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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合同

时间:2024-07-26 04:29:27 合同 我要投稿

保养合同集合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养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养合同集合五篇

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③. 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代 表:

  乙 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养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上海艾优空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维修保养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以确保制冷设备正常运行为目标,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和条件:

  A 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

  B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C 每年机组例行检修保养

  根据维修计划,由乙方派训练有素的工程师为____台______型机组提供例行检修保养服务。

  其中包括:(细节见附件)

  1、每年对每台机组进行溴化锂测试分析。

  2、定期测试真空泵的抽气性能。

  3、定期对机组进行检查。

  4、定期对机组控制系统进行检查、维护。

  5、每季度根据机组结垢情况,决定是否对机组进行清洗。若需清洗,由乙方提供药品及技术,甲方负责施工。

  6、乙方每年免费为甲方更换价值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配件三次。

  D 加急服务

  乙方将在机组发生运行故障情况下及时到达现场提供维修与指导服务工作,但这种不另外收费的加急服务时间不超过 次,总现场时间不超过 天,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E 不包括在上述报价以内的工作范围

  除一次免费更换的配件,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和易耗品将另外收取费用,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的材料、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F 合同收费及有效期条款

  1、甲方需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付 元整,制冷期过后一周内付_________元整 ,合同到期之日起一周内付清余款__________元整。

  2、所有定购的更换用零配件,原则上先付款后安装。如紧急维修需要,可由服务人员在现场服务时将钱款带回。

  3、维保合同于签字之日起一周内生效。

  G 合同的终止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一般不予中断合同。若一方因故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因中断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提出方负责赔偿。

  H 其它

  1、对于特殊情况的发生,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之不可分割内容,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保养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程控交换机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乙方为甲方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设备(设施)提供维保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保养对象:程控交换机设备(细项附明细表)

  2.保养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月,保养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合同金额:收费标准按每月每线为人民币元。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本合同,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4.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即元整(¥元);在乙方完成全部维修保养服务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即元整(¥元)。乙方须在每次收款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合法发票。

  二、工作范围

  1.例行检修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乙方必须每月度对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甲方程控交换机设备进行一次例行检修,在每次执行时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执行完毕后应由甲方确认。每次进行例行检查的内容见附表一。

  2.维修及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完善的技术咨询及远程遥控式管理,甲方可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查询及要求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援,需维修的,乙方对甲方现有等有关器材进行维修及护理。

  3.日常维护

  甲方可致电或传真向乙方要求提供现场维修服务。乙方按故障情况安排工程人员对甲方电话系统进行现场或遥控检修,并承诺于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起个小时内进行,并且在个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使用。

  4.紧急维护

  甲方之电话系统如发生以下故障:话务台不能操作,所有话机不能呼出呼入,计费系统失灵或超过半数或部以上话机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可要求紧急维修服务。甲方可直接电话通知乙方二十四小时当值工作人员进行抢修。乙方应于接到通知起个小时内安排员工到场处理, 个小时内恢复基本使用。

  5.配件价格

  对代维用户,损坏之配件或电路板,当享有优惠价格,修理旧板费用为新板价折,以旧板换新板,费用为新板价折,如购买新板,费用为新板价折算。新板价格以市场价为标准优惠。

  6.不包括之事项

  如因甲方不小心处理、非正常操作、电压不稳、过量电流影响、雷击、水灾、火灾或天灾而导致系统损坏,其维修费将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

  7.不受控制之情况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影响乙方人员之工作交工期及进度,乙方均不负责,亦不与本合同发生抵触。

  8.抢修服务

  乙方提供热线抢修服务(抢修热线电话为:_________),对于在约定抢修时段里提出的抢修要求,乙方应做到在_____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__________抢修完成。

  9.抢修时段

  热线抢修时段

  三、双方责任

  时间类型热线抢修应答时段选择

  1 法定工作时间

  2 周一至周日,每天8 小时

  3 周一至周日,每天12 小时

  4 周一至周日,每天24 小时

  1.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乙方的保养行为及对乙方之服务提出评价。

  (2) 甲方在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及时付款。

  (4)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和要求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在保养期内应定期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乙方应保证维修的及时到位,如因乙方不按约定时限维修保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将该项维修保养事务委托给第三方,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 定期书面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

  (3) 定期书面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 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其它财产、人身损害或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6)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第1 款、第2 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每重做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 款、第4 款之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违约金。

  五、其它约定

  1.如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期满后结清维修保养费用及交接维修事宜。如本合同期满,而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__ _份,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养合同 篇4

  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都市阳光商务酒店

  乙方: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大庄分公司

  甲方现正式委托乙方承担 大连甘井子区阳光商务酒店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协议:

  一、 保养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虹港路101号

  二、 维保造价及付款方式:

  1.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全年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保养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a) 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及各种保险、税金、劳保及补贴。

  b) 消防系统维护费。

  c) 乙方负责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交纳各种税项及行业管理费等(不包括日后政府改变所发生之相关费用)。

  d) 乙方的管理费及利润。

  e) 乙方工作人员的培训费、会议费及交通费等。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乙方维保总价的问题付清剩余的50%。

  三、保养范围:酒店内消防系统的维护及保养:

  1. 消防主系统: a.消防自动报警系统;b.消防栓系统;c.喷洒系统。

  2. 受消防报警联动控制的系统:a.防排烟系统;b. .消防栓系统;c. 喷洒系统.

  以上消防主系统之维保工作,由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至现场各未端控制或监视模块,但不含未端模块内干接点以后之非消防其它专业设备。

  3. 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2名(消防电技工1人、消防水技工1人)

  根据甲方所提供之相关工作指引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日常维护工作,并须提供技术人员,做每年2次消防联动测试工作。

  四、 保养起止时间:

  从 20xx 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五、各项具体维护及保养工作包括

  (一)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维护

  1.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维护;

  2. 主机报警功能测试;

  3. 主机联网功能测试;

  4. 显示器点对点报警动作测试;

  5. 检测及调整消防电源电压、蓄电池容量、蓄电池充放电试验;

  6. 主机与图文终端接收事件界面模块检测;

  7. 各主机试灯及消音按钮维护测试;

  8. 主机与消防中文图文终端系统及打印功能点对点测试;

  9. 消防自动报警主机厂家软件免费升级;

  10. 报警及图文软件、硬件測试及维护;

  11. 报警主机对打印机各功能测试及更换打印机色带(打印机色带由甲方提供);

  12. 主机及联动柜内除尘;

  13. 各楼层报警复示盘报警点灯测试;

  14. 复示盘除尘测试。

  (二)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维护及测试

  1. 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对监视模块及控制模块讯号测试;

  2.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及、防、排烟风机、广播、电梯、等相关设备联动模块联动自动功能测试;

  3. 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联动介面动作测试(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之监视/控制模块动作测试及在消防中控室联动柜进行手动或使用主机远程强迫输出控制测试);

  4. 室内消火栓系统及水泵联动介面动作测试(分段闸阀、警铃、手碎按钮及水泵联动);

  5. 喷淋系统及水泵联动界面动作(喷淋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闸阀、监视模块及相关水泵联动);

  6. 消防广播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消防联动柜与广播系统对应楼层分层广播联动测试);

  7. 强切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非消防电源联动测试);

  8. 卷帘门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区域卷帘门模块联动测试);

  9. 消防中控室消防联动柜测试维修(联动柜内每季度检查指示灯、电流/电压、内部控制线路、联动介面等功能测试及联动柜内除尘工作);

  10. 全年100%烟感、温感报警探测器报警动作测试(全年共分两次各进行50%探头测试);

  11. 消防电话系统测试维修。

  (三) 消防水泵维护及测试:

  1. 控制柜线路及指示灯等相关设备进行功能测试工作;

  2. 消防栓、喷淋水泵中控室至现场远程起动维护测试;

  3. 消防联动柜手动、自动联动功能(中控室消防联动设备及现场设备);

  4. 消防水系统(包括:喷淋系统、消防 拴系统、水幕系统)压力检查、末端放水装置、水力警钟、压力开关、信号蝶阀等功能测试维修,参见工作指引进行测试维修工作;

  5.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期手动盘车检查,定期打黄油;

  6.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时检查及记录水压。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乙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 在进行有关的维修保养时,甲方可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共同进行。

  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如需在高空工作,甲方需提供高空工作台或脚手架等设备。

  4. 在消防大队检查、消防检测站检测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之文件。

  5. 在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提供乙方一间设有电源及照明之房间,用于维修/测试、存放备件及工具之用,电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所维保的甲方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消防部门之技术规范要求,并每年依据消

  防法规要求,会同消防检测部门完成相关之检测工作,消防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日常对消防部门沟通工作。

  3. 乙方负责提供免费日夜紧急电召维修服务,维保人员在晚间以及节假日接到甲方通知

  后,应在12小时内到位,若出现紧急情况,则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在最短时间内使系统恢复正常工作,如果半小时内未到达(恶劣天气及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除外),则扣除当月保养费总额1%-3%。

  4. 每年定期对所维护保养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并每季度乙方提交相关技术报告给甲方。

  5. 消防部门检查时如提出维保单位资质等有关问题,乙方需向消防部门作出合理的、消防部门认同的解释。

  6. 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中因疏忽而造成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包括因此造成的损失。

  7. 乙方工作人员之保险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自行负责其员工的意外事故赔偿责任,在日常维保工作中所发生之乙方工作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

  8.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自动报警线路故障,乙方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工程人员的配合下完成该线路故障修复工作,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线路故障的,乙方应无偿修复;如因第三者造成的线路故障,乙方之维修工作为有偿服务,按市场价格收取合理之维修费用,甲方需协助乙方向第三者收取相关之费用。

  9.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损坏,乙方须提供书面报告及报价与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再实施更换,更换后由甲方签字确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更换之设备将获12个月质量保修期,并负责后续之免费调试工作。

  10. 若遇甲方区域需修改图文软件工作,在不改变使用功能并更改探头数量在10个以内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另外,若租户或小业主因装修、改造需增加设备或修改软件工作,则乙方为有偿服务。

  11. 乙方应负责每季度对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控制柜及指示灯等相关设施进行功能测试及柜内除尘工作,如在日常维保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会同甲方工程人员及时修复所存在的问题,更换零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2. 在维保期内若遇探头灵敏度降低,乙方应负责日常清理光电烟温复合探头内尘土,提高探头灵敏度。如遇必须清洗之探头,乙方会及时通知甲方,待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将需清洗探头交给专业清洗厂家清洗,并提供备用探头于甲方替换需清洗的探头,数量不超过10个。探头清洗费用由甲方承担。

  13.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应付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乙方当月维保合同的3%直至100%,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或工作技能未能达到维保工作之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维保人员。

  七、 仲裁、起诉:

  1. 的法院起诉。

  2. 如果连续 10 个工作日或累计 1 个月未达到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 其他事项:

  1. 合同期满如欲续签,保养费用由双方另议。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都市阳光 乙方: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酒店 大庄分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保养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综合服务楼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201 年4月22日起至20 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详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详见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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