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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合同

时间:2024-08-20 09:35:15 合同 我要投稿

土建工程合同(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建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建工程合同(15篇)

土建工程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柘荣县北峰茗苑住宅楼需要,将该工程的模板交给乙方承揽安装,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内容:本项目所有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运输、门架支撑等全过程施工。承包方自备机械、电线、安全帽。

  二、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三、承包单价:模板施工元27.5元/㎡(按施工图纸标注尺寸,按砼接触面积计算面积,若设计变更按变更后的图纸计算),另约定不扣除楼扳面柱位面积和拄梁口面积(大于0.3㎡面积应扣除)该价格为一次性包干价,乙方在施工中除了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外,一律不再要求补价。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品质、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四、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材料基础模板进场后5日内,A、B栋支付备料款2万元,待第一层模板即:±0.000以下砼浇捣后5日内,A、B栋支付备料款3万元,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备料款每层按5000元由甲方扣回,直至扣完为止)。余下部分在模板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决算后30日内付清。

  五、施工中,乙方所雇工人的点心,伙食、夜间加班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六、模板及相关材料:加工工具、所需设备、施工人员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提供的柱子、梁、楼板应大部分为新模板,其他部位可新旧搭配,但不得使用已脱皮模板。

  七、甲方每次需要安装模板时,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其中基础及地下圈梁模板在合理的期限内抓紧时间完成,主体模板制作安装时间每层七天包卫生清理干净(从柱子钢筋绑好之日起计算,下大雨确实无法施工的除外),零星模板制作安装应随叫随到(应提前一天通知),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施工进度。

  八、乙方在模板制作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生产安全工作。

  九、乙方在承担模板制作安装中,应自行组织班组完成,不得转给第三人制作安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质量技术要求:分项质量的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经工地和监理等共同(或有权机关)认定;若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则合同价下调10%。

  十一、安全要求:乙方进场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施工规定。接受公司、工地的.安全教育和交底。负责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的义务职责,若乙方自身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1、应有各班兼职安全员,开展班组的有关安全行为做好班前安全记录,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管理。

  2、固定机械施工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要特证上岗。

  3、施工机具应按规定安装必要的防护罩,使用前应经工地专职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必须提供工人的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复印件)如无办理求职证(务工证)具体视当地规定理,甲方代办所需费用乙方承担。

  5、乙方不能擅自开井架,严禁吊蓝乘人,如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多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超出井架吊栏模板不能从井架上料,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7、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循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企业、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规定每一个工人遵循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8、模板制、安必须保证几何尺寸准确和牢固,不准出现下垂、胀模、漏浆等现象。每次浇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以保证品质。如砼胀模超过允许偏差值,乙方应在拆模后立即承担责任凿平。在安装及拆模后,应及时将板面及楼面的垃圾、材料清理干净,避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完成后,必须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规定位置,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9、乙方必须严格遵循、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规定,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本月结算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10、工程品质及验收标准:工程品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企业和甲方的规定。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缘故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在模板安装过程中,若不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及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在建设过程中,停工超过一个月,甲方应结清工程款,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拉走模板。

  3、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

  4、乙方若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每批模板制作安装,每逾期一天,则支付甲方工期延误金500元,提前一天奖励200元,逾期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他人安装。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建工程合同2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土建工程合同3

  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双方或数方为实现某一特定的合法主题予以实施的协议,世行货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土建工程合同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极为重要的文件。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内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目前,我国利用世行货款项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而成的。该文的特点为凡是能作为一般条款的,均写入一般条款;凡是要在特殊条款中明确的,写入特殊条款,克服了过去特殊条款修正一般条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点;②技术资料和说明;③图纸;④协议书;⑤招标规定和说明(投标组织及有关说明资料);⑥投标书中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率等;⑦补遗及附录。

  二、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类型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总价,业主不管理项目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及各种设计变更均不得改变原合同价。这种合同的风险仅由承包商承担,在总价合同中,尽管规定了合同总价在实施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得改变,但在实际中,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会千方百计寻找理由,双方也会经常发生争议,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2、费用加减合同

  费用加减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的基本价格以及利润比例,业主按上述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外加规定比例的利润向承包商付款,这种类型合同的主要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无论工程量和设计发生增减或变更,承包商的利润是不变的。因此,承包商不会注意节省。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计日工的支付,只作为合同应变能力的补充措施。

  3、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较多的一种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标时所报的各项工程单价为基础,工程量则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合同的风险是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的,在单价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规范执业,做好详细记录,否则,支付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当然,承包商投标的总报价并不是业主最终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款数,承包商的投标总报价仅供评标时使用。在合同执行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追加工作、合同变更、汇率变化、索赔的发生等等都会导致业主支付额的变化。

  三、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

  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土建工程合同4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钢结构厂房工程,委托乙方负责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概况:厂房面积约。

  第四条、工程承包形式及施工依据:

  1、承包形式:制作、安装厂房钢结构。

  2、承包范围:

  钢构部分:厂房钢结构部份的制作与安装。含预埋件、钢柱、钢梁、屋墙面檀条和彩钢瓦等。

  3、施工依据:按甲方要求(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联系单,有关规范为准,材料型号、规格以图纸和工程预算表)为准。

  第五条、材料必须是国有正规大厂的国标材,并附来材质检报告。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满足图纸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工期:工程工期为天。如遇雨天、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情况,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情况,则按实际天数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

  A、钢构为屋面验收元/m2。

  B、配套设施根据报价单按实际结算(不含税)。

  2、工程项目若有增加时双方再确认增加工程造价。

  第八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留总工程款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后壹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施工:

  1、乙方在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并现场督导落实,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足够的人身意外等保险,如出现安全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无偿提供现场安装施工用水电。进入工地的道路和厂房地面由甲方负责平整好供乙方运输车辆进入。

  3、甲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任命的'驻工地代表分别代表各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结算单等及办理工程相关事宜。

  第十条、验收:

  1、验收依据:以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变更通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甲方应在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完工一星期内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保修时间及内容:本厂房钢结构保修期为年,自验收合格后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该厂房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修理,如系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人为破坏不属于乙方负责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损坏相应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如因乙方延误工时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另行补充。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土建工程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发包给乙方修建蓄水池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装m3水的形全封闭式钢筋混泥土蓄水池及防护盖板,蓄水池基础等。

  2、蓄水池的漏水处理由乙方自行处理,并保证修建好后蓄水池不漏水。

  三、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干方式),蓄水池所用的机械设备、设施及所有工具,包括安全防护具安全责任全部都由乙方自行负责。

  1、施工工期为即日起日历天数天,年月日前交工。

  2、如工程未完成或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拒绝支付所有款项。

  五、工程价款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含工程钢筋水泥护壁主材料费,防水层、钢筋、水泥、沙石等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安全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及质量要求

  1、乙方工程开工后材料进场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款元,蓄水池边墙成型后并浇灌好钢筋混凝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付工程款元给乙方;在此期间甲方将不付给乙方任何款项及其他费用。

  2、总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交付给甲方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剩余款项甲方一次性付清。结算款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3、工程完工后如出现蓄水池漏水等质量问题,甲方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七、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负全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蓄水池周围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自负。

  八、其它约定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线路安全及用电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项目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筑面积: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采用包工不包料(包括泥副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电工)

  (1)泥副工部分:桩基以上基础混凝土垫层、主体混凝土、砖砌体、内、外墙面粉刷、外墙面贴砖(楼、地面,顶棚为结构面)。

  (2)木工部分:基础、主体工程以及屋面等施工设计图纸上的内容,包括施工用模板、木方等零星辅材,以及木工所用机械。

  (3)钢筋工部分:桩基以上基础、主体工程等施工图纸上的钢筋工加工内容以及钢筋工所用机械。

  (4)架子工部分:桩基以上基础、主体工程施工所需用工、架管、扣件、脚手板等各种材料,通道口、临边防护等设施。

  (5)水电工部分:施工图纸上的水电预留、预埋、防雷、接地等所需用工。

  2、乙方不包括弱电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工程、内外墙地面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工字架、工字钢、止水螺杆、室内二次装修和精装修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金属制作安装工程、其它非工程类的电焊、幕墙、干挂、机械台班及所有图纸外轴线以外的项目均不在承包范围之内。

  3、乙方负责工程所需耗材:木方、模板、架管、架料、竹架、安全网所有是施工用的耗材。负责工程所需用的机械设备,如塔吊、输送泵、搅拌机、外用电梯、木工加工所有小型机械、钢筋制作的一切所需设备。乙方应负责自身安全防范的用具(如安全帽、手套等)。

  其具体劳务分包范围及单价见附件一。

  三、分包工作期限

  本工程劳务包开工日期自 年 月 日临建动工,为乙方进场日。工程总工期为日历日 天。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五、图纸

  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图纸 四 套。

  六、甲方的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职责。

  2、在 年 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合同项目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完成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畅通和施工道路畅通。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临时食宿场地,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负责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办公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归甲方负担,及时交付应供材料和其它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分包的劳动报酬。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好现场工作关系,工程资料及周边的所有矛盾纠纷一切由甲方协调解决。

  7、为乙方办理好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施工人员意外工伤害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8、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析测、实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向甲方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的技术要求及按施工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劳动力,保证工期,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所有材料,如发现有浪费和损坏材料或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所有返工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款中扣除。

  4、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调度,进入施工现场做好一切防护工作,工人应有安全概念,确保自身安全。

  5、做好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6、乙方管理人员和技术施工人员应配合甲方测量放线工作,钢筋配料下料工作,搞好现场、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具体落实工作。

  7、食堂由乙方统一安排,食堂的用水用电费由甲方负担。

  七、安全文明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强行施工。

  八、事故处理

  1、发生一般事故,不须上报有关部门的`,白乙方负责。发生重大伤亡及意外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配合乙方对事故进行协调处理。

  2、如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合计在鱼迁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伍仟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

  九、保险

  乙方施工开始前,乙方应获得甲方为旗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相应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十、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工程项目经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长及造成的劳务承包人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承包内容,本工程劳力报酬按现行建筑法规的规定,单价为:进行结算。税金由甲方负责,设计变更经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签证按实际增加造价。

  2、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结算建筑面积按《20_年湖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标准》计算。

  十二、劳务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1、完成基础部分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 。

  2、主体工程按每月进度支付,每次支付完成工作量的 。 (按每月暂定25日为工作量报告日)。

  3、装饰内外粉刷部分,甲方按月进度付款的 。

  4、所有工程量完成后验收合格支付实际工作量的劳务总造价的95%。

  5、余款在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二个月付至清(双方约定结算时间为二个月)。

  6、按照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由甲方向乙方办理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

  十三、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公司帐号,乙方向甲方(建筑公司)交履约保证金 万元。

  2、根据施工进度,甲方在乙方人员机械进场后退还70%,正负零工程完成后退30%。

  十四、施工验收

  乙方施工完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应在20天内对乙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甲方如在20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以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待料三天以上,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基本生活费)、架费、架管、机械、所有材料租赁费。

  2、如乙方人员不到位或无故旷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工程款和生活费支付过程中必须按乙方的要求或乙方指定的帐户发放,经乙方项目负责人签订认可由乙方全权支配,甲方如果说单方面与各班组或作业工人发生经济来往单据,乙方有权作为无效单据处理,一切经济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4、甲方在工程所需的主、次材料若不能按工程进度所需及时提供使用,造成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权承担,如造成误工按实际每人每日元/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十六、争议

  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解决或请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并发生争议,但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在保证工程进度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双方都可提交法律仲裁机关裁定或人民法院判决。

  十七、未尽事宜

  用补充协议的方式注意事项,由双方签字盖章后附后,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十八、合同解除

  1、甲方双方中的单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严重损害对方经济利益,受损害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在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双方都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九、合同生效

  签订劳务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受法律保护。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劳务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土建工程合同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86号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预算价约计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本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1.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检测(检测项目:

  5..施工期限:准)

  6.工程质量等级:

  7.第二条工程价款及取费依据

  1.工程单价:

  2.工程总价: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的土地征用,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路通、电通、场地平整,保证能通行60吨拖挂车,清除地上及地下障碍物,具备乙方施工条件,提供地下管网资料。

  3. 提供桩位平面图和施工图,负责建筑物定位,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建筑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4.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

  5.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办理单据签证手续。

  6.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单位或其他人员因非施工原因而阻挠施工,应及时协调解决,并承担其费用。

  7.工程中途由于供桩不及时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支付给乙方工人每日停工费80元/天计算,机械台班停工费每天_天。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造成乙方停工,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最长不超过3天。3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应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提出停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8.接到乙方完工并检测合格材料三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甲方每日向乙方偿付拖欠工程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最长不超过7天。7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根据图纸要求,设计施工方案。按照甲方提供的数据和轴线,施放桩位,并于现场确立定位轴线及标高等的固定标志,做为复查验收的依据。

  2.依照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完成任务,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场地整洁,负责现场安全。

  3.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报表及有关资料,反应施工问题,接受甲方监督。

  4.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或承担相关责任。

  5.工程进行中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拖期一天,向甲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6.第五条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

  1.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甲方提出工程变动而造成的损失及非施工单位造成的停电、停水和遇地下隐蔽构筑物等无法施工,所发生的停工、窝工、返工和相应损失,双方应及时办理签证,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完成应承担的工作,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7天内解决有关手续,继续施工,否则超过7天甲方承担现场施工人员的工资和机械费用,工期顺延。

  3.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内容之外的工作量,可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并经双方签证列入工程决算。

  第六条工程竣工结算

  2. 50%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完成一栋楼,甲方付给乙方该栋楼施工费的清。

  3.工程结束后非乙方原因在15天内甲方仍未搞好竣工验收工作,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

  4.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GB50202-_(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经甲方审定的乙方施工设计,为双方验收工程的依据。

  2、全部工程完工并检测合格结束后,乙方于三日内整理好全部资料报甲方现场验收,甲方须按时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则应通知乙方并承认乙方专职质检员的验收结果,并办理签证验收。

  3、工程验收后,乙方交甲方如下材料:

  1. (1)材料试验记录

  2. (2)桩位竣工平面图

  3. (3)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记录

  4. (4)现场施工记录

  5.第八条物资供应

  本工程所使用的施工材料由乙方供应,必须确保材料合格,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设计变更

  施工图修改和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及双方代表签字方可有效。

  第十条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停工、停建或迁址,甲方必须据实结算,于本合同承包内容完工后十日付清工程款,并赔偿乙方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样法律效益。

  第十二条争义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增项部分承包给乙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和义务:甲方除新建锅炉房及设备基础以外,新增土建项目继续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水、电等保证施工期间需求,负责指导新增项目交底,进行施工前交底。

  乙方责任:按甲方指定项目内容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做好周围建筑防护,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施工,遵守安全规定,遵守甲方一切规定制度。

  二、增项土建工程内容:

  1、拆除旧锅炉房及设备基础、烘干塔设备基础及废渣余土外运。

  2、建设完锅炉房,烘干设备机座四周地面混凝土。

  三、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企业质量评定的标准为依据为合格工程。

  四、工程时间:施工时间从_______年4月15日至_______年5月30日。

  五、合同价款:拆除锅炉房设备基础,烘干塔设备基础废渣及土外运,根据甲乙双方负责人现场测量为依据,并按照国家预算定价为人民币92163。22元。(祥见明细)。

  六、工程竣工及结算:工程结束后,甲方找相关人员验收后,一次性结算付清工程款。

  七、争议及解决:出现争议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此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9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山东XX寿光XX35兆瓦光伏电站土方项目,同意将该土方项目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东XX寿光XX35兆瓦光伏电站土方项目

  2、工程地点:山东寿光XX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及承包范围:

  1、场平:在满足施工要求范围内,要求场地平整,无缺陷,价格以整体总包的形式,价格总计6万元(陆万元整)。

  2、场地回填:根据工程项目,根据总包方提供土方量,场地内需回填土方43000立方,价格为9元立方,工程款合计387000元(参拾扒万柒仟元整)。

  3、场地内修路:场地内需修路约7000,要求路基础宽4,石子铺设厚度20c,路面压实,符合总包方的要求,价格88元每断面(即22元平方米),由于场地原因,具体结算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来据实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根据上海XX公司(总包方)的付款方式,甲方(____市

  华健XX工程有限公司)来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

  五、施工工期:

  1、根据上海XX公司(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来合理施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六、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0.00位置。

  2、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3、甲方要根据上海XX公司(总包方)的进度款要求来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施工要平整场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处理邻近建筑物保护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土建工程合同10

  发包方: (简称甲方)

  分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楼及1号人防工程项目,模板工程外的全部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住宅楼及1号人防工程;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28367m2 ;

  3、工程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l9、l11、l12号地块(重庆市委老干中心斜对面--新址)

  4、工程总工期:150天(含法定节假日、雨雪天,停电停水三天及三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起点)。因甲方停缺材料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工期顺延。

  5、质量等级:以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

  6、文明施工:市级文明工地 。

  第二条 具体分包内容及相关约定

  1、材料及用具提供约定:

  (1)甲方提供塔机;钢材、商品混凝土、外架钢管、扣件、模板(模板钢架支撑及模板做工)、地砖、内外墙砖、砌筑砖、水泥、河砂、碎石、门窗、玻璃栏杆、油漆、涂料、防水涂料;施工场地、排水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和施工用水电源(乙方所需照明和动力用电由甲方接至每栋每层楼的中心点二级配电箱),其余属乙方承包范围。

  (2)乙方负责提供(除甲方提供外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辅助材料,包括:安全花杆使用的分色油漆、该工程所需用的全部辅助材料(钉子、元丝、扎丝、电焊条、双面胶、化杂、五金、沙浆外加剂、石灰精、内外墙粉饰用粘接剂等)等;安全带、安全帽等;收缩缝使用的泡沫板;除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二级配水电中心点管线以外的作业面用水、用电材料;植筋胶、钢筋机械连接材料、钢筋竖焊剂、脱模剂、塑料垫块和大理石垫块、外墙面砖勾缝剂、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连接使用的钢丝网、空调预留管等。

  2、乙方负责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等均属乙方承包工作内容范围:

  (1)钢筋制作、绑扎;内外安全防护搭拆;砼浇筑;砖砌体;制作安装预制砼构件;制作非预应力砼构件;自拌砼;泵送砼;人工钢筋制安(含扎丝、焊条、焊剂、连接);钢筋对焊、竖焊。砼垫层、瓜米石楼地面及梯踏步(含踢脚线);散水1.5m以内灰、瓦工扒精的全部内容等;水泥砂浆楼地面(含踢脚线);厨房夯实;砂浆找平层;炉渣找坡层;钢性层(分格缝);内外墙面、天棚、女儿墙等抹灰贴砖石面(含装饰线及脚手架、找平层、挂网和砼表面拉毛);所单、双排钢管外架、围栏、装御料平台等搭拆;乙方派3人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放线、抄平等所有工程内容。

  (2)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在该施工区域周边距100米范围内的场内转运、预留、预埋、废料回收及堆放、按规范规定的砂浆及混凝土试件制作和养护、钢材和钢材焊接送检、钢筋绑扎成型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外架及所需设施等;屋面排气孔、避雷针、落水管底口的施工;外墙表面最后一次清洁;水电、消防、弱电、安装等所产生的孔洞、沟槽抹灰墙的修补;

  (3)场内外回填清理、涉及土建设计中专项安装所留下的二次后塞口和二次补烂等;

  (4)全部红线区域的安全防护,包括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成品及半成品加工区域、办公区域的“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等全部安全防护的建立、维护等工作。

  (5)所有出入场材料及建筑垃圾所必的上下车、二次转运等。

  (6)考核标准为:扫地出门直至该工程交给各购房用户和业主,按标准能够满意使用为准。乙方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等要求除人防工程基础地梁以下项目和约定作工程量增减调整的外,乙方在交房综合验收前,不产生任何计时工工资和辅助材料费用。

  3、该工程结构调整时不作工程量增减调整;但内墙、外墙、顶棚、楼地面抹灰(面)贴砖、墙体改变大于10立方米部分、建筑面积调整、外墙用材改变等工程量,均按重庆99基础定额人工直接费加机械直接费计价下浮7%作增减调整(调整时间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执行)。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支付

  1、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个人所得税、安全费、停窝工费、公司管理费及其他所有支出费等费用。

  2、包干单价包括:除甲方提供的塔吊(指塔吊操作工工资和塔吊维修费用)以外的全部其它机具设备、防护架和操作外架、卸料平台的防护、架料及搭拆等。

  3、分部分项包干单价约定

  (1)主体综合单价: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11、12、13、14号楼及人防工程的中标通知书)计价,单价以每平方米75.00元计算;

  (2)按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达到优质结构工程,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5.00元计算;

  (3)按重庆市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该工程未出现安全事故,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结算及支付:该工程按人防工程基础梁以上至住宅第六层完工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承包费;在房屋主体工程封顶(屋面防水垫层、找平层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已完工程量的80%承包费;室内外装饰装修全部竣工,经相关部门初验为优质结构后10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承包费;其余工程款经综合验收,符合双方约定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和无安全事故的标准,双方在30日内结算完毕,在留足2%质量保修金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担保条款

  1、乙方交纳保证金共30万元。

  2、保证金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3、保证金保证范围:质量保证金7万元,进度保证金7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违章处罚保证金6万元。

  4、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所有保证金余额;

  5、保修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之后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编制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等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和解决工程有关问题);

  2、对工程进行定位放线,并负责项目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作;

  4、按约定提供材料和机器设备;

  5、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和退还保证金。

  6、甲方负责文明施工中所采用的广告、标语、标识、警示牌制作。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安装、保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承包内容范围内的工作。有权自行组织招用技术工及普工完成该劳务;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遵纪守法,精心组织,文明施工,按质按量完成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乙方及其民工在施工区域内的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和任何财产损失、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旦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厉行节约材料,所有材料和周转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约定范围内;

  5、乙方必须严格依据图纸要求施工,若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损失和财产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乙方必须服从质监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安排、管理指挥,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必须执行。若前述部门及人员认为乙方的质量技术和工期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具体按本协议第六条第7款约定结算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现场财物,毁损、灭失、污染或被盗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工地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并交证件、证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复印件交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发现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用乙方的承包费代付民工工资,该费用在结算时冲销,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按规范要求收集后交甲方存档。

  10、浇砼时若发生堵管,乙方无条件进行配合处理,不另计费。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承包费。若情节严重,甲方可将其直接清理出常

  12、所有甲、乙双方的入场材料(凡用于乙方承包范围的甲方入场材料)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下车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整齐,保证先入场先使用原则。

  13、乙方提供18—50岁之间合格足额的劳务人员,保证甲方工程所需,无论农忙和节假日,均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需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严格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坚持“珍爱生命,保员工健康;改善环境,为人类造福;注重信誉,向顾客负责”的管理理念,杜绝人员伤亡、机械设备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无条件的配合甲方接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和部门对工程的各类检查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劳务分包务工人员必须持健康证达100%。

  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有预留洞、沟槽时,乙方留错、留掉的,由乙方负责剔打、修补,不另计费用,且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为特定的.优质结构工程,混凝土(梁、板、柱或其它部位)必须是几何尺寸准确,楼层内空尺寸标准,杜绝蜂窝麻面、漏棒狗洞现象和暴模等现象。表面光洁(层层清模、刷隔离剂)、角边垂直、平整且无漏浆现象。相关分项全部工程的质量要求: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文件渝建质协(XX]10号)和(重庆创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要求)执行和办理,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进入承包合同全面实施和执行。

  5、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返工重做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一切损失(材料费、误工费、劳务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无条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若甲方个别分项分部安排不合理,可采取建议、举证、协商的方式与甲方达成共识并实施。

  7、若乙方提供的专业工人的职业素质不满足甲方及专项要求,甲方提出撤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若乙方在总体工程质量方面无完整的质量控制措施,出现明显质量下滑,经甲方书面通知无效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整体清除出场,清理出场时乙方只能按本合同中主体综合单价计算已完工程量60%计算承包费,该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业主拨付完工程款后支付给乙方。

  8、民工食堂由甲方提供有偿服务,食堂临时设施、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

  9、乙方需自行施工,严禁转包;甲方发现转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0、若因甲方(或建设方)资金出现困难时,乙方应共同分担由此产生的资金压力,免除甲方延迟付款30天的责任,且确保因此原因发生后30天内不得停工。甲方资金到位后及时解决乙方因此产生的困难。

  11、钢管损耗不超过租赁量1‰,超过1‰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扣件损耗不超过租赁量3%,超过3%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钢筋加工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5%,超过1.5%部分按工程结算期市场价格赔偿;混凝土浇筑量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超过1%部分按混凝土合同约定原价赔偿。

  12、作业面和非作业面(通道、楼梯间、生活区域)随时做到整洁、干净,定人定员每天打扫,生产和生活用水有序排放。民工宿舍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搁置合理、统一,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和生活区域在未经过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乱拉、乱接水电,并对此而产生的浪费、安全事故责任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的指挥和有关施工现场制度。决不允许有顶撞甲方管理人员、业主代表、监理人员的行为和言语,否则发生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遇劳务及其他纠纷,乙方可选派人员与甲方商议,严禁出现围攻、上访及消极怠工事件,否则对乙方处以1000元—5000元/次罚款,乙方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和社会影响后果。

  14、乙方在签合同时将项目负责人、三大组长(钢筋组、砖瓦抹灰工组、混凝土工组)到项目部面试,并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定劳务合同时必须签上已经面试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三大组长姓名,在签定合同后不得变更以上人员。否则每变更一人/次,乙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甲方要求变更的除外。

  15、乙方在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乙方书面委托交甲方,被委托内容必须是人、财、物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工作日不少于28天,外出必须给甲方项目经理请假。

  16、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除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外,还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1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一名持证电工为乙方施工用水电服务。否则,由甲方安排电工,乙方按照1500元/月承担工资。

  18、乙方内部人员之间绝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一旦发生,不管任何原因,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XX元—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民工工资,一次承担违约金一万元人民币;

  2、若因乙方直接质量原因,主体结构未能获得优质结构,承担违约金10万元。若因甲方模板和资料问题或不配合有关方面验收而造成未达标,由甲方自行负责。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及项目部受到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实施区域)处罚的,乙方将承担处罚金额的1—2倍违约金。

  4、甲方按通用常规标准要求及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时,若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不配合、不彻底,甲方将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若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含主体和总工期),乙方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除甲方供材原因停工5天以上的)。

  6、在不缺乏材料的情况下,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模板组停工超过一天的,乙方承担违约金按照1000元/天计算;累计三次导致模板组停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可获得已完工程量60%的承包费。

  7、如有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中承包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保修期届满,此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土建工程合同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湖天北大道北辰大厦后院的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的土建、绿化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面积

  4、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15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元整)乙方指定账户:6227075790344317 唐蓉 建行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以下项目不在承包范围内:

  1、室内门不做。

  2、卫生洁具不做。

  3、采暖支管留口不做地暖。

  4、电气工程灯具不做,弱电只布管不穿线。

  5、楼梯栏杆不做。

  6、毛墙毛地不做铺装面层,

  7、隔热层现浇屋面改为瓦屋面,甲方提供料、回填土方由甲方提供。)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

  1)、主体工程:该工程为砖混结构,层高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工程:①内墙面用水泥砂浆批灰。②外墙面刮涂料。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一次性支付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年月10日开工至20xx年6月10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承担此工作应由甲方出费用。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的水、电线路接通到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

  3、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0.00位置。

  4、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违约支付,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整个工程项目。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负责。

  5、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主要建筑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6、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需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和及时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资或材料款,与甲方无关。

  8、做好工程资料。及材料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尽快为甲方办理好工程资料,如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资料不合格应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确需进行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单给乙方,方可继续施工。同时作为竣工结算与交工验收的依据。

  2、由于工程变更不及时而引起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如工程内容发生增减变化,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计算,相应增减工程造价。

  十一、工程保修: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十二、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建工程合同12

  甲方:

  乙方:

  就甲方承包的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楼工程,以分包形式向乙方发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名称、承包内容、形式及价款

  1、工程名称: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2、承包形式:甲方以轻工形式发包给乙方,包工不包料。

  3、承包内容:施工图纸设计的基础(包括清理基槽)、主体、屋面、 室内外抹灰、地面垫层、楼梯面层、窗台板、变压式排风道安装、 水电暖预留洞口、水泥活施工工作等。

  4、承包价款:以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承包单价为元/M2。

  5、其它约定: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自月年期间如发生停水、停电、风雨停工、待料停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停工,经项目部鉴定后,工期顺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人员组织不利等造成的工程延误,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付。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工程。(基础优良;主体一二四层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内墙抹灰一二四层为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如乙方承包工程未达到预定质量等级要求,由甲方按 5 元/M2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如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除费用由乙方自理外,甲方将追赔材料及其它损失费用。

  三、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进入现场时,由甲方提供住宿设施,乙方须出示户口本或身份证,填报花名册,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施工人员有更动,须在三日内告知甲方项目部。乙方人员进场后,由甲方人员负责安排生产任务,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进行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如甲方有违章指挥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否则甲方有行使处罚的权利,甚至可以辞退乙方。在施工时乙方要合理使用各种材料,搞好材料节约,坚决杜绝浪费,如发现材料浪费现象,警告后仍不改正,甲方给予浪费材料价款的'3倍罚款。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遵纪守法,不准喝酒赌博、打架斗殴,如发生违法乱纪案件及其民事、刑事责任,乙方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保养维修,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或减退员工,否则工资不予结算。

  四、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甲方将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如属乙方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一经查明,后果乙方自负。

  五、环保要求

  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现场垃圾分类堆放,应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六、工资支付及结算方式

  七、其它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工程开工日期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行作废。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13

  发包方(甲方):

  代表人:

  设计方(乙方):

  设计等级证书:

  鉴于甲方是项目的发包人,乙方是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方,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工作,为避免合同履行后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特订立本合同规范双方的行为,具体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设计项目:

  3、设计内容:

  4、承包方式:

  第二条设计依据

  甲方在订立合同时,应交付给乙方委托书及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同时要一并交付设计前的基础勘探资料,甲方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三条乙方任务

  1、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堪测。

  2、乙方在收到定金日起日内须向甲方提交定草图,平面配置及设计草案。

  3、乙方在收到第一阶段设计费后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效果图。

  4、乙方在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图。

  5、乙方应编定有关的施工说明书。

  6、乙方应对工程施工进行必要指导,完成图纸和技术的交底,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变更设计时,乙方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难。

  第四条设计费以及支付

  1、本合同的设计费单价暂定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大写为 ,设计费总计万元,大写为 。

  2、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人民币,大写为 。

  3、乙方提交的平面设计图,经甲方确认验收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一阶段的设计费 元,大写为 。

  4、乙方把整个施工图纸交与甲方审定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二阶段的设计费 元,大写为 。

  5、剩余价款在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方对于本合同中乙方提交的所有图纸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图纸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擅自复制、更改披露乙方的图纸、资料。

  2、乙方对于本合同涉及到甲方秘密的材料同样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合同中止与解除

  1、甲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本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应该付乙方通知到达时已完成部分设计之费用。同时,定金不予退回。

  2、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须提前解除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则须一并赔偿。

  第七条违约条款

  1、甲乙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负担所有损失。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须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负担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甲方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乙方负有修改义务,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第八条争议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约定事项有所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若工程非因乙方事由而中途停止,甲方应照常支付设计费。

  2、设计时间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审稿时间和修稿时间另算)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留存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建工程合同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取费费标准:按与建设单位结算同等条件据实结算:

  甲方提取工程总造价的作为管理费用。

  2.工程期限

  总工期:本工程合同绝对工期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1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之前,向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在3天之内答复乙方。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不能按期开工,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暂停施工: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或建设单位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在实施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处理意见合

  格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或建设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2.3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非以下原因私自延误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量变化;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给定或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2.4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修改原订进度计划并报甲方核准,甲方或建设单位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2.5 施工进度:乙方应按照经甲方或建设单位批准的自己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具体施工进度。

  3.合同文件构成

  3.1本合同文本;

  3.2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3.3施工图纸;

  3.4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

  4.资料

  4.1甲方或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设计资料;

  4.2除本工程外,乙方不得使用且不得将其提供于任何单位或个人。

  5.现场施工负责人

  5.1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

  (1)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

  (20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职权:

  A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B负责接受乙方代表提出的各种申请、报告之签证;

  C得以随时检查乙方施工情况,发现问题,有权要求返工、停工; D有权代表甲方依据合同下达各种指令。

  5.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

  (1(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职权:

  A代表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B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申请、报告;

  C就施工有关事宜负责与甲方进行协调。

  6.材料、设备供应管理

  6.1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依据工程预算材料用量开领料单,经甲方现场管理员签字后,到甲方指定的库房领取。

  6.2甲方不负责任何施工设备之供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私房

  2、工程地点:青江村还房自建点

  3、工程建设规模:一层为框架,二至七层为住房,结构为砖混。

  二、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为准,签字以后不得更改。

  2、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设备和模板(含钉子、元丝等低值易耗品)。

  3、室内素抹灰、清水房,不含二次装修。

  三、工期:

  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150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正常施工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停电、停水),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

  参照《国家民用建设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为准。

  五、工程内容:

  1、主体为砖混。正面贴100×100外墙砖,后墙及两侧面素抹灰,室内素抹灰,窗户做雨棚。

  2、二层厨房、厕所装修。

  3、室内外水电安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位置铺设水电、光纤、电话、煤气管道等。

  六、结算方式:

  1、工程按实际平方结算(及按建筑物外墙边线计算),计150元/㎡。

  2、人生意外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元。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机具、设备、模板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5% ;一层安装预制板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0%;二三层安装预制板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0%。

  2、剩余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5%。

  八、工程质量保证:

  1、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漏水保修一年。

  2、水电保修一年(灯具开关、水开关坏不保修)。

  3、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尾款。

  4、因施工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筑材料损失或其它伤害由乙方负全责并全额赔偿。

  5、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携带任何建筑材料离开施工现场。若发现有携带现象发生,则扣除乙方总价的10%。

  九、甲方职责:

  1、做好“三通一平”。

  2、按时付款给乙方。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搞好邻里关系。

  4、搞好各项材料的采集、供应和管理,不断乙方材料。

  5、甲方对本工程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十、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施工标准、保质保量施工。

  2、乙方所需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采购。

  3、乙方应做好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赔偿。

  十一、安全责任:

  由乙方负全责。施工过程中乙方、第三方人员,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认真履行以上条约。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守约方,以及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及按《合同法》办理),经济纠纷诉讼由当地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竣工验收后结清人工费,保修期结束后自动终止本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政府部门存档管理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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