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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09-14 09:13:00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程合同通用(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工程合同通用(9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天津市武清区林业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江苏华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天津展园建设工程,根据甲方整体工程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要求,在原设计确定的工程项目以外进行变更,新增加部分工程项目,通过甲方对新增工程预算和严格审核,将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性包干。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增加工程项目协议书》。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增项变更工程内容如下:

  1、对天津展园内部分苗木、草花进行调整,增加苗木品种及规格。

  2、将原设计塑石制作假山改成真石堆叠。

  3、对主入口花坛、面层进行调整。

  4、对园路、景墙、水系进行深化设计,做部分调整,增加展园效果。

  5、在展园内增加座椅、垃圾桶、指示牌、树木标志牌、林业成就展示画等附属设施。

  以上增加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二、增加工程造价

  增加工程造价为: 叁佰柒拾陆万贰仟壹佰柒拾柒 元(大写)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2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5月31日

  增加工程量将在天津展园合同期内全面完工。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70%工程量,支付50%增项合同价,待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增项工程合同价全款。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区财政评审价格,建设、施工、设计、监理验收签字。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月日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为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生产厂家等详见合同附表。

  合同总价人民币(暂定):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质保期限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另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 质保期限: 贰年 (自质监站验收合格、丙方产品全部检验及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 济南xxx小区xx#楼工程现场

  交货时间: 按乙方要求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 汽运 运输费用: 由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或三方另定的标准,经三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

  纸和技术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品、工艺、说明等内容作为进行质检及验收的依据。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支付形式

  6.1结算方式:以最终供货量为准,以甲、乙、丙三方最终确认的决算为准,由丙方开据的发票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6.2付款方式:

  设备按乙方要求进场、经检测合格经乙方确认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同时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电检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按照乙、丙双方的结算,监理及甲方审定后十日内,付至总货款的xx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无息付清尾款。

  第七条 保修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1保修内容、范围:本工程因丙方原因(由于材料、施工质量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全部由丙方免费保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出现质量问题,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乙方指定地点进行服务,并在2日内解决问题。如丙方未按时到达和按规定时间给于处理和修复或维修不彻底,乙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丙方负担所有费用并承担保修金总额50%的违约金。由于人为使用造成的破坏,丙方负责维修,收取成本费用;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破坏,不在丙方保修之内。

  7.2保修期限:贰年。保修期满,施工质量问题仍未处理完毕,保修期从维修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顺延。

  第八条:三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工程款。监督乙方、丙方执行合同。

  8.2乙方责任:

  8.2.1、合同执行前向丙方进行技术交底。

  8.2.2、乙方指派 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变更、验收、结算等工作。

  8.2.3、根据合同工程项目进度或变更项目内容,应提前5天向丙方提供计划单或变更计划单(编号、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否则责任自负。

  8.3丙方责任:

  8.3.1、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方以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并送至交货地点,由乙方验收确认。

  8.3.2、按乙方要求顺序,先送箱体后送其余部分的程序分期分批交货。

  8.3.3、丙方不得擅自增减工程项目,如有变更必须由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现场负责人及乙方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第九条 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式:三方均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三方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违约

  10.1一经发现丙方向外分包、转包工程,甲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丙方索赔,按合同总价30%计算违约金,并由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工,逾期10天内按工程总造价的5‰/天(逾期20天内按1%/天,逾期20天以上按2%/天),丙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不按期支付给丙方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给丙方工程款利息。

  10.3丙方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隐患,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和规范、标准要求,除责令返工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扣除丙方合同总价款的'5%~30%作为违约金。

  10.4工程所用材料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含与样品不符的),责令返工,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材料除立即更换至合同约定并与样品相符外,丙方须支付给乙方损失额十倍的违约金。

  10.5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甲方已支付工程价款外,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10.6由于丙方施工做法不合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7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丙方承担。

  10.8本合同签订之日,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叁 万元,该款由丙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若工期拖延 5天以上或拒不履行合同 5 天以上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没收。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即行失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工程项目基本描述:

  项目名称: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

  项目情况简述: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租赁的建筑器材明细如下:

  租赁数量及物资原值明细表(实心)

  注:租赁物品名称、规格、租赁数量、以发放单,验收单为准,租赁费以实际租赁数量结算,单价及物资原值以本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间、租赁费、运费和押金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租赁合同

  1、租赁时间自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之日开始计算租费,回送租赁物时验收单记载之日结束租赁时间,租赁期限初定天,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2、租金按照__________元/天/吨(大写__________元/吨,运费元/吨。

  3、租金按月支付,乙方每月_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送达当月租金发票、运输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于每月初前五日内支付上月发生的全部租金。

  第四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甲方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无权对租赁物进行买卖、抵押、质押、出借及转租。

  第五条:提货方式、费用负担及相关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工地,乙方负责出场装卸车,甲方负责施工场地的'装卸车。

  2、甲方提货时需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按乙方规定时间送到甲方现场。

  第六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退还时,如有保养不善、丢失、报废或缺损等,甲方应按附件《退租验收标准及维修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七条:其他事项

  提货单和验收单上甲方有效签字人为__________。乙方有效签字人为__________或__________,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租赁物进行买卖、抵押、质押、出借及转租的,乙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终止合同,

  另加收已产生租金数额的50%违约金。

  第九条: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到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装饰工程施工责任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经考察,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装饰工程任务。为明确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条例:

  一、工程地址:商丘XX

  二、工程概况:玻璃雨棚及其它部位的型材

  三、人工费项目及价格:材料及人工费单价为每个雨棚

  20元,具体数量以现场项目经理审核为准。

  四、材料:雨棚玻璃为55钢化加胶玻璃,管材为10

  215;10加厚镀锌管,连接为不锈钢驳接爪,收口为中性结构胶。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工具乙方自备,必须齐

  全有效。

  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订金20元。竣工合

  格后支付全款。

  七、工程验收与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2、基层验收;

  3、饰面验收;

  4、细节验收及修补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乙方承包的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视为甲乙双方解除承包关系,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表:责任人: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东街小学操场南大门不锈钢大门承包给乙方,本着相互协作,大力配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

  一、包工包料及材料:

  大门每个11616元,规格4。84m×3。05m(含费)包括方宫50×50m×1。5mm、不锈钢钢板1。2×2。4×1。5mm、门轴、瞄头、人工及辅材费。

  二、安全、工伤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8月20日,如期不完成,每推迟一天扣除总造价5%。

  四、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 延安百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徐州义隆网架钢结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富县地税局写字楼

  工程地点:富县南校场

  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网架、檩条、屋面彩钢瓦、玻璃采光顶、铝塑板干挂。

  乙方承担图纸二次设计及设计费用。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网架按投影面积计算,铝塑板按实际面积计算,甲方提供钢管,乙方自己搭设。甲方提供工人住宿场所和水电(另附预算书)。

  二、 工程质量:

  1、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分项目工程验收优良率达95%以

  上,合格率100%以相关单位验收为准)。材料必须达到

  设计要求,铝塑板厚度须在三拾四毫米厚。

  三、 承包价格

  按投影面积计算,网架、屋面彩钢瓦成品平方米650元(大写:陆佰伍拾元)铝塑板干挂按实际面积每平米350(大写:叁佰伍拾元)。

  四、 付款方式:

  预埋板预埋好付15 %。主材杆件进场付30 %屋面彩钢瓦完工付15 %。干挂铝塑板付15 %剩余款项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余款。

  五、 现场管理:

  1、 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施工管理制度,按照甲方制定的各项施工方案规范施工,严把技术质量关。

  2、 若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有权根据施工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对乙方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 施工安全:

  1、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若乙方自身违章违规造成工伤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要有上岗证。否则不予上岗。

  七、 文明施工:

  1、 乙方进场人员应统一着装,执上岗证。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齐、清洁。

  八、 合同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互相监督执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账款双清后自行失效。 未包含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九、 合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完工。

  十、 乙方进场后需要带安装资质证件及相关资料。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贵州佛龙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凯里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贵州凯里市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

  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工程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 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 %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乙方(挂靠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

  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 元整(¥: 元)

  工程地点:

  二、经营管理

  1 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进行建筑工程的经营,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2 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3 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工程项目部”印鉴壹枚,用于工程资料。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该印鉴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该印鉴仅用于该工程资料。乙方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债务凭证。若因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或债务凭证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5 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的监督指导。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6 乙方挂靠甲方下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

  7 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三、财务管理

  本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采取通过甲方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的方式,乙方在

  本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停工、返工和拖欠人工工资、发生工伤事故以及拖欠材料款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建设资金用于解决和处理上述问题,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与社会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四、税、费管理

  本工程在乙方施工中实行乙方全额包干缴纳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税和费,

  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以及当地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相关税、费缴纳规定,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及时照章纳税。缴纳税、费的主体为甲方、乙方承担税、费缴纳的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建设资金用于补缴税、费,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管理费及履约风险金收取

  1 本工程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 %的管理费。管理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每次建设方拨款到账交纳当期管理费,管理费按每次拨款到账金额的%收取,当拨款达到工程款总价款的85%时,乙方必须在20日内提供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税、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建设资金。逾期提供视为乙方违约,按拖欠时间每日计罚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滞纳金。

  2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大写): (¥:元)。乙方在履行完本协议全部条款和合同约定条款后甲方15日内全部返还乙方。

  六、安全责任

  本工程在乙方施工中实行乙方负责项目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以及当地行政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在保障一切安全的条件下实施本工程项目。本工程在实施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引起的经济赔偿、民事诉讼和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建设资金或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用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工程质量

  本工程在乙方施工中实行乙方负责本工程全部质量责任,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以及当地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达到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承担质保期的缺陷责任和质量返工等责任,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质量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质量事故引起的经济赔偿和民事诉讼、刑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建设资金或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用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甲方权利

  本工程所有招投标文件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案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竣工备案书原件以及施工各类签证原件等文体和电子文档资料,全部交由甲方存档备查。

  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不定期进行巡视抽查,发现不规范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整改建议。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建议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并扣留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九、乙方对本工程协议外产生的全部民事和刑事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双方可向对本工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名盖章且乙方交齐风险保证金后生效。

  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字或盖章) 代表: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协议订立地点:

  协议订立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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