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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3-08-20 09:36:18 合同 我要投稿

[经典]签订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签订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典]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篇1

  XX举行“导师带徒”活动拜师仪式

  XX项目部组织开展了师徒合同签订仪式,本次师徒合同的签订是全面提高青年员工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引导青年员工在岗位上励志成才、建功立业。

  仪式上XX项目部XX宣读处导师带徒文件。明确了师徒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相应的考核办法,项目部将严格按照“合同”职责认真进行考核和评比,确保“传、帮、带”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XX还对师傅、徒弟都提出了要求:师傅要牢固树立榜样模范作用从思想、工作方面对徒弟严格管理,把自己的工作经验无私的'传授给徒弟,使徒弟在一定时期内应达到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在生活上关心徒弟,时刻关注青工的成长和工作进展情况,发挥“传帮带”作用。徒弟则必须尊敬师傅,在思想、技术等方面主动向师傅虚心求教,除了学习技术和业务知识外,还要自觉认真地学习师傅好的思想品德,好的工作作风,勤学苦练,努力工作,在师傅的指导下积极完成自身担负的工作任务。

  “合同”签订后师傅们一一表态要竭尽全力引导徒弟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对徒弟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弘扬“在岗一份钟、负责60秒”的精神;培养徒弟的主人翁意识,努力营造一个工作环境温馨优越、职工行为文明典雅的人文环境。徒弟们也表示一定借此锻炼的机会,拓宽视

  野,增长才干,以优异的成绩回报企业回报师傅。

  仪式上每一位徒弟签字完后都为师傅深深的鞠躬致敬。

签订合同 篇2

  首先,要看你是找房产中介还是自己找的房子了,如果找房产中介的话,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房租来看这套房子值不值这个价,因为中介方一般都会按房东给的价格多报的,所以你自己要小心点,不要被蒙了,尽量往低的租房价格走,因为中介房心里有底的,就算你给的价格太离谱了,他们也会帮你另外找房子,因为他们要赚钱嘛!

  租房时如果你已经看到满意的房子,这时打算跟房东签定“租房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你要叫房东拿房产证原件给你看,然后要他复印一份给你。

  2、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3、还需注意一点,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话,签合同时要让房东亲自来签,不是不行的'话,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谢谢支持!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事项如有变更,以收到书面通告为准,否则一直有效。房屋具体地址等”这样会比较保险一点的。

  4、签合租房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签订合同 篇3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8、合同中打印的部分和手写的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答: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

  9、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答: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口头约定而非正式合同,则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10、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1、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受贿赂罪论处。《刑法》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2、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答: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另外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1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答: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14、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答: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15、无效的合同、撤销的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即自成立以后都无效。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6、打收条应当注意什么

  答:

  ①确实收到钱款或物品后再出具收条

  ②写明收到款项的大小写,收到物品的确切名称等基本信息

  ③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来源,如“收到XX公司支付的”

  ④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用途,如“收到第一期货款”

  17、什么是先履行义务

  答: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签订合同 篇4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

  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签订合同 篇5

  (一)什么是装修合同?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二)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装修合同是日常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发包方的切身利益。为了尽可能保护发包方在装修合同中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

  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因此,订立合同时,建议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装修合同就是家里房屋的装修合同,这关系到我们日后的居住环境,与我们的利益戚戚相关。小编提醒各位,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留心小编在上文中介绍的内容,要是您遇到了法律纠纷的话,可以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