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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的合同

时间:2024-07-30 05:46:15 合同 我要投稿

户外广告的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户外广告的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户外广告的合同

户外广告的合同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墙广告发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外墙租赁给乙方用于做广告,甲乙双方最终协定租赁的墙面规格为: 长,宽,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地点。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赁费用按年计算,每年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2、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 年预付款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

  3、余款结算: 自第 年起,每年 月 日前付清次年费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负有保护广告画面不受损害的责任,甲方不得擅自拆除广告牌。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广告牌表面干净、整洁,无其他单位粉刷张贴的各类小广告等。

  3、合同期内,甲方确保广告牌附近无胡乱堆放的杂物等阻挡视线、影响宣传效果。

  4、乙方委托第三方安装广告牌时,甲方同意其因安装需要合理进行的钻孔、焊接等操作。

  5、合同期内,甲方全权负责对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解释等工作。

  6、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无意续签,广告牌整体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扣留或占用。

  7、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甲方需口头或书面告知乙方,征询是否续约;在未得到乙方肯定答复的两个月内,甲方需做好墙面的保护工作,不得作为他用。

  8、如广告牌因非人为因素发生较为严重破损(螺丝松动、喷绘面破损、铁架断裂等),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护。

  乙方责任

  1、乙方投放的'广告内容要健康,设计美观大方,不应减损该区域原有的美观效果。

  2、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撤换广告内容,每次更换广告牌不需另行付费。

  3、乙方委托第三方安装广告牌,因第三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系列安全事故,均由第三方负责。

  4、合同结束后,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合同期满,招商广告未到期的,租赁费用按日计算支付给甲方,费用是年费的平均值。

  五、处罚责任:

  1、甲方未能保护好广告面,致使广告牌人为破损,扣除%的租赁费。

  2、乙方提供的广告严重损害附近民居形象、影响恶劣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甲方私自允许其他单位挤占乙方广告位安装广告牌,乙方有权提出抗议,对乙方处以元人民币(大写: )罚金,甲方立即停止与其他单位的合同,恢复合同规定乙方应当享有的墙体面积。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执两份,甲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的合同2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维护城市容貌,规范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行为,实现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利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应当采取公开的方式出让(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设置的公益广告和临时户外广告除外)。

  第三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出让,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主城区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订,经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其他区县(自治县)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订,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协调、美观的要求,会同规划、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

  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专家、行业协会及广告经营者的意见。

  第六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应当以区域或道路为最小单位进行出让。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范围内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其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由产权人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征得产权人同意后,纳入统一的公开出让方案,并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

  第八条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应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受让人,意向受让人为两个及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

  第九条 意向受让人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意向受让人事前应当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有关资料。

  第十条 主城区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底价可以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也可以由委托方根据市场参考价格确定。

  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签订出让委托协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重庆市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委托费用等。

  (二)确定出让内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经政府批准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并确定每一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的具体要求。

  (三)发布出让信息。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出让公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四)受让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应按照《出让公告》的要求,在信息发布要求的期限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组织交易签约。信息发布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人的,其即为受让人,成交价按挂牌价和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的,应组织公开竞价,报价最高者即为受让人。确定受让人后,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向受让人出具《成交确认书》。 第十二条 受让人应在受让成交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作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的特别许可,不再进行单项设置审批。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作为户外广告发布审批的前置许可。

  第十三条 受让人应按照出让方案要求委托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分别拟订户外广告设计方案,由出让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户外广告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户外广告设置方案。

  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限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后起算。户外广告位经营权使用届满后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第十五条 受让人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需再次转让的,再次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并经原授予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转让期限应当扣除已使用年限。 第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管理需要收回经营期限未满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比例退还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第十七条 所有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收入,扣除公开出让成本后,由政府和业主按3∶7比例分配。政府取得的收入部分,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专项用于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业主取得的收益应当按规定纳税。

  第十八条 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

  法手段骗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公开出让结果无效;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参与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的工作人员应当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按市政府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施的和市政府已经授权或出让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应在批准设置期限或授权、出让期限届满后按本办法进行公开出让。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户外广告的合同3

  广告客户单位名称(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发布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 的形式发布户外广告。

  1、展示牌

  2、电子显示装置

  3、灯箱

  4、霓虹灯

  5、交通工具

  6、水上漂浮物

  7、升空器具

  8、充气物

  9、模型

  10、旗帜

  11、条幅

  12、其他:

  广告发布内容:

  广告设计时限:

  广告制作时限:

  广告发布时间和期限:

  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

  广告发布数量及规格:

  其他约定:

  第二条 广告费用、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本合同广告费用为:设计费用(人民币,下同) 元,制作费用 元,发布费用 元,合计 元,大写: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广告费用的 %即 元,作为定金,待最后一次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剩余款项分 次付清。

  第一次付款: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三次付款: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补充约定:

  (三)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1、支票

  2、转账

  3、现金

  4、其他: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应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审批的广告,须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

  (4)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2、甲方为广告主代理机构的,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还须同时提供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

  3、甲方承诺其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样件,并承诺样件内容真实合法。

  5、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或暂缓发布广告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应按广告发布费用的 %赔偿乙方损失。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样件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广告内容中有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7、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广告费用。

  8、因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发布,如延迟发布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本单位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户外广告媒介的设置使用权和广告发布资格,本合同约定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广告发布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3、乙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按批准的事项发布本广告。

  4、乙方应在办妥户外广告登记审批手续之日起 日内,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广告。

  5、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对甲方提供的广告样件进行审查。

  6、甲方提供的广告样件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后的样件交给乙方。如果甲方不同意修改或逾期仍未提供修改稿,造成无法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审批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乙方违约。

  7、应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广告设计、制作的,乙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将广告发布样件交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办理登记审批后方可发布。

  8、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乙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重新发布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否则乙方应按广告发布费用的 %赔偿甲方损失。

  9、乙方应定期对户外广告发布设施进行维护,保持户外广告整洁、完好、美观,确保广告的发布效果。户外广告发布设施损毁和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在 日内修复。

  10、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两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改或违背。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缴付广告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未按期交付广告样件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约定广告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告漏发或者错发、规格和内容错误的,乙方给予补发,补发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此致使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应按广告费用的 %赔偿。

  (五)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六)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因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受损和发生故障的设施而影响广告发布效果,致使无法实现广告目的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因自然灾害、重大政治、社会活动和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为不可抗力,适用本条约定。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的合同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市 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租用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合约:

  一、 广告地点:

  (详见广告位置草图)

  二、广告尺寸及面积:

  广告牌宽 高

  三、合约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广告,自甲方广告正式发布(上画面)之日起计。

  四、广告费的支付:

  1、 广告费指的是甲方使用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而需向乙方缴纳的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场地租用费、保险、管理、电费及两次广告画面制作费。

  2、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广告费:

  广告价格: (人民币 万元整)

  3、广告费的支付时间:

  广告正式发布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人民币(大写) 元整 金额 : ;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金额 : ;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金额 : ;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人民币(大写) 元整 金额 : ;

  五、 广告的制作及上画面: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天内向乙方提供广告的样稿和喷绘文件盘,乙方按照甲方方案制作。

  2、 本合同签定后,广告画面在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及喷绘文件盘后

  天内制作安装完毕并自安装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收费时间。

  3、 甲方应在上画面之后的第 天至第 天间,接到乙方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如甲方在本条所指的验收时间内未组织验收或虽组织验收但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 维修检验:

  1、 乙方每月对广告牌进行例行检查,如广告牌发现有缺损,应立即维修,维修工程需于 天内完成,如有任何维修工程而影响广告不能上画,维修占用的时间将顺延广告发布时间。

  2、 广告牌每天亮灯 小时,从 时 分到 时 分(可根据季节调整亮灯时间)。

  七、 其他:

  乙方负责办理就广告上画面而需由办理的对政府机关的`各种报批手续。

  八、 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 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 广告画面的更换:

  1、 广告画面安装完毕半年内如发现有严重褪色现象影响宣传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画面,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广告画面,但需给乙方预留合理的制作画面及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的时间,乙方赠送甲方 次广告画面,赠送完毕后甲方如需由乙方制作并更换画面,乙方按每平方 元收取广告画面制作、安装费。

  十、 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准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每逾期一天,除支付合同约定的广告费外,甲方还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在合同期内甲、乙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应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广告费减去已支付的广告费之后再乘以百分之三十。

  3、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禁令(需提供政府相关文件)导致广告不能发布,或有影响发布效果(需提供影响发布效果的证据)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把已收取但广告尚未发布的时间段的广告费退回甲方,甲、乙双方应对此数额进行确认,自确认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将该款退回甲方,如超期未退的,乙方应按双倍予以赔偿。

  4、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将广告制作完成并上画面的,迟延的时间应在约定的广告期后顺延。

  5、 如发现广告在合约期内晚上有不亮灯之情况,甲方无须缴纳不亮灯期间的广告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及供电部门检修而停电的除外。

  6、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与乙方协商续约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定于 。

  十三、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户外广告的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制作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项目名称:中亚电子博览中心(镀锌铁皮烤漆冲孔LED外露灯招牌)

  二、工程内容:

  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楼顶贴墙面安装的LED冲孔发光字招牌由甲方交付给乙方制作,包括主招牌框架用厚装4×4角铁焊接结构,附加3×3角铁加固,角铁结构表面刷防锈漆,招牌装字的正面用足镀锌板烤漆隔条,上面安装LED外露发光字。字的颜色为蓝色,晚上发白光效果,工程做法详见效果图及报价表。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工程总价格合计人民币叁拾陆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

  1、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

  2、招牌总造价:人民币叁拾陆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附报价表)

  四、制作安装时间:

  日至年如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刮台风、下雨等)或停电等影响正常施工的原因,工期即顺延。(安装起始时间由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计算)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计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捌佰壹拾陆元整为制作定金;给乙方采购制作所需的部分材料,乙方开始招牌框架和LED招牌字的制作,做好招牌主框架后,乙方将LED字及安装配件运到现场当天,甲方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计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捌佰壹拾陆元整为工程进度款;待招牌整体工程安装完工后15天内,甲方须付给乙方制作费的.剩余部分款项,即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零捌拾捌元整。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200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现场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由甲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4、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误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200元。

  5、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整体招牌制作,并确保广告牌的结构安全性。

  2、招牌的整体框架结构保修期为1年,LED光源保修期为6个月。在保修期内,招牌框架结构在正常使用下出现质量问题,或LED灯珠不会亮,经检验出现质量问题的(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工程质量验收:整体招牌安装完工后,甲方负责验收,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7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附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经甲方确认后的设计图纸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如图纸内容变更,附变更备忘录。

  (四)本合同从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乙方承接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的规格:广告幅面高6米 宽10米、离地面2.5米。

  2、广告牌的材质:钢架结构。

  3、广告牌单价: 元 大写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共个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造价款):共计人民币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付元,完工验收后余款一次付清。

  第四条: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防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移动。

  4、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浇筑地基日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安装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不相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六条: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牌结构制作安装必须牢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没逾期一天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的`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为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成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乙方施工及维保

  乙方在施工时不得对周围其他物品及建筑物造成损坏,如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年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户外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制作及安装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户外广告制作及安装。

  二、安装地点

  三、工程概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如遇天气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竣工日期可相应延迟。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元)(包工不包料)

  2、结算方式: 。

  五、广告牌设计

  甲方提供设计方案或构思,乙方负责施工。

  六、广告牌制作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认同意的设计图及构思进行制作,如需更改应经甲方同意。

  七、广告牌安装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安装广告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在施工期间未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安装中造成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质量

  由甲方提供基础材料(角钢等)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广告牌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伤、死亡)均由乙方承担及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没有其它特殊原因情况下,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总额的. ﹪支付 违约金。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由不详之处,甲、乙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协议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施工。

  3、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的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型广告塔 座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 《》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 漆( 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 》型广告塔 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 》型广告塔 座,单价每座0000.00元(大写: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 元(大写: 元整)的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N座广告塔共计 元(大写: 元整);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工程期限

  为 天,其中加工配件 天,运输 天,安装 天。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 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N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基本风压为 KN/m2(抗风设计值为 级)。广告塔质保期为 年,保修期为 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 %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5、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 );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和维护。

  8、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附件:

  《 钢结构广告塔主体安装质量验收表》

  附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经甲方确认后的设计图纸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如图纸内容变更,附变更备忘录。

  (四)本合同附广告塔验收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 、 省工程建设标准《 》 。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本合同从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的合同9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安装地点和数量、规格

  乙方为甲方设计、制作、安装的户外广告位于 ;数量为 块,规格为 。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金额为 元(¥ 元),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形式设计、制作,并负责安装。乙方按照要求,于 月 日前完成所有工作,甲方验收后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施工地点并按照约定,验收乙方的制作和施工质量。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内容,并保证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3、甲方按约履行付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设置、发布广告所需的相关报批手续,负责协调好甲方户外广告的施工位,不受当地有关方面或村民无端干扰。

  2、在制作安装中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非甲方原因的进度迟缓问题等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保证户外广告正常使用在 年以上。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同期银行活期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提供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的`罚款,由甲方负责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制作的户外广告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除负责无偿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外,还应提供本合同约定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制作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因乙方的原因在制作、安装、维护过程中,造成自身、他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委托他人执行,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公司留存备查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 ,面积 平方米。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费,每年 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 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 年 月 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 元整。

  3、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

  4、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本合同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的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使用甲方广告位并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备双方恪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以下广告位在以下期间提供给乙方使用,供乙方在该广告位发布与汽车配件行业相关的广告。

  1.广告位编号: (详见示意图)

  2.广告位规格: ,面积: ㎡

  3.广告位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期限

  1.广告位使用费 元,大写 。

  2.上述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同时,乙方将全额价款支付给甲方。

  3.上述价款不包含由甲方代收代付的电费和其他必要的维护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广告位所有权归属于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收取使用费和其他维护费。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否符合甲方市场的业态进行审核,未经甲方核准的广告内容,乙方不得发布。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在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届满前单方解除合同,且将该广告位收回自用或者供他人使用;本合同期届满后,甲方有权选择他人使用该广告位。

  4.广告位的框架由甲方统一设计、制作和安装,框架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广告位,在本合同期届满后,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有权优先与甲方签订该广告位的使用合同。

  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电费和其他维护费。

  3.遵守甲方市场的统一管理;相关广告内容需与甲方市场的经营范围相吻合,且发布前经过甲方的核准。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对该广告位进行任何分割或整体转让、转租。

  5.乙方发布的广告需要到广告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办理市容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

  6.乙方发布的广告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规范和法规的要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乙方承担该广告的电费及其他维护费。

  8.对画面陈旧、脏污等需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因此影响甲方的形象。

  9.乙方有义务全面做好广告牌的日常维护、清理和更换等工作;乙方施工人员在安装、维护、清理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关。

  10.乙方在安装、维护广告过程中不得破坏广告位的框架,也不得有损其他人广告的行为,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

  1.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力量。

  2.发生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互不追究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

  1.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广告位使用费的,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租赁金及其它费用,或不依法办理广告的审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权解除合同,收回广告位,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拒不履行第四条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按照乙方违约处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和公平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

  2.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3.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方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户外广告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广告牌制作安装

  2、安装位置: 展示中心北马路北沿拐弯处安装

  二、制作、安装方式及质量、安全要求

  1、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全面负责广告牌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整个过程。

  2、广告牌高5米,长16米,距离地面1.8米正面用彩钢瓦4×6方钢,立柱185管,后立用110管,订合同之日起质保一年。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保证广告牌结构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

  3、乙方保证广告牌制作、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户内户外广告标准及相关的质量标准。

  三、价格、付款方式及制作安装工期

  1、价格: 230元/平方米(含税),该款项已包含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广告牌制作、安装涉及的所有费用。

  2、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3、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安装完毕(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牌制作所需的图纸资料,保证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广告牌制作和安装的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制作和安装广告牌,因广告牌制作安装产生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甲方及其委派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不规范及施工过程中发现广告牌施工方案不合理等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完毕。

  5、乙方应当保证所有工程材料及施工程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的.钢制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6、乙方应当确保安全施工,乙方所有施工工作人员之用工手续、保险手续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因广告牌施工而发生之工伤责任、致人损害的人身赔偿、财产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当确保工地现在周围的清洁、施工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8、广告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拆除工作由甲方组织实施。

  9、乙方为本项目的广告牌提供壹年的保质期,期限从将乙方广告牌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从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保养;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催促甲方付款,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逾期未付款的0.01%。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的,每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元,逾期20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补足。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户外广告的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字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规格:

  3、施工材料: 。

  4、安装地点:

  5、内容:

  二、制作、安装方式及质量、安全要求

  1、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全面负责广告字牌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整个过程。

  2、乙方保证严格国家标准标准制作、安装,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保证广告字架结构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

  3、乙方保证广告字牌制作、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户内户外广告标准及相关的质量标准。

  三、制作、安装工期: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完成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大风、雨天、停电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界灾害而影响施工,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批准。

  3、在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期间,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完工,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货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即大写: 元整。该款项已包含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广告字牌制作、安装涉及的所有费用。

  (二)付款期限和方式

  1、甲方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即大写: 整。广告牌完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验收后 日内付清余款元整,否则逾期每日按合同价的5%收取滞纳金。

  五、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水电以及必要的施工条件。

  2、广告字牌制作和安装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及其委派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不规范等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完毕;

  4、乙方应当确保工地现在周围的'清洁、施工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5、乙方为本项目的广告牌提供 年的保修,该期限从将乙方广告牌交付甲方使用之用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乙方负责保修、保养,并保证广告光画面达到正常效果;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点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户外广告的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位于 位置的朝 方向广告牌。此广告牌规格为 11m×4m ,面积 44 ㎡。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彩钢瓦。

  广告画面:370dpi高精度电脑喷画。灯布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色差(至少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

  2、广告牌租赁期为 半 年,日期从 20 年 3 月 1 日 至 20 年 8 月 31 日。

  3、此广告牌租赁费用总计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费用支付方式为 一次性付清 。

  4、甲方租赁乙方广告牌期间, 乙 方负责广告牌画面的喷绘和制作安装。

  5、由于天气或人为原因造成甲方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等,甲方更换画面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6、甲方租赁此广告牌及广告位置期间,甲方所发布的一切广告所需政府批文及其相关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该项费用,甲方不负责。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7、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保证:甲方在此广告牌租赁期限内,甲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完全的使用权。

  8、在合同执行期间此广告牌如因政府政策原因的'拆除,则乙方根据甲方使用时间和制作成本,退赔甲方的剩余费用。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甲方应及时修复。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合同期满的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9、在广告牌租赁期间,如广告牌相关结构由于乙方安装不当,掉落而带来安全隐患或人身伤害等事故,则乙方承担完全责任,负责支付此项事故所有费用,如甲方发现广告牌出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

  10、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协议解决为优先渠道,合同附件及样稿构成合同执行一部分,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无法解决,那么合同争议 诉讼仲裁委员会,确实无法达成共识可上诉当地法院裁决。

  1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由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事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的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塔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塔基本情况

  1、广告塔位置:

  2、广告塔规格: 共计 座。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 广告塔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

  2、 广告塔费用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双方签定合同并确定后,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 。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安排制作及安装画面,并于 年 月 日前发布完毕。甲方需在广告画面安装完毕15日内验收,通过验收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剩余款项甲方应在第十个月前( 年 月 日)付给乙方,即人民币 。

  第四条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特殊广告发布需提交工商及行政单位许可证明。

  2、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未按时交纳租金的,乙方有权拆除广告画面并另行租赁,预付款作为对乙方赔偿,不予退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期内,除初始画面外,甲方如需更换画面,乙方按25元每平米计算(含制作费、安装费),定稿后七日内乙方及时为甲方更换。(甲方如需荧光画面,加收壹万伍仟元画面制作费)

  3、乙方负责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广告画面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不能修复的,乙方无偿为甲方更换画面。但自然灾害除外(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八级风及国家地震局发布的6.5级以上地震造成的损害)。

  4、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5、乙方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发布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1%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完工,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三) 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四) 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守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本合同期内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签约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 号:账 号:

  日 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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