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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06 09:52:14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分包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分包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分包合同范文锦集7篇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守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且乙方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及工程情况后,为了确保安全、优质、顺利地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双方按照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承建滕州市笃山口周围石灰岩矿区治理工程中爆破施工,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施工范围及内容

  1、工程名称:滕州市笃山口周围石灰岩矿区治理 工程。

  2、工程地点:枣庄市滕州市。

  3、工程范围:岩石爆破、倒运、机械回填整平。

  4、工程承包内容:

  ? (1)爆破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包括爆破单位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 (2)爆破点上层覆盖土开挖、运输至指定区域;

  ? (3)爆破器材、物资购买和保管,爆破布孔、打眼、准备炸药及装药,准备及添充填塞物,安爆破线,封锁爆破区,爆破前后的检查、爆破、清理危险岩石、撬开及破碎不规则的大石块,修理工具,爆破作业面清理等相关石料开采的所有作业工序;

  ? (4)爆破石方装运、推平,整理修坡;

  ? (5)场内临时道路施工期维护。

  ? (6)石料开采、运输、回填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和人员。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本合同工程项目实行单价承包。

  2、由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械设备、包安全生产、包工程质量。

  第三条、合同单价

  1、爆破石方(含税)综合单价为 元/m3(不含税)。

  2、非爆破区挖运土石方至指定地点堆填,整理修坡(运距2km以内)综合单价为 元/m3(含税)。

  3、乙方负责办理分包工程所有税务事宜,开据发票。

  第四条、工程数量

  按甲、乙双方现场确认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为准。

  第五条、合同工期及调整

  1、合同工期

  乙方分包工程工期为 4个月。乙方应保证其施工能力能够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并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节点工期或总工期的延误所导致的建设单位、监理对甲方的罚款、索赔、赔偿等,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设备、人员及费用的承担

  1、乙方按合同要求进场的施工设备,其性能应满足施工达到的相应要求。并由乙方提供为达到设备使用性能和保障能力而必备的修理保养人员。

  2、设备使用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施工合同单价之内。

  3、乙方确保进场设备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性能和装置及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提供相应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4、甲方对乙方设备的性能鉴定不能免除乙方设备安全使用及安全性能的相关责任,由于乙方机械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按山东省有关部门规定为其属下的全体人员及机械设备购买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为完成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等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中(甲方提供的设备除外)。

  7、由于乙方不按施工规范操作、野蛮施工、爆破所用相关材料现场储存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承担的各项费用或罚款,由乙方直接支付或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第七条、施工管理

  1、甲方施工管理

  1.1 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图、技术资料和施工技术交底,并给乙方下达工程施工形象要求与月施工进度计划。

  1.2? 协助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总体布置规划。

  1.3 甲方有行使对乙方的施工指挥调度权、施工管理权、质量环保安全管理监督权;当施工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设备和提出措施保证施工进度要求,乙方不得拒绝。

  1.4 乙方违章作业、不服从指挥,甲方有权制止施工、停工整顿,乙方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所有责任(包含法律责任)。

  1.5 当乙方无视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野蛮施工、工艺粗糙,爆破造成新的危岩体,从而使治理区域超出设计治理范围,回填量增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和更换作业人员,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6 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分包或转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退分包或转包队伍,并自行清结相关债务,解除合同,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7 甲方负责向乙方施工人员提供临时办公及住宿。提供水、电的生活设施。

  2、乙方施工管理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月进度计划的要求、施工强度组织施工,提供满足施工需求能力的人力、设备资源确保工程总工期目标。开工前,必须书面向甲方提交劳动力清单及工期保证措施。

  2.2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和适用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等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在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必须返工返修达到设计的质量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了总工期,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2.3 乙方的.负责人应确保常驻工地指挥生产的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5天,离开工地须甲方项目经理批准。

  2.4 乙方的施工管理、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或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

  2.5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第八条、安全生产

  1、乙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等相关法律法规施工。

  2、根据本工程特点,乙方严格爆破参数控制选择,采用设计要求的爆破方式,严禁随意更改设计,严禁使用自制炸药,爆破施工采用的所有材料的申报、领取、存储、使用、销毁等都必须符合第1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爆破前应全面了解存在的风险,做好现场安全巡查警戒,按要求设置警戒线;安排专职警戒人员,防止外来人员进入爆破安全距离以内。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控制爆破震动、飞石、冲击波等方面的危害影响。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乙方必须保证进入作业面的工作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开工前和每项工程前必须对全体员工分工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

  ? 5、 必须保证进入作业面的工作人员安全着装及安全防护(费用已含在项目单价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 6、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上岗。

  ? 7、乙方应认真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加强职业防护,在有危险性的施工生产区域作业,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倒塌、爆炸、触电、中毒、窒息、设备毁坏等各类生产事故时,乙方应主动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

  8、乙方负责购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费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

  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并承诺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奖惩制度,如违反甲方规定和制度,根据甲方的奖惩规定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10、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隶属关系立即上报所属上级并通知甲方,按隶属关系组织事故处理和进行善后工作,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1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对于现场打架、斗殴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0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12、乙方负责所有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技术、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上报甲方。

  第十条、工程计量、结算与支付

  1、在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具体工程范围区域进行地形断面、剖面或地形原状进行测量,爆破区上方覆盖土和强风化岩石清理后,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并作为结算时的计量依据。

  2、在工程竣工后,有设计图的部分按设计图,其他的按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对具体工程施工内容进行地形断面、剖面或地形原状进行测量,并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最终结算时的计量依据。

  3、结算时通过两次地形断面、剖面或地形原状测量的结果、并依据设计图纸进行计算土石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超出设计范围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4、每个月(即每月的28日)按实际工程量(经甲乙双方现场测量签认的工程量)结算月进度款,并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的工程进度款。

  5、乙方按甲方所发联系函内容及设计图纸完工后,建设单位、监理和甲、乙双方按规范标准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结余款项。

  6、甲方如在乙方正在施工且未验收的工程内施工其他配套工程时,甲、乙双方必须现场对已具备验收的工程进行验收签字认可合格后方可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实需进行配套工程施工,乙方必须配合,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但乙方必须负责返工修复,费用由甲方或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1、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原因工期严重滞后,在甲方规定的赶工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

  1.2 乙方原因发生质量或者安全事故,拒绝返工、整改或者返工、整改验收不合格;

  1.3 出现本合同其它约定解除情形的。

  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1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2 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终止或项目取消;

  2.3 因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合同内容不存在。

  第十二条、附 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且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工资发放情况。乙方应及时发放所雇员工工资,并按期向甲方提供其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如果乙方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甲方有权利用乙方工程结算款予以代发,乙方无异议并应积极配合。甲方因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受到当地劳动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损害甲方形象的,将按1万元/次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补充修订,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申请仲裁或起诉。

  5、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开户行:

  传 真:?? 帐? 号:

  ? 电? 话:

  传? 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今由甲方*******3# 、4# 楼钢筋绑扎承包给乙方 ,从标准层至工程完工,按建筑面积元/m2 计算。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丝、垫块等辅料。

  2、甲方负责吊料,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接料,屋面剩余钢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验收未达标的,乙方负责修整,费用自付,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

  4、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生活费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6、违约:如乙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经过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合同,共同信守。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材及施工机具)

  二、工程分包项目:

  1、按图纸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监理部及甲方有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工程所有水电安装含所有避雷联接工程,所有临时用电及空开配电箱和机械用电的安拆、维护,临时灯具安、拆。

  2、由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为水电到户的方式进行分包,给水在水井间接至每户厨房1.5米处且每户1管(即是说每户直接入一根给水水管),所有排水管含混凝土管接至主楼外2 1

  米处,室内所有线管、线盒的安装、强电在电井间接至每户空开箱内,并安装空开,楼层所需电缆及双电源箱安装,楼道公共部分照明,弱电箱及可视管、电线管预埋到每户,消防安装工程(一次预埋),每户的'空调孔预留、厕所、厨房孔洞及柱、梁、剪力墙、现浇板内线管线盒的预留预埋。

  3、水电工自己所用机械、焊机、焊条、安全帽、安全带

  和所需辅助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合同价格

  1、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要求,含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有

  临时用电及空开和机械用电的安拆与维护,以实际建筑面积 按照 元/m结算。

  2、本协议书中所列费用为包干综合价,已包含施工管理

  费。施工管理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费外,还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班、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伤、残、亡事故、工具用具(除甲方已安装的塔吊外)、劳保用品、医疗卫生等费用。

  四、质量及工期

  1、按国家相关建筑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根据

  该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合理安排,结合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人员,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无条件加班。工期按建设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每延后一天惩罚 元,提前一天奖励 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2 2

  期顺延。

  2、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的工程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由于返工给甲方造成了材料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计算,在乙方当月的劳务款中扣除;若乙方所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同,又拒绝返工,甲方有权单方向外高价点包,点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劳务款中扣出。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场,其班组方单甲方结算60%给乙方,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其余工资不予结算,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6、垫付人工费和生活费,正负零以下按照该项工程量的 %支付劳务报酬;中途每八层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量总价 %;剩余的 % 月后付清。

  7、现场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医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危险作业拴好安全带,如每 3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场地内不能随意大小便,如发现一次严惩。

  五、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作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在施工中有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施工,不按规矩佩带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其它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0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和分包商兹委托承包商承担由分包商承包的精装修工程中的精装修工程人工费分包工程。承包商确认已考察了现场,并充分理解了设计方的设计意图、业主的使用要求和甲方的进度、质量要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业主”系指

  1.2 “设计方”系指

  1.3 “监理”系指

  1.4 “总包”系指

  1.5 “分包商”系指深圳市波斯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6 “承包商”系指

  1.7 “本工程”系指

  1.8 “本合同”系指分包商和承包商(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定的合同文本中,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质量要求、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书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9 “分包”系指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须向分包商提供的符合合同要求的精装修工程的人工费分包。

  1.10 “本分包工程”系指

  2. 合同语言

  2.1 合同文件以中文为准。

  3. 计量单位

  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本分包工程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文件传递

  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信函、传真或电传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5. 合同文件

  5.1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5.1.1 合同条款

  5.1.2 往来信函(包括设计变更、洽商等)

  5.1.3 技术规范、图纸和设计资料

  5.2 按照上述条款,合同的各种文件应认为是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含糊或分歧之处,按照上述条款合同文件的次序解释。

  6. 人工费单价及施工范围:人工费单价见附表;施工范围: 。

  7. 合同价格

  7.1 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元):①按实际发生用工结算;②合同价。

  7.2 合同质保金:10%。

  7.3 除非由分包商提出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图纸等设计依据方面的变更,否则本合同的人工费单价不予调整。

  7.4 本合同的人工费单价被认为是固定不变的,包括:工伤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管理费、食宿费、工人差旅费等。

  8. 支付方式

  8.1 承包商须在每月5号前向分包商提交上月完工工程量表、人工费付款申请书及上月工人工资表,供分包商项目部及公司审批。工人工资按该工人用工合同单价及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加班工时),出勤天数以打卡为准,并经项目部主管经理批准确认。

  8.2 分包商按每月审批的人工费付款申请书金额的85%支付给承包商。其中工人工资按审批确认的工人工资表金额直接由分包商支付到工人工资卡中,剩余的人工费直接付到承包商指定账号或工资卡中,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付5%。

  8.3 分包商在工程总体竣工验收、结算一年后,付清10%质保金。

  8.4 分包商在收到付款申请书,并审核无误后25天内支付款项。

  9. 承包商的工作和责任

  9.1 根据设计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及图纸,按照分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人力、施工工具完成 精装修工程的人工分包工程。

  9.2 保证施工进度、保证现场合格工人数量满足分包商施工计划要求和临时应急赶工要求。若满足不了,应及时汇报给分包商,否则,每虚报壹名工人,每工人每日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影响工期的损失(包括分包商因此临时调整计划,重新调入其它队伍而增加的费用)。

  9.3 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业主、监理、总包和分包商的要求,并且通过监理验收合格。

  9.4 保证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各项工程返工、竣工整改工作,否则分包商有权另行安排队伍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加倍从结算中扣除。

  9.5 承包商须根据采购的时间需要,按项目部要求的.提前时间,提前书面呈报自己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要求计划;根据施工现场的尺寸,及时提供外加工面材的加工尺寸及加工图,保证不影响采购订货。

  9.6 工人每天排队打卡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应着公司统一工服,服从分包商文明施工统一管理,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材料按分包商指定位置统一堆放整齐。

  9.7 承包商负责人必须配合分包商每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漏报或拖欠工人工资、奖金及加班工资,否则,由承包商承担相关责任。

  9.8 按时支付工人加班工资、奖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拖欠工人加班工资、奖金,负责缴付工人的各种保险费用,并对工人的自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9.9 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保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无工伤事故、无事故隐患。如果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9.10 按分包商要求做好各项质量、安全检查和上岗前培训工作,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11 充分考虑到垂直运输的难度的对施工工期的影响,垂直运输不成为承包商工期延误的理由。

  9.12 负责临电一级箱以后二级箱、三级箱的线路安装及保管工作,损坏则赔偿相应损失的50%。

  9.13 如果分包商现有的三级箱数量不能满足承包商现场需要,额外需要三级箱由承包商自行提供,且标准必须与分包商提供之三级箱一致,并将新产品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4 负责楼层正常照明线路的架设工作。

  9.15 自行供应电焊机二次空载保护器,并将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6 自行提供现场需用之安全带、安全网、移动操作平台,且必需是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7 自行提供施工、消防两用的储水油桶和分支管路、角铁架阀门,自备电焊、动火、油漆、木工移动用灭火器。

  9.18 负责对分包商提供的临时供电系统的设备、材料进行保管和维护,如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19 负责对本层的灭火器进行保管和维护,如损坏或者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20 按分包商要求登记和缴纳工地出入证押金和安全帽押金,如果出入证或安全帽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21 保护好自己与其它分包的成品或半成品,因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不善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9.22 保护好运送到现场的材料和机具设备,如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50%。

  9.23 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总包、监理或业主的罚款和批评,该项罚款由分包商行使罚款和处罚的权利,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9.24 以洪涛公司一分子自居,对外展示洪涛公司的良好形象和风尚,约束自身言行举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都不得有任何打架、斗殴、聚赌、随地大小便的行为,更不能口出脏话。违规者,轻者罚款50元,重者除名。

  9.25 与其他承包商友好共处。如果与其他承包商之间出现矛盾,坚决服从分包商的管理与决策。

  9.26 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动、聚集工人闹事或者罢工。如因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资或其他承包商与工人之间的纠纷而发生工人罢工或者闹事等情况,承包商将承担由此对洪涛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9.27 服从分包商的一切指令,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要求、质量要求、整改要求、罚款通知等。

  9.28 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事项。

  9.29 承包商必须服从分包商根据合同条件发出的各项指令。

  9.30 遵守国家的法律或法规,根据法律或法规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

  9.31 遵守对本工程施工具有任何管辖权的机构的任何规章、附则及其所发出的一切通知要求。

  10. 分包商的工作和责任

  10.1 向承包商提供详细的设计规范要求、图纸、施工进度计划,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承包商或者下达指令。

  10.2 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生产、临水临电设施等。

  10.3 按照合同条件与承包商一起验收工程质量,并签署有关文件。

  10.4 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每月直接发放工人工资。

  10.5 根据工程需要,对承包商发布包括变更指令在内的各种指令。

  10.6 提供临时供电系统的设备、材料,包括一、二级箱和第一批三级箱。

  10.7 提供临电一级箱之前的缆线架设安装工作。

  10.8 负责供水干管和水泵系统的施工、管理。

  10.9 提供每一层的通道照明设施。

  10.10 提供每一层的灭火器(于固定位置)。

  10.11 统一为进场工人购置安全帽,办理出入证件。

  10.12 提供现场和各种警示牌、主要机具操作规范牌。

  10.13 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工作事项。

  10.14 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或法规,根据法律或法规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

  11. 施工进度计划

  11.1 施工进度计划详见附件二。

  11.2 承包商必须按照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施工阶段的进度和质量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及时增补相应工种的工人数量,保证施工进度。

  12. 验收

  12.1 分包商按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且书面签证,承包商须提前三天通知分包商安排验收事宜。

  12.2 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分包商自检后,通知监理验收,全部合格后进行总结算。

  13. 发现缺陷的处理

  13.1 承包商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并计算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必须立即按分包商要求完成返工和整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14. 施工进度延误与核定损失额

  14.1 承包商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导致分包商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4.2 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可将本分包工程交予其他承包商完成,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4.3 因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分包商总体工程竣工延期,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二万元,不设上限。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可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政府政策变动、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在本分包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的确定以业主的最终指令和文件为准。

  15.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取得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 违约及终止合同

  16.1 上述由承包商承担的费用由分包商从将要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16.2 承包商收到分包商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4天内(或经分包商书面确认的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分包商可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6.2.1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分包商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本分包工程。

  16.2.2 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6.3 一旦分包商根据第16.2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分包商可以选择其他承包商继续完成本分包工程,承包商应承担分包商因此造成的损失和额外费用。未中止部分的合同应由承包商继续完成。

  16.4 由于承包商违约所造成的分包商的相关损失及费用,分包商将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除。

  16.5 如承包商拒绝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分包商可中止支付工程款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和问题。

  17. 分包商终止合同

  17.1 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施工进度问题和其它违反合同事宜,承包商不能履约,分包商可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的范围,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分包商(公章):

  分包商代表(签字):日期:

  18. 仲裁 承包商(公章):承包商代表(签字):日期

  18.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过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18.2 合同争端的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

  18.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8.4 除另有约定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0. 合同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5

  发包方:高雷劳务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 项目及其概况:

  1.1工程名称:黄江碧桂园14#楼

  1.2 工程地点:莞深高速黄江高速路口

  1.3工程概况及做法:

  第2条 工作内容:

  2.1 甲方工作内容:

  2.1.1 联系业主、监理,建立业务关系;协调分包方关系;

  2.1.2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1.3资料的编写、分项工程的报验等技术工作;

  2.1.4 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施工依据资料;

  2.1.5 提供水源、电源、外架;

  2.2 乙方工作内容:

  2.2.1完成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中有关外墙工程做法的全部工作;

  2.2.2所有装饰材料样品必须经业主、监理认可后方大规模施工。

  2.2.3自备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自备食宿。

  第3条 质量要求

  3.1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外墙相关现行规范及碧桂园要求,验收合格。

  3.2 按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含方案、技术交底)施工。

  3.3常规要求:乙方负责自己的成品保护,施工期间成品遭到破坏时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4条 安全要求

  4.1现场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操作电动机械佩戴绝缘手套;临边洞口施工时,必须做好临边防护等各项工作;严禁酒后上岗施工,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严禁上岗。(乙方自备所需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雨具、胶皮手套、胶鞋)。

  第5条 工期要求:

  5.1乙方按照甲方内部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劳动力,保证计划的完成。节假日、农忙季节按

  正常工期施工。

  第6条 承包方式 、价格构成、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6.1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6.2 综合单价:

  含成本、利润、其它费用及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

  6.2.1打点拉毛4元/m2

  6.2.2防水砂浆5元/m

  6.2.3挂网找平15元/m

  6.2.4粘贴外墙砖18元/m

  6.2.5施工洞、工字钢洞、洗墙等收尾工作11元/m

  6.3 结算及付款方式: 2222

  每月按进度80%付款,拆除外架支付工程款95%,预留5%质保金最终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第7条 本合同生效、解除、终止条件:

  7.1本合同双方签印后即日生效。

  7.2解除合同

  因乙方严重违反规定(质量、安全、环保等);乙方严重违背甲方的工期和劳动纪律要

  求。则甲方解除合同。

  甲方严重违反规定(安全、劳动、卫生健康);无力或拒绝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乙方解

  除合同。

  7.3费用结算、支付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第11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签印) 乙方:(签印)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订立时间: 订立时间: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名称:爱建顾园F8区智能化工程

  二、 工程地点:宝山区顾村镇刘行菊太路

  三、 工程总价: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陆仟贰佰柒拾元整(1086270.00元)

  四、 工程范围

  1、 乙方提供全套设备、安装辅助料和线缆至工程现场。

  2、 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交甲方审核后由设计单位出正规施工图。

  3、 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和检测。

  4、 乙方提供全套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供技术培训。

  5、 乙方提供系统验收后二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人为损害和不可抗力(如:雷击、台风、地震、战争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除外。

  五、 工程设备

  六、 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年4月1日开工至20x年9月30日竣工(暂定)。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顺延:

  1、 由于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 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 由于非乙方责任(诸如配套工程进度滞后等)致使乙方无法按正常进度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充分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七、 甲方职责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接通施工所需水、电和运输道路;

  2、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3、 向乙方提供有关建筑和室内装饰图纸,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 向乙方提供设备保管和办公场地;

  5、 按合同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6、 协调其他配套工程的进度,保证乙方可以按进度正常施工。

分包合同 篇7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该分包合同的签订,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桂康酒厂陶坛库区2

  二、 工程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长安乡

  三、 分包内容:模板安拆(乙方自带模具及管件)

  四、 开竣工日期:

  五、 分包单价:40元/m2(按模板展开面积计)

  六、 计价依据:按双方商定

  七、 工程款支付形式:工完一个月内

  八、 工程质量:根据现行的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及技术交底组织验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其材料浪费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九、 安全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 生活管理:住宿由乙方自理,工地内严禁随意大小便。

  十一、 材料管理:甲方提供的材料做到限额领料,对材料浪费及不合理使用超出的,由乙方负担,工地内,随时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 施工机具:对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十三、 现场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需要材料及时提出计划。

  十四、 违约管理:乙方分包的工程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中,经检验不合格,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 附则:

  十六、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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