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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供货合同

时间:2023-07-21 11:58:57 合同 我要投稿

石材供货合同【通用】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石材供货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石材供货合同【通用】

石材供货合同1

  甲方: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供应中、细砂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一、 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单价: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砂石料检测规范标准,进场材料满足混凝土的强度要求,中砂含泥量不得超过1%,细砂含泥量不得超过3%。因砂石料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安全管理:

  (1)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堆放,否则出现一切二次转运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如因供货过程中有当地村民阻遏运输,均有乙方自行调解处理,与甲方无关;

  四、交(提)货单位及方法;

  1.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乙方每车运输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指派人员现场测量收方签字认可。

  2.计量单位按立方米计算;

  五、工地材料验收及收料方法:

  1.乙方运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外运处理。

  2.乙方运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实际收放量进行签收,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堆到指定地点进行收方。

  3.甲乙双方收料人确认无误后,在乙方料单上签字,签字料单甲方保留一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六、结算方式:

  1.砂石料数量按实际签收数量(工地签字的料单)计算,单价按本单价执行。

  2.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中砂子、细砂子以3000m3为一结算周期。最后运到的`中砂子、细砂砂子不足3000m3的材料款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一同付清。施工结束日期以最后签收日期为准。

  3.单价表中的价格包含所有相关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结账。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的供应量不能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可另找供应厂家供货,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材料款,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货;

  八、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后才能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料款两清后,此合同自行废止。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石材供货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南宁供电局凤岭调度中心门卫室花岗岩大理石工程需要材料特委托乙方供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如下:

  一、材料、单价、数量:

  材料名称:花岗岩大理石,单价:96元/平方米,数量:369.67平方米,总合计:35488元

  二、材料进场即地点

  由甲方通知材料进场,甲方应提前通知一天,地点:凤岭调度中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地点、时间、保质、保量供货甲方必须确保进场卸货场地也应按协议规定及时付款,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都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不按协议的规定时间,按时支付乙方的花岗岩大理石货款,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并追回所有货款,且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就甲方建设的(装饰的)项目所需大理石、花岗岩材料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供需合同,供需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供货说明:

  1、供货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2、按甲方提供的规格进行加工,附甲方签字的材料单;

  3、计算方法及结算:按石材行业标准的计算方法结算平方数。

  按实际尺寸结算,另加5%的材料损耗费用,含税票。

  二、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到需方工地价格,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期限与交货地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到第一组箱,70天内。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合格品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尺寸进行加工。

  2、要求乙方所供的石材的石纹、颜色、图案与甲方的样品基本一致。

  五、产品验收

  产品运到交货地点,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清单及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数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代表(提供人)签订订货验收,视为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甲方按合同总价20%付给乙方作为定金,货物到达甲方工地后,付给乙方每车货物总价值90%,余款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交接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货物的所有权自款项结清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完支付价款义务,货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货方人民法院管辖。争议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诉讼费、代理费、交通费等)都由另一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4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毫米)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石材供货合同5

  一、货物明细:

  ________石材,单价________/M3,数量________

  ________石材,单价________/M3,数量________

  二、合同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30日交货。即20xx年xx月xx日。

  2、交货地点:xx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时间:20xx年xx月xx日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石材供货合同6

  需 方:

  供 方:

  需方将 盛大多层科研办公楼 工程项目的石材供应及安装承包给供方,本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加工要求、单价、安装单价: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工期: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五、质量标准:

  按石材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六、双方责任:

  1、需方如需调整订料的数量、规格,应在供方备料前通知供方;

  2、需方按相关验收标准验收供方所供材料及施工质量;

  3、供方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供货,并确保的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

  4、石材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5、石材到达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卸货。

  6、供方进场的'开办费用则由需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1·、若需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支付供方材料款、人工费及工人生活费等,供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向需方索赔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壹式 贰 份,需供方双方各执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 方:

供 方:

   年 月 日

石材供货合同7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供方就为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_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_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_年10月25日。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_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_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_~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_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双方签 成控部终审终审通过

  八、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8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为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25日。

  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00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00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六、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

  双方签 成控部终审

  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石材供货合同9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注:本合同金额均不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出竣工图,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磨边抛光按延米结算。后续工程甲方需追加订购的不同品种的石材,按此合同结算方式及期限执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别订附件。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30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暂定价款与进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总价款。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价、人工费用和各种税款,但是有关施工设施、与其他施工队间的配合费或对工程价款等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随约定。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7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 %向乙方预付备料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5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一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45 %并扣回全部预付备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二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70 %并扣回预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三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85 %并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其余5 %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水电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按逾期货款0.5 %的标准计收滞纳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8、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石材供货合同10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__________。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九、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__________日万分之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__________日万分之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关于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毫米)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罚金。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2

  甲方:___乙方:___

  一、货物明细:

  ___石材,单价___元/___M3,数量___

  ___石材,单价___元/___M3,数量___

  二、合同总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人民币___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70%即人民币_____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30日交货。即___年___月___日。

  2.交货地点:___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___乙方:___

  签订日期:___

石材供货合同13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供货时间

  三、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m2×元=元合计:

  3、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就甲方建设的(装饰的)项目所需大理石、花岗岩材料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供需合同,供需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供货说明:

  1、供货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2、按甲方提供的规格进行加工,附甲方签字的材料单;

  3、计算方法及结算:按石材行业标准的计算方法结算平方数。按实际尺寸结算,另加5%的材料损耗费用,含税票。

  二、本合同约定价格为:

  到需方工地价格,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期限与交货地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到第一组箱,70天内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合格品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尺寸进行加工。

  2、要求乙方所供的石材的石纹、颜色、图案与甲方的'样品基本一致。

  五、产品验收产品运到交货地点,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清单及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数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代表(提供人)签订订货验收,视为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合同总价20%付给乙方作为定金,货物到达甲方工地后,付给乙方每车货物总价值90%,余款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交接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货物的所有权自款项结清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完支付价款义务,货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货方人民法院管辖。争议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诉讼费、代理费、交通费等)都由另一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5

  ______省第___建筑集团公司(简称甲方)

  ___县高级中学:(简称乙方)

  ______石料工艺厂:(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左云县高级中学,道路铺装路沿石、平石。广场铺装石材及室外其它石材由丙方供货,及广场铺装人工费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需监供三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一、(1)工程名称:左云县高级中学室外石材供货(广场铺装)

  (2)工程地点:___县高级中学

  (3)工程内容:见用料明细表

  (4)供货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下达供货计划表为准

  (5)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二、交货方式:由丙方负责将石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丙方负责。

  三、产品质量要求,丙方对所供石材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石材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图纸供货。丙方将派员与甲乙双方代表、监理代表在工地共同进行验收,同时办理验收手续。如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丙方应无偿负责更换、修复、直至达标为止。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合同总价以工程最后实际用料为依据。单价以供货价清单为依据(见附表)合同签订七日内支付总价30%预付款。以后每供货30万元支付50%,剩余20%工程铺设验收合格,30日内结清余款。

  五、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必须在交货日提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包括加工图纸、资料)供货进度表。

  (2)提供石材放置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4)负责石材到场的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协助甲方监督丙方石材是否合格,并协调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2)监督甲丙双方是否如约履行合同,及交货付款情况。

  (3)如甲丙双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阻止及仲裁违约条款。

  (4)如乙方没有公平合理尽到监督作用,损失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丙方责任与义务

  (1)按甲方提供供货清单,乙方监督标准,及时供货。

  (2)对所供石材质量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修补。

  (3)配合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工作。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发生甲乙双方中途退货,不能及时付款,丙方不能按时供货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工程现场所在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其它未竞事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三份。三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备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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