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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02 09:47:27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程合同7篇[热门]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工程合同7篇[热门]

工程合同 篇1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 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技术设计文一式__ 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 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应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停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商量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商量、协商解决,或商量、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商量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结束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结束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结束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结束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商量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兹有工程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附件二。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00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 、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采购办公室备案1份,采购中心存档1份。

工程合同 篇5

  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劳务承包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 ×××工程

  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分工合作,保证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签订本合同,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二、合同文件

  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共同组成合同文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2、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本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6、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7、甲乙双方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

  三、工程项目期限

  基础交付后70天完成筒体混凝土及内衬砌体、隔热层;90天内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工期不含农历春节工人返乡探亲和天气占用时间)

  四、工作内容

  从基础及烟囱筒壁的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负责内衬砖的砌筑、预埋件、爬梯、平台、油漆、平台用木方、木板、脚手板、安全网、隔热层材料、密目网等主要材料,砌筑;筒壁预埋件、外钢平台、钢爬梯、内安全爬梯、螺丝、电缆、航空障碍灯、避雷针、烟气检测孔钢管、烟道口连接法兰、钢平台爬梯材料的购买和制作、安装刷油漆;避雷装置、沉降及倾斜观测点的焊接、留设,航空色标漆施工等图纸以内达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六、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统一对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与协调;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手续、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

  2、甲方提供形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混凝土、砌筑内衬水泥砂子(除此以外,其他为完成本合同所需要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提供烟囱内、外地面安全防护材料(钢管、扣件、木板等)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有关资料及设备仓库场地。

  3、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物资需用量计划、月进度施工计划的编制。

  4、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乙方的生产临时设施及特定情况下的生活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及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和运行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质量有关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8、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质量、作业质量、现场文明施工物资保管使用情况;查看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修复、返工、清退的指令。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

  乙方职责:

  1、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乙方人员迟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市要求必备的证件,并将其人员按甲方要求登记造册进备案。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体检身体健康者方可上岗,并为工人办理保险业务。

  3、甲方具备施工条件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时进场,按甲方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甲方工期。

  4、负责提供烟囱施工所需要的钢模板、提升井架及设备、吊架、电焊机、台钻、切割机、立式砂轮机、磨光机、乙炔、氧气及表带、电缆电线及照明装置、手推车及施工用的一切小型工具和手用工具。

  5、负责烟囱施工模具的制作及组装,施工过程中的调试控制及完毕后的拆除。

  6、负责提供烟囱施工组织设计两份,并进行烟囱施工技术交底。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技术人员花名册一份。

  7、乙方严格按照现行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及其他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组织施工。烟囱筒壁混凝土应达到设计要求观感良好,模板接缝应平整且不漏浆,不允许出现气泡、麻面等情况,保证混凝土外表面清洁无污染,若发生质量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8、材料耗费必须在定额规定范围内,超出定额规定损耗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若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2‰)。

  10、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3、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4、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以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6、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7、乙方人员住宿及其他日常生活治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8、因道路阻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造成的不能及时到现场而影响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19、依据《劳动法》,乙方应按时、足额(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劳动报酬。甲方有权监督,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付,直接发放到乙方员工手中。

  七、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3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承包价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税金)方式计算;

  经双方协商包干总价;¥ ,人民币大写:

  包干总价含乙方完成烟囱整体所需要的设备运输、安装、拆除费用;钢筋及混凝土工程施工;电焊条、8#铁线、绑线、铁钉、氧气、乙炔、模板油等以及合同规定乙方购买的所有辅材材料费;内衬砌筑施工;预埋铁件及钢爬梯、钢平台制安;避雷装置、沉降及倾斜观测点、航空障碍灯安装、航空色标漆施工等一切人工费、机械费。

  春节期间工人返乡探亲往返差旅费和工地看守保安费等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也包含在包干总价内。

  本工程的劳动报酬,均为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九、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十、工程款支付及财务结算

  1、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设备、机械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支付10%工程款;钢筋混凝土筒壁浇筑完每10m甲方支付10%工程款;内衬施工完毕,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内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造价的95%,余款5%做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为出现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量核算提交甲方项目负责人核实、签署确认,经甲方项目部核实签署后,乙方可据此向甲方申请本阶段工程款。

  4、余款在工程完成满一年后支付。

  5、结算程序;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经理→预算员→公司经理→财务。

  6、办理财务结算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按本合同规定,因乙方违约所至的各种罚款;

  (2)乙方领用甲方的用品,乙方丢失、损坏设备的赔偿费用;

  (3)使用甲方机械的租赁费;

  (4)甲方已支付的生活费;

  (5)甲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6)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7)其他费用;

  十一、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间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工作属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保修

  1、保修范围;乙方承担的全部工作项目。

  2、保修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限;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保修办法,保修期为一年,由甲方对业主正式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4、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2天内进行修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按甲方要求完成修理工作,否则,甲方可组织修理。此种情况下的修理费用和乙方未按时到达情况下的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5、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值的2%预留,保修金不计利息。

  6、保修金结算;保修期满后,工程保修金一次结算。

  十三、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其他

  1、乙方不得超级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和开展经营活动,否则按乙方工程结算的3%处罚乙方。

  2、对甲方委托的工程,乙方不得再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转包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计10%的违约金。

  3、乙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工程需要有一定资历的技术人员相一致,特殊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4、在施工中出现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通知单两次,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办理缴纳当地主管部门收取的其他有关税金、基金,治安管理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等。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 。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明细表》及附件7:《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6和附件7)。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8:《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 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 □否 执行;

  (2)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 ),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约定具体事宜。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约定具体事宜。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 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约定具体事宜。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在甲乙双方认同的前提下,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

  3、7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8 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 指派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 积极配合甲方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______%,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_____%,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8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6、2 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项目施工前一次性交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参见4、1款及附件9:《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

  6、3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同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以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_____%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7、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4 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担。

  7、5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_____日内组织工程验收,_____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督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10:《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8、3 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8、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6 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_____________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

  8、7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_____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详见附件1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第九条 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9、1 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9、2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根据甲方书面认可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批次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备注

  第一次

  %

  如提前完工,甲方丙方应相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项。保修期满,付清尾款。

  第二次

  %

  9、3 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丙两方提出工程确认(阶段验收)及拨款要求后,甲方和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或丙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9、4 除尾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1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

  9、5 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帐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____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____方支付。

  第十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0、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0、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发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3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0、4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1、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1、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12、5 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同意甲方提取工程结余款,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结余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12、6 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元。

  第十三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 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丙方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____种解决方式:

  (1)提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14、1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 施工期间,若甲方或丙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

  14、4 工程竣工经丙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 其它补充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工 程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证 书 等 级: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伺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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