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电子商务合同三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商务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子商务合同 篇1
一、电子合同的概述
(一)电子合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贸易活动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更新。电子商务与传统的贸易活动不同,其自身的独特性也为我国合同法的制定构成了挑战。就电子商务法应当属于何种部门法的问题,学术界的观点也各部相同。李世石认为应当将其纳入到商法的分支中;学者田文英则认为应当将其归属于经济法的分之下。笔者认为,从广义的层面来说,电子商务法指的是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总和;从狭义的层面来说,则指电子商务活动中每个环节的相关法律。而无论是何种分类方法,都未影响到其对我国传统法律体系产生的冲击,不仅包括经济法,还包括行政法等部分发。除了实体法需要加强规范之外,程序法也需要不断完善。
(二)电子合同引发的问题
实践当中,电子商务活动主要经历了三个过程:首先需要发出邀约,寻找客户交谈;其次需要订立合同;最后支付合同价款。由此可见,从本质上来说,传统的贸易活动与电子商务贸易相同,只是两者运营环境、方式有所差异。
因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合同签订的方式、环境都发生的改变,也就是说我国的合同法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1.合同訂立过程
关于当事人的要约以及承诺的问题,与传统合同确认方式不同电子合同主要通过计算机自动化办公来处理,这样的确认方式能否反映出双方当事人内心真挚的意思表示,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同时因为计算机整个操作流程很迅速,所以要想社会要约也很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况,合同法需要加强对合同成立方式的规范。
2.合同的形式
电子贸易活动无书面合同,双方都是通过计算机来完成整个交易流程。双方之间以计算机中储存的电子凭证为合同证据,而电子凭证是否与纸质凭证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有所差异。
3.电子合同的效力
随着网络交易活动的日益频繁,对网络交易的监管也越来越困难。电子商务活动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存在网上的.,或者邪路国家机密的行为,这些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禁止。因此在法律完善的层面,应当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约束和监管,能够有效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合同的签名
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活动,而双方也只能根据各自披露的信息来判断每个人的情况。因此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也存在着冒用他人名号、虚构交易、未定期付款等行为,这些都为电子贸易活动构成了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子签名活动应运而生,同时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健全。
二、电子商务背景下合同法的创新与完善
(一)合同书面形式的问题
早期电子商务贸易活动出现的时候,关于合同形式问题主要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就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另一种处理办法则是将电子合同作为书面合同的一种类型,与电子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随后的几年,学者开始探讨研究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之间的关系,即电子合同能否满足传统和他那个的目的需求。而根据不同学者对传统书面合同的研究,发现书面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功能:①文件内容的稳定性;②文件的可复制性,即可以有副本的存在;③当事人签字肯定文件的效力;④合同形式符合法律明文规定。
通过对传统纸质文件功能的分析,可以看出电子合同同样可以满足这些功能,尤其是长久保存的功能。同时电子合同也引入了电子签名的功能。
对比分析我国的《合同法》与联合国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可以看出:前者对书面合同的部分规定同样适用于电子合同,但是整体来说比较简单;但是后者则强调了数据文档需要具备可读性、可以方便日后的调取。笔者认为我国的《合同法》正是少了这种原则性的规定,即扩大书面合同的范围,同时也需要对电子合同功能做出明确要求,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二)合同的签订问题
在虚拟交易中,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可以通过聊天、电邮等方式表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目前争议的话题在与鼠标点击能否构成意思表示。笔者认为鼠标点击可以作为意思表示,因为商品首先以电子文件的方式呈现在客户面前,而当客户顺着文档指示做出点击行为时,则意味着其做出了相应的表示。我国的《合同法》中奖电子文档归为书面形式的类别中,因此点击可以视为书面确认。而对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来看,电子贸易中多数表现为广告形式,并且在广告中明确标出了库存数量,以及对对方的资信要求等,这些可以视为要约邀请。我国针对合同承诺的规定那个是:有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进入系统则视为到达;无特定系统的,则首次进入收件人系统的任何时间点,视为到达。这条规定并未对“特定系统”的定义做出明确规定,应当加以明确。
三、结束语
电子贸易的频繁化,也促使了电子合同数量的不断增多。作为最新出现的合同形式,法律对电子合同的约束并不完善,使得消费双方在合同订立以及履行的时候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当下有必要针对电子合同的特征,从合同形式、签订等多方面创新法律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冲突与应因[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第225~228.
[2]郭懿美、庆辉.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研究[M].北京:中信出版社,20xx,第58~64.
[3]吴佩江、王瑞飞.电子商务法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xx,第312~317.
电子商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拥有国家正式授予的音像、软件、电子出版物、图书杂志的出版和发行权,拥有进行网络电子商务的合法权利。甲方长期从事音像、软件的制作出版和发行,具有广泛的市场基础,同时甲方一直致力于计算机软件和网络应用软件的开发,在电子商务的应用软件及企业内部外部的计算机管理方面具有长期的开发经验和应用背景。
2。乙方作为具有出版物合法经营权利的单位在国内及市场上有着广泛的知名度,乙方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有着深刻的认识,愿意积极地参与并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经营活动。乙方也希望通过与甲方的合作加快应用电子商务的进度,以最快的速度极大的占领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3。甲乙双方本着发挥各自在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和零售领域的优势,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电子商务在中国应用的目的进行合作。 故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存在的以上合作基础的前提和合作总原则的指导下,达成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名词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以下名词具有如下意思:
1。音像产品:由国内正式出版、发行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直接进口的以模拟及数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于连续播放的由国家管理部门定义为音像制品加以管理的产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vcd、dvd、录音带、录像带等。
2。软件产品:用于计算机和其他具有强大计算功能的设备使用的可以用于进行再次开发创作,或可以作为再次开发创作其他产品的基础工具的产品。
3。电子出版物:由国内正式出版、发行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直接进口的以数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于非线性交互式使用的由国家管理部门定义为电子出版物加以管理的产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rom、dvd—rom等。
4。代理销售:指根据国家的有关管理规定,经版权所有人或版权的合法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该版权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方式包括代销、经销现结等。
5。知识产权:
(1)定义:依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权利人所依法享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2)担保与赔偿:合作一方由于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对另外一方的损害,责任方同意为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主要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向第三者支付的赔偿费及其他费用。双方合作期间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应负法律义务并不随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终止。
6。合作双方:指签订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7。售后服务:指甲乙双方为了共同进行电子商务而为涉及到双方合作产品时为用户及对方提供的退货、换货及价格保护等。具体内容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说明。
8。终止合同:指暂停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
第二条 授权代理销售的产品
1。甲方自行开发、制作、出版的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音像产品、软件产品、电子出版物。
2。甲方从其他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处或合法的出版经营单位得到并允许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销售的音像产品、软件产品、电子出版物。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具体产品名称和有关内容见本合同的附件或双方就具体产品另行签定的协议。
第三条 合作内容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负责将乙方单位的有关信息按照_________电子商务信息发布平台的要求为乙方建立单位介绍页面,以便帮助乙方销售产品。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经过授权的用户名及系统使用密码,以便乙方能够方便地实现通过网络进行产品的浏览和定货,与甲方供货部门进行联络和完成产品的提供、帐务的核对及结算。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具有企业内部进行计算机办公管理和企业进销存统计分析的软件系统一套,帮助乙方解决通过网络进行电子商务时出现的有关问题。
4。甲方将不定期地组织甲方的电子商务合作伙伴进行业务和商务的交流,向乙方经常性地提供通过甲方调查得到的市场分析和建议。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于计划销售的产品信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有关数量、运输方式等及时交给甲方。
2。乙方同意以双方同意的结算时间和方式进行货款的结算。
3。乙方同意协助甲方维护市场的销售价格和进行盗版产品的打击。
4。乙方同意在甲方进行产品的价格调整和需要退货时,配合甲方的工作,按时积极地完成数量的清点和货物的退换,如果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不能退货和价格难以保护由乙方承担责任。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延长
如果合作双方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则在合同到期时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要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提出。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电子商务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合同,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 总则
1. 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 xxxxxx 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运营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2. 合作条件:甲方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零售权。乙方拥有建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b2c)的能力;
3. 合作方式:甲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可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店建设、网店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收款结算等服务。乙方负责,物流配送、甲方授权乙方在淘宝、拍拍平台的网络销售经营权,甲方授权乙方开立 xxxx 品牌淘宝、拍拍的专卖店。除上述甲方明确授权的网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网站经营甲方的品牌。双方建立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并按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建设及运营服务费;
4. 双方约定:淘宝商城专卖店上线时间为: 年 月 日
淘宝旺铺 : 年 月 日
5. 双方约定:拍拍旗舰店上线时间为: XX 年 4 月1日
6.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7.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 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 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会员的促销原则,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 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 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 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3. 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
4. 乙方保证妥善保管代销货品。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
5. 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6. 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7. 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批准的的市场推广方式内开展推广活动;
8. 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10. 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 xxxx 品牌,不得再授权其它单位网络经营 xxxx 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 xxxx 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 xxxx 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11. 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 xxxx 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 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 甲方因在合同签定日支付10000元给乙方作为,网店平台建设费(图片拍摄 图片优化 网店整体设计等)
3. 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产品的销售差额和佣金作为收益。
3.1佣金:甲方同意乙方从实际销售出去的甲方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乙方的外包服务报酬。 佣金=实际销售出去的产品的零售指导价格×5%的佣金比例。
3.2销售差额: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批准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销售,并将该销售差额作为乙方的收益。销售差额=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指产品实际销售给终端客户的价格;产品零售指导价格是甲方制定并与乙方结算的价格。
4. 配送与结算
4.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给消
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4.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4淘宝商城网店申请时,乙方按照淘宝商城规定交纳所需费用,保证金 = 10,000元(用于交易纠纷的赔付) 服务费 = 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 + 技术服务费年费
4.4.1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 = 支付宝成交额(不含邮费)×商品对应的技术服务费率;
4.4.2技术服务费年费:6000元/年(商户需在入驻时一次性交纳);
4.5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 15 日至 20日期间向甲方帐户汇入上月的货款(扣除当月的佣金)。
5. 乙方向甲方快递对帐及相关资料等快递费用及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 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1.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可视乙方的销售业绩,给予乙方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具体由甲方制定。
2.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甲方负责监督。
2.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2.6客服: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官方网上商城的客户服务规范。乙方负责执行,甲方负责监督。
3. 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
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 保密:双方对在本合同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
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 1 万元计算。
3. 本合同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
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 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合同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5. 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因为对方过错所致支付延迟,则支付方不承担此违约责任。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1.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 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 xxxx 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 对本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对合同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名称: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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