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实用(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销合同 篇1
买受人: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出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 单价:25/吨;
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降了降,市场价格涨了涨。
合同金额以买受人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买受人厂区现场。
四、结算方式:
1、出卖人凭磅单与买受人对帐,付款时出卖人要向买受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3、出卖方为买受方垫资50万元购买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款后,买受方在每次使用够全价值50万元的货款后及时付款给出卖方。若买受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时间:
买受人指定地点: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
六、验收方式:
1、买受人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买受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买受人后,买受人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卖人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出卖人、买受人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出卖人如不能按照买受人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买受人生产使用,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买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 (盖章)
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买受人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出卖人(盖章) 出卖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说明:
二、质量标准:按细绒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三、计重方式:按毛重结算。
四、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 五、交货地点:
六、货物运输由供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
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0838-5196983 开户行:交行杭州滨江支行 开户行: 帐 号:331065940018010013964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供方):叶会将 签订地点:奎屯
乙方(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十二、 标的说明:
十三、 质量标准:按皮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十四、 计重方式:按过磅毛重结算。
十五、 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注:20xx年6月20日必须装车,21日付清货款。如不按时装车,一切损失由供
方承担。如货装好21日不能付款,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押金不退)。
十六、 交货地点:奎屯市
十七、 货物运输由需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十八、 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二十、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二十一、 二十二、
供方: 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 开户行: 农业银行开户行: 卡 号:622 8463 3800 0076 6219帐 号: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购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乙方(供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合同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0#成品油。
2 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品种及数量:柴油 。
日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3 相关费用
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一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
4 油品运输与验收
(1) 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
(2) 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付油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3 ) 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4). 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 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 结算
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方可提油。第一车货款另行协商。 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xx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石化xxx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收发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6 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
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品号(如0#与-10#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但镇江区域范围内-10#的脱销或缺货而造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清算余款。
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购货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供货方(乙方): :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购销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间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理损砂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 )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注:(**/**)为填空选择适用的内容,当事人应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填写。
第七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 、时间、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重庆腾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渠口加油站
因甲方承建了开县工业园区临港移民生态园居民拆迁安置区一期市政工程的建设,甲方经考察决定采购乙方所售0#柴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现场所有机械实际用油量,随时提供0#柴油,满足甲方所有机械正常运转。
二、 0#柴油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开县市场随行就市,如有变动,按市场调价通知单执行。如有任何一方故意调价视为违约。
三、 乙方提供的0#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质保量,绝不允许用假、冒、伪、劣产品代替,并提供质检报告。如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机械故障问题,由乙方承担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四、 供货方式:乙方按甲方供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运至工地后,由甲方委托专人(姓名:刘朋)收货后,在收货发票上签字方能有效。
五、 甲方所需0#柴油量必须按时供货,若乙方不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另行联系其他供油商供油。
六、 甲方所需的`0#柴油,乙方必须如期供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供油,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延误工期的全部损失。
七、 若因乙方提供0#柴油不符合要求,由乙方提供的柴油厂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按工程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九、付款方式:在乙方满足甲方所有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每月定时3次同乙方结账。(柴油价格按总价下浮2%)。
十、若乙方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由乙方负责解决,一切损失(包
括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柴油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随时满足施工现场机械运作,或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乙方若不能处理,由甲方处理,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上述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无效,由争议方向合同签订地(开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方购买的xZH-UF超滤净水机机及安装`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下条款。
一.甲方购买乙方系统产品的名称号`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致能超滤净水机一台(产地:广州)
主机型号:ZH-UF2/3
数量:1台;普通冰热饮水机1台(565W);自动供水装备置1套;不锈钢长胫龙头1个(出常温水)。
单价:1160元/台 合计:1160元
二.系统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送货方式:
1.本合同所签订的产品由乙方于20xx年12月 日前安装完毕交给甲方使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在甲方指定所在地即办公楼办公室。
3.乙方派专业术人员将甲方购买的产品送到甲方所在地并安装调试完毕。
三.安装系统:
1.甲方负责提供安装地点。
2.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该产品。
3.甲方安排一名电工负责安装供电线路及协助乙方进行布线。
四.货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货款在乙方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支付货款,乙方付清货款后甲方给予乙方开具普通发票。
五.售后服务:
1.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产品免费提供1年保修。
2.乙方对售给甲方的产品提供终身配套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包括系统产品耗材供应`定期清洗等。(过滤过程共五级)第一级PP棉25元,约9T水更换用4个月左右;二级粒状活性碳100元约用8个月;三级烧结活性碳150元约用12个月;四级中空纤维300元约用18个月;五级载银椰壳活性碳150元约用12个月。)
3.保修期内,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解决问题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产品保修采用替换制,当设备发生故障,半日内不可以修好时,即以乙方技术人员带来的无故障的'设进行替换,以保证甲方饮水系统正常运行,待有故障的设备修好后予以换回。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按规定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时间等双方约定的标准交货并且及时安装调试,满足甲方使用目的,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每为合同总金额的1%;
2.甲方在乙方切实全面复行合同义务情况下不按时支付款项,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每日为的赔偿金额的1%
3.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在按甲方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不及时派员进行售后服务或维护的,乙方应该每日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赔偿金,连续一周仍不派员处理的以及系统经常出现故障而得不到乙方妥善解决致使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生效条件及份数:
1、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盖公单、双方合同签订代表签名时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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