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车辆________型号,车牌号码分别为________、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____年。
第二条:租金及租金标准
1、每车每月租金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支付车费(遇节假日顺延)、
2、乙方所租汽车,每月行驶不得超过甲乙双方认可的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超出部分由甲方向乙方每公里加收2元收取租金(月结)。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保险费用。
3、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4、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如车辆在保养和维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同意。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产生的一切(车辆保险除外)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
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第五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 吨载重量____ 牌汽车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
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3
甲方:xxx
乙方:xxx身份证:xxx联系电话:xxx
租赁时间:起租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5、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 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车没有上牌,甲方提供电车发票已证明电车的正规来源,租借结束时退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x
xx年xx月xx日
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大客车5辆,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__年3月30日12时20分~15时30分;每辆车200元,当日结算。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况合格、行车安全。
4、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甲方在用车后,当日结算租金,足额兑现。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车主)的________品牌车(车牌号为_______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7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 ,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8
甲 方: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 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况见附近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一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 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 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1、 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违章押金1000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违章记录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 承租方发生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4、 承租方发生,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租金照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凡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均视违约。
2、 违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 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单》等作为本合同的织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二、《车辆检验交接单》
附件三、《承租人须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 [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 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 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 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 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
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12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_____,及租赁_____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_____交通事故_____损失、_____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_____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_____,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_____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_____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_____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_____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_____。除另有约定外,租赁_____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_____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_____;配合出租方保障_____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_____损失、_____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_____。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_____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_____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_____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_____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_____或过失造成的不在_____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_____交通事故_____损失、_____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_____损失、_____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_____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_____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_____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_____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_____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_____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_____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_____,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_____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北京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_____使用权的_____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_____: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_____,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_____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_____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_____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3
乙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方):
因项目需要,醉方向乙方租赁一吨吊车,具体事宜如下:
1、租赁时间从___到___。
2、施工地点及内容:
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继续租赁,且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继续生效。
工作台班单价为人民币/机队,闲置机队为人民币/机队。
4、每天从一个机队出发,工作时间按8小时内一个机队计算,以司机出入时间为准。如果有一个以上的机组(即8小时),按照国家标准,4小时内半个机组,8小时内一个机组。(以签证表格为准)。如果施工因非人为因素(如雨、雪、风等)而失败。),按闲置机组计算。签署起重机使用清单,并签署人员姓名。
5、付款方式:乙方吊车出入费为人民币元,甲方在乙方吊车进厂时预付人民币元现金,每工作一个机班支付一次,并在乙方吊车出厂前结清所有吊装费用。
6、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不挂”原则上,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人员(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在施工前应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性能表)。因施工现场及地下设施申报不清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7、责任划分原则:钩上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钩下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损失的时间由甲方负责。如果租金拖欠或逾期,2&permil支付违约金。
9、起重机停在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乙方员工的食宿。
11、乙方起重机发生机械故障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延期修理的,可扣除机器班次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备注:
口(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
货运公司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同15
承租单位(甲方):
合同编号: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xx年x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XX年10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八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九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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