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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同

时间:2023-05-24 15:27:59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商业合同范文集合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业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商业合同范文集合10篇

商业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铺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__ 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 乙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第一次交付两年房租为人民币 ,大写 ,以后每年支付一次,并于每年 日前交至出租方。

  2、房租租金前三年不变,合同期内后两年房租随周边房租涨或者落。

  四、水电费、管理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 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于次月10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______ 度,电表底数为_____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相关管理费、清洁费: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机构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四、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五、合同期内若甲方恶意收回房屋、转租他人、单方面变更合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职责

  1、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2、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九、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名): ______ 承租方(签名):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2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____地区________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第二条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货主欲购和修理________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告本地区综合市场情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第三条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者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________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第四条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________结算总价值____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余额待修理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条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的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话、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制造商的义务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名录;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方面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第七条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的.决定权属制造商。

  第八条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厂商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第九条终止

  不管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________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第十条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第十一条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3

  出租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下称:“乙方”)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_60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经营日用百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xx年04月11日至20xx年04月10_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贰_万_零__千_零_百_零_拾_零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贰_万_零__千_零_百_零_拾_零_元整。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第4个月的10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10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1__〔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4.物业管理费;在租赁期,如果发生国家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三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三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六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三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八条合同份数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贰页,一式_贰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5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 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 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商业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石家庄天元名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合法筹建及拥有位于 物业的使用权,并在上述物业范围内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乙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从事商业物业运营筹备、销售策划、招商、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

  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地产物业标的及事项

  1-1甲方同意将位于 与乙方合作进行市场销售,建筑面积 平方米(核定面积以房管局测量的平面面积为准)。

  1-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物业以 价格进行市场发售。该商业物业发售中,乙方收取物业售价 作为返租佣金。

  1-3商业物业发售后,由乙方进行返租经营管理,具体返租条件详见商铺承租合同。

  1-4对该物业地产总体,住宅 ,商业 物业管理由乙方统一进行管理,乙方应于 前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对该地产进行整体物业管理,即对发售部分进行返租物业管理,对未发售部分进行委托物业管理。针对住宅及商业部分,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相应的物业收费标准。

  1-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万元保证金,待商业物业销售后,从乙方返租佣金中扣除,乙方得到保证金5日内应派遣专业团队进驻完成对该地产商圈调查报告,业态定位方案、物业调整方案。由双方认同后进行实施。

  1-6完成整体方案后,甲乙双方与地产销售公司共同制定商业地产销售计划及整体落实方案。

  1-7乙方拥有对该物业整体规划、管理权,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后,甲方不参与该物业的任何经营管理。

  二、物业的交付

  2-1甲方交付的物业具备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后以补充协议确定。甲方交付的物业必须符合补充协议约定,能够实现销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业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需维修至合格。

  2-2交付时,标的物及设备、设施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接。标的物消防设施安装完毕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双方签字验收后,视同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符合本合同约定,满足实现销售的目的和条件。

  三、标的物的装修、维修及经营

  3-1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提供楼体内的商铺分割方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场内的商铺分割方案进行空调、消防、供电等附属设施的安装调整和装修。达到和满足实现租赁的目的和条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配合销售地产的权利。

  4-3甲方有按合同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应商业技术报告的权利。

  4-4因销售商业物业产生的各种税点由甲方承担。

  4-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各种佣金的义务。

  4-6在双方物业交接前,甲方有物业管理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拥有完整的合法经营自主权。

  5-2乙方有按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及物业费的.权利。

  5-3乙方有保证物业整体顺利经营使用的责任。

  5-4 乙方有配合物业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的责任。

  5-5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保证物业守法经营的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合同未有规定之处,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约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单方提出解约,需向对方提供违约金200万元作为违约赔偿。

  八、其他

  8-1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沟通,并以合同载明法定地址或合作地点送达,送达以对方签收为有效送达,如合同中所列地址有变更的,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向原地址发出的通知均视为送达。

  8-2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8-5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8-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日期: 日期:

商业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

  甲方将 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地,面积以实际为准。

  二、 租赁用途:

  三、 租赁期限:

  租凭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 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四、 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一)甲乙双方对于租期内年租金约定如下:第一年 元,次年 元,第三年 元。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续租,租赁费再行协商约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乙方应于租期内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付租金,如乙方超期 天未支付租金,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交付首年租金时向甲方交纳押金元人民币,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 双方共同约定以下事项:

  1、甲方在租赁期内,为乙方租赁的经营场所提供正常的维修服务,保证设施完好。租赁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费、取暖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经营场所设施。乙方需在经营场所内增设用水、用电设备和更改水暖、电气线路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施工结束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管线。

  3、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对经营场所设施定期检修,以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4、乙方租赁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章经营活动造成后果的,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六、 维修保养责任:

  1、甲方应对经营场所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当经营场所及设施因正常使用而发生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维修,或经协商由乙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经营场所或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担维修或赔偿,甲方代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必要的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甲、乙双方应就此签订书面协议。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一)乙方不得自行更改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如乙方需要转租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新承租人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甲方转让经营场所,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该房对外出售,该房出售后乙方与购房户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三)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视为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八、 合同的解除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国家征用拆迁出租的房地产。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经营场所擅自转让、转租、交换的。

  2、乙方对经营场所擅自拆改、装修、改变用途的。

  3、乙方不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5、乙方利用经营场所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对经营场所维修的。

  2、甲方超过合同之外对承租人提出无理要求的。

  (四)确因一方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九、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经营场所拆改、装修、擅自改变用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元。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交付一日支付 元,大写 元。

  (三)乙方逾期不返还经营场所,除补交租赁费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支付 元,大写 元。

  十、 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公司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8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买方: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公司____

  (电报: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x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声明。

  卖方:____

  买方:____

商业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用房屋一事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签订本商用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地址为: .项目所涉新建房屋。本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租赁经营。

  第二条 租赁房屋范围:甲方_ 项目二层_(具体范围见附件五)租赁物以目前的现状为准,承租人接受租赁物后一个月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租赁物符合约定。

  第三条 甲方以附件一的形式表明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外出租。附件一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附件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1—4)

  第四条 甲方应当正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见附件五、六: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平面图和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已经过建筑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备案(见附件二:房屋质量检验备案证和消防验收许可证),乙方确认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符合建筑要求的使用条件。

  第六条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将供电量 千伏安的专用配电交付乙方使用,以满足乙方经营需要,超过该标准的增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根据设计院设计方案为准)

  第七条 为实现按表计费的目的,甲方根据乙方用电、用水的需要,负责安装相应容量的水表和电表各一具,该计量表具在租赁期内为乙方所有,其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需要对水、电进行再次增容,应自行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第九条 经甲方认可,乙方空调主机机位设置见附件三——工程附件:空调主机位放置图;乙方在租赁房屋墙面和可以合理使用屋顶处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应维护相邻关系中他方的合法利益,具体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租赁费用计费、支付方式和租赁期限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 970 平方米。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9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继续承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本合同租赁期内的具体租赁费用为:

  第十三条 自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之日起 个连续日内为乙方免租赁费用装修期。自商铺交付之日起计,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乙方除自行缴纳水、电、气费外,无需就租赁房屋的使用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可以导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的原因外,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始第二日起(即本合同租赁费用计算的起始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的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用。

  第十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按 支付。

  第十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免租期届满之后,乙方须于每季度5日前缴付下月租金、下月管理费、上月水、电、燃气费给甲方租赁费用具体交付形式为银行转帐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形式。

  第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计 人民币 万元 整(¥ 0000.00 ),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期满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无条件返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 关于水、电、气等费用缴纳方式的约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确定的缴费时间自行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

  第十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当自行依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后,若依照有关规定必须以甲方的名义缴纳相关的政府性收费的,应由乙方代为缴纳。甲方按进度事先列出相关费用目录和时间的.清单,由乙方将费用支付到甲方帐户,由甲方对外支付。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保证租赁房屋截止至本合同生效之日未对该租赁房屋设置他项权利。但是,一旦在合同期内发生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时,乙方应当拥有知情权,甲方有义务在他项权利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与房屋租赁有关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各自交纳。乙方因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是否作出特别约定: ?开发票是出租方的义务。但双方约定,出租方可将租金上调比例。或约定出租方依法应缴的税费由承租方代付代缴。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第二十三条 如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之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的,则乙方的免租期应当相应顺延,同时,甲方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所涉租赁房屋因乙方行为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利用其租赁房屋外墙面以及可合理利用的屋顶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时,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武汉市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政府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反之,则应当据实结算。商业标识和装饰灯具的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在乙方因相邻权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争议时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内,除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外,甲方对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不负有维护、保养义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自行进行维护、保养。乙方认为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有维修及保养必要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告之维修及保养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但是,该维护、保养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内,如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相关书面通知后,立即同意乙方组织专业人员予以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情况紧急或特殊的,经甲方认可,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操作、使用、保管不当或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害或故障,乙方应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 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造成对第三方损失赔偿时,由乙方自行与第三方协调解决。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非因甲方行为或社会性停电、停水、停气所导致乙方经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自行办理因经营本合同项下业务所需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并于正式经营前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和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证所需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各种文件。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并依法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

  第三十一条 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封闭式管理和封闭式装修。但乙方装修时应当接受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指屋顶、梁、柱、载重墙等主体结构)

  第三十二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装修时所产生的构筑物、附着物,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承担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的义务。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乙方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前应当将经过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的装修与安装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和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同意后可以施工。乙方应在租赁房屋装修完毕之日起三日内,提请甲方协同消防管理部门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查验,三方据此签署装修验收确认文件(附件四:租赁房屋装修验收确认单)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第三十五条 双方对本合同和合同谈判本身应当保密。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内容。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甲方有义务将本租赁合同之事实如实告知房屋买受人,并向乙方出具房屋买受人愿意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承诺性文件。否则,甲方应当终止租赁房屋转让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租赁房屋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重新与甲方签订新的房屋租租赁合同;同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商铺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以许可使用形式授予、或舍弃交予他人。

  第五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之约定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同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要求违约方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一次性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

  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经营店铺内的设备和设施以弥补实际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 约金。

  第四十一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或者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房屋视为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合同期内,若确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完本合同的或因甲方原因需要收回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按照本条及第三十九条之约定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额外赔偿乙方装修损失费。装修损失费金额计算方式为:总装修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平摊到合同的前五年中,每年则为20万元,如甲方在第一年就违约收回此房屋,那么甲方支付的赔偿金额就为100万元;如在第二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80万元;如在第三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60万元,如在第四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40万元;如在第五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20万元。(合同到期的情况不做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累计逾期达三十日(包括三十日在内)以上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转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20%以上的,且乙方在甲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3、甲方在交房期限以内已具备租赁房屋交付条件,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七个工作日以内未办理租赁房屋交付手续或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该租赁房屋视同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交付。交付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不受装修期是否届满的影响,乙方仍未进场装修的。

  4、装修期届满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依据合同约定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正常营业的。

  5、合同期内,乙方违法经营且该违法经营之事实得到政府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确认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之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逾期达三十日的;

  2、本合同期内,确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事实,且甲方在乙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第六章 其他约定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在同等条件下,因乙方享有租赁权,双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续签《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第四十六条 合同期内,甲方如转让租赁房屋的产权,应于交易日三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事宜向甲方予以书面答复,如乙方逾期未予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项下房屋所在市一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诸如战争、地震、洪水、武装冲突等情势)致使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免除双方或一方之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遇不可抗力发生时,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应就其没有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达三十日的,本合同可以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 在出现不可抗力事由之情形下,乙方仍需继续经营的,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就房屋租赁费用减免事宜另行协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依本合同约定情形解除时,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可以移动的物品全部清理完毕,并于甲方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可后,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该十五日不计算房屋租赁费用。超过十五日,乙方仍留置于租赁房屋内的全部物品、构筑物、附着物视为乙方抛弃物,可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第五十一条 双方通讯地址分别为:

  甲方通讯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在本合同期内,若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前七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若未书面通知对方,则仍以本条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函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送达地址为本合同中记载的法定地址或者本合同附件中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证件中载明的地址为准。任何通知、函件,凡是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均以邮件寄出地邮政部门(包含投递公司)收件日期为准。甲方向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发出挂号信(包括快递)后次日视为已通知乙方,或在报纸等其它宣传媒体公告5日后视为已通知乙方。

  第五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为准。

  第五十四条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在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发生争议并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可继续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其他权利和履行其他义务。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各附件的真实性。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元。

  三、租金于_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_计罚。若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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