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期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定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劳动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XX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____区劳动合同范本。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合同范本《____区劳动合同范本》。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____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定期合同 篇2
赠与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定期性赠与事宜缔结契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提供乙方监护、养育其子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的养育补助费,于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无偿赠与人民币各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前条定期赠与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丙方成年为止。
第三条 乙、丙双方倘有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关处罚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定期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六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定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基于甲乙双方现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XXX工作。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变动乙方担当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下列各项规定。
四、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从事保安员工作,该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如下:
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人群控制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熟练掌握防火防盗的基本技能有清楚的认识,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和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6、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的各项条款,服从公司领导的命令。
7、维护公司的名誉和信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8、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和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得隐瞒事实。
9、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不正当的使用公司物品,利用职务向
第三者提供便利或有利条件谋取经济利益。
10、不得为了私人的利益,向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要求或接受财、物,不得过分接待,发生金钱接待关系。 1
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不得有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 1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宜。 1
3、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劳动纪律,酗酒、任何不礼貌的行为。 1
4、不得对他人施加暴力、威胁他人,妨碍公司的业务工作;不得偷盗等违法行为。 1
5、非工作上的目的不得使用公司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匿藏公司的设备和物品,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带离公司。 1
6、须按时参加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1
7、以用人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为已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勇于冒险和自我牺牲的精神。 1
8、工作过程中以预防劝阻调解为主禁止主动攻击他人一旦有暴力行为发生要学会使用正当防卫保护自己。 1
9、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不得有打击报复等不良行为。 20、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服从公司的安排,主动配合公司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2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发放服装装备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匿藏凶器。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工作工具。
六、甲方应就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法律知识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常识对乙方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
第二章、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的综合能力职位和业务确定乙方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
2、试用期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作为代通知金。
3、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受到任何伤害均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由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工资按月发放给工人,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第三章、除甲方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下列行为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的行为,乙方具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
1、连续旷工____日或________年累计旷工____日以上;
2、利用社会不良力量解决公司内部问题的;
3、对别人恶语中伤、辱骂,造谣生事,诋毁公司或他人的名誉、信用的;
4、对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为,危害人身安全的;
7、盗窃公司财物的;
5、挑拨是非,教唆、煽动他人怠工或者罢工,参与打架斗殴的;
6、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第四章、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共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单位(签字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日
定期合同 篇5
甲方:利津县金富祥农民合作社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 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劳动用工协议期限届满时,则
劳动用工协议自动终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报酬和工作时间
(一)、工作报酬: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工作报酬方面达成如下劳动协议:
1、机械队长:
(1)每工作26天为一个月,每月基本工资20xx元;
(2)绩效工资:按总作业量收取费用的1%提取;
(3)生活补助:作业时间每餐补助10元,自己安排;
(4)奖金:年终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给予1000—— 10000元的奖励。
2、机械操作手:
(1)东方红1104操作手(旋耕)
a.实行日工资:每天100元日工资;
b.绩效工资:按个人作业量 提取总收费的1%;
c.生活补助:作业时间每餐补助10元,自己安排;
d.奖金:年终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
(2)棉花播种机(350-400)操作手
a.实行日工资:每天100元日工资;
b.绩效工资:按个人作业量 提取总收费的2.5%;
c.生活补助:作业时间每餐补助10元,自己安排;
d.奖金:年终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
(3)其他机械操作手待遇另定
(4)特殊奖励政策
机械作业队所有工作人员的自有土地,使用合作社机械耕播,收取的作业费按市场价格的一半收取。
(5)特殊要求
机械队所有人员必须参与购买机械的入股,以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否则不予聘用。
(二)工作时间要求:
1、乙方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10小时),控制加班加点,保证有充足的休息时间;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与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减少职业危害;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完全承担;
(4)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乙方因工负伤,甲方负责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补助。
四、劳动纪律
1、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并向乙方提前说明,乙方应当遵照执行。
2、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乙方依法保守商业秘密,若因泄密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乙双方有违约的;
3.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的;
六、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不得涂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定期合同 篇6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但栽种等情况;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_________,号码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或密码、委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委托书等有关文件;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
定期合同 篇7
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存在普遍性的理解错误,主要是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对此,笔者的看法是,作为那些对单位贡献了“黄金年龄”的符合条件的老职工来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予合理的保障。但是,站在用人单位的立场,不能不合理增加其负担,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些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的观点是错误的。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笔者认为,以上是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定解除权。只要符合《劳动法》第25条、26条、27条、31条和32条或者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这一限制,早在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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