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常用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乙方拟承包经营浙江京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乙方内部承包经营浙江京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并且建立二级核算的财务制度,财务凭证的做帐由甲方负责。乙方承包经营的项目部自负盈亏。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
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土石方爆破和城市控制爆破,负责工程的施工,乙方收取的全部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由甲方出具专用的发票。甲方出具发票的同时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乙方应负责收回全部工程款(包括保证金)。
2、乙方按单项工程(指每个合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包括税金)。最终的费率按合同工程决算造价土石方工程 %,控制爆破的 %确定。
四、工程款的支付结算
1、甲方为乙方的项目部单设立帐目,甲方自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后扣留下 %,剩余部分扣除,必须支付设备、材料款后,可划转至乙方帐户。乙方可以自行使用,但应对全部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负责。届时,若乙方资金使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引起的经济处罚,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代表甲方与建设单位结清单项工程全部工程款后,按甲方财务制度规定,做好项目决算,要求原始凭证齐全。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费费率扣除后,剩余工程款全部划转至乙方帐上。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每个单项工程实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应定期派人核查、监督乙方关于工程施工质量和文明、安全施工情况 。
2、甲方应协助乙方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等。
3、甲方应协助乙方建立、健全有关生产、经营、安全等项制度。
4、甲方应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权,在乙方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严重违法行为时,一般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对乙方违反财务政策的情况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项目部的技术负责班子,健全生产、经营、安全等项制度,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汇报生产经营情况。乙方应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任何经济赔偿,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若在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3、乙方在承包期间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允许以“浙江京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的名义,向任何企业(个人)借款,或为第三人的借款提供担保,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根据单项工程的重要性(或应乙方的要求),可以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为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技术问题,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由此发生的差旅费和补贴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单项工程完工后,先由甲、乙双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然后,乙方向建设单位上报竣工验收资料,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甲方则予以协助。
2、乙方施工的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按规定的要求,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乙方应准备四套竣工资料,包括(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器材清单、工程联系单、工程进度表、竣工验收报告等。其中二套交给建设单位,一套由甲方归档,一套留乙方。乙方应注意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期满,甲方连本带息一并返还乙方。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履约保证金办理提存公证,即乙方将保证金存在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由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出具提存公证(见证)文书。乙方也可以采取其他的财产担保作为履约保证的措施,但应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九、违约责任
乙方因失职或疏于管理,严重拖延工期,又无相应的整改措施;或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或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等,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外,直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十、不可抗力和保险
承包期间,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经调查核实后,可酌情调低乙方缴纳的管理费。乙方根据施工的特点,可委托甲方代办建筑工程施工责任险和施工人员的意外伤亡险。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地址: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
二、质量:生产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施工,绝对服从甲方安排工程进度,保证质量完成本工程,如有特殊情况下,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后尽量完成工程量。
三、安全:
1、乙方施工人员入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程佩带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酗酒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注:如出现喝酒、闹事、打架情况,不管任何理由罚款壹万元从乙方工程款里扣除,情节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并清退闹事人员。
2、如施工中由自身疾病导致安全事故并没告知甲方的'由本人承担。
3、施工当中安全方面必须遵守施工安全规则,如不遵守规则出现意外伤亡由乙方自己承担,施工当中如出现不安全操作,甲方安全员有理由罚款,如违反操作堆积,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5、保险由乙方人员自己承担,如不买保险出现工人伤亡事件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工程进度:乙方尽可能完成甲方的工程计划,如有拖延施工期和其他无理要求停止施工,按每日1000元给予处罚(加班在正常施工范围内,抢工期时必须加班)不可抗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火灾,停工待料等。
五、承包方式:
1、甲方不带施工所需的扎丝,不包括任何设备工具。
2、工作范围包括钢筋、大小料制作、绑扎及钢筋抽样及卸料由乙方负责和塔吊基础。
3、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如在甲方通知之后依旧未清理,甲方有权利自行清理后,按300元工方式扣除乙方工程款。
4、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钢筋工作钢材进场卸料。
六、施工变更: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变更通知未能及时按变更施工,造成返工,损失有乙方负责,如变更使施工量加工,增加施工成本,甲、乙双方可协商按施工量大小给予乙方合理施工费用。
七、付款方式:甲方需乙方进场施工日起:按每月乙方施工总量的75%工程款付给乙方,待冬季不能施工甲方以乙方工程总量85%工程款付给乙方,待乙方主体封顶完工后支付余款100%。拨款时乙方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表人员必须真实,由甲方发放工资,如出具假工资表甲方有理不拨付工程款。(备注: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在施工过程中或第________年,甲方无理由的情况下,由乙方撤出施工现场或违约,甲方承担所有乙方的损失,按总工程量30%给予赔偿。)
八、如在正常施工中,由于甲方因某种原因造成乙方工人在现场停工待料,如超过三天,甲方按乙方现场实数人员给予合理赔偿(每人每天按260元计算)。
九、以上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同意签字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企业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常房权证武字第 号、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经营 。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的第一天即为乙方受让唐廊茶楼交接日的次日。
乙方在该租赁门面经营单位名称为唐廊茶馆,经营范围为茶饮、餐饮。如更改名称和经营范围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租赁及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为23万元(即每个月租金19167元/月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另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甲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待租赁期满,乙方撤离并由甲方验收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次日将保证金、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租期满二年后,甲方可给予乙方部分租金返还,期满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分别返还2万元、2万元、2万元、3万元,返还时间为年期满当月,四次累计返还租金9万元。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保证金、押金及首月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违约或双方未解除合同,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再转租给任何第三者。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产权共同人异议,无任何之纠纷。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甲方其产权内的门面其它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5、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订立的合同为准。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臵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施、设施归乙方所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2日内撤离。
6、租赁期内,甲方如转让该门面产权,需通知乙方,并确保受让方继续履行该合同,因未履行该合同,对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并在房屋租赁协议签署之前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4、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租赁期内房屋维修基金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每年一次性交予乙方,由乙方负责代缴给物业管理部门。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本门面所在楼盘由中房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房屋如需维修,由乙方向物管公司申请。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修复,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的,应提前10日通知乙方。检查时,乙方应予配合。
4、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有义务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9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在租赁期间,在征得甲方同意下,乙方可以转租门面,但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履行,仍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1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门面或门面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门面及门面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门面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营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未按时交付租金,乙方按应交租金的日万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超过二个月不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按本合同第十三节第1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撤离并交还该门面。如乙方逾期交还,乙方应按租赁期满时的月租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租金给甲方,并承担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房租等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6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缴纳保证金、押金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企业合同 篇4
由于企业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那么,作为一个企业的合同审核,到底该如何来审核和管理合同呢?笔者根据自身的从事法律顾问和法律纠纷处理的经验,对合同的审核和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企业应成立一个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审核和管理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供销、基建、技改等)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驻外机构)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要使该统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则必须要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在这个统一合同管理模式中,着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代理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于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的发生。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上缴,同时务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其三,对企业的被解聘主要负责人的防范。如果企业解聘企业的负责人比如说总经理,则应在解聘的同时在公开化的媒体上公告,并应及时明确告知与企业有主要或者重要经济往来关系的客户,以防止表见处分的发生。
第二,把合同分类,对重要的合同要做重点审核和管理
一般地说,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合作发展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等。由于这些合同涉及到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把这些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应有法律顾问部门的主要人员的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三,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
合同内容丰富多样,合同的条款可以从几条到上百甚至上千条。因此,对任何一个合同的审核,都应做到有的放矢,对主要的内容和重要的条款作主要的审核。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要履行的标的物;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款或者需要支付的报酬;履行期限,履行的地点和履行的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笔者以为,重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对合同当事人身份和资格的审查。这是合同审核中首先要确认的问题,也是防止合同诈骗的最有力的防范措施。因为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决条件。
首先,应要求对方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还要对企业的生产资格进行审查。比如说,房地产项目的,则一方必须要有房地产资格;特种机电设备生产的,则需要特种机电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是药品的,则需要相应的国家药品生产的许可证,否则,就算合同签订了也常常会无效。
其次,如果是重大的合同,那么,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派遣相关人员去对方所在地进行审查,考察团的人员应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这种审查并不仅仅是对对方企业表面化的考察,而是应对对方提供的各类执照、证件、资格证、许可证、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在对企业本身审查的同时,还应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以上几个方面的实地调查核实的信息,都是公开化,因此,企业只要稍微认真,就不难对此进行实地审查,但对企业银行帐号的查询则是不容易的。
当然,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也就不同。比如说,如果是合作发展项目,那么对缴纳税费的情况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进生产线,那么对该生产线的环保限制调查必须要详细化。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那么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审批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设立过抵押担保的调查则要尽可能详细。
二、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三、价款的支付审查
对价款的如何有效的约定,会直接影响到对方履行合同的心态,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会顺利履行。产品销售方,则应审查对方是否有按时支付合同款的能力,应避免出现先供应产品后收款的情况,尤其应注意避免出现“货到后付款”之类的低级错误。产品买受方,则应要求价款的支付应与产品的供应量和供应时间相配应,应尽可能避免出现价款先支付后提供产品的条款。
四、违约责任的约定
我们可以说,违约条款的如何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该合同可以顺利履行的可能性。根据笔者多年的法律服务实践,合同对违约条款的约定越简单,就越容易出现法律纠纷。我们经常会看见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这么约定: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稍微懂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约定,对于保障合同的履行是起不了任何积极意义的。合同法早就有规定,合同违约,违约方当然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这是法定义务,无须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如果赔偿、如何计算经济损失等这些最重要的问题都没有涉及,则会对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很大的障碍,而这也是违约责任的审核的核心所在。
在前面合同的概念中,我们就讲到过,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约定明确的违约金或着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那么,一旦违约,守约方就无法直接向对方索赔。守约方如要想对违约方索赔,那么,他首先要证明自己确实受到了经济损失,其次他还应证明自己的经济损失是因为对方的违约而导致的,再次他还应计算出自己受到经济损害的具体数额,该数额必须用货币价值来反映。满足以上三个方面,他才可以向法院主张违约方的承担违约责任。而在法庭上,他还要面对违约方的质证和抗辩,这些都无疑大大增加了他索赔的难度。
这里举个例子:如某甲公司因乙公司延期交付某设备而导致其错过了一次绝好的市场机会。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他的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他提供的索赔理由如下:(1)如果乙公司按期交付该设备的话,那么根据该设备的日生产量,每日可以生产1000个产品;(2)该产品在8月、9月、10月这三个月中,市场处于供不应求,每个可以销售的利润为100元。(3)根据以上数量乘加得到200万的利润。如果甲公司要让法院支持他的'索赔理由,那么他至少还应提供以下证据:(1)该设备自交付起至正常开工调试日期需要多长时间;(2)该设备每日生产1000个产品是正常状态、满负荷、超负荷下生产:(3)该设备每日生产1000个产品的参照值依据;(4)该产品三个月的市场供不应求的依据;(5)甲公司的市场营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市场影响力、企业的知名度等,即证明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销售出去多少的依据。因为,如果消费者不知道你或者不熟悉,那么,即使再畅销的产品,你生产的的产品再好,也会存在无法销售或者销售障碍情况。(6)每个产品销售利润的依据,是甲公司的生产利润还是社会平均利润率。等等。以上6个方面的取证,甲公司自己说了不算数,还必须获得社会相关权威部门的认可。这样,对甲公司来说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当然,法院在审判时通常会利用自由裁决权,很少会如此精确审判。但假如你的证据无法做到真实无误,让对方难以反驳,那么,你在法庭上,就很难面对对方的质证,这显然会使自己处于不利之地。
要解决该问题,最简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比如,在以上案例中,甲公司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根据该设备交付后每日生产的数量,结合销售市场,大致估算下每日可以获得的毛利润,然后约定:如乙方逾期交付,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多少元的违约金。这样,只要对方一旦违约,甲方就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该违约金。只要该违约金的约定不是过高,法院是很难不支持的。而且就算是违约金过高实际利润,那也是要对方来举证。法院在调整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是很谨慎的,但不会判定说,因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该条款无效。这就是为什么合同的违约条款的约定的越具体越详细,越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的关键所在。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审核
一旦发生违约情形,采用何种方式来解决争议纠纷就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前面讲到的,当前解决合同争议纠纷,主要是仲裁或诉讼。由于我国当前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因此,仲裁或诉讼的地点尤其显得重要。笔者建议在合同中,应尽可能选择在企业本地诉讼或者仲裁,宁愿在其它方面作出些让步。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地的,那么,一旦双方争议无法协商一致,企业就应尽快先向有利自己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有利于自己的法院管辖权。
四、合同签订后监督和管理
1、应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的期限。主要是指企业因超过法定规定的期限而丧失合同法规定的一些法定权利的行使权。合同法中有许多法定权的行使都有明确的期限的,超过该期限,行使权也就丧失了。而实际上,所有这些期限的规定,对企业履行合同都是有相当大的影响的。因此,企业应定期经翻阅和审核合同备案件,一旦发现问题就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比如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54条中又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
比如合同法第158条关于对产品数量和质量检验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再比如合同法第192和第193条对赠与权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如果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就把合同束之高阁,那么,显然不会注意到以上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以上几个方面的撤销权期限,其实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受损方的一种法定的救济权的规定。由于合同本来就是双方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的合意,双方都有义务审查对方的身份和资格,都有义务仔细审查相关的条款。因此,这种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是不可能无时间限制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自愿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法第93和9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如何解释该合理期限,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一般是根据日常履行期限来推算。比如说:如甲方交付产品逾期3个月,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这是有效的合同条款。也就是说,如果乙方不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则该权利就自动消灭了。
2、要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注意保密合同的具体内容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许多合同的内容是企业不愿意公开的,也有些合同中会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对这些合同的保管,格外显得重要。笔者建议将这些合同保管员列入企业商业技术人员中加以管理,以防止泄露重要的内部信息。至于该将合同原件保管多少期限,笔者以为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2年期限,这2年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之所以是2年期限,主要是我国的民事纠纷期限也是2年。当然,有些合同2年期限显然过短。尤其是那些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等,这些合同的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比如说房屋,根据我国规定,一般的民用高层建筑的安全通用期限为50-100年。如果在使用60年后发生倒塌,开发商单位仍然负有承担违约责任之可能。这时候如果开发商与相关单位的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等已经毁损了,那么就会陡然增大开发商向这些相关单位索赔的难度。
【企业合同】相关文章: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同 企业和企业之间04-15
企业合同08-18
合伙企业合同09-07
企业培训合同09-10
企业赠与合同12-10
企业融资合同07-14
企业员工合同11-16
企业赞助合同04-03
企业用工合同07-28
挂靠企业合同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