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签订合同(合集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签订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签订合同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
今晚,高朋满座,美酒飘香。值此中国建设银行与本公司银企合作协议暨3.5亿元贷款合同签订之际,我谨代表公司向出席今天晚宴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和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
一年一度秋风劲,喜迎盛会聚宾朋。“20xx”工程是本公司今年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重要发展项目,是公司宏伟蓝图的全新起点,是全省20xx年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也是全州煤化工发展战略的“龙头工程”,在以许书记为领头人的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无限关怀下,在州建行等社会各届的鼎立支持下,在各位朋友大力关注下,经过工程建设人员的努力拼搏,目前工程进展迅速,现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即将于明年3月投产运行。
好风凭借力,助我上青云。我们愿与所有关心和支持公司建设和发展的各界人士和所有参加本次盛会的嘉宾相互合作,共同努力,共创更加美好的明天。现在我提议:为今天银企合作协议暨贷款合同签订仪式的成功举办,为我们的精诚合作,为各位嘉宾的幸福健康,干杯!
签订合同 篇2
一、合同签订和签定的区别
《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
“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
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二、合同订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保证问题
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保证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保证人和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二是保证人单方向债权人递交担保书;三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担保的意思并签字盖章。在各种经济合同,保证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证条款。
(1)怎样选择保证人。设立保证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因此,作为合同的保证人必须具有担保的能力。
(2)订立保证,必须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债务人选定保证人时,还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并要有保证人明确表示保证的意思。
保证人单独向债权人出具保函时,要明确其保证的内容,并签字盖章。如果仅是提供被保证人的情况或者介绍某单位去签订合同这不是法律的意义的保证。这一点在实践中往往引起混淆,应注意区别,以免上当。
(3)保证范围的确定。保证人具体保证什么,是保证合同的全部还是保证合同的一部分,还要由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写明确。
实践中,有些合同的保证范围含糊其辞,只写“由保证人负责监督付款”,或者“如借款人到期不还,由我单位负责从借款入账户扣还”,这种写法实际上还没有明确保证人的责任,难免引起纠纷。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①保证的生效时间要与主合同生效的时间相一致,如果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公证、签证或报经上级批准才生效的,那么保证的生效期限也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开始计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变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②保证的有效期限应与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约定以保证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那么须保证条件成熟时,主合同才生效。
2.抵押问题
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提供给债权人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抵押与保证不同,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而抵押则是物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抵押物折价,或者将抵押物变卖,从中优先受偿。因此,抵押在担保合同履行上比保证更有可靠性。
抵押既可以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存在,也可以作为合同中一项条款,但无论以何种形式,它都是原合同的从合同,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合同。订立抵押条款时,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公民个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提供抵押,一般可以自行决定。
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要将其财产提供抵押,一般要经投资各方或董事会同意。国有企业的财产抵押有一定限制,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
五条的规定,企业对一般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抵押,而对于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的抵押,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区分财产的所有制性质及财产的类别,不能随便用国有的重要固定资产提供抵押。
(2)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
(3)抵押成立后,抵押权人即对该抵押物享有担任物权,抵押人不能再将该财物另行抵押他人,否则,重复的抵押无效。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时,抵押人要想将抵押物转让他人,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不然,抵押权人对该抵押物享有偿索权;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时,抵押权人也不能擅自将该抵押物再抵押给他人。
3.定金问题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法律证据,又能担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就要受“定金罚则”的制裁。因此,定金是经常使用的担保形式。在实践中,怎样订立定金条款呢?
(1)明确定金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合同都要给付定金。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按其性质是不需要或者不宜给付定金的。
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给付定金。
(2)定金数额的约定。定金也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合同条例规定了给付定金标准的属于法定定金,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对定金的最高限额规定为勘查费的30%,当事人给付定金只能在30%限额以下。法律、法规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定金的,则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4.预付款问题
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预付款可以折抵货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预收货款的一方应如数退回预收的货款及利息。有几个问题应引起合同签订人的注意。
(1)正确认识预付款的利弊。在某种情况下,当事人为了购买市场紧缺的原材料、产品,预付一部分货款,的确奏效。然而,预付款的大量使用,给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诈骗分子正是利用预付款这一手段,通过签订合同,骗取预付款,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一旦预付款到手就挥霍用尽,或逃之天天,以致不少企业单位上当受骗,落得个钱货两空,损失惨重。签订合同时,应吸取教训,不要随便约定预付款,即使有的合同的确需要预付款,也要谨慎从事,以防上当受骗。
(2)预付款的适用范围。一般情况下,预收预付货款是不允许的,只有经国家批准的项目才能采取预收预付款的办法。
(3)要注意区分预付款与定金。预付款的预先给付与定金的预先给付在表面上有相同之处,但两者又有原则的区别:①性质不同。定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措施,而预付款仅是一种预先给付,不具有担保性质;
②法律后果不同。凡订立定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预付款在合同不能履行时,预收的一方应如数退还预收的货款及利息,而不论是预付方违约,还是预收方违约,也不论是合同有效还是无效,预付款都应返还,而且不是双倍返还。
③适用范围不同。对于定金,除几种合同按其性质不需要给付的外,其他合同一般都可以约定给付定金,而对于预付款则有较多限制,一般不允许预收预付;
④预付的数额也有所不同。预付款可以是合同总金额,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而预付定金则限制在一定数额之内。此外,定金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给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而预付款必须是在合同生效后才给付对方。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区分预付款和定金,属定金的就明确写上定金,属预付款的则写明是预付款,不要混用,以免双方发生纠纷。
5.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
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协商或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时,是仲裁还是审判,还可以依合同的约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合同纠纷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当事人可在合同上约定:凡约定仲裁条款的,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相反,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纠纷是提交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的约定起到决定性作用,签订合同时要格外注意。
6.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
合同双方当事人就主要条款协商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不能使合同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还需要签字。
盖章、批准、公证、签证等手续。这些签约手续无论是对合同生效,还是对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1)合同的签字盖章
合同条款议定后,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才生效。签字盖章是当事人完全同意合同条款的意思所表示的法律凭据,凡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一旦签字盖章后,合同便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签字盖章是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手续。在实践中,签字盖章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通过审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
审查合同文本时,应多征求有关业务主管的意见,必要时交单位法律顾问或请律师代为审查。业务人员在外协商达成的合同,不要忙于签字盖章,最好先拿回本单位交法定代表人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签字盖章,这对于预防签约上当受骗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委托的证明,否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在盖章问题上,特别要注意三点:
①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②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进行活动的重要凭据,不得借用,如借用其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签订合同,该合同属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要对该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③为防止代理人滥用代理权,越权签订合同,一般应采取先订合同后盖章的办法,不要随便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代理人,否则,合同签订人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都要单位承担责任。
(2)合同的公证和签证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要办理公证或签证手续后合同才生效,那么,办理公证或签证手续便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合同的公证手续或到有关签证部门办理合同签证。如果合同有保证人的,办理公证或签证时,应通知保证人一同前往办理,经过公证或签证的合同应一式几份,其中公证或签证部门保存一份,各方当事人分别保管一份。
(3)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合同
凡是法律、法规规定须由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经批准才能签订,否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此时大家已经清楚签订合同与签定合同之间有什么差别了吧。实践中,我们对于订立合同一般都称之为签订合同,这还请各位注意。
签订合同 篇3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共同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或委托书。产权不清、违章搭建或危险房屋、门窗不全缺乏安全设施、卫生条件差、出租人无合法资格或无管理能力的房屋不能出租。任何人不得直接将私有房屋出租给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必须由市房管机关指定的部门办理代理租赁手续。
1、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2、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行为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
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签订合同 篇4
《合同签订的法律意义》内容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
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
签订合同 篇5
CMIS练习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 CMIS系统中的合同一级类别包括:(C)
A.投融资类、运输类
B.投融资类、加工承揽类
C.知识产权类、其它类
D.知识产权类、投融资类
2.资金流向为“支出”的合同“选商方式”中无(A)。
A.投标
B.竞争性谈判
C.邀请招标
D.指定供应商
3.( )的签约依据为必填项。 (A)
A.支出类合同
B.收入类合同
C.不涉及资金流向的合同
D. 以上三种合同
4. 某份合同的收款执行人应为小赵,但由于经办人的疏忽,收款执行人默认的是经办人。请问该经办人不能通过以下哪种方式将收款执行人改为小赵?(D)
A.如果该合同在订立发起环节,经办人可通过【准备信息修改】重新选择“收付款执行人”。
B.如果该合同在合同审查审批环节,经办人可提请当前审批人退回合同后进行修改。
C.如果该合同已经到了合同履行环节,经办人可点击“转交”按钮,重新选择收付款执行人。
D.如果该合同已经到了打印签署环节,可由经办人通过“合同要素修改”进行修改。
5. 在合同准备页面中新建相对人,系统提示该相对人已经存在无法创建,但经办人查询不到该相对人,可能存在的原因:(D)
A. 相对人资质过期
B. 相对人属性选择不准确
C. 相对人分类选择不准确
D. 相对人尚处于“草稿”状态
6. CMIS中,合同完成终结操作后,()。 ( B )
A.仍然可以进行履行回转操作,回到合同履行阶段
B.该合同的数据归入电子归档,合同经办人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
C.如果发现该份合同履行阶段数据存在错误,合同经办人可以自行修订
D.如果发现该份合同履行阶段数据存在错误,可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修订
7.在CMIS中,付款类型包括一次性付款、()和其它。(B)
A.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
B.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C.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验收款 D.进度款、结算款、验收款、质保金
8.在CMIS变更申请信息中,下列属于必填项的是(D)
A.合同编号
B.申请变更方
C.变更原因
D.变更事项
9.一份合同可以进行多次变更,合同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一部分,在( )中加以区分,并与原合同进行关联。(A)
A.合同编号
B.合同序号
C.合同名称
D.经办人
10.在CMIS中办理合同终止提交申请时,经办人除了填写终止信息外,还必须将()作为附件进行上传。(D)
A.往来函件
B.终止原因
C.终止申请
D.终止协议
11. CMIS与FI模块接口主要针对供应商挂账及付款时集成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信息,同时将付款信息通过()回传给合同管理系统,从而实现整个合同管理的闭环管理。(D)
A.SAP
B.BW C.TCODE事务码
D.EDW
12. 合同系统中在哪个节点不允许作废合同?(C)
A.合同订立准备B. 合同订立发起
C. 合同履行
D. 合同签署
13.王某在填写合同订立发起信息时,通过查看合同流程预览,发现合同审批流程与其所在单位管理制度要求不相符,此时王某应采取的措施是(B)
A.暂时保存订立发起信息,请求流程变更后送审。
B.暂时保存订立发起信息,请求修改流程后送审。
C.及时送审,并请求审批人员进行流程变更操作。
D.及时送审,并请求审批人员进行协助审查操作。
14. 加密附件作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合同文本一致,均应带有防伪水印。经办人张某打印加密附件后,发现加密附件无水印,请问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C)
A.点击了“打印合同文本按钮”
B.打印合同文本所属的合同加密附件
C.点击了相关附件所属的附件
D.使用了黑白打印机
15.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以后,业务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合同终结手续,其应当点击(C)
A.合同终结
B.合同终止
C.履行完毕
D.合同归档
16. 经办人于20xx年3月10日打开二级报表“月度趋势”,CMIS系统默认显示的月度区间为(C)
A.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的月度数据。
B.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的月度数据。
C.20xx年2月至20xx年2月的月度数据。
D.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的月度数据。
17.对于合同签订环节,描述错误的是:(A)
A.合同签订环节的审批人指的是该合同的'最后审核人。
B.合同签订页面签订时间和合同生效时间需要手动选择。
C.合同签订环节必须上载合同签字页扫描件,否则不允许提交。
D.合同签订环节也可以对合同进行废弃操作,废弃后的合同可以在电子归档的废弃合同中查询到。
18.下列哪类标准合同文本不属于货物贸易类:(B)
A.设备采购合同
B.资产处置协议
C.供水供电合同
D.油品销售合同
19.关于标准文本二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A.标准文本二是经中国石化法律部批准的各企业自主开发的各类标准合同文本
B.标准文本二是按标准文本一修改而成的合同文本
C.标准文本二是由企业自主开发而由法律部发布的合同文本
D.标准文本二是由企业自主开发且直接发布的合同文本
20.CMIS中,下列哪一个合同文本不属于知识产权类:(C)
A.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B.保密承诺书
C.员工保密协议
D.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21. 企业想了解标准文本的使用率及合同金额的比率,需要在查询统计中检索( A )
A.文本使用情况对比图
B.标准文本使用情况统计图
C.合同概况统计表
D.合同办理情况统计表
22.下列人员中,有权办理合同终结的是:(D)
A.所有审查审批人
B.履行经办人
C.收付款执行人
D.合同经办人
23. 合同系统中,下列哪个合同相对人不属于机构:(A)
A.旭日打印店(个体工商户)
B.某县某村
C.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D.某市某大学
24. CMIS中,下列哪一个合同文本不属于服务类:(C)
A.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B.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
C.泥浆固化合同
D.航次租船合同
25. 重大合同准备与一般合同准备在操作上的主要区别在于重大合同需要上传(C)。
A.项目可行性报告
B.计划或预算
C.尽职调查报告
D.法律意见书
26. 对ERP接口术语,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
A.SD是ERP销售分销模块的英文缩写
B.PM是ERP项目管理模块的英文缩写
C.MM是ERP物资管理模块的英文缩写
D.PS是ERP工厂维护模块的英文缩写
27.下列哪项是合同正常终结的必填项?(B)
A.相对人后评价
B.合同履行完毕情况说明
C.履行评价
D.合同终结相关附件(包括付款凭证)
28. 在CMIS合同付款时,若合同经办人员将付款信息重复录入,系统显示多次付款记录,则补救措施为()。(B)
A.下次付款时不录入,总支付金额相符就可以
B.填写后台数据修正签字确认单,由本企业管理员找运维组解决
C. 找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删除重复信息
D.合同经办员自行删除重复信息
29.重大合同准备与一般合同准备在操作上的主要区别在于重大合同需要上传(C)。
A.项目可行性报告
B.计划或预算
C.尽职调查报告
D.法律意见书
30. 经办人在CMIS中新建合同前,准备先建立相对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
A.相对人已经从MDM直接导入,不需要再新建相对人。
B.相对人已经从ERP直接导入,不需要再新建相对人。
C.虽然MDM有相对人的信息,但还需要新建相对人,一旦名称能够对应,MDM中的相对人编号直接带入。
D.虽然MDM有相对人的信息,但还需要新建相对人,一旦名称能够对应,MDM中的相对人营业执照等附件直接带入,不需要再上传至相对人库。
31. 下列哪项不是企业法律部门的职责( C )。
A.负责CMIS在本企业的应用
B.负责本企业流程梳理和配置,设定查询范围
C.牵头组织细化系统接口方案
D.组织本企业CMIS接口测试、开发和实施
32.CMIS中,下列合同文本哪一项不属于服务类:(C)
A.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B.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
C.泥浆固化合同
D.航次租船合同
33. 企业想了解标准文本的使用率及合同金额的比率,需要在查询统计中检索( A )
A.文本使用情况对比图
B.标准文本使用情况统计图
C.合同概况统计表
D.合同办理情况统计表
34.小李正在办理合同付款业务,处于付款审查审批环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可以同时办理中止业务 B.可以同时办理临时归档业务
C.不能办理其他履行业务
D.可以同时办理变更业务
35. 某经办人在进行CMIS查询统计时,以“创建时间”为查询条件,填写了开始时间,忘记填写结束时间,则统计的合同截至到( C )
A.经办人查询的当前时间。 B.无法查询。
C.经办人查询当天的零点之前。
D.经办人查询当天的上午8点之前。
36. 某经办人在某闭口合同CMIS付款时发现,合同金额已经达到原合同标的两倍,该经办人应如何处理?( B )
A.合同系统不允许付款,故应新建一个合同,将余款支付给合同相对人。
B.合同系统允许付款,经办人需签订原合同补充协议,并进行原合同变更操作。
C.合同系统允许付款,经办人不需要新建合同,付款结束后直接进行合同终结操作。
D.合同系统不允许付款,经办人需签订原合同补充协议,并进行原合同变更操作。
37.在CMIS中办理合同终止提交申请时,经办人除了填写终止信息外,还必须将()作为附件进行上传。 (D)
A.往来函件
B.终止原因
C.终止申请
D.终止协议
38. 关于统计分析中的法律部门审查率,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C)
A.法律部门审查率用驾驶舱仪表盘的形式体现
B.运行总览页面的法律部门审查率计算所涉及的合同,均指系统上线至查询当天零点之间的所有进入合同履行环节的合同
C.法律部门审查率=(使用中国石化标准文本一的合同+使用中国石化标准文本二的合同+使用行业示范文本的合同)÷合同总份数
D.法律部门审查率计算所涉及的合同不包括废弃和删除的合同
39.在下列哪个节点合同系统不允许作废合同?(C)
A.合同订立准备
B.合同订立发起
C.合同履行
D.合同签署
40.在CMIS合同订立阶段,以下不是必经节点的内容是(D)。
A.订立发起
B.合同打印
C.合同签署
D.合同盖章备案
41.财务处李某发现合同总金额、付款条件与签约依据不一致,将合同退回王某。王某及时修改了合同文本,并作相关解释说明,下列描述王某的操作方式最规范的是(C)。
签订合同 篇6
XX举行“导师带徒”活动拜师仪式
XX项目部组织开展了师徒合同签订仪式,本次师徒合同的签订是全面提高青年员工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引导青年员工在岗位上励志成才、建功立业。
仪式上XX项目部XX宣读处导师带徒文件。明确了师徒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相应的考核办法,项目部将严格按照“合同”职责认真进行考核和评比,确保“传、帮、带”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XX还对师傅、徒弟都提出了要求:师傅要牢固树立榜样模范作用从思想、工作方面对徒弟严格管理,把自己的工作经验无私的传授给徒弟,使徒弟在一定时期内应达到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在生活上关心徒弟,时刻关注青工的成长和工作进展情况,发挥“传帮带”作用。徒弟则必须尊敬师傅,在思想、技术等方面主动向师傅虚心求教,除了学习技术和业务知识外,还要自觉认真地学习师傅好的思想品德,好的`工作作风,勤学苦练,努力工作,在师傅的指导下积极完成自身担负的工作任务。
“合同”签订后师傅们一一表态要竭尽全力引导徒弟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对徒弟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弘扬“在岗一份钟、负责60秒”的精神;培养徒弟的主人翁意识,努力营造一个工作环境温馨优越、职工行为文明典雅的人文环境。徒弟们也表示一定借此锻炼的机会,拓宽视
野,增长才干,以优异的成绩回报企业回报师傅。
仪式上每一位徒弟签字完后都为师傅深深的鞠躬致敬。
签订合同 篇7
毕业生刚踏出大学校门走入社会,租房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事,那么如何在租房中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签订合同是最好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四个事项:
一、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二、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三、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四、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五、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注意有七类房屋是不能租的:
一、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三、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出租。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四、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五、属于违章建筑不能出租。
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六、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权。
七、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已经设抵押之屋的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签订合同 篇8
当前,合同违法行为几乎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一大公害,因怕上当受骗,许多企业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敢签订合同,取而代之以现金交易,甚至出现最古老、最原始的以货易货的交易方式。由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加上执法部门打击不力,致使合同欺诈案件逐年增多,而且其行骗手段更加隐蔽、智能,作案手法也不断翻新。下面让我们抖一抖骗子的家底,分析一下他们是如何利用合同招摇撞骗的。
(一)钓鱼合同。行骗人往往利用合同先向对方预付定金或少量预付款,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全部货物,或者先给付少量货物,蓄意骗取全部货款。随着企业合同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往那种“空手套白狼”的骗术,即利用合同骗取全部货物或贷款的情形已不多见。许多骗子用定金、少量预付款或货物为诱饵,来达到行骗目的。
(二)以假乱真。行骗人主要用假公章、执照、证明、汇票,帐号、甚至假身份证明等为幌子,虚构背景编造谎言,瞒天过海。一般说来,这些人往往通过装点门面显得很阔很“派”,很有来头,或一掷千金毫不吝惜,或言必称与某某领导人有某某关系,一旦与之签约履约,便逃不脱上当受骗的厄运。
(三)合演双簧。这样的骗子往往在报纸等媒体上发布一些诸如“诚寻加工面袋、木包箱铸件”等子虚乌有的广告信息,然后以中介人的身份与闻之而来的当事人订立信息中介合同,借机收取所谓的信息费、立项费、中介服务费等,然后再让签约当事人持中介合同到另一个事先已串通好的外地合伙行骗人那里订立虚假加工承揽合同,并借机收取质保金、履保金、材料款等费用,然后将样品图纸交给对方当事人,制做图纸所要求的样品,并约定,样品不合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由于图纸设计本身相互矛盾,存有缺陷,当事人根本做不出、也不可能做出合格样品来,当然,签约时受害人不知道也不留意这一点,这样,骗子通过相互勾结,两地串通,一唱一合,共同上演合同欺诈的双簧戏。
(四)偷梁换柱。又可分为明偷与暗偷两种形式。暗偷即通常所说的“调包”,行骗人利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标的'物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通常口头约定,故意在成交时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借以达到行骗目的。明偷主要先通过签订代销、联销等货物销售合同,但售完货后却不付货款,而从其他地方购进一些质次价高的假冒伪劣产品,借以达到顶帐或赖帐的目的。
(五)隔山卖磨。此类骗术主要特点是虚构标的,即合同标的物根本不存在。行骗人往往把别人的货说成自己的,编造事实,无中生有诱人上当,也有的以部分商品为诱饵,多家签约,一女多嫁。如在房屋预售合同中以“卖楼花”的方式诈骗钱财,再如银行借款合同中,行骗人往往以自己财产作重复抵押,分别向几家银行多头贷款,套取数倍于自身的银行资产。而在商品买卖中,骗子往往买通仓库保管人员,厂矿企业值班人员,公证人员等,待客户询问调查时,按事先准备好的词语加以搪塞隐瞒,借以骗取对方信任诈骗钱财。
(六)移花接木。主要是利用“三角债”吃下家。张某作为某物资经销公司的法人代表,一直为拖欠某铁厂50万贷款而东躲西藏,焦头烂额,后张提出以煤顶帐。以公司名义同铁厂订立一份假合同,张凭此合同骗取某煤矿信任,双方订立一份煤碳购销合同,交货地点是某铁厂,但结算却由张某的公司负责结算,煤到铁厂后被抵作帐款而扣留。煤矿再找张某,却不知早已人去楼空。
(七)欲擒先纵。这类骗子行骗特点是“先买后卖,欲卖先买”,目的是推销自己的不合格产品。某县水泵厂生产的喷泉牌水泵,质次价高,无人问津,该厂承包给佟某后,佟便去外地设立水泵经销公司专门高价收购此牌水泵,许多商户以为有利可图,纷纷踏来与该厂订合同,库存积压品被一抢而空,不久佟某与外地公司一样销声匿迹了。
(八)改头换面。这是骗子惯用的伎俩。一旦将货物或货款骗到手,行骗人立即擅自变更地址、隶属关系,企业字号等。充分利用其“坐商”所占的“天时地利”优势,与讨债人周旋,展开游击战,任你钱花完,腿跑断,就是避而不见,通过这种办法将债权人拖垮而达到行骗目的。
(九)金蝉脱壳。行骗人得手后,便将骗得的钱财作为股份注册成新公司,摇身一变成为新的股东,而在原单位留下破烂不堪的门面来应付上门索债的人,有的将原企业注销,远走他乡,另起“炉灶”。
(十)钱色引诱。许多骗子利用重金回扣,甚至色相引诱,将行骗黑手伸向企业,通过订立合同,故意损害企业利益,非法套取资产,致使企业陷入困境,资产流失,举步维艰。
合同欺诈手法简直五花八门,许多骗子“玩的就是合同”,当前企业签约履约率低,合同信誉差,相互信任度低,与许多骗子“玩合同”是分不开的,那么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如何防止受骗呢?
1.牢固树立防骗意识。合同人员应当全面加强合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掌握灵活签约技巧,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尽可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搞好签约前的调查工作。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要想避免上当受骗,签约前一定要搞清对方的基本情况,切勿盲目签约履约。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其签约目的、经营资格、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四个方面。签约目的是指其订立合同的意图,有无潜在欺诈动机;经营资格主要看对方能否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并对其提供执照、证件等一一详细审查核实;调查对方资信及履约能力,主要是向金融,工商部门了解其经济实力,是否真正具备履约能力。
3.掌握一定的签约技巧。订立合同时,有几个原则应引以注意:一是化整为零,分散风险,标的额很大的合同分几次履行和一次成交风险概率是绝对不一样的;二是采取同时履行的原则,即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交货方式、付款期限等划成对等的几个“子合同”,分步骤,有计划的履行,一旦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约,即可及时终止或变更合同;三是采取同向收发原则,即在发货时,发往外地的货物发货人与收货人同向一致,即便到达对方所在地,所有权却未转移,如果对方毁约,损失的不过运杂费而已。同样在履行付款义务时,若采用票据结算,汇款人与收款人应对应一致,而不是将款项汇到对方帐号上,以免其提款潜逃。
签订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招(议)标选商意向书
1、项 目 名 称:
2、需 用 单 位:
3、计划接收时间: 需用时间:
4、概 预 算金额: 万元
5、选 商 意 向:
6、选商说明:本次招(议)标的评标标准按下列第()种方式:(一)单项低价中标。(二)总价最低中标。(三)综合评议性价比,由评标小组推荐中标者。妥否,请批示。
7、标 的 物:见《采购物资明细》表
物资供应中心
科: 业务员 科长
招标科: 业务员 科长
中心主任:
矿区服务事业部
分管供应副主任:
主 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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