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起重机租赁合同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起重机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起重机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申请,租用 _ 型塔机 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誉,经双方同意特立本合同,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1、 结算方法:
1、塔吊租赁费用按月包干,每月租费人民币 。(不开发票)不满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每天人民币 。
2、机械进出场费为人民币 ,机械安装调试完毕,由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场费,从即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3、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满一个月后次月的10天内付清上月租金,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并要求付清租金。因此而造成的停机,停机期间租金不变。()因停电、节假日或施工原因而造成的停机,停机期间租金不变。
4、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塔吊时,付清所有租赁费,如甲方不付清租赁费,乙方有权延续计算租赁费,直到塔吊拆除。
二、甲方责任: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并承担基础制作费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到塔吊下的.电源箱。
3、积极配合乙方设备安装,拆除工作,保证道路畅通。
4、负责设备进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如设备零件被盗,甲方负责赔偿。
5、免费给乙方操作人员安排住宿,在本公司食堂就餐(餐费自理)。
6、必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设备的进场和出场。
三、乙方责任:
1、积极配合甲方施工,准备两名操作人员,提供24小时优质服务。
2、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做到一天故障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月累计停机维修,不超过3天,如果超过3天,甲方扣相应的台班费。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拒绝一切违章指挥,严格违章操作,凡属操作原因发生事故,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配备专职指挥人员,因指挥造成的失误或乙方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服从甲方、总包、监理、业主等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不得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四、双方权利:
1、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撕毁本合同,否则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仅限 工程使用。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盖章,经签字、盖章,合同即日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上诉至法院,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合同附件形式补充其条款,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在 业基花苑商住楼 工程项目向乙方租用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用租金:
本次租赁的设备为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牛头牌系列,根据各种规格型号不同,工作臂长分别为:50 – 70 米,最大起重量: 6 – 18 吨,臂端起重量: 1 – 3 吨,无附着独立自由高度分别为: 40 – 60 米,最大起升高度为: 176 – 280 米。
二、 租赁期限及相关事宜:
1、设备租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备,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甲方书面通知停止租赁并付清合同标明的设备在本工程所产生的费用及设备退场为止。
2、甲方保证该设备在本工程租赁期不少于则按 12 个月支付租金,多于 12 个月则按实际租期支付租金。租期尾数不足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即每月租金除以30天为日租金)。
三、 租金、进退场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以人民币计算,包含操作司机工资,设备保养、维修、日常维护等费用,凭收据结算不含税。
2、进退场费为人民币:起重机台。(含设备进场安装、报检、顶升、拆卸、运输等所需的费用)凭收据结算不含税。
3、进退场费在设备进场安装自检、调试完备并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在10日内一次性付款贰万伍仟元正,余款待该设备拆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好交付使用手续,租金按每月结算一次,以起租日至第二个月的今天为一个月,甲方于每月10前付给乙方上个月租金,以后每月以此类推。
5、甲方可以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任何一种方式支付设备的进退场费及租金,如使用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期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款项,均视为拖欠租金行为。
6、乙方收取进退场费及租金时,出具收款收据,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具正式发票时,甲方需另外支付发票金额7.5%的税金。
四、 甲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受力数据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安装报检。基础达到保养期后,通知乙方设备进场,安排安装的具体时间。
2、负责工地现场道路畅通,确保设备进退场时的吊车、板车顺利出入。清除安装及拆卸现场的障碍,确保设备在安装、拆卸时50T汽车吊车有足够的作业空间。如因施工现场障碍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安装、拆卸或解体,需要使用超过25T以上的吊车,则超出部分,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设备基础2米范围内,设置一个专用电箱,配备200A的漏电和闸刀开关,供电电线截面不少于25m㎡,负责设备的用电。
4、负责配备设备吊钩以下的.吊装用具、索具、对讲机等。加强项目对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并指定一名管理人员安排、监督设备班组工作。
5、保证按约定日期,准时向乙方支付租金。并负责提供设备操作司机的食宿。
6、保证设备的正常供电,特别是在设备运作及顶升过程中,如须停电要提前告知现场操作司机及工作人员。如在设备操作司机及现场工作人员未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停电,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五、 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设备的报装、报验、安检取证及设备进退场的运输、装拆、顶升调试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在承租期内,乙方保证提供设备是符合国家有关设备质量及其标准的设备,并负相应的责任。
3、每台设备负责配备2名操作司机,工资由乙方发放。如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及责任人承担。乙方司机必须坚持做好交接班记录及设备日常保养与安全装置检查维护等工作。
4、乙方委派的设备操作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不违反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和管理,保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派的吊装工作。对于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且态度恶劣的操作司机,甲方有权随即将其清退出场,乙方要按照甲方意见及时更换操作司机。
5、乙方设备维修人员应做到全天候24小时服务,如遇突发大故障,必须全力抢修。
6、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日常维护、强制保养、定期检测、视情修理”的原则,实施维修保养计划。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鉴定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并承担其费用。
六、 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签订后,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向另一方赔偿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和进退场费总额20%的违约金(不含税),还必须在七天内付清尚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2、本合同标明的设备,所有权属乙方,甲方在按时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只拥有设备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抵押、扣押及处置所租赁的设备。
3、设备退场,如需对现场道路进行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若设备因质量原因,经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因验收不合格而不能使用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给予甲方800元人民币的罚款。
5、乙方操作司机必须按时上班,每天工作时间为16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配合甲方施工吊装,保证设备正常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操作司机上班时间影响吊装时间每次超过30分钟(每月超过3次),即开始处罚乙方300元人民币/次。
6、未经乙方授权,不能随意开启所租赁的设备,若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或口头同意,违规操作租赁设备,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若乙方无故或与其他借口停止设备使用,甲方有权更换租赁单位,由于更换租赁单位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每月因故障停用累计超过36小时,扣减相应的租金。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以外的其他责任。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设备的损坏及安全事故,双方互免追究责任。
9、租金原则上是连续计算,不因国家节假日而改变,也不因工程项目停顿而停止。因工程停工待料超过两个月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协商解决报停或退场事宜。
10、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甲方应在书面通知停止租赁日期10天内付清租赁款。在没有付清租赁款项的情况下,乙方保留不退场的权利,同时,租期继续延续,直至付清租赁款项为止。
11、租赁期结束,如甲方付清所有租赁期内的费用,工程无障碍物能正常拆卸,乙方在接到甲方拆卸通知后,必须在15天内将设备拆除运走(特殊情况顺延),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专业人员拆卸,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甲方若在乙方设备拆除并运走后,仍拖欠租金,乙方保留继续追款的权利,并按所拖欠租金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与本协议据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甲方付清租赁款项设备拆离现场之日止。如果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原告方可在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数量、使用地点、工作内容
1、租赁机械设备情况
2、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起重机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乙方及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以检测合格证书时间为准),至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停机之日止。
第三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1、机械进场、退场的费用、安拆费用、运输费等由乙方承担,每台计 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元整),一次包死,不在调整,该费用包括:进场时,从塔吊存放地运达施工现场的运输费及卸车费、安装和调试费;塔吊预埋件和基础的制作费用;出场时,塔吊的拆卸费以及由施工现场运出塔吊的装车费等。
2、塔吊的保险费,调试、检测检验取证、操作和维修保养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3、塔吊正常工作月租金(含正常维修费):(不含税),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取费用。
4、计费时间:从起重机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乙方及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以检测合格证书时间为准),至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停机之日止。
5、支付方式:塔吊进场安装完毕调试完成并取得使用合格证后,乙方支付甲方进出场费50%,即每台7000元,共计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剩余进出场费50%待塔吊出场后支付。租赁期满,塔吊出场后,塔吊租赁费用根据租赁时间双方确定后,一次性付清,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6、设备进场时间:年月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承租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施工前乙方使用部门负责向甲方提供施工的内容及《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资料。并负责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
2、负责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组装、试验、施工场地,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负责对地下设施(如地下管道、电缆)空中障碍(如高压线)进行详细交底,必要时负责清除,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负责对甲方机械作业任务单进行签字确认,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赁费。
4、负责与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装和拆除作业措施进行审查,但乙方的审查并不减少甲方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出租方(甲方)的责任和任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有关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料及其它条例规定合法、有效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安全检验报告》、《特殊工种操作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行,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甲方在塔机安装时应派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后期使用时的维修保养。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机械的.质量及相应技术参数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装置齐全、准确、灵敏、可靠,确保安全使用。
4、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抓紧时间抢修,及时排除故障,超过12小时,按天扣除乙方租赁费。
第七条: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中,双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应立即制止,对于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坚持实施起重机作业“十不吊”。
3、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双方及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任务进行责任划分并承担相应损失。
4、由于乙方对施工现场或地下设施情况、吊装物品重量申报不清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由于乙方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款,如预期,甲方除按所欠费用的0.5%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荥阳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章单位合同章即可生效;使用完毕,租赁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4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 月。
起用时间: 年 日。
合同期限: 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X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责任:
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X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起重机租赁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装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租赁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租赁物
甲方将公司持有的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捌 台,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设备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 7 月 30 日起,至20 19 年 6 月 14 日止。
三、设备费用交纳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金
1.1 根据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纳 捌 台设备的租金,每月合计 2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1.2 本合同下,如遇须计算设备日租金的,则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交纳 75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在计租期开始后,合同定金自然转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计息。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按合同订立时的押金原数返还给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有关违约费用。
3、付款方式
3.1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合同从20xx年 7 月 30 日开始计租,每月15日为计租日。乙方自计租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由于甲方原因,设备在20xx年7月15日仍未办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的,则乙方自甲方办理完设备《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之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
3.2 乙方同意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租赁方式租用设备,即乙方根据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设备租金。
3.3 逾期交纳设备租金的,乙方须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延迟天数交纳滞纳金。
四、机械设备维护与修理
1、甲方为乙方提供 捌 台设备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以株洲市技术监督局或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甲方负责质保期内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负责台设备质保期外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
3、乙方对设备负有保管、日常保养的责任,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和反映设备的运行状况。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 有义务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1.2 有义务负责应由甲方承担的设备检测、年检等。
1.3 有义务保证出租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出租设备及其配套(如轨道和供电等)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1.4 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1.5 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品牌、型号、性能的设备或赔偿损失。
1.6 负责设备保修期内设备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2、乙方权利义务
2.1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2.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服务。
2.3 乙方应保证安全、正常地使用设备。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破损和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2.4负责操作人员、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报甲方备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设备,不得违规或超负荷作业。
2.6 为设备提供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员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或设备配件损坏,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设备或设备配件损坏、丢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损失或丢失的部分。
2.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备转让、转租及抵押,不得对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保证设备配件齐全,能够继续正常、安全使用。
六、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安全责任
1.1 负责质保期内设备安全保护装臵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1.2 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甲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1.3 负责联系制造厂家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使用前的培训。
2、乙方责任
2.1 乙方负责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施工现场有多台设备交叉作业时,乙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负责做好设备周边电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2.4 乙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臵明细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2.5 乙方应对操作人员、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臵、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2.6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是,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本着“谁操作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费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缴纳滞纳金。如乙方延期一个月仍未交纳或未交齐设备租金的,经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交齐,甲方有权采取终止对乙方水、电供应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两个月仍未交纳或未交齐设备租金,经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交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在补交未交齐租金和费用的同时,支付甲方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收取违约金的同时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中约定的滞纳金。
4、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及设备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
5、如甲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
6、如甲方在20xx年 7 月 25 日仍未将设备安装完成,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应交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延迟天数,同时,乙方有权从应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违约金。
7、因甲方发生产权、债权纠纷等事项,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七、其它
1、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确认如下地址及收件人为乙方的通讯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为收件对象向邮局投递的邮件(文件)即视为合法送达。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为含税金额,乙方将款项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中,如有变动,须另行书面通知。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达成一致,可诉于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结构形式:
2、租赁设备品牌:型号:
数量: 台
租赁设备产权人:
3、租赁期限:预计租赁期限为年日至月 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以乙方租赁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开始计算,停租日以甲方书面通知日为准。
4、租赁形式:按形式
租赁单价: 元/台班·台
5、合同总价:(实际结算以双方确认单为准)。
6、租金结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机组填写租赁机械使用数量确认单,一式两份,并于当日交甲方有关人员确认。仅本合同所列人员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员才有权对签认单进行确认。
甲方人员为: 乙方人员为: 。
甲方应在当日内对确认单做出确认。日确认单作为租金结算依据。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从起租日次月及后每月10日支付确认单确认的上月租金的 70 %,若剩余租赁期不满30天,以(月租金/30天)×实际租赁天数计取租金。
6.3 租金构成内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时)×实际租赁设备使用小时数计取租金。
6.4设备离开施工现场甲方支付总台班数金额的6.5余下款项在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终止后1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的结算报告,甲方应于收到最终结算报告后30天内,由甲方的项目部对其提交的报告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甲方的合约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审查完毕,并于审查同意后的`应向乙方支付租金余款。
7、双方义务
7.1 甲方义务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业场地,乙方作业人员的住宿。
7.1.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设备进场相关手续。
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员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费。
7.2乙方义务
7.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证明、起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所在市级安监局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符合要求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7.2.2乙方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权属证明文件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乙方须保证租赁设备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租赁设备负有免费维修的义务。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4小时之内,另派同规格起重设备到甲方现场进行替换,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7.2.5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7.2.6 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赁通知之日起当日离开现场。不得因甲方未付清应租金而延误出场,延误期间乙方无权收取租赁费。
7.2.7 乙方委派的吊车司机及司索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由于乙方作业人员的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7.2.8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燃油费用、工人工资、生活费用、设备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备专业指挥司索工(持证上岗),明确指挥方式(报话机、旗语、口哨,使用报话机指挥人员必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程负责起重的指挥工作。
8.2乙方机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GJ33-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规定施工。
8.3乙方吊车司机应按司索工指挥操作机械,拒绝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员的指挥。
8.4夜间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8.5乙方司索工、吊车司机严禁酒后指挥操作机械,一经甲方发现,立即开除现场并不作结算。
8.6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租赁器械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禁止超载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确认单予以确认,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双方协商的支付时间支付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进场,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9.3因租赁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施工,延误甲方工期,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 2000元。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9.4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安全施工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
9.5租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修复,甲方有权让乙方另派同等设备进行替换,否则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元,迟延超过__2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且不给予租金结算。
9.6合同期内,乙方起重设备维修期间不予计时,甲方不支付维修期内的一切费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资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机的,停机期间租金按照实际停机天数×设备台班折旧费(折旧费=日租赁费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1500元,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现场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极怠工、罢工等情况,乙方不但要另派作业人员到甲方现场配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负全责。
9.9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10、禁止权利转让
乙方不得在执行与甲方期间将设备租给第三方。如有类似情况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月租额20%的违约金。
11、纠纷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1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工程所属地区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2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7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 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 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 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8
甲方: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__(出租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两台,用海南xxg异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的则,就本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基本情况
型号 ,生产厂家: 公司,出厂时间:________年,安装高度按工地高度约40,臂长57.5米,臂端起重量1吨,独立高度37.5米。
第二条 租期
1、起租日:从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应甲方要求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时间作为停租日。
3、租期暂定为4个月,不足4个月按4个月收取租金超过4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月租金按
第三条第1点约定)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130),春节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停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期结束日起计,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机的,拖延期间租期照计如塔吊无障碍物能正常拆机,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机书面通知后须7天内将塔吊拆除运走。若不拆,则每超一天,罚款______元天。
第三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月租金:______元月(人民币:______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机使用消费、司机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装拆运营和加班补助费用等。
2、进退场费:一次性______元整台(人民币:______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装拆工艺,在______和场地平整的条件下,乙方负责汽车吊拆的费用。
注:进退场费包含了运输、进场、安装、验收、拆卸、退场、基础、附墙预埋件费等费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聘请有资质的塔吊单位对塔吊进行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乙方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委托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视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人员为乙方人员(工资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机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顶后,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机,甲方扣下一个月的租金其余全部支付乙方,余下一个月的塔机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据项目部规定上报付款申请表,甲方审核后____日内支付)以此类推,直至租期结束。
2、进退场费:塔机进场安装试吊后支付。
3、以上所费用为不含税租凭费(工资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说明书双方认可接受。
(一)、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受力数据来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报装手续。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机进场安装、拆机的具体时间。
3、负责塔式起重机进场前按排专用动力线路电源,并设立塔机外专用配电箱等协助工作。
4、乙方进行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及该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提供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的电源。
5、负责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装、拆卸所需的场地清理。塔吊拆除时甲方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地基坚实,以便汽车吊及运输车辆进场对塔吊进行拆除,如需对现场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由甲方负责。
6、负责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的'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门的验收申报手续。
7、保证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过5万元,则乙方有权停机,以示提醒,停机期间租金照合同规定计算,由此产生的工程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提供塔机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送电至塔机基础20米范围内。
9、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地面指挥,维修时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负责提供租期内乙方作业人员在工地期间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电用水乙方负责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机。
1、保证塔吊的安全供电特别是在塔吊顶升程中如需停电须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顶升过程甲方擅自停电导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导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电业局断电等。双方安全责任界安如有争议,以使用地建委安监站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2、协助办理司机工作卡,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指派______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签证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安全完整、合格,装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合资质维修厂的维修合同证)等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地脚螺栓及固定附墙预埋件并负责安装。
3、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验收,领取塔吊使用证并14天内交付甲方项目部
4、负责因乙方产品质量、操作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5、应加强对设备时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速派人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设备计划维修保养要先征求甲方项目部意见,协商安排计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提供机械操作司机每台2人,并负责司机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必须持证上岗,且能满足甲方24小时内不定时的施工需要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起重机租赁合同9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两台,用海南三风友制药GMP异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的则,就本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基本情况
型号QTZ80、-TC5610,生产厂家:长沙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厂时间: 年,安装高度按工地高度约40m,臂长57.5米,臂端起重量1吨,独立高度37.5米。
第二条 租期
1、起租日:从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应甲方要求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时间作为停租日。
3、租期暂定为4个月,不足4个月按4个月收取租金;超过4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月租金按第三条第1点约定)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1/30),春节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停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期结束日起计,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机的,拖延期间租期照计;如塔吊无障碍物能正常拆机,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机书面通知后须7天内将塔吊拆除运走。若不拆,则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天。
第三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月租金:19000元/月(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机使用消费、司机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装拆运营和加班补助费用等。
2、进退场费:一次性¥15000元整/台(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装拆工艺,在路通和场地平整的'条件下,乙方负责汽车吊拆的费用。
注:进退场费包含了运输、进场、安装、验收、拆卸、退场、基础、附墙预埋件费等费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聘请有资质的塔吊单位对塔吊进行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乙方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委托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视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人员为乙方人员(工资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机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顶后,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机,甲方扣下一个月的租金其余全部支付乙方,余下一个月的塔机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据项目部规定上报付款申请表,甲方审核后 15日内支付);以此类推,直至租期结束。
2、进退场费:塔机进场安装试吊后支付。
3、以上所费用为不含税租凭费(工资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说明书双方认可接受。
(一)、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受力数据来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报装手续。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机进场安装、拆机的具体时间。
3、负责塔式起重机进场前按排专用动力线路电源,并设立塔机外专用配电箱等协助工作。
4、乙方进行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及该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提供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的电源。
5、负责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装、拆卸所需的场地清理。塔吊拆除时甲方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地基坚实,以便汽车吊及运输车辆进场对塔吊进行拆除,如需对现场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由甲方负责。
6、负责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的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门的验收申报手续。
7、保证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过5万元,则乙方有权停机,以示提醒,停机期间租金照合同规定计算,由此产生的工程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提供塔机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送电至塔机基础20米范围内。
9、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地面指挥,维修时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负责提供租期内乙方作业人员在工地期间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电用水;乙方负责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机。
11、保证塔吊的安全供电特别是在塔吊顶升程中如需停电须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顶升过程甲方擅自停电导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导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电业局断电等。双方安全责任界安如有争议,以使用地建委安监站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12、协助办理司机工作卡,费用由乙方负责。
13、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签证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安全完整、合格,装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合资质维修厂的维修合同证)等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地脚螺栓及固定附墙预埋件;并负责免费安装。
3、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验收,领取塔吊使用证并14天内交付甲方项目部;
4、负责因乙方产品质量、操作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5、应加强对设备时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速派人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设备计划维修保养要先征求甲方项目部意见,协商安排计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提供机械操作司机每台2人,并负责司机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必须持证上岗,且能满足甲方24小时内不定时的施工需要。
起重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约定如下:
一、设备型号及台数:QTZ660型1台。
二、使用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6# 。
三、租赁期限:
自20__年8月10日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按乙方开工单为准,停台时间按乙方停工单为准。
四、设备的运输、安装及拆除:
1、乙方负责设备进出场时的道路场地清理及设备安拆时的现场清理。
2、甲方提供基础部分施工图纸,由乙方施工,甲方负责技术指导。
3、甲方负责设备安装并交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乙方负责配备适合该设备的电源及电源箱,电源箱应靠近该设备(距离不超过三米)甲方负责电源以下部分的电缆及接线。本台自用电量不得小于40千瓦,如由于用电问题损坏塔吊电机,所造成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担。
5、设备基础定位由乙方负责,如出现偏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设备租赁到期时,乙方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负责清理拆除障碍物,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费用支付:
1、进出场费按每台5000.00元支付(含安、拆、运输、检测验收手续费等),月租费10000.00元,包括日常维护保养的费用,1名司机的工资和故障的修理及设备固定费用(不包括水、电及占地等费用)由乙方支付,日工资为每天95元,加班另行计算,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必须使用,如不使用按半价收费。
2、设备入场后,乙方应按全款的50%付给甲方,余额在塔吊拆除后一次性付清。
3、从正式使用之日起计算,在租赁期达到三个月后,五日内结算上季度租费,如乙方无故拖延租赁费,甲方有权采取停台措施,不足一月按日结算。
4、若因工程原因和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台五日以上由乙方提供书面材料向甲方报停台,停台期间收取50%台班费。其中春节停台30天、夏季停台15天、秋季停台10天不收取台班费、因塔吊自身原因不能工作的不收台班费、超过以上天数收取50%台班费。
5、设备的.基础费用及新塔吊的配重打灰费用由乙方负责。
6、设备停台后,乙方应付清甲方租赁余款,并由甲方安排时间拆塔。
7、设备进出场费及租赁费的领取由出租方(甲方)盖财务章生效,其它领取无效。
六、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1、甲方按规定,定期派维修人员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每月应给予三天维修与强制保养时间,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提早安排。
3、每月因甲方造成设备停台三天以上,超过的天数扣除超过天数的租赁费,以上规定三天不包括设备加节、加附着、更换钢丝绳、上级检查及风、雨天气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台。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起重机租赁合同11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吊装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地点及车型、内容
1、租用吊车类型及数量8吨汽车吊
2、施工地点:马鞍山
3、施工内容:吊装
4、租车时间: 年 月— 年 月止,初计贰个月。
二、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鑫定万贰仟元/月(进出场费壹仟元),超小时按时另计收费。
2、白天必须按八小时制作业计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计时收费。
3、乙方提供驾驶员壹人(上下车均会操作)。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5、路途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按时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所欠金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3、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失,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车辆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5、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 天,原则上在无作业时保养。
6、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之日或设备离开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计算租金,退场租金支付完毕之日停止计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2、设备到场日或设备离开公司基地之日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税金由甲方承担,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汇总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无偿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1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租赁50T汽车起重机壹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
从 月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
(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X,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 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1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机械设备租赁等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将其自有的下列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使用:
第二条以上设备仅限于XXX工程使用,设备的交付与归还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
第三条没有乙方书面允许,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转租和转借乙方设备,乙方设备上的标识与文字,是乙方设备的重要识别标志,甲方不得对设备上原有的标识或文字擅自损坏,更改,覆盖,粘贴等,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租赁期限:
从20xx_年XX月_XX日至_20xx年_XX月XX日止,租赁期定为X个月,不足X个月租金按X个月计算。如需延期甲乙双方需协商,本合同延续。
第五条租金及运输费用:
1.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负责。
2.运输费:机械设备进出厂运输费陆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负责,乙方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于当日付清乙方设备进出场费。在乙方收到甲方现金或银行底单传真件后开始组装,组装完毕后开始起租。如2天内不能支付甲方则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费用结算:
1.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于乙方设备进场满月后支付月租赁费,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装。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并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违约金。
2.租金的计算为乙方设备到达甲方现场组装完毕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设备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则按天计算。按天计算标准为: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至甲方提出终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计停机维修保养2天内不减租金。
4.月租设备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为300个小时,超时加班租金以小时累计结算,其计算标准为:月租金/30天/10小时。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有权对乙方设备和操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权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吊具,吊绳等,如需要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装前,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历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设备操作人员详细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装构件的重量,几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吊装安全。
4.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对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并免费负责操作人员现场食宿。
5.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起重设备现场组装辅助吊机,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现场组装、分拆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所用的柴油。
7.对乙方设备进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对乙方设备使用情况及操作司机的工作态度满意给预以客现评价和签证。
9.按时支付乙方设备租金。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给甲方起重设备性能可靠,运转正常,获得具有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颁发的安全使用证,操作人员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2.乙方配备该机操作人员2名,并承担其工资。
3.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协调,调度和指挥,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教育,服从甲方人员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4.操作人员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人员如违章指挥或所吊物件及环境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时,乙方人员可拒绝执行。
5.操作人员必须每日做好设备检查,保养工作,如发生故障,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尽快使机械设备恢复工作,如需要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或保养,则要提前与甲方协商,尽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分解和调试工作,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规定。
7.负责机械设备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辅助油料。
8.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取违约金,并有权采取停机或提前终止合同措施。
第九条附则及约定;
1.为了保证安全,原则上不允许深夜作业。
2.作业中如发生人身、机械设备事故,根据吊钩以上部分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部分由甲方负责的原则予以承担。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起重机租赁合同14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明细表
表一、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表 (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机 械 名 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租赁期限/
起止时间租金标准
(元/月台)租金小计(元)
合 计
表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资计算表
工 种 类 别人 数月 工 资工作期限/起止时间工资小计(元)备 注
塔机司机
塔机指挥工
施工升降机司机
合 计
2.租金计算。机械设备租金每月合计 元(见表一)。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员则租金包括工资(见表二),租金每月共计 元。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从机械设备启用日起计算。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标准照常支付租赁费。
3.支付方式:
4.支付时间:
第二条 项目名称、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使用地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 个月,则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少于 个月,按 个月结算租赁费。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设备进场安装。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为启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并拆卸完毕具备机械设备退场条件之日为停用日。停用日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4.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停机待用或造成验收不合格,机械设备启用日为验收合格时间或组织验收时间。
5.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 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前 日内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退还甲方。
3.其他约定: 。
第五条 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由 方负责操作、由 方负责维护。
2.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维护时,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故障发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机械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为 小时/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为机械设备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6.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之日起 日内,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7.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以及工地配电箱至专用开关箱的电缆线;负责配备使用中所需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机械设备常用配件仓库及司机休息场所。
8.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设备,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机械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机械设备的完好性。
3.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行业确认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负责提供机械设备司机 名/台,指挥工 名/台。进场前,负责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上岗人员须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
5.按合同约定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每月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定期进行机械设备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6.负责机械设备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及相关费用。
7.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机械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
8.租赁期满后 日内,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乙方应将保证金余额及时返还甲方。
第七条 双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机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机械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机械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2.在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3.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1.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2.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租金逾期满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影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超过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元。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设备,致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约定: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每台次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设备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台次 元/日的违约金。累计停工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及时返还保证金,应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其他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承 租 人:(甲方签章) 出 租 人:(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政 编 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15
使用单位甲方:出租单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产权备案号: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设备使用所在地:松山湖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为元/月,(大写:);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进出场费每台元();
(三)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25000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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