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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10-04 11:32:11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精品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精品10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_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规格。单价为___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____________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以乙方提供的样品为准: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____________。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

  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接货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货到交货地点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交货地点后______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组织验收。

  十、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若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比例超过%,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十三、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一方或双方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2、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品名计量单位交售时间与数量

  合计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鸡蛋百斤

  鸡蛋百斤

  备注:

  第二条产品质量与标准:供方出售给需方的鲜蛋应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

  第三条包装要求:由自备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给需方押金与使用费。

  第四条价格或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收购旺季实行量低保护价,鸡蛋每市斤____元,补贴饲料____斤;鸭蛋每市斤____元,补贴饲料____斤。

  第五条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供方鲜蛋送往需方仓库,必须自备车辆、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需方收货后则应按实际数量,每百斤补贴运输费、损耗____元,交食品站不补贴运杂费及损耗。

  第七条验收方式与期限:供方将鲜蛋送到后,需方依次过磅照验,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逾期验收由需方补贴损耗____%。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需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供方及时支付货款。

  第九条超欠幅度: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

  第十条违约责任:供方违约每欠一斤鲜蛋,应补给需方损失____元。需方违约拒收一斤鲜蛋,则补给供方损失____元。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供方现存生产蛋鸡____只、蛋鸭____只,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供货数量。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4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 元

  3、保险费 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中文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5

  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购销合同简单版。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 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 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 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合同范本《购销合同简单版》。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

  签订时间:

  需方:

  签订地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订购美的旗下系列电器产品,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签订后即付预购金 元。余款产品到达验收合格后即付。

  二、产品质量由供方承担,并出具“三包”凭证。在“三包”范围内的有关问题由供方全权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双方责任:

  1、供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

  2、需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预购金,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货付款。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检验。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五、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六、产品质量发生纠纷,由省级质检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供方两份,需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付款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账号:

  账号:

  农行:

  信合:

  户名:

  户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买 方: (甲方):

  卖 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

  二、合同的价格:

  1.合同不含税总金额为:1509200元 。

  2.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a、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30%货款452760元整,作为该合同的定金。

  b、甲方在货到达指定场地卸货后30天内支付乙方60%货款905520元整。

  c、机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65天(即1年保修期)后支付乙方10%货款150920元整。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运输

  1.交货时间:具体到货日期由甲方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地内。

  4.供货清单:机组设备及基础槽钢、随机自启动控制柜、烟囱、消声器、弯头、散热器(风扇、水箱)、随机工具、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五 、质量保证

  ⑴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应为原厂合格产品,不得有使用过或已维修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⑵在保修期内:如机组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给予维修,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另行赔偿;若24小时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人为因素除外)。

  六、检验

  在交货前,双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

  七、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安装调试

  乙方安装服务项目内容:

  (1)机组的电池线连接、消声器安装、机组调试,不包括调试用油。

  (2)包括排风、排烟系统的安装,不包括外接电缆。

  (3) 设备运输、 装卸及吊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九、验收要求

  1.设备到达场地,由甲方和乙方进行机组及附件的验收。

  2. 乙方负责设备空载试运行,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做记录。

  3、双方做好试运行过程各种参数、指标的详细验收检验记录,检验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验收依据。

  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供货,则每天必须承担货款总金额1%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付款,则每天必须承担应付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在甲方货款未付清之前,机组所有权归乙方。

  十一、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

  十四、合同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外,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五、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十六、质保期:

  乙方保证机组之质量,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壹年,若经厂方审订确认机组中因零件制造质量上缺陷而损坏,则乙方负责免费修妥。若机组因人为因素导致机组故障,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质保期到期后,乙方提供优惠服务。

  十七、其它约定:

  十八、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8

  订单号:

  一、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

  三、交货方式:□1.买方自提 □2.卖方送货

  收货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四、验收方式: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是否相符,产品是否破损,数量是否相

  符。货到后一日内买方如无疑义,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

  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

  交货款:在合同设备交货即日,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

  六、违约责任:

  1) 除因不可抗力外(含厂商原因),卖方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部分总额0.5‰/日支付违约金;

  2) 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要履行合同内容,欠款迂期不付,甲方有权把销售给乙货物按销售价的五折收回抵末付款。

  八、本订货合同必须填写工整,签字和印章清晰,否则卖方不予发货。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纠纷,协商无效后, 则提交卖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签字盖章后视同有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 方(买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xx 年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供方)xxxxx

  乙方:(需方)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鱼饲料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从甲方购买鱼乐牌饲料总价1305400元。

  二、 乙方提货应提前十五日向甲方经办人通报。 如因乙方不提前通报或因计划不周造成的自身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 甲方所供鱼饲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四、 如乙方在鱼饲料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共 同处理。如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如不属甲方产品原因或乙方发现问题后不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对超过保质期才提出的`质量异议,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五、 履行地点和方式:双方共同协商

  六、 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清。

  七、交付货款必须以甲方开出的财务收据为准。

  八、 如需设立担保,甲乙双方应另立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未履行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申请榆林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 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薛社飞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公司账号:

  开户行:

  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 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 (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 %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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