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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09-28 10:02:06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8篇(荐)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合同8篇(荐)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县)东岗路46号世奥花苑4号楼03单元1202号房,建筑面积 94.09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未设定抵押。

  (三)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四)甲方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等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本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 日至年 月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月元,按季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季第一月第一周支付当季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室内设施维修费(12) 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石家庄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累计达十五日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 %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5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六)。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为了完善甲方正在新建的小区配套功能,为使有线数字电视分项工程设计、施工更加规范,确保有线数字电视的收视质量,提升业主生活品质,根据淮安市物价局文件(淮价服【20xx】23号)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配套工程范围与内容

  1.项目名称:

  2.配套施工地点:

  3. 根据甲方提供的小区总体规划平面图,乙方所负责施工的有线数字电视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 由乙方对小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勘察、设计。

  (2)小区红线范围内室外管网的管道预埋(含人工挖填土、砌井、室外竖井箱的安装)、布线,机房内机架、交换机、UPS电源、光接收机、放大器和其它器件的安装及室内布线。

  (3)对小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进行整体的调试、验收、开通信号工作。

  (4)对小区内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实行终身免费维护。

  (5)免收小区住宅业主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

  第二条 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规划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双方友好协商,有线数字电视配套设施工程费按11元/平方米收取,甲方共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整 (¥: ),(最终结算以规划部门核准的竣工测绘面积为准)。

  2.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收取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为: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50 % ,计人民币 (¥: ),乙方进行有线数字电视工程设计;

  (2)乙方进场施工前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30 % ,计人民币(¥: ),乙方进场现场施工;

  (3)乙方工程完成后,双方组织验收,合格当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20 %,计人民币 (¥:),结款后 7 日内,乙方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

  3.乙方应于甲方配套工程费全部进账后向甲方提供总造价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 工程施工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资料后30日内完成设计。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设计费用及相关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完工后 7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 贰 份。

  5.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直至该情况得到妥善解决:

  (1)因甲方原因导致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施工计划或提出修改施工图;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款项;

  (4)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5)出现洪水、飓风、暴雨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时;

  (6)因路由办理、市政手续、土地性质等政府行为受阻时;

  6.甲方应提前30日向乙方递交<<进场施工通知书>>,工期:暂定60天(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7.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方案为依据向乙方无偿提供不少于15平方米底层机房,以满足有线数字电视的扩容、升级以及维护。

  3.甲方应确保所承建的单体楼内广电专用管道畅通,符合乙方设计要求,满足后期配套布线功能需要,服从乙方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指导。

  4.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平面图、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道路平面图、办公地点、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证号、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5.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工程用地、临时供水供电设施,满足乙方施工条件。

  6.负责协调乙方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

  7.单项工程结束后,有线数字电视相关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在施工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毁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广电行业现行《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淮安市新建公共建筑及住宅有线电视暂行设

  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

  2.小区室外管道和室内外布线施工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且实行终身维护。

  3.有线数字电视的使用与维护问题,由乙方负责向甲方业主予以说明。

  4.后期业主入住后凭甲方(或物管)、乙方共同出具的证明免费开通有线数字电视。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现场工种相互交叉作业要合理避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逾期付款的按照配套工程费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按照合同暂定总价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根据甲方提供的小区业主入住信息,乙方免费为其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不再收取380元/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营业性用房和其它公益性用房不享受此服务,如需要安装有线数字电视,需到乙方营业厅按标准交纳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以及相关费用,业主如不愿缴纳,则乙方可以拒绝为其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此合同只限于双方流程,甲乙双方应共同保密,如因一方泄露造成损失,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3.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持 份 ,乙方持 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开户行:

  账号: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 ;位于第____层,共_____〔间〕,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履约责任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_____元整,履约责任金为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交纳当月租金和履约责任金给甲方,下个月的租金乙方须在当月的_____号前交纳给甲方。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不定期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果是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和履约责任金。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任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坐落于洪濑东大路 号自有房屋,名为怀远大厦的主楼第二层(面积 平)方及副楼第二层中位于南面(靠陈东水面)的房屋一间(面积平方)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五年,即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1、该房屋用途:。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未按该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2、因租赁的房屋建筑共有六层,其他楼层也用于其他经营,所以甲方特将该怀远大厦主楼的第一层设置为公共停车场,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及乙方的客户可免费使用,但乙方不得在无车辆实际停放时占位或划定专用停车位,也不得长期停放停用的汽车或堆放其他物品。停放的车辆由乙方自行管理,丢失或损毁甲方概不负责。停车场的电费甲、乙双方按电表读数平摊。

  3、副楼一层两个店面为甲方自用房屋,未经甲方同意并支付房租,乙方不得要求共同使用。

  第四条 续租约定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确定租金额,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

  第五条 租赁费用

  1、房屋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不包括租赁税费)。每一租赁年度递增10%,因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依法及时申报及交纳,如拒不交纳或逾期交费所产生的罚款或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费用支付时间:租金按年度支付。乙方应在签订合同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第二期租金于 年 月 日前,第三期租金于 年 月日前支付,以此类推。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上述约定支付时间直接足额支付租赁费用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户号:

  4、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宽带网络费、电话费、有限电视费、乙方所经营的产品税费,及各项目的开户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押金

  租赁押金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当日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接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返还该房屋。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已实际发生的租赁费及其它费用。乙方新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拆除固定物不得影响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外观,乙方在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后10天未搬走的物品,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八条 房屋装修

  1、经甲方同意允许乙方对租房进行适应营业需求的装修。乙方保证其装修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手续交齐全条件下方可进行施工,并应将装修方案报送甲方保存一份。

  2、装修房屋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租。

  3、乙方应当聘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人员或单位进行装修,并在装修过程中,乙方应监督施工单位配合文明施工,保证不采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措施,负责对装修及建筑、设施所造成的毁损进行恢复,对环境污染进行整治,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装修期间,乙方应遵守相关物业规定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在物业同意下进行施工及验收。

  5、甲方保证房屋交付使用时通水通电,其他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

  第九条物业服务

  乙方同意按现有模式进行公共物业管理,接受并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租赁物业范围内保安、卫生等管理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转租

  除甲、乙方另有书面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海啸、台风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当期已交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按当期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付违约金,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不按约定支付房屋租金达15日。

  (2)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的。

  (3)擅自拆自改变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4、租赁期内,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退还乙方当期实际剩余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甲方按解约时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以经甲方确认的装修费用、按使用年限为6年为准,进行逐年折旧计算)。

  5、租赁期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双方终止合同,甲方扣除季度租金(以乙方实际搬离并腾空房屋当月的季度租金)后退回剩余月份租金,乙方按解约时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的约定事项

  1、乙方在租赁场所内,造成火灾致房屋受损,或受毁、乙方应根据房屋值赔偿甲方。

  2、乙方租赁场所内的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4、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该租赁房产分别出售给第三方,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成通知乙方并不影响乙方的租赁,届时租赁关系之出租方自动转移到新业主名下,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新业主重新签定租赁合约,在本合同剩余的期限内,新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须遵从本合同约定条件。若甲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应当对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未书面要求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协议)向当地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包括:有效的房产证明复印件,房屋现状照片,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1层,共 (间),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已明确告知该房屋的地面承重限额为每平方米200公斤,双方约定该出租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房屋月租金为(币) 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 元整。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予缴租金用完之日的前10天向甲方予缴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六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如合同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至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合同后,乙方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房屋内的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半个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2个月;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未办理工商登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二条: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合同不能继使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如乙方欠缴租金,须按欠缴额的0.5%/日交付滞纳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及乙方交付首期租金后生效。合同签定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交付水电费保证金叁佰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双方结算帐目后退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 ,租赁期为 年,租金为:

  (大写: )/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租金分年付,每年按租期提前十五日付租费顺延计算。

  二、租赁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自行改变房屋桔构,租赁人应保护好房内设备。造成损坏由租赁人更换。

  三、租赁期间发生水、电、暖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四、租赁人根据房屋使用情况需要室内装修均由租赁人自理,租赁到期时装修设施可自行处理。

  伍、租赁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六、如遇不可抗拒外力或自然灾害,双方可终止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应,双方应恪守执行,租赁期间若一方违约,应赔付对方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以资双方恪守。如双方协商不通,交由当地法院裁决。

  出租方: 租赁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39;,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 帐号:

  电话:电话:

  (章)XX编码:XX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8

  (一)概念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二)法律特征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

  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与其他合同的区别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一种比较古老的合同,特征比较明确,在实践中一般不会发生歧义。但是,在现代社会,房屋租赁合同可表现为更多形式,故仍有产生混淆的可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即将以房屋使用权出资行为也纳入了房屋租赁合同的范围。有些地方立法将很多性质不同的合同都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例如,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浙江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包括以房产为资本进行联营、人股、承包、带营业执照出租。以物抵租、以修抵租、以息抵租等均属支付租金行为。因此,有必要区分一下租赁合同和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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