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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3-06-08 08:38:14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签订合同范文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签订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签订合同范文9篇

签订合同 篇1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租房协议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签订合同 篇2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8、合同中打印的部分和手写的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答: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

  9、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答: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口头约定而非正式合同,则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10、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1、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受贿赂罪论处。《刑法》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2、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答: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另外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1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答: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14、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答: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15、无效的合同、撤销的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即自成立以后都无效。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6、打收条应当注意什么

  答:

  ①确实收到钱款或物品后再出具收条

  ②写明收到款项的大小写,收到物品的确切名称等基本信息

  ③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来源,如“收到XX公司支付的”

  ④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用途,如“收到第一期货款”

  17、什么是先履行义务

  答: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签订合同 篇3

  如何做好先签订装修合同后验收?装修公司和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候,签订交工时间表,当中要约定超时的违约责任,提高延期违约金的比例。业主要封闭装饰面前验收隐蔽工程等。

  每到春天装修旺季,由于装修的业主太多,装修公司往往忙不过来,因此最容易出现延长工期、装修质量打折扣等问题,给业主带来烦恼和遗憾。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以保证装修质量?对此,相关业内人士建议,较为有效的办法是事先签订好装修合同,事后做好验收工作,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正规装修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同时,还会签订一份交工时间表,业主除了要求装修公司详细列明工程的进度外,还要约定超时的违约责任,并将延期违约金的.比例提高至每天总款项的1%以上,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二,合同中会附上一份材料说明单,其中详细标明了所用材料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级,业主和装修公司都应根据该说明单对材料进行验收,具体验收的项目包括品牌、规格、数量等。如果业主验收的材料合格,则验收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反之则应拒绝签字,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第三,对于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管线工程和结构工程),业主必须在装修工人封闭装饰面之前进行验收,其中管线工程包括电器回路、给排水、煤气管道、空调系统等;结构工程包括用于固定、支撑房屋荷载的内部构造,具体包括水路、电路、防水等。验收时,业主、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都应参与,验收合格且业主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第四,装修公司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尾款,为避免出现增项漏项错算等情况,业主验收时要对装修过程中出现的增减项目进行测量和核实,并与装修合同和图纸仔细核对。验收时,应着重检查施工项目是否全部完成、家装设计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验收完成后,业主还应与装修公司签订保修协议。

签订合同 篇4

各项目部:

  为规范用工行为,规避公司潜在的用工风险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工人必须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为了保证合同签订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明确项目经理和项目财务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自工人到达项目工地之日起20天内必须签订派遣合同,如工人拒绝签订派遣合同的.,项目部应当立刻终止其工作。如果工人未签订派遣合同又被项目部继续聘用的,一经查实将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元/次、项目会计1000元/次的罚款。上述未签订派遣合同的工人与公司发生劳务纠纷或出现工伤赔偿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的20%对项目经理、财务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签订合同 篇5

  一、装修合同概念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二、装修合同的作用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三、装修合同签订流程

  了解装修合同签订流程,可以让我们在一开始就不至于处于被动的位置。签订装修合同流程一般如下:意向——设计确认——预算提交——总价确认——质量——工期——付款——合同责任确认——签字生效。

  四、装修合同签订应避免的事项

  1、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2、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此外,还应注意签定合同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3、权利义务不清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装修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装修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等等,在合同中应逐一细化,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如果家装公司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应在合同中对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督效果进行约定

  五、装修合同签订前注意事项

  1、装修合同签订不能急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签订装修合同是装修开工前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很多消费者在面临签合同时,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但是在此建议消费者,签合同不能着急,需要各方面做好了解,谈好设计和预算等后才签合同,以防止吃亏。

  2、必须检查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提醒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六、常见装修合同猫腻

  大家不要以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其实,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同样也存在一些隐含的漏洞、陷阱,这些都可能让业主成为装修的“受害者”。下面我们就一一为大家罗列出装合同中隐含的5大陷阱及应对方法,各位业主在装修的时候可千万要小心了。

  1、工艺说明模糊不清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2、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业主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以免到时就面积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3、在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就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说对某些材质进行偷换。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亲自逐项比较和核对相应的条款,是否跟装修公司或工头谈妥的最后条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细节,不给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如果业主不细心、不关心的话,劣质材料就这样偷偷进场了。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签订合同 篇6

  在原良图沟中学“普九”期间,该校护校的`临时工人屈杰(以下称乙方)出部分资金建筑护校人员宿舍及学校食堂,20xx年9月,良图沟中学与七道岭中学(以下称甲方)合校后,甲方需要解除与乙方的劳动雇佣关系,鉴于乙方不但在过去对学校基建有过投资,经七道岭乡政府领导出面调解,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7000.00元的经济补偿,另无其它附加经济补偿。

  二、自甲方付给乙方以上款项后,乙方与原良图沟中学所在地无任何关系,立即撤离该校。

  三、乙方如不撤离,则按违约处理,出现其他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立协议人: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 单位公章)

  乙方:(个 人 签 字 ) (个人盖章手印) 监督方:七道岭乡政府

  立协议时间:

  (单位公章)

签订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招(议)标选商意向书

  1、项 目 名 称:

  2、需 用 单 位:

  3、计划接收时间: 需用时间:

  4、概 预 算金额: 万元

  5、选 商 意 向:

  6、选商说明:本次招(议)标的评标标准按下列第()种方式:(一)单项低价中标。(二)总价最低中标。(三)综合评议性价比,由评标小组推荐中标者。妥否,请批示。

  7、标 的 物:见《采购物资明细》表

  物资供应中心

  科: 业务员 科长

  招标科: 业务员 科长

  中心主任:

  矿区服务事业部

  分管供应副主任:

  主 任: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 篇8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 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法》 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招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信托法》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合伙企业法》

  第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海商法》 第九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签订合同 篇9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

  今晚,高朋满座,美酒飘香。值此中国建设银行与本公司银企合作协议暨3.5亿元贷款合同签订之际,我谨代表公司向出席今天晚宴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和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

  一年一度秋风劲,喜迎盛会聚宾朋。“20xx”工程是本公司今年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重要发展项目,是公司宏伟蓝图的'全新起点,是全省20xx年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也是全州煤化工发展战略的“龙头工程”,在以许书记为领头人的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无限关怀下,在州建行等社会各届的鼎立支持下,在各位朋友大力关注下,经过工程建设人员的努力拼搏,目前工程进展迅速,现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即将于明年3月投产运行。

  好风凭借力,助我上青云。我们愿与所有关心和支持公司建设和发展的各界人士和所有参加本次盛会的嘉宾相互合作,共同努力,共创更加美好的明天。现在我提议:为今天银企合作协议暨贷款合同签订仪式的成功举办,为我们的精诚合作,为各位嘉宾的幸福健康,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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