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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09-10 09:47:55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实用】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合同【实用】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所租房屋

  1、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出租位于北京市 区小区楼单元 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2、该房屋的产权人为华润臵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特授权委托出租方负责租赁经营管理该房屋,并由出租方享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权利、承担本合同涉及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对此,承租方已全面清楚的知悉并自愿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书。

  3、该房屋的位臵、面积以本合同附件三平面图中阴影部分为准;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计算依据。

  4、承租方所租房屋用于 ,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及转租、转借。 如出租方已在该房屋中设臵固定附着物和设备,并同意一起出租,双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以附件二形式列明这些附着物和设备。

  第二条:租期

  承租方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被解除,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承租方须在租赁期满或实际的终止期后 日内迁出,如超过 日,则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的两倍数额向出租方缴纳自租期届满(或终止、解除)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的租金。承租方如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则须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与出租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方可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可优先租赁。

  第三条:所租房屋的移交

  1、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可移交房屋的通知后七天内,承租方应进入所租房屋。该房屋如果不严重影响承租方的使用,承租方不得拒绝接受交付,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

  2、承租方接受该房屋后如需装修,应在装修之前向出租方书面要求确认装修设计。未经确认的装修设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更改,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提出书面的确认请求后十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未作任何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承租方装修设计、施工等所需一切材料、人员及工程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第四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1、房屋租金采用按____ (年、季度、月)计租方式,____(年、季度、月)租金额为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

  2、承租方应按____(年、季度、月)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预付,即在每____(年、季度、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到小区办公室(提示:应再明确交费地点)预付当____(年、季度、月)租金(遇节假日则顺延)。逾期不交者,每日加收当期应交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未付租金的,即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因此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出租方收回出租房屋的, 承租方应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并且承租方须向出租方赔偿因此所引起的全部损失。

  3、起租后的第一笔租金应根据当____(年、季度、月)实际租用的天数计取,按比例在进住前一次性支付。最后一笔租金应根据该____(年、季度、月)租期尚存的天数支付。

  4、尽管有本条第1、2款所述,承租方应在占用该房屋前,向出租方预付第一____(年、季度、月)应付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5、承租方应在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上月除租金以外, 实际发生的含本条第

  6款所列由出租方代收、代缴费的其他费用。

  6、租金不含以下费用:

  (1)、水、电、煤气。

  租期内水、电、煤气等费用按每月查表实数计算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________缴纳。

  (2)、供暖费。

  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为交费期限,由承租方向供暖单位缴纳。如由出租方供暖,承租方在此期间一次性向出租方预交当年度冬季供暖费。逾期未交者,出租方有权按逾期每日加收全部供暖费的1%的违约金。供暖开始后,承租方仍未交清上述费用的`,出租方可停止供暖。

  (3)、电话费、电视收视费。

  由承租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向专业公司缴纳。

  (4)、物业管理费(或有关单项费用)。

  由承租方按照_____标准向________缴纳。

  第五条:押金

  1、 押金相当于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押金应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

  2、押金的保留和扣除

  押金将由出租方为承租方保留,不计利息。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出租方亦可不解除本合同,而从押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以补偿由于承租方违约而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承租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应补足押金。如承租方未补足,出租方有权进入承租方所租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收回该房屋,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押金全部没收。

  3、退还押金

  本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将腾空的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后的三十天内,或因承租方违约或损坏该房屋、设施而由出租方解除合同且承租方已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后的三十天内,出租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0款的要求,在该房屋内展示搬迁通知,退还押金的时间将延长至上述日期后的九十天。

  第六条:用途

  该房屋仅限用于 。承租方如需变更经营项目或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承租方的义务

  1、执行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守法经营,对利用该房屋开展的一切活动的合法性及后果负责。

  2、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租或转移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任何权益,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3、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应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包括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商品的质量。

  4、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应使橱窗整洁、陈列美观。

  5、物业管理

  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6、损害、损坏的赔偿

  全面负责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员及顾客的行为、错误或疏忽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失、损坏或损伤的赔偿,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损害和损失。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员的行为或错误导致在该房屋内或使用该房屋时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

  7、该房屋内所臵财物

  全面负责该房屋内承租方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设臵、放臵、陈列在该房屋内的安装物、内臵物、陈列物)不受任何损失或损坏,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损失和损害。

  8、出租方的进入

  经事先通知,应允许出租方及其授权的人员在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屋以观察房屋状态、盘点固定设备和进行必要的修理或维修。但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出租方应尽可能不造成任何干扰。而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出租方、出租方之雇员或代理人可进入该房屋而不加通知;如特别需要,出租方可以强行进入。

  9、勘察、广告及再出租

  在租期届满前3个月内的任何合理时间内,允许可能的新承租方勘察该房屋并允许出租方在合适的地方展示房屋待出租的通知。

  10、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在租期届满前1个月,承租方应在该商铺内显著的位臵展示通告,告知客人停业日期及搬迁后的联系方法;在承租方迁出后,如发生顾客退换商品、投诉、索赔、结算等与承租方有关的问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租方因此蒙受任何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招牌、广告

  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臵位臵、内容等均应经出租方事先审核并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向承租方收取撤除费用。

  12、固定附着物及设备的保护。

  承租方不得损坏该房屋及出租方在该房屋内设臵的固定附着物及设备,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承租方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损耗除外。

  13、合同的换签

  (1)如承租方以该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地设立新公司并办理新公司在该房屋经营的营业执照,承租方应自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办理完毕之日(以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日为准)起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原件(一份)到出租方处换签《租赁合同》,将承租方变更为新公司;除出租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外,新公司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中除承租主体之外的其他所有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同时,新公司承诺将承担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义务。

  (2)如新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须出租方提供场地证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递交书面的场地证明盖章申请,并保证该场地证明仅作新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用。

  (3)如承租方违背本款之第(1)、(2)项中任一项,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已进行换签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换签后的租赁合同);如出租方解除合同时承租方或新公司已办理入住,出租方有权不给予承租方或新公司任何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或新公司对该房屋的装修投入、承租方或新公司就该房屋的经营与其他方所订合同的违约责任等等)。

  14、承租方应承担该房屋的防火责任,双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15、承租方有义务为其自身或者其雇员购买人身安全以及工伤等的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同时,承租方也应购买第三人在承租方处消费或者住留而可能出现的人身伤害的保险。

  第八条: 出租方的义务

  1、保证不干扰承租方正常使用该房屋。

  2、保证该房屋的入住条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保持包括该房屋主体结构、墙面以及电源、下水道和电缆以及承租方责任以外的其他部分处于完好状态;保持公共部位灭火、安全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

  4、如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须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应提供协助。

  5、出租方负责按国家规定交纳房屋产权人所承担的房产税。

  6、出租方如在租期内转让该房屋,应保证受让人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所租房屋的交还

  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将该房屋交还出租方。如本合同因租期届满而终止或因承租方违约而致解除,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恢复原状,该恢复原状工程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交还房屋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移交该房屋及所有固定设备、装臵、钥匙以及附加设备,并使这些设备、装臵保持良好、清洁、可租和可使用状态,否则,承租方应予以赔偿,但自然损耗除外。

  2、承租方的财产、固定设备和装臵等,承租方应移走并负担搬运费用,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臵。3、如承租方未能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将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到期时,无须承租方许可,单方进入并占有、使用该房屋,承租方未能移走的物品由出租方另行安排保存,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当日视为承租方向出租方移交该房屋;因此产生的延期移交的天数,视同承租方延长租用的天数,承租方应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第十条:例外

  除非是出租方、出租方雇员或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下列情况时出租方对承租方、使用人和其他人不负任何责任:

  (1)电梯、自动楼梯停止运行造成承租方人身或财产损害;

  (2)使用该房屋内电、煤气、水造成承租方、使用人及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该房屋内的人和物品发生安全问题;

  (4)承租方或第三人不遵守法律法规、本合同造成的损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对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2、如不可抗力造成该房屋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是否重新修复该房屋。若出租方决定不修复,则该不修复的通知构成对本合同的解除。在承租方收到该通知并退还了该房屋、付清应付租金和各种费用、办理完退租手续后30日内,出租方应及时退还承租方预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方决定修复,而在修复期间该房屋不适于使用的,承租方可不支付修复期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该房屋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六个月内未能修复,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3、由于小区市政配套不甚完善,乙方在使用房屋时有义务对出租房屋内的自有财产做好保护工作。由于停水、停电、管线渗漏、雨、污水排放不畅等原因造成乙方所租房屋内的物品损失及由此引发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承租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的费用,应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方擅自将租用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做他用的,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经交纳的押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 承租方擅自改装、移动或更换所租用房屋固定物和其他装臵或设施,导致房屋主体结构和质量严重受损的,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经交纳的押金

  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继续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

  4. 承租方不能使用任何借口减少或停止缴纳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否则将视为违约,应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5. 承租方如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小区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时,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收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应立即搬出所租用的房屋,一切费用(包括房屋装修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由于承租方违约而使出租方已经或将要遭受的损失,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6、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所确定的各项义务。除另有约定外,违反任意一条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视情节严重采取主张违约金、扣除押金、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承租方因其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而导致出租方承担行政处罚的,无论出租方是否因此解除本合同,承租方都应全部承担行政处罚的全部责任,向出租方支付罚金;因行政处罚给出租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承租方除上述条款外如违反其它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按租金总额的2%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如承租方要求在租期内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提前至少60天向出租方发出提前解约的书面申请,出租方将根据租期剩余的时间收取补偿金。具体金额为:离租期结束多于6个月,收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补偿金;离租期结束少于6个月,多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补偿金;离租期结束不多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承租方破产并开始清算,或被请求破产、清算以及承租方不得不宣布破产或与债权人做出安排或对承租方所租该房屋执行任何法律上的安排,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并向承租方追索欠款。

  3、如果出租方要求在租期内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应提前至少60天向承租方发出提前解约的书面申请,承租方将根据租期剩余的时间收取补偿金。具体金额同本款

  第一条。如上述补偿金不足以补偿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装修残值(扣除折旧),出租方还应增加补偿金数额直至补偿金总额与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装修之残值相等。

  第十四条: 证照

  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核发的营业执照及附件。如承租方非法人代表的,还需向出租方出示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承租方如更改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应及时将新的名称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将新的证照向出租方出示并提供其复印件给出租方备案。

  如承租方在租期内被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租赁合同的附件

  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了全部押金,并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之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执两份,承租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卖 方):

  乙方(买 方):

  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买卖位于哈尔滨市 区 街/(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的私产(公产)房屋(门市房),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卖条款

  1、乙方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甲方对该房屋享有物权的依据为□产权证,产权证号为哈房权证字第 号;□承租证,证号 ;□房屋销售专用发票,发票号码为: ;□三联单,三联单号码为: ;房屋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该房屋所有权凭证标注面积为准),建成年份: 。

  2、乙方对以上信息及房屋状况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

  3、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按套计价,本套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 , (大写) 元整,包括室内装修和赠送物品 。

  二、居间担保服务

  1、现金付款

  乙方在 年 月 日内将房款(扣除定金)一次性付给丙方(丙方代甲方收取),并同时付丙方佣金。丙方收到全部房款后,开始为双方办理更名过户。在房产交易所递交手续时,将房款交给房产交易所指定的银行作资金监管。待乙方取房屋所有权证时,由资金监管部门将监管房款转给甲方(付款时间以资金监管部门规定为主)。甲乙双方清完欠款、户籍,签定《交易完毕确认书》,甲方一次性领取余款同时交房。

  三、定金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支付定金¥ 元整,定金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代甲方收取,甲方同时把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交给丙方。居间佣金费 元;信息咨询费 元;产权代办费 元;贷款代办费 元;落户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土地证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赎证、注销抵押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其他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

  A、产权代办费500元 B、商业贷款代办费1000元 C、公积金贷款代办费800元 D、落户代办费1000元 E、赎证、注销抵押代办费100元 F、土地证代办费300元

  2、产权更名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由方承担(含契税、印花税、住宅维修基金、手续费、工本费),营业税、个税由 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致使本交易无法进行则按下列约定办理;

  a、如甲方违约,提出不卖,提高价格或不提供过户所须证件、材料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并向丙方支付与乙方应付佣金及信息咨询费等额的违约金。

  b、如乙方违约,提出不买,不提供过户所须证件、材料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无权收回定金,丙方代收的定金扣除丙方佣金及信息咨询费后交于甲方。

  4、丙方不对房产质量进行担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情况真实,无产权、债权纠纷,现未被查封且不在动迁范围之内,可以转让;甲方配偶及其他权利人同意转让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或实际格局与产权证格局不符,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正出租□,租赁期至 年 月 日。甲方保证承租人按期交房并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乙方全款或首付款到位后,甲方在七日内拒不到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日承担总房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15日,视同甲方提出不卖,甲方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4、房屋交接前发生的(1)水(2)电(3)煤气(4)有线电视、数字电视(5)电话(6)包烧、物业管理费、房费(包括由于欠费而产生的滞纳金)等费用由甲方结算。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同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激清后凭激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部分,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5、甲方产权取得为(1)交易□(2)赠予□(3)继承□(4)初始登记□(5)其他所得□

  注明:如因赠予或继承所得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屋内装修、固定设施与看房时状况一致,完好无损。保证赠送物品没有缺失,如有毁损或缺失,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付责任。

  7、双方交易确认,甲方得到全部房款同时,交接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2的违约金。注明:甲乙双方不通过丙方而自行交付房款、自行办理房产交易手续、自行办理房屋交接,出现任何纠纷与丙方无关,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丙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数额交付房款,同时提交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如乙方在七日内拒不到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应按日承担总房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超过15日,视同乙方不买,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选择贷款交易,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贷款交易,乙方需按现金交易方式执行。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丙方权利义务

  1、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居间服务。

  2、丙方带领双方到房产交易所,正式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及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如因丙方原因逾期一日,丙方需赔偿甲乙双方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若因相关办理部门原因或甲乙双方原因影响办件进程,办件时间自动向后顺延,若因甲方或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丙方无关。

  3、如甲乙双方有违约行为,丙方有义务协助无错方追究过错方的违约责任。

  4、丙方有义务进行纳税指导。

  七、费用责任

  1、本次交易是否办理委托公证由双方协商,如需公证,费用由

  2、办理交易需交纳税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房产交易未终结前,政府另行征收其他税费按政府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如有争议至诉讼时,甲乙双方可到本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对其配偶、财产共有人和法定受益人及代理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房屋交接完毕自动作废。

  补充协议:

  甲方: 丙方:

  总店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办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楼顶在使用期间出现渗水问题,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房屋屋顶渗水进行维修,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1、维修时间:xx年3月17日起到xx年4 月12日止。

  2、维修地点:孔雀湖康体中心

  3、维修方案须甲方确认,并且乙方应在维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

  4、维修以及维修质量的监督:对于涉及到该房屋所出现的所有渗水部位都必须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甲方必定期须派人到现场予以质量监督和协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间,施工方有责任对施工时的`人员安全负责,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房屋维修期的注意事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7、维修之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由双方事先约定(以解决漏水为主)或者以相关行业标准为验收标准。

  8、在维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都由甲方负责予以负担。

  9、根据双方的协商,本次维修采取乙方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实施。

  10、本工程维修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大写10000.00元整),工程完工之日付伍仟元整(5000.00元)。待保修期满之日付清全部尾款。

  11、本房屋漏水维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2、关于保修:保修期 6个月,自维修结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时乙方应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价款和保证金

  1.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2.房屋价款乙方分_____期付给甲方,每期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每次收到款项后三日内甲方应当开具收据给乙方。如甲方三日内未开具体要求收据的,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3.甲方银行卡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xx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份,见证人执份。

  (此页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章页)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见证人(签章):

  签约日期:

房屋合同 篇6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于某,女,1978年7月28日生,汉族,##软件有限公司工程师,住##市##区##镇6号楼4单元602号

  被上诉人:蔡某,男,1973年5月5日生,汉族,北京##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是海淀区##镇##号楼##单元##号

  上诉人因蔡某诉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昌平区(20xx)昌民初字第##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法院认定按照合同约定上诉人于某应承担个人所得税的事实是错误的。

  首先,要查清本案的事实部分,我们需要了解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居间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一系列细节约定。20xx年8月21日上诉人通过xxxx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上诉人多次反复向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核实税、费项目,得到肯定的答复是,卖方只有一套房产,并满五年,不存在个人所得税,并且居间公司经纪人国xx亲笔列出清单(证据四),及上诉人对国xx做的录音证据三,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二)项关于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中都清楚的表明,出卖人应该承担的税费中不包括“所得税”,也就是讲,不会有个人所得税发生,这是出卖方以及居间公司给买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达,上述证据足以让买受人相信,买卖合同中时产生的所有费用中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在此信任的基础上,买受人在第六条(四)项买受人愿意承担出卖人应当承担的税、费这一项的约定下,买受人愿意承担的税、费就是第六条(三)项下指明的第8项“契税”,和第六条(二)项下指明的第9项“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这才是上诉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达,也是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前提条件之一,也不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该份《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关于税、费相关规定第(一)项之所以用罗列的方式清晰的表达所有应该缴纳的税、费,并在(二)、(三)项缴纳义务主体栏中通过填表“√”或“×”的形式约定清楚,就是为了防止合同出现歧义,如果关于“个人所得税”真的如被上诉人所言,应该有上诉人缴纳,那签订合同时就应在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一栏中通过填表打“√”的形式写清楚。通过对上述买卖双方意思和语境的分析,以及相关证据的`佐证,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深入调查签订合同的背景和了解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错误的机械套用《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做出错误的裁判。

  其次,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约日期应该从20xx年10月26日起算至20xx年2月9日房屋实际过户之日止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在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上诉人有理由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真实情况是,20xx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双方和中介在昌平建委开始办理过户手续时,中介拿出一些过户材料要求卖方签字,卖方拒绝签署《满五年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并借口上厕所,离开过户大厅,后始终没有出现,当天无法完成过户。10月至11月,买方多次催促中介(国xx)解决问题,并曾到中介店找中介协商,中介说卖方应当签字,不应该产生个税,另外签署合同时,中介讲,如果有清单之外的其他税费,中介会承担,因此,买方没有同意支付个人所得税。20xx年11月11日卖方在明知买方已经交付一半购房款,并将另一半购房款汇入卖方账户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不法利益,隐瞒不止一套住房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真实事实,采取欺骗手段,骗骗取中介和买方的信任,称其房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促成交易的目的,至此引发矛盾后,卖方不是采取积极的方式解决矛盾,而是通过律师来歪曲合同签订的原意,蒙骗一审法院,骗取违约金和律师费达13万多元,而一审法院根本没有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意思,且没有认真分析研究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草率做出错误判决。在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卖方诉请的违约金是五万二千一百六十二元五角,而律师费却高达8万元。在中国,当事人为了5万多元利益,却承担8万元的律师费案件是不是就这个案件出现了。而且一审法院根本没有考虑到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情况,做出极其荒唐的判决,本案的判决结果,我们认为完全是一起卖方恶意不履行合同,律师参与挑起诉讼,法官极其不负责的草率错误判决。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约的事实有结婚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公积金贷款补充协议》、查询单、详情单、收条、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我们认为,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上诉人有任何过错,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清晰的知道,在本案的交易过程中,上诉人始终积极严格履行合同交易义务,并完成了高达162.5万的付款义务,(其中50%首付款按时付给卖方,剩余50%尾款也通过资金监管方式按时汇入卖方账户),其主客观善意交易非常明显,上诉人如此善意行为,不可能也不会为了440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使自己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案件事实做出错误的认定。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错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做出错误判决。我们认为在违约责任没有划清的情况下就适用《房屋买卖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是错误的,上诉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是积极和善意的,由于被上诉人的欺骗行为,为了促成交易,才导致过户失败,责任不在上诉人。同时关于律师费一节,一审法院适用第九条(四)出卖人或买受人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依据本条前三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主张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但赔偿的律师费不应当超过房屋总价款的5%),如一方违约导致上述交易无法完成的还应赔偿守约方向居间人支付的佣金。且不讲该条款是格式条款,有违公平诚信的原则,显失公平。但该条适用的前提是守约方因主张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我们先不论到底谁是守约方,该条被上诉人主张的债权是多少,我们在判决书中并没有看到,实际也不存在有债权的事实,20xx年4月8日上午11时,回龙观法庭民事案件开庭笔录第三页第五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已经明确请求变更了诉讼请求,变更的结果是被上诉人主张违约金48750.00元、律师费8万元。这和主张债权没有任何关系,何来因主张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的判决,且律师费开庭时被上诉人并没有发生,是事后补证的,应属无效证据,这点从一审20xx年4月8日开庭笔录第10页倒数第三行法官的问话中能得到印证,法官:“律师费必须要先交”,否则法院无法支持”。但是一审法官还是错误的支持了无效的证据。律师费的诉讼,我们认为也是被上诉人和律师合伙串通,试图通过法院错误判决达到骗取律师费的目的,从整个庭审和上诉人交易的主观目的性都可以看出上诉人的恶意。

  最后,在一审判决书第二页第二面倒数第9行,法官也作出了错误的表述,“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原告蔡某”,而实际情况是“原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被告于某”,第一页第二面第13行,原告的诉求是“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1675.00元”,而在第三页第一面第9行判决“被告人于某给付蔡某违约金52162.50元”,连关键的金额都搞错了。可见本该严肃的判决书,从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到适用法律到判决书的表述都出现了严重的错误,是一份典型的畸形错误判决。

  人民法院的审判应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从一审法院这份漏洞百出的判决书上,法官的随意性可见一斑!这样的法官执法,其公正性能令人信服吗?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实行吗,一次不公的裁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小区号楼号层出租给乙方供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四、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均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所租房屋只供自己居住,不得进行转租,或进行其他用途。

  六、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用水、用电不当,致使房屋附属物品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租赁到期,如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租金相同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