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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合同

时间:2024-08-14 05:13:41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钢材合同汇总9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钢材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钢材合同汇总9篇

钢材合同 篇1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以双方确定的基价价格为( )或市场价,以当日送货为准。

  第三条:结算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料量为准。

  第四条:质量标准:GT/T701-1997,GB1499.2-20xx.(以项目部开出的收据为)。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量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点的'地址。

  第八条: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指定 、 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卖方。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先检验后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卖方无条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本合同钢材前期有卖方先垫资钢材 吨,买方收到钢材九十日内,付钢材款 %。

  第十一条: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付清 %的条款,买方应按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买方在未付清卖方钢材款,从其他处购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买方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每月(次)提货的货物明细及数量,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组织货源,在 日内发货到工地。如遇到个别品种货物短缺,卖方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行组织货源。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钢材合同 篇2

  20xx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市某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其工地负责人Z某、C某以该公司名义与原告上海某钢材物资有限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Z某和C某在合同落款处签名,被告公司未盖章,建筑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钢材用于该厂房工程,约定钢材价款按上海西本钢铁每日市场报价为基准上浮每吨150元作为成交价,又约定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也明确约定了被告付款时间及逾期付款按所欠货款金额的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原告至20xx年底依约送货,共计货款金额为520万余元。被告通过Z某、C某陆续付款计360万元,余款160万余元逾期不付。原告多方与Z某、C某协商付款事宜,皆未果,被告公司也不予答复。此时适逢金融危机,原告经受极大资金压力,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我们接受委托后,经周密调查,掌握Z某被告的.工程项目经理、C某为被告该项目工程的内部承包人,原告有理由相信他们有权代表被告签订买卖合同,该合同相对方应为被告公司,同Z某和C某以个人身份自愿对被告货款承担共同付款责任,律师代理原告上海某物资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钢材货款160万余元、违约金17万元,并起诉Z某、C某为共同被告,要求两人对被告的货款义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全额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保证了债权的实现。

  诉讼中,被告以货款金额计算有误和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抗辩,并以原告交付钢材质量不合格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赔偿被告损失50余万元。

  因双方考虑各自在本案中是法律风险,我方在保障根本利益得到顺利实现的前提下愿与对方和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于和解当日支付145万元货款。

  因诉讼目的已经实现,我方遂申请撤诉。

钢材合同 篇3

  签订时间: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执行。

  2、合同有效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传真至乙方指定传真号 0746-8628566,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 单上签收。提货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永州金属专线)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欠款提货额度为2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2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欠款提货额度2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2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月利率2%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六、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理处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钢材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地点及工程名称

  二、供货数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为准。

  三、交易方式

  口头或书面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经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员签收甲方供货单的,不论其有无授权或是否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均须对该供货单签收的供货承担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得以签收人员变更或无授权等任何原因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以用电话、传真、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发货通知将乙方所需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乙方核实确认后须在甲方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乙方确认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与依据。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格为:

  2、乙方提(收)货时未付款的,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货款: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 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代为保管、保养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甲、乙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各授权代表的单位证明各一份。

钢材合同 篇5

  甲 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___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线材:GB/1499.1-20xx;螺纹钢:HRB335或 HRB400GB/1499.2-20xx;圆钢:GB/1499.1-20xx。型材:具体品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包装标准:以钢厂的原厂包装为标准。

  三、钢材采购计划、交货地点

  钢材采购数量和品规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每月___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计划,具体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至乙方,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将钢材送至项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甲方应随时派人验收(当天应完成验收)。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工地,所送钢材的出库吊装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加入货物单价一并结算。货到工地卸车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货到工地后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钢材的`验收标准与计量方式

  线材、螺纹钢、圆钢采用 磅计 验收,按过磅计量交货,甲方可复磅,磅差在正负0.3%以内(含0.3%),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超出0.3%,按甲方的磅重为准。

  六、钢材配送、验收、签收

  乙方指定________负责钢材配送服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负责钢材收货、验收、签收、价格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

  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凡是签收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均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结算凭据,乙方以此送货单与甲方结算钢材款。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负责。

  七、结算价、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结算价:螺纹钢、盘螺、线材以供货当天“我的钢铁网”当日市场螺纹钢、盘螺、高线价格行情列表中对应钢厂及品规单价作为结算价;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遇单品规缺货或少货,按备注栏中加价执行;遇涨随涨,遇跌随跌;垫资利息从到货当日开始,按月息___计算。

  2、货款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结算价格、逾期加价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现款部分乙方货到甲方工地验收合格后,按第七条第1款结算价格在1日内支付乙方货款。

  (2)垫资部分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办理付款手续,在___天内支付乙方全部货款及垫资利息。

  (3)逾期加价款:逾期未能付清,除收取正常垫资利息外,按每天每吨5元加收,直至付清全部货款为止。

  (4)因乙方报给甲方的钢材价格及交易价格未包含税金,其税金按甲、乙双方交易额的17%由甲方承担,在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并支付全部税金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唯一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___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___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钢材合同 篇6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在经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甲方______项目所用钢材买卖事宜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价款和数量

  1-1、所有现货的单价以货到工地当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沈阳地区现货”价格为准。

  1-2、盘螺如是直条应在三级钢(直径8-10)单价的基础上加90元/吨。

  1-3、以上价格为货到工地价(含税)。

  1-4、数量以甲方提供的当次提料单进货,结算以经甲方书面签收的送货单为准。

  第二条 验收标准

  2-1、产品质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材质质量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验收,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供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交甲方审核,同时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作为验收与结算的手续之一。乙方应及时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货到甲方工地后甲方当场验收数量。

  2-2、货到甲方工地后,经甲方对外观初验合格后,签字确认到货数量。产品性能检测应由乙方在送货时委派人员与甲方共同抽样封样后送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检测,并以该检测结果作为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标准。如乙方未派人与甲方对产品共同进行抽样封样,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单方送至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该批次货物经检验确认质量不合格,乙方对已供产品免费更换,同时此次因检测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方式

  3-1、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材料单后24小时内按料单要求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送至交货地点;

  3-2、交货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磐石路甲方项目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3-3、交货方式及数量: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交货地点现场,货至交货地点由甲方负责卸货、经甲方书面签收的'送货单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之一;

  3-4、运输及装卸费用:运输及转货费用有乙方承担,已包含于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计;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4-1、价款结算:以甲方收到的实际到货量(甲方书面签收的送货单)为依据,与双方约定的单价的乘积按实结算;

  4-2、价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书面料单送货至指定地点,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货物检测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4-3、甲方在支付货款钱时,乙方应先开具相应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税率)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时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6-1、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钢材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 计算方法:线材过磅,螺纹过磅,型材过磅。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担,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乙方(供方)对钢材的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货到现场,供方为需方提供相对应的材质单及相关资料。三日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请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无条件退换货物。但是在复试未出结果前,甲方不得动用钢材,否则甲方将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 结算方式、时间: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第六条甲方(需方)违约责任:甲方如不按合同付款,供方有权到需方工地拉回同等价值的货物,甲方承担一切费用。

  乙方(供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所供货物不属甲方指定厂家范围,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没收乙方全部货款,并处以货款5倍罚款,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钢材合同 篇8

  买受方(以下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钢材情况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钢材价格定价时间

  2.2 暂订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万元;钢材总量计:吨(以实际供应单据为准)。

  第三条 价款支付

  3.1支付方式:

  3.2前甲方付清当月货款的80%,以此类推。余款20%在倒班宿舍楼封顶后(预计在十月三十日)一个月内,甲方需向乙方付清所欠货款,如逾期,则按余款总额每天加收1‰材料款,最终结算日不得超出15天。

  第四条 钢材的运输,运费、履行地点

  4.1钢材运输由:负责。

  4.2采用:方式运输。

  4.3运输费由:承担。

  4.4项目施工地址:。

  4.5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营业机构所在地,不因送货方式及甲方指定之收货地点而改变。

  第五条 钢材的质量

  第六条 钢材的.验收

  6.1验收方式:

  6.2 验收时间:

  6.3甲方的验收人员:乙方的验收人员:

  6.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接受乙方所售钢材,视为质量验收合格。

  6.5甲方在收受乙方供应的材料时,需在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结算联上加盖项目部公章,每月对账在核实无误的对账单上加盖项目部公章。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

  7.1 甲方的义务

  7.1.1甲方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短信、传真、E-mail的形式向乙方报送钢材供应单。

  7.1.2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7.1.3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7.1.4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1.5在乙方向甲方供应钢材期间,不得有第三方供应钢材。如违约,则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的义务

  7.2.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钢材。

  7.2.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7.2.3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磅码单,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钢材试验报告单,合格证等一式 壹 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甲方拒收货物,须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1.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按甲方延期付款总额的付材料款,直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分批次供货的,前期款项没有结清,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经催告后 3 天内,甲方仍不能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钢材合同 篇9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的长沙中信城市广场二期项目所需的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以甲方计划内容为准)

  (1)、产品名称:钢材(具体规格、数量等以甲方采购计划为准)

  (2)、生产厂家:拥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大中型钢厂,本合同约定厂家为湘钢、涟钢、萍钢、唐钢、新钢、冷钢,如需增加其他钢材厂家必须由本工程业主书面确认且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3)、产品品种:线材、圆钢、螺纹钢、盘螺等;超出本协议范围的钢材品种如:角钢、工字钢、槽钢、钢板等单价由双方另行协商后制定销售确认单确认。

  (4)、数 量:暂定17000吨,以甲方实际收货量为准。

  (5)、合同金额:暂定捌仟陆佰万元人民币,以实际结算数额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圆钢符合《GB1499.l-20xx》标准(包括盘圆、直条),螺纹钢符合《GB1499.2-20xx》标准。所供产品的负公差必须达到国家允许范围。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甲方工地所在地省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如果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第三条:合同结算单价确认的约定:

  (1)、结算基价:以甲方收货当日厂家、规格、同等级线材、螺纹钢、圆钢、盘螺的价格作为结算基价。

  ①螺纹钢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120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

  (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20元+垫资六个月所折合的每1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

  ②盘螺、线材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130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30元+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此结算单价为货到甲方工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出库费、装卸费、运输费、有效税务发票、贴息费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计取任何其他费用。现场卸车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后甲方应积极安排在合理时间内卸车。

  (2)、若收货当日一天内网上出现两次报价,则取两次报价的均价作为结算基价。遇周六周同或法定节假日到货而网上未发布价格时,则以本周五或法定节假日开始同前一天网上价格作为结算基价。

  第四条:计划的提交与供货

  (1)、甲方每月月底前向乙方提供下月月度材料概算需用计划,供乙方落实货源。为便于进场安排,甲方于材料进场前2天给乙方提供该批货物进场计划,计划中包含所需钢材品种、规格尺寸、数量、进场时间。

  (2)、乙方应按甲方计划要求的时间期限、规格、数量及定尺长度组织进场,保证供应。

  第五条:本合同采购物资的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具体地点: 现场甲方指定点。

  (2)、验收方式:

  ①螺纹钢、圆钢定尺九米、十二米,盘元、盘螺成捆交货。

  ②按批次随货附厂家材质证明单及出厂合格证标牌,甲方在使用前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及现场监理旁站取样复检,质量不合格的,则乙方无条件退货并负责退货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⑨螺纹钢、直条圆钢由甲乙双方点条按理论重量计算重量验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字,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④盘圆和盘螺由甲乙双方任意选取过磅地点过磅验收。

  ⑤货到现场双方就产品外观几何尺寸和理论重量值进行检测验收,其误差必须在国家规范规定范围内。

  ⑥验收完后山甲方指定的现场收货人员、项目材料员开具甲方规定的工地收货单(凭证),双方凭该单办理结算。此单不免除乙方所供货物发生不合格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 贴息费用、付款方式及结算程序分别如下:

  一、贴息费用:

  本合同乙方同意垫资六个月,六个月贴息费用按3.15%由甲方承担,如遇央行下发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动较大时,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进行调整。二、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六个月,自双方结算日起甲方在第七个月月底前支付乙方第一个月已结货款,其后货款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2)、货款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电汇。

  (3)、在支付货款时,所有付款票据均需开具广东华纱贸易有限公司抬头或汇入乙方指定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三、结算程序:

  (1)、每月25号为双方结算日,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一份该月的产品销售确认单,同时并提供经甲方现场指定人签字的收货凭证,供甲方审核。

  (2)、经双方审核无误后办理月(总)采购合同结算单,经甲方指定授权人签字,作为开具发票及结算依据。

  (3)、结算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税务发票(如因发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否则因货物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必须先检后用,如甲方不检测而使用,与乙方无关,甲方负一切责任。如乙方供应的钢材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保证调换合格货物,运费、吊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甲方计划要求的时间期限、规格、数量及长度保证供应,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及每批次供货配套不齐,影响甲方施工工期,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均山乙方负全部责任;跟甲方计划规定期限相比,如乙方延期供应,每超过一天乙方承担五千元人民币处罚(不可抗力因

  素除外)。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供应不及时或因质量、服务等其他任何因素不能保证正常供货,在此条件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供应继续供货,且结算付款方式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应付款时问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乙方有权终止供应,一切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支付应付货款的利息。

  第八条:安全事项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甲方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现场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不得擅自进入与乙方工作无关的施工区域,如进场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其它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二份。

  (2)、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派专职人员为项目提供供货期内的相关服务。

  (3)、本合同货款支付完毕后,第三条自动失效;但对约定物资的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及售后服务方面的相应条款仍将生效。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办理变更、补充,否则,任何一方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5)、合同期限:供货期满,货款两清。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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