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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4-08-13 22:04:18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安装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安装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安装合同 篇1

  推荐回答: 塑钢门窗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衡水东方铝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工程量 平方米,总造价约 元。

  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甲方付工程款 ;门窗框安装完甲方付工程价款的 ;工程完工甲方付工程款 。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型材

  玻璃:

  钢衬: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 ,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催要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3、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衡水东方铝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变压器安装等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1、 安装变压器 台;2、安装落地式配电箱 台;3、 电缆米等。

  二、 工程造价包含:以上工程量预算价为 元,经双方协商后同意按照 元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

  二、 工程工期:协议签定后乙方确保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并送电。

  三、 付款方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供电的要求采用符合国标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不违背供电局规范的前提下按照甲方的方案施工,甲方有义务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周边事宜,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申请文件;2、乙方必须按照国标和供电局规范施工,必须采用国标材料和设备,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质量按本行业的相关施工、设计规范及标准执行,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现场情况对预算方案局部调整但必须按照合肥供电公司现行标准配备设备材料确保验收和送电,必须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乙方对该工程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负责。

  五、 违约责任:1、乙方确保按照甲方和合肥供电公司要求设计和施工并确保工程工期,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因工期或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作为补偿;2、任何一方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对方的所有损失;3、如遇双方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国家政策重大变化等)造成一方重大损失的另一方不得追究其责任。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履行完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20xx年7月10日

安装合同 篇3

  经双方协商,

  xx电气工程承包给xx电气作业班组,

  包价为xx元/m2,

  订立以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生事故的责任依安全生产合同承担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的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对不合理的进度安排提出异议,但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承包工程内容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如乙方施工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制订材料计划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11、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熟知本机械的性能和安全使用技术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 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全部承包款。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合同 篇5

  建设单位: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邯郸县德祥春电力架线安装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亿峰电厂“厂格线”47-50#杆塔路径进行改造设计;

  2、负责对改造使用的铁塔提供图纸(包含土建施工图和铁塔图纸);

  3、组装779和7713铁塔并负责切改线路;

  4、负责拆除原有47-50#杆塔;

  5、负责甲方原有铁塔材料的核对及拆卸工作并保证新组装的终端塔材料足够;

  6、负责从原有切改线路中拆卸固定架空线路用的绝缘子、耐张线夹、防震锤等金具。 以上工程内容经双方协商,总计费用为贰万元( 元)。

  二、甲方应付责任:

  1、负责在铁塔具备架线前的工程场地联系和协调工作。

  2、负责线路的停、送电联系。

  3、根据乙方提供图纸及施工要求,按图纸进行质量验收。

  4、负责按图纸设计所需的标准和非标准的金具及部分零星材料。

  5、协助乙方联系施工人员的住宿、生活用水、用电等工作。

  6、乙方进场前甲方预付30%施工费,工程验收后30天内一次结算付清。

  7、甲方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到电厂进行验收、送电、调试工作。

  三、乙方应付的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返工,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切改线路时间后,应提前3天到现场,并组织人

  员做切改准备。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管理本施工队伍人员的生活、住宿。

  4、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照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进行管理,配备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机构认可,对在施工出现的一切人身事故、设备损伤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严格加强材料管理,不得丢失和浪费。

  6、本工程从甲方联系停电时间起,共5天,乙方必须保证在该段时间内施工完毕并负责验收条件。如遇特殊天气影响或其它情况的影响受阻,工程顺延。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邯郸县德祥春电力架线安装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买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_______________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即RMB¥__________________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_____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变压器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方:施工方:工程名称:议定日期:签定地点:

  年月日

  变压器安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同意将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一、

  二、

  第三条 工期

  本工程期限自合同签定、预付款支付、甲方土建完成,场地交给乙方施工后至 个工作日止。由于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四条 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可变价。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金额: 。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因此而增加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计价办法确定增加工程量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并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公司检查签证后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乙方应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二、具有合格证的材料,如一方对材料有异议,提出对材料进行检验,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如检验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全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三、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四、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不能使用,甲方需按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材料或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甲方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担的工作通知乙方。

  三、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

  四、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检查验收,甲方和监理公司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甲方和监理公司未按时到场检查验收,乙方经自检合格,并由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质检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记录上签字后,即可继续施工,甲方和监理公司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事后甲方要求复检,复检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其费用及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分项工程中间验收,并办理中间验收签证,该签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六、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七、工程各阶段验收时,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应分清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好后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八、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应提请质量监督部门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依据及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及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2天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可实施。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补充文件。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可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一)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事实严重不符。

  (二)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三)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明确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八条 工程保修

  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内,乙方对其所承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

  (一)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作好三方签署的交底记录,于签订后3日内送有关单位。

  (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设计图纸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结算工作。

  (六)组织工程验收前的施工技术资料审查工作。

  (七)协助乙方排除工程施工期间外界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干扰。

  (八)工程停建缓建时,负责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施工条件的作业环境,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由此造成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

  (一)负责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隐蔽工程验收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等,并及时送甲方。

  (三)在开工前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负责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安装前的检查工作。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工程。

  (五)提供验收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六)确保施工技术资料填写合格和真实,负责继续完善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施工记录并及时移交甲方。

  (七)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造成的安全和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损害当地群众利益,杜绝违法乱纪的行为。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好场地。

  (九)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申诉,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调查,对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十条 工程竣工及资料移交

  一、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自检后,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必须经监理公司审核,甲方确认。竣工日期以经甲方确认的,由监理公司签发的工程移交证书上指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同时必须移交施工技术资料,否则其竣工报告将被拒绝,该工程被视为未竣工。

  三、乙方必须按达标投产的有关要求移交施工技术资料(一式二份):

  (一) 竣工验收签证书、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设计修改通知单、中间验收检查记录及签证、代用材料清单及签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记录、设备移交清册。

  (二)合格证、施工记录及试验报告。

  (三)按实际施工内容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的完整的竣工图纸。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确认该工程后,乙方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相关文件移交供电部门,协助甲方办理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 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合同价款

  工程合同价款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 执行定额或标准为

  电气部分执行:

  土建部分执行:

  工程设计费执行:

  (二)设备材料价采用施工期内《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价,没有发布价的,按

  双方在前审定的预算书的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三)本合同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款须经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确认。

  (四)甲方提出赶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可按上述定额标准收取工程赶工措施费。

  二 、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合同签定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取整支付工程设备采购定金给乙方,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本工程合同价款出具工程结算书。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按确认后的结算价一次付清工程余款。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余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和供电部门,并配合供电部门完成本工程验收工作。

  承包金额调整原则

  施工过程中经业主/监理单位批准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允许进行调价,调价

安装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

  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

  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

  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

  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

  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总承包方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分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滨江大道 广告位用电安装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承诺乙方,全面负责材料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包括电缆线 米、电表、开关等)

  二、安装材料时甲方必须根据国家用电标准,进行安装施工。

  三、甲方承诺乙方全权负责包工、包料事宜,并在 月 日安装完毕。

  四、甲方保证安装验收合格以后,负责以后的一切维护、维修工作。

  五、甲方在安装调试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电力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间的安全由甲方全权负责。

  付款方式

  六、 乙方承诺甲方一旦验收合格以后将一次性全额付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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