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136范文网>实用文档>合同>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18 09:01:25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实用(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销合同实用(9篇)

购销合同 篇1

  需方:重庆梅菲特涂料有限公司 (甲方)

  供方:遵义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重庆梅菲特涂料有限公司和遵义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购销合同。

  重庆梅菲特涂料有限公司在遵义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采购 皓科新材料 牌腻子粉,具体协议如下: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类 别规 格 (kg/袋)单 价 (元/T)生产执行标准

  外墙专用型腻子粉25JG/T158-20xx

  普通外墙柔性抗裂腻子(底料)251280元/TJG/T158-20xx

  普通外墙柔性抗裂腻子(面料)251150元/TJG/T158-20xx

  2.1 供方应根据需方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场地卸货,交货地点应为遵义市区,遵义市以外的由需方支付运输费用,需方承诺单次运输不得低于十五吨。

  2.2 产品在到达需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供方办理。

  3. 交货时间:

  3.1 供方按需方施工工期要求分批次供货,需方提前15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供方大概所需产品的规格,品种,型号及数量的订货计划。

  4 产品质量要求

  4.1 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距有效期满至少6个月的产品。

  4.2 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所列之标准。

  4.3 履约期间,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供方或需方有权组织监理、施工总包单位对供方所供产品进行现场随机抽样送检,并最终以需方所在地权威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国家标准)结论为准。如供方产品质量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检测费用并罚款5000.00元整及因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的所有人工、材料、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如供方产品质量经检测判定为合格,需方负责赔偿检测费用并罚款5000.00元整,因施工不当至使产品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4 涂布率:每平方米腻子理论用量如下:

  1.6kg/m2( 2遍),具体根据墙面状况而定。

  4.5 产品质量以乙方在甲方所指定位置所做样板为准,若乙方所送至甲方施工现场与样板质量不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负责赔偿。

  4.6 供方必须为需方出具材料质量承诺书,该承诺书具有和合同相同法律效率并作为合同附件。

  4.7 供方必须为需方出具本单位生产资质文件资料,该资料和合同相同法律效率并作为合同附件。

  5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供方应在交货前3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到货地点、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收与保管的要求,需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经需方确认同意后供方方可发货,需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出厂日期、规格型号、产品种类、体积重量、标准代号等,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5.3 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运输中途破损的不视为供方违约,但供方须遵义市区内在当日内(遵义市区外三日内)补齐货物,如未补齐货物则视供方违约),货到2个工作小时内需方应组织验货,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要求付款的必要依据。

  5.4 供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并不排除供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5.5 交货后,由需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需方负责。

  6 施工验收方式

  6.1 供方有义务提供腻子施工的技术指导、施工验收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需方在正确的施工方法、正常的施工条件下,腻子的施工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7 货款支付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开始供货后,乙方每月30日必须把当月各单项材料进度报甲方财务审核,甲方在5个有效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支付全部货款。,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形式支付货款。

  因需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供方货款,需方有权停止供货,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需方负责。

  8 变更处理方法

  8.1 需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推迟交货时间。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需提前到货期7天通知供方,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购销合同 篇2

  需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沭阳县新世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供用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沭阳县新世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常年需要3级粉煤灰,为确保甲方生产蒸压粉煤灰加气块的用料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一、价格及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含运费)运到指定场地后,价格为 粉煤灰18元/吨,运输费32元/吨,共计50元/吨。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必须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为依据),甲方为乙方沭阳地区唯一授货方,乙方不得向其他厂家供应粉煤灰。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粉煤灰质量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原船返回,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交货地点及收料方式

  乙方将粉煤灰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甲方负责卸料;徐州港的上船、运输由乙方承担,到达沭阳港码头的装卸费由甲方负责。在未到达沭阳港码头前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开支、纠纷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一概不管。

  三、进货数量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进料质量和进度随时进行调整。

  四、运输安全及路途耗损

  一切路途 耗损,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同时不得影响甲方进料,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运输费以甲方收料人出具的'收料单为合法的结算依据。

  合同签订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共同监管,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向甲方供料40万元人民币,留10万人民币货款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再以支票或汇款支付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再给甲方全额组织发货;以此类推。

  六、其他

  1、为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乙方不得干涉其他供料商供料。如发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从乙方料款中扣除。

  2、甲方根据生产要求,需要购进粉煤灰,乙方必须做到服从甲方指挥随叫随到,听从调遣。尊重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发生违法乱纪,扰乱甲方正常生产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将以此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七、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八、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使用粉煤灰过程中常年合同价维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九、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不得单方面违约,一旦发现某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及时提出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料款结清后,自动作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乙方: 日期: 乙方账号: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需方: 供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港、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以需方与宁夏宁武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验收标准为准。

  三、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以需方与供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四、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需方与供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按双方约定:需方预付 万货款,供方每供满 千吨符合电厂标准的煤,需方再预付 万货款,需方付给供方总额不超过 万。结算方式:本月双方在电厂办理结算单后,由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金以及运输发票由供方承担国家标准税率。结算后,电厂货款不足需方预付给供方的'货款,供方必须七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方货款及利润,并保证电厂资金与需方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全部货款。如供方在电厂资金超出需方预付的货款,需方与供方办理结算后,电厂资金到需方账户 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货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解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2、协议中订购产品为实时报价,乙方有义务将最新的价格调整、促销活动等信息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乙方提供产品如出现假冒,承诺以三倍金额赔偿甲方。

  3、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任何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72内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予以调换。

  4、非因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

  1、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产品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2、产品的包装符合国家对条码、标签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点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逐月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乙方提出计划的24小时内反馈。甲方临时需要货物(月计划内),乙方应在2小时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月计划外的产品使用,甲方需提前5天向乙方确定,以便于乙方临时备货。

  3、对于甲方自提的产品,乙方在其门店将产品交付提货人时,即为产品交付完成。

  4、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5、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6、产品交付后,如发生包装物破损,甲方需要委托乙方采购新包装物的,甲方应在发货前向乙方全额支付包装物货款。

  7、甲方在购买了产品后,可以保存在乙方仓库,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分批次送至双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所购买产品价格为:(大写:)。(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先付款后发货。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无论任何费用,甲方均不得在应支付货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乙方是“酒庄”等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标标识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情况、产品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双方应保证其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条款约束。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权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则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天天俏” 系列大米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天天俏”系列大米

  二、质量标准;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大米的质量。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超市的大米日库存达到120吨。

  四、供货方式;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乙方接到甲方的电话后必须在8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大米的数量及单价按当日的乙方大米厂发货金额单据为准,由乙方派车配送到甲方指定的超市(县城内免费,超出县城按公里计算运费)。甲方及时在发货金额单据签字验收,并开出相应的'收据。

  五、结算方式;结算时附上当月由甲方开出的大米相应收据,甲方在每月25日按大米销售数量的金额打到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所有货款在合同到期日全部结清。

  六、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得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20%扣出。

  七、双方责任;

  1、 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 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从乙方的货款中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建设单位(甲方):zzz装饰工程部

  承包单位(乙方):z

  甲方有一套位于 zB型201;203 的商品房两套,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zz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叁拾天内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余下的10%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半年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20xx年 3 月 25日起至20xx年 4 月 25 日止共31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z市zz装饰工程部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xxx公司

  乙方(供方):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药品经销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公司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规定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向需方提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8个月的药品;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和销售票据,且各项内容与该批次药品相符。

  七、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九、需方须按双方议定的结款方式按时支付供方货款;需方不得将药品销往其他省份或地区(只限本省地区销售);需方须向供方提供协议药品详细流向,并提供书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场批发价格销售协议药品。

  十、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 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供方人员不得以需方名义销售协议以外的其他药品,否则需方不予返还质量担保金且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无违规行为则合同期满后需方全额返还供方铺垫的质量担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则应依法终止合同及业务往来。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 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名称:(盖章)xxx限公司供方名称:(盖章)xx有限公司

  需方地址:xxx 供方地址:xxx

  需方法人代表:xxx 供方法人代表:xxx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需 方: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 (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购销合同11-13

购销合同(经典)04-24

购销的合同08-02

【精选】购销的合同07-18

[精选]购销合同08-21

购销合同(经典)08-26

购销合同08-18

(经典)购销合同08-29

【精选】购销合同08-29

[经典]购销合同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