。

  11. 乙方签约时缴纳品牌管理保证金_6000 元( 大写 陆千 元),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合同终止后三个月以内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若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出现以下 a、b、c、d 、e、f、情况时,甲方将不予退还此保证金:保证金之前不是说没有吗?

  a)乙方在双方合作终止后未妥善安置顾客

  b)乙方在协议期满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结业;

  c)乙方被客户投诉退赔或串货尚未解决

  d)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e) 乙方未能退回所有涉及甲方知识产权的相关物料

  f)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任意升、降价

  12. 双方签约后,乙方获得甲方一次性免费赠送市场价值_ 伍 万元的可爱可亲系列产品及相应级别赠送的仪器设备和CI形象产品。

  13. 乙方进货额每达到¥_10000__元时,甲方返还乙方品牌费¥_500_元,返至总额累计至¥6.98 万元为止(进货金额只计服装、玩具、可爱可亲自主品牌,特价产品除外)。增加奶粉等

  14. 乙方平均每月进货量不低于4000元。

  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经营方式及相关条款:

  1. 甲方授权乙方在其区域内可以以电话订购、店内零售的方式进行实体店铺的销售。

  2. 乙方在其授权区域,经营期间必须自行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其债权债务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乙方在经营期间原则上只能经营已经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以及甲方自行生产、提供或许可其经营的其他产品。如果乙方需要销售当地特色而我司未与该厂商合作的产品,可以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方可自行采购或由总部协调采购(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承担任何的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4.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明码标价,按甲方网上公布或发货单的厂家建议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的具体消费水平,可以上下浮动20%定价(厂商有保护价的.除外),不得超低价销售专卖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 在经营过程当中,如乙方在一年半内确实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关闭,为了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总部可以考虑退货(乙方未在甲方处采购商品及贴有价格标签、陈旧、损坏、拆卸等影响第二次销售的除外),其退货费用按乙方自甲方购入价的30%回收,运费由乙方承担;退回产品有效期必须为一年以上,食品类为两年以上,在该期限外,总部不予受理退货处理。

  6. 甲方为乙方办理发货事宜,发货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发货必须提供准确的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包装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所列的商品。

  7. 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免费培训,委派专业的销售专家协助乙方开业及人员培训,派出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车旅费、食宿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之权利:

  1. 乙方有权优先获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产品、营销、推广、促销、市场等相关资讯。

  2. 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或其代理订购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孕婴用品,并在授权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3. 乙方有权在其授权区域内通过电话订购、店内零售的传统销售方式进行销售。

  4. 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打折让利促销活动,在其推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折扣成本,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但如果甲方有统一的促销支持则按政策执行。

  5. 乙方有权进行广告刊登,但应预先将广告文案送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在合同签署后48小时内享有单方解除权。在合同签署48小时后或乙方获取甲方经营资源后,该单方解除权即告取消。

  五、乙方之义务:

  1. 为有效促进产品销售,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统一制定的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竭力执行。

  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甲方或其代理在确认货款到帐后组织发货,否则因货款未到账而导致发货时间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3. 乙方在本协议发生终止、解除、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应在30日内向甲方退还有关文件资料,撤消相关用户名和密码,以示履行保密义务。如果有关文件资料,用户名和密码等公司商业机密遗失、损毁、被盗等意外情形发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对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乙方需认同并接纳甲方的经营宗旨、管理章程和运作模式,服从可爱可亲总部的管理与指导。

  5. 乙方对甲方订货信息系统内的商品价格有保密的义务,如乙方将进货价格泄露给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导致厂商停止供货、抬价,或泄露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以谋取私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6. 乙方严格按甲方或其代理统一提供的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店铺设计形象要求进行装修,乙方自行负责其装修费用。开业后一个月内须将店铺的外景效果图和店内照片用快件的形式邮寄到总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装修费不是说有报销的吗?

  7. 乙方须依法注册个体工商户,经营甲方资源。如乙方注册公司经营甲方资源,则乙方必须重新以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 乙方联系方式(例:电话,邮箱等)如有变更,须于7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乙方经营地点及收货地点如有变更,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如乙方暂未确定店铺,在确定店铺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未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达成一致,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规定的甲方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甲方品牌费用¥6.98万元。是否还要收取费用?

  六、甲方之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店内的产品陈列、零售标价、销售方式、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2. 甲方根据市场发展的长远计划,有权提供宣传用品,如:海报、挂旗、宣传手册、站台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宣传、卡通贴画等,并适时针对市场发布相应的广告信息。

  3. 甲方及其代理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经营方式、营销技巧、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制定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或交流。

  4. 甲方及其代理可以对乙方开业期订购的首批产品的百分之壹拾伍进行调整发货,以更加完善乙方店内的产品资源。此项不容接受

  5. 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或其代理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破坏,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6. 换季产品(例如服饰、鞋帽)等在同季度内按甲方调剂政策予以调剂,跨季度的产品甲方有权不予调剂。

  七、甲方之义务:

  1.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维护乙方的经营权。为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甲方采取区域政策保护措施,甲方在授权乙方一定的区域内不得擅自授予其他投资商经营同样的店铺。但自愿连锁、直营连锁、网店、商场、超市内的店中店或专柜的经营形式除外;同时,乙方不能向授权商圈区域外串货。

  2. 如果甲方供应的产品因内在质量问题(乙方从总部以外渠道进货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引起的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由甲方出面协助乙方向与甲方建立销售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进行索赔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甲方通过其订货系统和订货清单向乙方提供全国统一的优惠供货价格(一般按市场参考零售价计算从2.5折到7.0折不等,食品类、纸尿裤、强生等薄利产品按发货时的厂商供价行情的除外)信息给乙方,由乙方通过网上订货信息系统、传真、电子邮件、委托甲方客服人员等书面方式下单订货。

  4. 甲方保证对乙方的产品供应是长期稳定的。为确保该条款的实现,紧俏产品乙方应提前下订单,并给甲方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订单处理完成时间。

  5.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设计方案,乙方自行装修制作,装修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或其代理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店员服装、开业气球、价格标签、物价牌、会员卡和购物胶袋等),超过公司配额的开业用品乙方需另行付费购买。

  6.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制定和修改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的经营手册、培训资料、管理模式、店铺管理章程、会员卡制度、销售策划方案等。

  7.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个人资料及店铺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所有个人资料及店铺信息向第三方公布。

  八、特别申明:

  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全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其履行了全部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明确认知其签订本协议的一切法律后果。

  九、违约责任及相关条款:

  1.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补充条款:

  1、报销路费及住宿费:¥2400元;报销哪方的住宿费?

  2、乙方增加仪器配置:专业单人泳疗设备2套(价值¥7000元),多功能店铺专业收银机一台(价值¥4800元),多功能妊娠纹修复仪1台(价值¥8800元),豪华多功能瑜珈健胸仪1台(价值¥13800元),超豪华多功能美体塑身健身仪1台(价值¥9800元),高级婴儿理发椅及理发器1套(价值¥1980元),补充仪器款共计:¥46180元;

  3、乙方享受阳光样板店政策;

  4、乙方于20xx年8月03日已支付品牌使用费及保证金¥119580元。

  甲方:广州xx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地址:广州市x北路233号x广场4201室

  甲方代表:

  签约日期:

品牌合作合同8

  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开设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分公司合作合同范本: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办理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并给予分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

  3、甲方负责分公司经营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4、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5、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的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加入甲方总公司,须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签此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加入费万元人民币,及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约束,在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乙方的办公场地、设备、员工工资和福利,以及乙方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和经营项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负责(以上各项投入必须有发票及员工工资表,交由甲方入帐及备案);

  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属甲方下属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8、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9、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但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

  12、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乙方分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

  4、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隶属于甲方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甲方统一监督管理;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的财务由甲方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五、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核对、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4、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品牌合作合同9

  甲方: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 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 吨,年销量不低于 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 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 %向乙方提供 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 吨,订货应提前 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 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 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品牌合作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 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 吨,年销量不低于 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 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 %向乙方提供 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 吨,订货应提前 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 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 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签于北京

品牌合作合同11

  A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则

  AB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B方在承认和尊重A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A方同意B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B方享有该市由A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B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A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A方向B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B方则需向A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B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A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A方提供之货品。

  3.B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B方自行处理,A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B方购买A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A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B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A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B方。

  4.若A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B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AB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A方。达到目标进货额A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B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A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A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B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A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B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A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B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A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B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B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A方向B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B方所开店面不符合A方要求之处,A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B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A方可替B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B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A方。A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B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A方允许B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A方商标和文字。

  2.B方未经A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B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A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B方如发现任何仿冒A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A方,并全力协助A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A方同意予B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B方二次追加的商品,A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AB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AB双方协商解决。

  A方(盖章):_________ B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品牌合作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本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协议的目的

  1、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

  2、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3、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签约日计_______天。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权责

  1、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

  2、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时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3、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4、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订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5、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第五条、终止条件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八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

  1、协议签署地为__________市。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2、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品牌合作合同13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 吨,年销量不低于 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 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向乙方提供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 吨,订货应提前 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 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签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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