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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3-05-24 09:02:58 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合同模板汇编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合同模板汇编5篇

项目合同 篇1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

项目合同 篇2

  [摘要]电力企业作为社会的公共服务产业,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电力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必须加强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合同管理作为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是每一个电力企业应该重视的内容。降低合同管理风险,能够使得电力企业的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保护。

  [关键词]电力项目;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作为现代社会建立契约关系的一个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为契约双方的利益提供保障。虽然合同受法律的保护,但是依然有些合同主体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义务,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虽然逐渐得到了改善,但是依然存在很多管理风险。因此,电力企业要不断地加强合同管理的内容,形成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从而能够应对各种合同风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如何正确地认识到所存在的风险并能够正确地应对,这对于降低企业的损失有着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我们便对合同中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策略进行详细的阐述。

  1合同准备阶段存在的风险

  1.1未进行方案可行性分析

  项目在开展之前未进行细致的筹划和可行性分析,导致项目在进行过程中目标模糊,没有一个详细的实施方案,毫无章法,边想边做,最后致使项目进程严重延后,不仅增加了电力企业的投资成本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人资成本,严重可能导致项目流产。应对策略:在项目开展之前,要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考察,对所做出的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做好项目的资金方案,保证项目是有章可循的。

  1.2未对合作方进行审查

  未对项目合作方进行审查,未发现合作方潜在的风险。例如,项目合作方可能存在隐瞒经营状况、失信、无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等,这些都会使合同后续的管理存在风险,使得电力企业利益存在风险。应对策略:在项目开始前,对项目的另一方进行充分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范围、资金情况是否能够满足履行合同的要求、企业的信誉方面,同时还要重点审查法人是否是合同的主体,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是有效的。还要对企业注册资金、年报、财务报表、股东等进行调查,另外还要调查企业是否有过违约,是否被法院执行过等。

  1.3未考虑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也是电力企业应该考虑到的风险。缔约过失责任意思就是在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应对策略:合同签订前与对方往来信件、传真等保存好,一旦发生合同纠纷,他们可以作为直接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呈与法院。

  2合同起草阶段存在的风险

  2.1合同条款显失公平

  合同条款不完整,约定事项不明确。合同在起草阶段,存在合同条款不完整,条款显失公平,责任义务主体不明确,存在违法的情况。应对策略:反复的研究合同条款,准确并得当的使用相关词语,条款表达意思明确不存在模糊表达的情况,避免歧义。并且,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主体必须明确,界限必须清晰,不能含糊。

  2.2未考虑到定式合同的风险

  定式条款的风险。定式条款也叫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通俗来说就是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好了合同条款,另一方当事人只能是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这两种选择。应对策略: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反复研究合同内容,避免制式合同中的陷阱。对于对方提供的制式合同条款,必须重新进行协商,跳出对方的禁锢,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合同进行重新拟定。

  2.3风险转移

  项目风险是否转移,不管是什么样的项目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在订立合同过程对于风险的分解和转移必须要考虑到。应对策略: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保险条款,通过购买相关保险的方式来将风险转移。保险条款的加入使得小钱能够为提供企业最大程度的保障,购买保险是企业转嫁风险的最省成本的一种方式。

  3合同审查阶段存在的风险

  3.1工作人员主观上的疏忽

  在合同审核阶段同样会出现各种风险,例如报送的审核资料缺失,需要进行审核的事项提报不完整,重复提报审核对象,审核流程较长等,使得合同在审核阶段的风险大大提升。应对策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提高他们对合同的重视程度,还要保证良好的沟通,审核人员在发现以上问题时能够及时的向相关人员反映,保证合同审核不会出现错误。

  3.2未对担保人进行审查

  如果合同另一方在交易时提供了担保人,虽然担保人对我方有利,但是很多企业所提供的担保人并没有资格或者能力去为他人担保。如果我们未对对方的担保人进行有效审查,当对方无法履行合同时,担保人对我方的保护形同虚设。应对策略:在审查时一定要对对方提供的担保人进行有效的考察,主要考察担保人是否有资格进行担保,是否有能力给他们进行担保,当出现违约时是够有能力替对方继续履行义务。

  4合同订立阶段

  4.1质量条款规定不明确

  质量条款规定不明确导致合同履行质量较差,使得对方在交货时质量达不到标准,而合同中又没有约定质量条款,致使电力企业的受到损失。应对策略:在订立合同时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将标准明确化,可计算化。要认真的审查所指定的质量标准是否能够满足需求,同时要划定出异议期限,在期限内我们有权要求对方对不达标的产品进行更换。

  4.2付款条款规定不明确

  付款条款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导致约定模棱两可,让对方有机会拖延付款时间,或者拒绝付款等情况,另外还要对定金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20%,如果收受定金额乙方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应对策略:在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付款方式、交付时间、定金额度,违约责任等,不给对方任何钻条款空子的机会。

  5合同履行阶段

  5.1违约责任

  电力企业在合同审查可能会忽视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的界定不明确,导致了歧义。当出现了违约情况时,对方可以依据有歧义的条款拒绝赔偿或者要求我们加重赔偿,对方依然有理可依。应对策略: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违约责任这个模块进行仔细的审查,反复琢磨其中的措辞,避免出现歧义和加重自身责任。在合同订立时还要重视定金条款是否合法,定金做约束合同双方一个重要的条款,在一方违约时可以做赔偿来进行确定。

  5.2擅自变更合同

  在合同履行阶段,有些企业在未经双方协商,擅自的变更合同内容,例如付款方式、付款单位等,也会增加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应对策略:合同双方在变更合同内容前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重新审核,明确变更前后的合同履行结果,必须在签订完补充条款才能生效,坚决不允许单方面的合同变更。5.3约定期限不明确电力企业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的期限不准确,如果超期便失去了行使权。应对策略:电力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要对期限进行严格审查,必须将期限明确的写入条款,一旦出现超期的情况,便意味着丧失行使权。约定期限对电力企业合同的履行有着重大的影响,在订立前必须要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改正。

  6结语

  合同管理是电力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做好合同管理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合同的风险,降低企业经济损失。我们要在合同的各个阶段进行严密把控,尽可能地避免出现损失,这样便能够为电力企业争取到更多的利益,真正做到防患未然。

  【参考文献】

  [1]宋常青.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管理应对策略分析[J].法治与社会,20xx(3):209.

  [2]陈洁荣.如何避免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J].企业科技与发展,20xx(4):49.

  [3]陈劲鹏.探析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20xx(24):5421-5423.

项目合同 篇3

  项目名称: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填写;

  2.合同份数一式份;

  3.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用手写体;

  4.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勘查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勘查成果和经费合理使用,顺利地完成勘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

  项目勘查工作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勘查范围、期限及技术质量要求

  1.勘查范围:勘查区坐标及面积见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附件1)。

  2.勘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3.技术质量要求:按甲方下达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通过甲方审查批复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第二条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变更与终止(中止)

  1.项目实施: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签订后野外勘查工作方可开始施工。但是,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后,可以提前或者推迟施工。

  2.项目施工方案变更:指项目总经费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作手段、工作量进行调整和变更。

  (1)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由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监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工作变更方案(包括变更依据、内容、调整方案和图件),监理部按照项目变更的权限划分,正式行文批复或上报基金中心并附监理部意见,由基金中心审批。

  (2)乙方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终止(中止)

  (1)正常终止:乙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结算和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甲方出具项目验收单,并支付给乙方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后视为项目正常终止,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终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终止。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履行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根据第八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

  (3)中间中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中止和任何一个年度的勘查工作结束(没有必要续作项目)的中止项目。必须编写成果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进行项目清算,按第二条第3款第1项和第三条第2款规定办理项目终止。

  4.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展,甲方有权提出和决定项目变更、中止,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5.在勘查工作中发生与项目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提出项目变更、中止的建议,该建议必须在项目变更、中止因素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变更、中止的报告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

  1.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项目经费采用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拨付。

  (1)首付款:在勘查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拨付。

  (2)进度款:除5%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监理报告或年度报告,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保留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经费结算:根据项目野外验收及项目监理报告、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进行结算。

  第四条地质资料与成果

  1.地质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及成果资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地质资料归出资方所有,乙方为项目资料汇交责任单位。

  2.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乙方应在成果报告审查验收意见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二套和电子文档资料一套。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成果、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

  4.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项目完成后按野外验收结束后的补充约定,明确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的具体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料档案目录,甲方有随时查阅的权利。

  5.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他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相关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授予甲方下列权利:

  (1)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全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勘查成果及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等;

  (2)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工作;

  (3)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工作进程、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查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规定和本项目的.设计预算规定。不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2.本合同约定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第三条第1款项目经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的批复、答复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手续;

  (3)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3.本合同授予乙方下列权利:

  (1)根据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自行完成各项地质勘查工作任务。如确需分包转托外协单位完成的,按照工作内容和条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外协单位,并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在项目设计书中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经费,与外协单位签订分包外协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外协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外协费用由乙方与外协单位结算;

  (2)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相关的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有权申请专利、申报项目成果奖和在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中署名,但需经甲方同意,并注明由甲方资助。

  4.本合同约定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严格按项目任务书、审查批复后的项目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根据设计书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设备要求,满足设计的执行;

  (3)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宜时,应先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对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

  (4)编写项目设计、季报、年报、阶段性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项目终止(中止)报告和项目续作申请等。编写新立项目申请探矿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协助完成探矿权年检等工作;

  (5)保证项目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实和虚假内容;

  (6)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提供财务、统计、权益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不截留、挪用或挤占,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

  (7)项目施工和找矿勘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应向甲方通报;

  (8)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尽责尽力协调好外部工作环境,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勘查区的环境保护,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保障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中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勘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但是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按期投入,甲方应向乙方说明。

  2.乙方违约责任:

  (1)勘查工作严格按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勘查范围内实施,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本项目经费投入在勘查区外围或其它地区进行勘查工作,导致的后果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2)故意降低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拒不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大欺骗行为造成质量事故者,除返工费用自理外,还应支付甲方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第4款第6项规定,乙方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以及随意转拨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暂停拨款、并追回各款项,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违反第五条第3款第1项,自行分包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私自决定、或提出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导致的项目变更、中止,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给乙方的全部项目经费,并支付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6)乙方未能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勘查工作,导致项目延期;或因工程质量、甲方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作内容等原因,导致的返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一旦发现乙方提供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勘查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承担项目经费5~10%金额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为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违约时,应由各方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与关联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涉及的管理文件、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等由下列文件释义:

  (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书、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追加投资合同书;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

  (5)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

  3.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均受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约束。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因而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公共机构及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导致勘查工作无法实施的事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协商,找出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若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重大损害,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的,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义务。

  (4)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完全履行项目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后,编写地质报告,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和归档工作,进行财务核算,并将剩余的项目经费退还给甲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进行协商并补签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信函应以信件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或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一切通知和信函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610室(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传真:010-68085656/010-68085621

  E-mail地址:

  联系人:

  乙方:(勘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地址:

  联系人:

  4.针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商议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附件:1.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

  双方正式法定/授权代表已于下文所述的日期在地区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项目勘查工作评审验收、资料归档后失效。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乙方:

  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其它股东明细: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挂靠形式以甲方公司名称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注册个体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前提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订立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议务

  权利:

  1) 甲方20xx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作为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之后从20xx年开始,甲方甲方每年5-6月份内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作为管理服务费,如逾期未交,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此合同。

  (2) 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作为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一年内确认乙方无任何事故及无任何重大投诉后,经查明查清,无任何负债的情况下后,甲方即无息退还其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即协议签定时,甲方即刻向乙方收取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20xx年5月前即交清交足风险保证金。

  (3) 合作经营期内及合同到期后的一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没有处理的事务以所交的风险保证金范围内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必须认可,同时甲方保留的对其追讨法律责任的权利。

  (4) 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8.2%的税费,根据国家标准收费相应调整。

  (5) 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 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 东成至盛装饰公司不可以在合同期内,在乙方注册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的区域内开设其它分公司。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议务

  权利:

  (1) 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 乙方只能在注册顺德区乐从镇开设分公司,但不能跨区开设分公司。如须开设,必须向总公司申请同意后,并交纳管理费及风险保证金后方可开设。

  (3) 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4) 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5) 经营上实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 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 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 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 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 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 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定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为三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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