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院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医院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医院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医院临床用药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三证”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药等不合格药品。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6个月的药品;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进口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七、需方所造的购药计划必须以农保、医保用药目录为范围,符合我院临床基本用药需要,且经正常审批程序后方可采购。
八、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中规定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购药计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药品送到需方,送货及搬运费由供方承担。未按要求及时交货需方可终止供方送货另选供货公司。
九、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小组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十、全省实行药品挂网采购统一管理后,药品采购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省药品挂网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所有药品购销必须在郴州市惠民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监督下进行交易,坚持做到政府集中网上招标采购。
十一、药品购销价格: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后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标书价格为依据。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中标药品购入价格不得高于郴州市药品采购中心发布的药品中标价格。未中标药品的购进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单、特药品以临床需要为原则,购进价实行单独定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中药饮片购进价应随行就市;因市场因素使部分药品进价高于中标价的,必须经需方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十二、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需方在用完一批药品后,在又购进一批药品时向供方支付上一批药品的款项。
十二、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从终止合同起,需方对原未付清药款应每月按未清药款的%付给供方。
十三、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禁经销商在需方非法从事商业贿赂和药品促销活动。一经查证,需方将责令停止购销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四、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一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药剂科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从年年月
十六、本合同的购销业务供需双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有关医院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饭堂地点:_____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定为 年,即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消费方式:
甲方员工凭乙方所提供的IC卡或者饭票实行固定消费。甲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数,中途退餐当月按餐费标准计算,中途加入则按餐费标准增加餐费。员工因公请假超过一个星期(6天)则另算。
四、就餐模式及餐费标准:甲方现有职员200多位,为全固定就餐模式。
中晚餐甲方员工,管理层以固定套餐方式就餐,员工餐费标准为:15元/天。
乙方为甲方病人设计各类套餐以及小炒,满足病房病人的需求。
五、供餐标准:中,晚餐乙方提供3荤3素一共6个菜,供员工选择,饭,例汤任吃。所有菜式和菜单甲方有权审查修订。
六、供餐时间:
中餐、晚餐的就餐时间由甲方提供。如个人员工因工延误进餐时间,乙方有义务保持饭菜的热度以方便延后用餐员工的就餐。延误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
七、结算方式:乙方可为甲方垫付一个月的餐费,次月5日前与甲方统一办理上月餐费结算,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场地;
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燃料费乙方自负;
甲方应配合乙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数。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人数适量供餐;
甲方质检人员有现场取证的权利,乙方应予以配合、协助进行质检工作;
甲方有维持就餐秩序、并教育员工遵守饭堂规章制度的义务,甲方员工应尊重乙方食堂工作人员,不可对乙方厨房工作人员提出无礼要求,非甲方指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甲方对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其医院、宿舍区、食堂内的区域行使管理权;
甲方员工任何投诉,须经甲、乙双方当面确认;
甲方有权对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可以立即向乙方投诉,限期整改验收。对个别不良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手续),负责甲方食堂的经营及管理,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员工提供供餐服务;
乙方应严格接照《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膳食和管理,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
乙方员工在食堂工作时,须穿工作服、佩带口罩、手套,文明礼貌,保质保量,按供餐标准确提供服务;
乙方在采购原材料时,不能用潲水油、陈大米、乱菜、私宰猪肉及过期食品等;
乙方饭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以乙肝两对半为主),每日必须穿工作服上岗;乙方全部饭堂工作人员购买包含工伤险种的社保由乙方负责。(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
乙方饭堂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有关甲方的情况,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乙方经营饭堂期间,必须严格遵照《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标准操作,遵守国家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食堂物业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乙方工作人员在食堂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甲方不负责乙方在食堂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并追究乙方造成事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如遇通货膨胀当地物价连续两周上涨幅度8%,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讨论伙食定位标准,适当提高员工餐费标准;
乙方工作人员须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饭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饭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经营期间,乙方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厨师及工作人员;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使用违禁物品等,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营期内乙方为甲方在餐厅内的适当位置免费设计并制作海报宣传画,以提升甲方食堂文化。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条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随意修改、解除合同,但确实经营不好,多次协商都无法经营时,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相互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承当违约责任。
十、其它: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十一、合同终止乙方在进入甲方食堂开始工作后,未能达到甲方的各项标准要求,甲方员工提出强烈反对意见(甲方月民意调査结果连续3次以上满意度≤60%)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若合同期满,甲方食堂继续发包,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十二、争议的解决:一切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另行附文以作补充,附文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医院合同3
甲方:
乙方:____医院
甲方到乙方处实地考察,了解到乙方所在地区属少数民族聚集区、国家级贫困旗。卫生资源缺乏、医疗技术滞后。甲方从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的角度对乙方建设给予支持。
一、协作目的
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协作范围
医院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养、物资援助。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乙方要求,同意挂协作医院的牌子,甲方有关领导应邀出席挂牌仪式。
2、关注和指导乙方内涵建设与外延发展,必要时委派管理人员协助搞好医院管理工作。
3、协助乙方提高技术水平,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或以远程会诊等方式技术指导和帮助乙方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4、为乙方免费培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达到独立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
5、乙方所派进修人员有违法乱纪、不遵守规章制度者,甲方可拒绝培养。
6、尽可能给予医疗物资(包括闲置或退役设备)援助。
乙方:
1、隆重举行协作医院挂牌仪式,届时邀请甲方领导出席。
2、借助传媒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着重宣传甲方技术设备及专业优势,并形成宣传长效机制。
3、确定甲方为乙方急、危、重疑难病患者转诊定点医院。
4、负责安排技术指导和坐诊专家教授的食宿问题。
5、每年派3—5名医务人员到甲方处进行深造学习,学习人员应符合甲方要求。
6、学习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不给甲方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四、附则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努力践行协议书各项内容,期望得到显著成效。
2、协议内容修改或变更需双方协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或另行文件。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医院合同4
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经总经理或受权副总经理批审。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总经理授权职责人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合同金额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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