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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

时间:2023-09-17 08:29:16 合同 我要投稿

转让合同10篇[热门]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转让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让合同10篇[热门]

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 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 酒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丙方对产权的声明

  丙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丙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二、丙方同意甲方将其自营的位于______市 ______区 ________路_________号的 酒店全套设备,证、照转让给乙方,酒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具体财产包括:房屋现有的全部设备、设施、厨房用品、装饰类等,还有乙方认可的其它东西,具体物品以详细登记表为准。

  三、甲方与丙方签订了为期____年的'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月 __日止,月租为________元人民币。酒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如乙方继续承租与丙方协商、乙方具有同等条件的承租优先权。

  四、付款方式

  转让费分_____次付清。

  1. 第一次甲、乙双方在酒店设施设备清点交接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_____元(¥:_______ 元)(作为定金)。

  2. 第二次甲、乙双方在与_______旅馆房东________正式见面交接,

  并确认从_______旅馆转让合同完成生效后,到甲方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消防合格意见书等相关证件(详见附录二)过户手续后乙方在____年内向甲方分期性支付尾款:__________ 元(¥:_________ 元)

  4. 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待合同期满后再退还给乙方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修、装饰、设备及一切手续(证、照)与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属乙方。

  五、 酒店现有装修、装饰、及全部设备(包括由甲方自己安装的电梯)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六、 该酒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住宿。所有相关证件变更给乙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过户变更手续、如因为证件不能过户,导致乙方不能接手经营,则甲方需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转让费及违约金。(违约金为总额的____%)

  乙方要及时提供所需过户变更的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更名变更等手续,已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七、____年__月__日之前完成____酒店的所有移交工作。 若甲方在收到定金后超过___个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酒店,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等同转让费_____%的赔偿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签署该协议签订前该酒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该房屋所涉及的房租、电费、物业管理、供暖费等应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九、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十、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酒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十一、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酒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二、乙方在经营期间具有转让权、如果需转让,提前通知丙方(即房东方),丙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转让。

  十三、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十四、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补充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本协议 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署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甲方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列表。

  四、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证件号(身份证): 乙方:证件号(身份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琴行概况:

  该琴行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款:

  经双方友好协商,琴行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五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注意事项:

  1、位于宜宾市江北书香府第2栋3单元2楼1号鑫韵琴行江北分店因是分店,所以只把琴行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可以更改招牌但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害鑫韵琴行品牌形象。

  2、乙方付清所有转让费用后将自动拥有琴行的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应自觉履行甲方与房东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执行。在每月1日前付清房租,如因乙方未按时交清房租造成的滞纳金与纠

  纷将由乙方全权负责,本协议签订后琴行每月产生的房租、水、电、气、物管、电话、安全等一切费用与责任,由乙方全权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3、因甲方在租用房屋时缴纳了房屋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付给甲方房屋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甲方与房东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还有意愿继续经营,甲方可协助乙方续租。

  4、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3

  卖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 地址: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定条约如下:

  1、房屋坐落:号,建筑结构:,总层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长为 米,宽 米,计 平方米。包括院内、库房地皮、所有股权。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地界南(签字),北(签字)。

  3、出让(甲方签字)。本合同一经甲方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让。

  4、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写:佰仟佰

  5、付款方式:

  ①年月日前支付甲方房款万元。 ②年月日前付清甲方下欠房款万元。

  6、甲方于给乙方使用。

  7、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8、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换定金。甲方中途违约,因在违约之日起按房屋价格双倍返还给的乙方的'违约金。若乙方不能按期给甲方付清付款,应付甲方房价的20%违约金。

  9、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移动公司合同书为五年。如果移动公司要求退房,乙方无条件收回,违约金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房屋出租金归乙方所有,和甲方无关。

  10、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如果甲方不负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日起已产生法律保护生效。双方须共同时遵守。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证明人:

  年日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本质、互利、友好协商的关系,甲方愿将坐落在靖边县人民路中段钻石商务大酒店客房部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具体事宜达成如下:

  一、该酒店客房转让费共计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乙方首付给甲方陆拾万元整(600000元),剩余陆拾万元由乙方在11月6日一次性付给甲方,如有拖欠,甲方将收回该酒店的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二、转让期限:自 万元整( 元)由乙方支付,次年房租费按我们原合同需提前两个月支付给甲方,如有拖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随意改建甲方固定的房屋结构,如有变动,必须经房东同意。

  四、在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陆拾万元整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法人,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即协议签订日起。将酒店转让给乙方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经营。

  六、甲方将该酒店的客房部后院、一楼四间房、二楼财务室、会议室一并转让给乙方使用。

  七、甲方愿将该酒店的库房所有财产、商务中心所有酒水设备、门房监控、厨房所有设备、财务室架子床、会议室桌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

  八、本协议即签订之日起,酒店以前的'费用(月水电费、月人员工资、月布草洗涤费、月网费、月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订后所有客房产生的费用,全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双方相互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为贰佰万元整,如有不履行,可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诉。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个体工商户的转让

  1. 转让方同意将该个体工商户的设备、厂房、住房、证件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印章及其它许可证书转让给受让方。

  2. 作为受让该个体工商户的对价,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3. 转让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向受让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4. 该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日内,由转让方及时到工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及其他证件的名称变更手续。

  5. 转让方办理注销登记时,由受让方到工商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受让方应办理开业登记后方以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开展经营活动。

  二、 付款安排

  1. 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价款的'方式:

  (1)一次性付款:于资产交接及全部证件变更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转让价格为 元,签订合同当日先付人民币 元,剩下转让款 元证件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当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违约责任

  受让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向转让方支付应付款项 的违约金。

  四、自来水

  1.甲方需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自来水通水事宜。

  2.有关自来水通水发生之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证件

  1.甲方无条件将名下证件转让给乙方。

  2.转让证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债权债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之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自当日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七、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5年内仍然有效。

  3.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公证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工厂转让合同。具体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工厂具体地址)的工厂(面积m2,合同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工厂的经营权及房屋租赁合同、机器设备、生产物料、人员客户、经营权益等随之转让给乙方,甲方书面附相关合同书、交货合同、税、费、单据、营业证照、注意事项等清单。

  二、乙方同意支付甲方工厂转让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圆整)。甲方收款后,经甲方开收据签章后给乙方。

  三、甲方的相关义务:

  (1)甲方需详细告知乙方因工厂相关需要缴交的所有费用(如水电费用、房租费用、管理费用、卫生费用、人员薪资费用、进货、出货费用、其它费用等)、所需要的手续合同、所经手的

  人员和联系人等,并知会房东等相关人员。

  (2)甲方向乙方移交与工厂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书、订货/出货合同样本、订货电话、客户电话、员工电话及紧急联系人电话等。并与乙方一起与房东协商,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与房东协助乙方的证照办理、生产经营、与村委、工商、治安、税务等相关的关系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其它相关事宜等。若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的权益。以上与甲方及房东等的相关事宜可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

  (3)甲方详细交接工厂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技能特长、健康状况、薪资标准、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

  (4)甲方缴交清楚以前与甲方签约的相关合同,结清以前所有与甲方相关的债权债务。

  (5)甲方详细交接各客户、供应商的信用度、周边环境、近期市场行情、相关竞争对手、注意事项、工厂安全、工厂的优势、劣势等相关情况,不能刻意隐瞒对乙方不利的信息。

  (6)甲方应切实履行以上相关义务,当乙方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对此,乙方表示感谢。

  四、乙方的相关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按时付款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

  写收据经甲方签章后给乙方。

  (2)乙方应履行甲方之前签订的'相关合同,按时缴交房屋租赁费用、水电费用、卫生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可因乙方的原因

  造成甲方的困扰。

  (3)乙方不可向第三方透露有损甲方利益的商业信息,不可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五、违约责任:

  (1)以上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自甲乙双方及公证方签约后

  生效,若任一方有未尽责任的情况出现时,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出现违约时,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沟通来解决相关责任,

  若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法律诉讼。

  (3)公证方对本合同及相关内容有保密责任。

  (4)不可抗力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回避相关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三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与公证方一起,三方均

  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证方:乙方:月日日月日

转让合同 篇7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 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 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 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 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 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 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 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 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 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 (授权人:张三,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家网吧”转让事宜,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以人民币44600.00元(大写:肆万肆仟陆佰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位于“火车站都市花园A区B座C单元10号门市”的有家网吧,乙方享有全部产权。

  2、甲方转让的网吧内包括所有电脑、桌椅、上网设备、线路、空调、冰柜、风扇、场地及所有杂物。

  3、甲方变更授权人给乙方的网吧证照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吧特许经营证》、《网吧安全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固定电话租赁合同》,乙方具有所有权。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变更、过户、注销等手续。

  4、甲方在网吧交付乙方以前,必须将所有积欠一切的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信息费用、电话费用、雇员工资等一律付清。

  5、甲方现雇用的员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解散。

  6、甲方承诺“转让网吧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网吧发生的一切财务、经营及其它与网吧有关的问题、事件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承诺“甲方不对转让后的'网吧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乙方全部承担(除公安等部门查处由于甲方以前造成的遗留问题)。”

  8、甲乙双方于**年三月三日签订的合同已烧毁废止,以本合同为最终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以附件形式补充协商解决。

  9、在本合同后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10、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公证处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处: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一台塔吊转让于乙方。现签订此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塔机情况:本次转让共计一台塔吊,机械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1、QTZ63C塔机是山东乳山乳塔建筑机械有限公司xxxx年x月生产,出厂编号:xxxxxx。

  第二条:塔机价格:经双方协商塔机的转让价为人民币xxx万元整。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塔机时向买受人提供塔机证件;说明塔机的现状。

  2、乙方在购塔机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塔机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塔机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塔机后,负责塔机的维修。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塔机验收合格后,支付贰拾贰万元给甲方。

  第五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南昌市小区地下停车位(停车位编号和具体位置:x)。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x)。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时一次性付清购买费用。

  四、甲方有义务结清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的所有物业管理费用。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业管理公司一份备案,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涂改无效。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原购车位合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x年x月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