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包合同模板汇总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包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包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 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 1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10.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10.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10.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0.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1.乙方职责
11.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1.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11.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1.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11. 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1. 10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六、质量与安全
12.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一次性验收合格__
以国家和吉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 :
14.合同总价暂定 157830 元(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
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4.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5.合同价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6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龙井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6.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费, 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16.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16.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16.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16.5夜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16.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_70_%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八、质量保证期为 5 年。
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九、违约责任
2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2.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同时应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违约金。
22.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违约金。
22.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22.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违约金。
十、争议
2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龙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2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25.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5.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5.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5.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5.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5.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二、其他
2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工程,由甲方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二、承包单价及承包方式
采用单价包干形式(机械、人工等均有乙方承担),按设计要求施工的路基挖方元/方,路基填筑/方,浆砌片石边沟、止水带、挡土墙、急流槽 元/方,石灰稳定土基层 元/平方,水泥砼路面 元/平方,路肩 元/平方。
三、付款方式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直接转入公司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四、组织领导
1) 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 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甲方预付乙方进场工程款贰拾万元人民币,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 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 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 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程完工
二年内有发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与以免费维修。
七、工 期
按业主要求。
八、付款方法
预付款贰拾万元人民币,待工期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5%,待3个月后付清余款。
九、其他
1) 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
2) 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 因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后均由乙方负责;
4)伤者费用不管何种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
总包施工单位: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施工单位: 浙江东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阳光国际广场心消防工程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工程地点:望江东路与钱塘路交叉口
1.3工程内容:阳光国际广场A、B、C号楼及地下室全部的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清单量及施工图所示的消防工程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的安装与调试)
1.5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施工
1.6本合同的价款按投标书中报价暂定人民币836万元 ,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第2条 建设工期
安装工程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工期为准,安装工程积极配合甲方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确保与甲方工程同步进行。
2.1 开工日期:200 年月日(按甲方要求)
2.2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跟总包同步)
2.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10 日历天。
第3条 甲方责任
3.1提供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总进度计划。会同业主、监理执行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3.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用水、用电接口、现有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及施工现场垃圾清运。
3.3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甲方及时组织和协调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3.4 为分包方施工进场提供生活宿舍、材料仓库、办公室。
3.5 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分包预埋、预留及安装留出合理的作业时间和必要的
施工条件。
3.6因施工工艺要求凿洞打洞开孔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所开孔洞线槽由甲方修补至结构平面。
3.7及时支付工程款。
3.8提供施工图六套。
3.9提供该工程的完税凭证给乙方。
第4条 乙方责任
4.1 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预埋、预留工作,负责自身管线的修补。
4.2因分包方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造成总包方工期延误的,总包相应损失由乙方负责。
4.3在混凝土浇捣时,分包方应派人员监护,做好预埋件的保护工作。
4.4根据总包方的统一安排,做好分包范围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4.5配合总包方做好工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并服从总包的管理。分包方未做好自身的工作而受到的处罚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工伤事故一律自负,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6负责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清理至甲方指定位臵后,由甲方统一清运。
第5条 进度计划
5.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建设单位。
5.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乙方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
6.2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6.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6.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6.5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7条 检查和返工
7.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单位、监理单位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8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地方颁布的标准执行。与总包的质量目标一致。创“西湖杯”工程。
第9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在规定时间内为能及时验收造成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致使工期延误的,延误日期当剔除在合同约定工期内。
9.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通知以上各方代表参加隐蔽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10条 安装调试
10.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由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一周前通知各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甲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0.2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设计修改后重新安装。
10.3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乙方采购设备,则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修改后重新调试,承担修改和重新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5若因甲方原因延误调试的,则工期应当顺延。
第11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1.1各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的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相关方必须无条件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第12条 结算依据及调整
12.1本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联系单、会审纪要等计算,定额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
版)、及有关计价依据的补充定额。
12.2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12.3材料设备价格:按一次性报价为准(镀锌管材、电线、电缆按结构验收后的合同工期平均信息价计算)。
12.4人工工资调整:定额人工工资按《杭州市安装工程(20xx)定额》执行, 12.5条约定分二阶段调整;材料价差部分税金另计。
12.6无价材料:凡投标书中、《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设备一律为无价材料,副刊不作为计价依据。无价材料、设备的价格须由联系单确认,我公司根据进度需要,提前一个月上报。
12.7施工中如遇工程障碍物及图纸增减,工程款另行调整。有关图纸修改、或另增加的内容,不管是技术、经济联系单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字盖章才有效。如增加的联系单工程量较大(超20000元以上),则该工程量列入工程款支付计划。
第13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履约保证金
13.1管理费由业主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共计 16.8 万元的配合费(含税金、水电费、配合费、垂直运输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
13.2具体付款方式:
13.2.1±0.00以下部分:至±0.00完成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至工程结顶支付25%。
13.2.2±0.00以上部分:±0.00以上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25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报甲方核定,甲方于次日5日(节假日顺延)前完成核定工作。
13.2.3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5%的工程进度款
13.2.4工程结算审计完毕一周内工程款支付至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97%。保修金3%在保修期二年满后七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13.3甲方自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完成结算的审计、审定工作(非甲方原因及双方有争议除外)。
13.4乙方上报的结算价不得超过实际审核总价的5%,超过部分审计费由乙方承但。
第14条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14.1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部分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14.2乙方应在材料和设备到货48小时前通知各方代表验收,若在乙方通知后各方代表在72小时内不能给予验收且不能告知乙方不能验收合理原因的,则视为该批材料合格。 14.3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若与设计和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书《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要求不符,各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之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4.4各方对乙方供应的材料与设备在质量方面若有疑异,可要求由国家认可的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将拒绝接受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按规定需在现场取样测试的材料,乙方应提出见证申请并委托检测机构复试。 14.5 样品和资料均由乙方提供,设备和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
第15条 竣工日期
15.1乙方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应向建设方提交竣工报告,建设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始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工期累计。如验收合格通过,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日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需返工,则返工时间作总工期累计。
第16条 竣工验收
16.1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及竣工图,甲方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17条 产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期
17.1乙方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合同的承包管理范围,承担所有分项工程阶段性已完产品保护的全部责任,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17.2本工程保修期自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18条 争议
18.1发生合同争议时,甲、乙双方先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一方可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18.2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包括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在诉讼过程中,除了争议部分外,并不影响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继续履行。
第19条 违约
19.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实际情况最高支付乙方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并相应顺延工期。
19.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须自费进行返工直至符
分包合同 篇4
一、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合法条件
1.1实质条件
1.1.1主体要件
首先,作为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其自身应当先取得对相关工程进行发包的资格。同时,工程的分承包人也应当保证其有能力对此工程进行良好的建设。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无论是工程的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其首先都应当通过我国的合法途径获取法人资格以及对工程进行建设相关资质,并保证其能够在建筑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中进行施工活动。
1.1.2意思表示要件。在意思表示要件中,其通常含有以下两种含义:在工程施工分包方面来说,其必须应当由此项目的分、发包人、承包人以及相关建设单位这三方面经过共同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当项目发包人有对工程实行发包的意图时,则必须首先获得工程建设单位的允许之后,才能够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分包。而当合同中并没有对相应的分包活动进行注明时,则应当在实际进行分包之前获得其他方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在实际的分包过程中,不管是专业的分包形式还是通过劳务形式进行分包,所需要签订合同的内容制定也必须经过承包人以及发包人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之后才可以进行,而合同的内容也应当保证其真实有效性,而不能够存在胁迫以及欺诈等违法情况。
1.1.3客体要件。客体要件,就是合同双方所要进行分包的工程其自身特点以及性质必须严格符合我国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也正是工程分包一切事项的前提,工程必须在符合这个前提之后才能够进行分包。
1.2形式要件对于工程分包来说,一定需要双方为此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必须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其也正是判定合同有效性的基本条件,如果合同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从根本上就是不成立的。
二、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审查
2.1分包合同中常见的法律缺陷
2.1.1有时因为合同签订双方对部分法律缺少足够的掌握,直到双方已经签订完合同之后才突然发现在合同中缺少部分相关的法律条款,对于这种合同来说虽然已经由签订双方签字,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条款的缺失则不具备正式的法律效力,而这种情况的'存在就很可能使完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的一方因此受到损失,但是却不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2.1.2在对合同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发现合同中所标明的部分条款由于当时思考不周全,存在一定的模糊意义,从而使得双方不能够对其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责任进行良好的分清,或者在合同条款中对于部分条文的规定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互相矛盾等等。
2.1.3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合同双方对合同中所注明的某一条款没有达成认识上的一致或者存在不同的理解,而在合同中却没有对此进行清晰具体的解释,这也会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意见上的差异使得相应争议或者矛盾的出现。
2.1.4所签订合同自身存在太多的漏洞,对许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没有进行充分的预判,而没有在合同中进行细致的规定。
2.1.5当双方已经签订好合同,且已经进入具体施工阶段时,合同的某一方才发现所签订的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对自身一方极为不利,存在着较大的漏洞或者风险,从而使得相关工程项目不能够及时的进行履行等等。
2.2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的具体方式
2.2.1对分承包人的资格合法性进行审查。在这个工作环节中,首先应当对承包人的法人资格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所具有的施工资质有效性进行审查。而当合同中存在委托情况时,则应当对受委托人的相应委托证明进行审查,同时审查其是否在授权允许的时间期限以及范围内对合同进行签订。而对于某些有着担保要求的,则应当对所要进行担保人的资格以及经济能力进行审查。
2.2.2对分包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非常重要,在对其进行具体检查的过程中应当对其中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细致的审查,并且保证合同中的条款内容是否完全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规定。
2.2.3对合同表达意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当对分包合同的意思表达进行审查时,应当在审查的过程中对分承包人的自身情况如信誉、技术、设备、资质等因素进行紧密的结合,随后再对其进行核实与对查。同时,还应当仔细观察合同中款项表达方面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诈情况的存在。
2.2.4对其分包合同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在这个环节中,可以通过施工分包合同中的两个不同示范文进行审查,通过细致的审查来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可行性问题、遗漏之处进行审查。并以此来避免由于合同自身条款设置的问题而对今后合同的履行带来影响,从而对以后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及时的消除。
2.2.5对合同文字的规范性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对合同中文字是否存在错误的表述形式、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是否存在误解以及模糊不清内容以及可能出现分歧的词语进行审查,从而对合同内容的准确性以及正确性进行保证。
2.2.6对合同签订的形式以及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查。此时应当对分包工程是否获得了相关建设单位允许进行重点审查,并对合同可能存在的生效期限以及生效条件进行审查。如果存在担保情况,则应当对其担保手续进行审查,判定其是否存在合理的法定程序。最后,在合同审查完毕后还应当检查合同签字部分的盖章或者签字的有效性。
2.3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的方法
在对分包合同进行实际的审查过程中,主要应当先对合同审查的内容进行确定。通常来说,对于审查项目的确定都应当以合同的相关条款为主要依据,但是在对项目过程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则应当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项目特点、技术要求等因素以密切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正式的审查。同时,审查工作的人员确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应当保证审查队伍中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以及相关项目合同的审查经验,最好是之前已经经历过本项目合同谈判以及签订过程的人员,从而对审查工作的严肃性以及有效性进行保障。
三、结束语
总的来说,对合同进行审查是对我国施工分包合同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防止后续法律风险出现,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的审查过程中,以良好的审查方式以及全方位的细致审查来对合同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保证,从而为项目的顺利运行打下重要的基础。
分包合同 篇5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4.9 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 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XXXXX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上海市XXXXX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相关文章:
分包的合同04-16
分包劳务合同03-08
分包工程合同02-22
建筑分包合同02-20
木工劳务分包的合同02-02
劳务分包合同02-24
水暖分包合同04-06
砌体分包合同04-07
劳务分包合同11-15
钢筋分包合同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