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合集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承包方: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
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元整。 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
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20xx 年月日至年月 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 %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xxxx xxxxxx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1、 指定分包商由(A)指定或选定。
A、业主
B、承包商
C、设计单位
D、业主和承包商共同
2、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作业方法可能危及现场或毗邻地区建筑物或人身安全,属于工程师发出暂停施工的(D)。
A、内外部条件的变化
B、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原因
C、协调管理的原因
D、承包人的原因
3、 在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中,由供货方代运的货物,应由(A)在站场提货地点共同验货,以便发现灭失、短少、损坏等情况时,能及时分清责任。
A、采购方和运输部门
B、供货方和采购方
C、供货方和运输部门
D、供货方、采购方及运输部门
4、 在设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每延误1d,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B)。
A、1‰
B、2‰
C、3‰
D、5%o
5、 甲施工企业与乙承重机厂签订了一份购置起重机的买卖合同,约定5月10日甲付给乙
100万元预付款,6月21日由乙向甲交付两辆起重机,但到了5月10日,甲经调查发现乙确已全面停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甲可以(D),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终止合同
B、转让合同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请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
6、 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是(C)。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B、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C、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7、 由于采购方在合同内错填到货地点导致供货方送货不能顺利交接货物的,所产生的后果由(A)承担。
A、采购方
B、供货方
C、代运方
D、采购方和供货方共同
8、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A)d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A、7
B、14
C、28
D、30
9、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规定,应由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是(D)。
A、拖延支付工程款
B、协调管理不力导致对分包工程施工的干扰
C、施工图纸有错误
D、分包商执行承包商代表指令导致的索赔
10、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D)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
A、合同价内的暂列金
B、业主应交付的预付款
C、承包商应交付的定金
D、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
11、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D)。
A、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B、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C、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且双方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12、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机无负荷试车时,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 h内向工程师发出要求试车的书面通知,通知的内容不包括(D)。
A、试车内容
B、试车时间
C、试车地点
D、对承包人的要求
13、关于质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A、质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B、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C、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质押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
D、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
14、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所签合同内注明的完
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称
为(B)。
A、缺陷通知期
B、合同工期
C、合同有效期
D、施工期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达成买卖合同,双方均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不久甲公司交货,乙公司收货后付款。乙公司在使用中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遂诉至法院,根据《合同法》的规
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
A、合同无效,但已履行部分双方不再返还
B、合同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C、合同已成立,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相互返还
16、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C)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
A、定金
B、留置
C、保证
D、质押
17、按照《合同法》,债权人决定将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时,转让行为(D)
A、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B、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也无须通知对方
C、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但应提供担保
D、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但要通知对方
18、下列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
A、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C、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D、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因判断失误对自身受到的损失应自负
19、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某隐蔽工程经工程师检验后进行了隐蔽。之后工程师又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则(B)。
A、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B、发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C、发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D、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0、担保方式中的保证,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应理解为(B)。
A、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给予赔偿
B、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
C、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
D、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
21、 合同约定的工期,是指在(A)中写明的时间与施工过程中遇到合同约定,经过工程师确认应给予承包人顺延工期之和。
A、协议书
B、通用条款
C、专用条款
D、附件
22、 关于提前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A、提前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会给债权人行使权利带来困难或者增加费用
B、提前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就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
C、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而只履行了自己的一部分义务
D、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23、 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通用条款规定,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订购大宗主要材料和设备所占用资金的周转,订购物资经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按发票价值的(C)作为材料预付的款额,包括在当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内。
A、50%
B、65%
C、80%
D、95%
24、 下列关于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竣工前的单机无负荷试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C)。
A、安装工程具备试车条件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
B、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 h内向工程师发出要求试车的书面通知
C、试车记录由发包人准备
D、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5、 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这种索赔叫做(A)。
A、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B、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C、工程加速索赔
D、工程变更索赔
26、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不包括(D)。
A、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B、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C、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D、索赔意向通知必须在28 d内提交
27、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将合同争议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的,裁决委员会应在收 到争议文件后(D)d内做出合理的裁决。
A、15
B、28
C、72
D、84
28、 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人选,应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D)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人员。
A、3
B、5
C、6
D、8
29、 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通用条款中未明确规定业主必须向承包商提供(C),具体工程的合同内是否包括此条款,取决于业主主动选用或融资机构的强制性规定。
A、投标保函
B、履约保函
C、支付保函
D、预付款保函
30、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称为(B)。
A、缺陷通知期
B、施工期
C、合同有效期
D、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 篇4
承建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以下简称乙方)承接 (以下简称甲方)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二、工程造价:
系统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元整)。包括线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
(设备明细清单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总造价的 %,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作为工程定金。
2.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验收投入正常使用后一个月内付清。
3.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验收投入正常使用后12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期限: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舞台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如因甲方或装璜进度原因影响乙方的.系统安装进度,乙方工期顺延。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付款条例按期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具房给乙方管理、使用。
3.派专人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4.提供完整的施工场地、水电设施,土建设施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必要时提供夜间施工的方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甲方的设备均是全新的、无缺陷的、与合同附表清单相符的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是双方约定,厂家生产的标准产品;暂没有标明产品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中中档以上产品。
3、主设备(如硅箱)中的主元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乙方给予保障承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
5.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设备技术资料、图纸、主设备的中文使用说明书验收前提交甲方。
六、保修期限:
1. 本合同设备保修期为两年,保修设备具体见设备清单。
2. 消耗品不保修(包括烟雾油、电池、灯泡等)。
3. 保修期内如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则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 如甲方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4小时内解决未果,乙方及时提供替用设备,保障甲方正常营业。
5. 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对甲方系统设备提供同样维护及维修服务,并收取材料成本及基本费用。
七、违约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发生纠纷(违约金则按工程总款的5%计),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乙方所在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八、工程地点:
九、售后服务:
1、培训服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系统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服务。
2、甲方如有大型演出,乙方提供1至2名技术人员进行无偿指导服务。
十、甲方组织专家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乙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必须听取甲方专家意见,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调整。
十一、 本合同(含附件及其它变更)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现就施工事宜,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程的安防监控综合布线系统线缆敷设及设备安装,光缆敷设安装任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概状和具体施工内容:
1.1、 69 个监控点、线缆的敷设;摄像机等设备的安装;监控立杆的安装并协助整个监控系统联调测试,交接验收。
1.2、敷设光缆和安装机柜,不含熔接。
1.3、敷设电脑教室网络电缆、电源电缆,并协助安装调试。
1.3、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施工图纸施工,如没有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的,造成返工、误工的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4、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2、 施工进度和工期
整个工程共合计工期(含交叉施工)为 天,以上天数均为布线安装工期,不包含调试工期。
3、施工技术要求
3.1、走线要选择合适的路由,并用线卡进行固定;
3.2、监控立杆要安装稳固,地基要结实;
3.3、所有室内外及监控控制室的线缆要尽量隐蔽,无论明暗线均要求做到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3.4、所有视频线、信号线均要求做好线标,提前测算距离放线,杜绝线材浪费;
3.5、线缆在出线口处余长至少50cm,余线应仔细缠绕好收在出口处;
3.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作好线缆和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线缆和设备在敷设安装时,不受损害。
4、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施工材料。
4.1.2、提供施工所需的文档,包括监控系统布线平面图、布线施工方案等。
4.1.3、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4.1.4、协调乙方和建设方内各部门的关系。
4.1.5、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
4.1.6、作好施工前的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4.2、 乙方责任:
4.2.1、 自备施工所需的所有施工设备及工具。
4.2.2、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所述工程内容和质量要求施工,并如实地记录线缆末端刻度,提供最终的布线图纸。
4.2.3、所有线缆整理,绑扎整齐、美观。
4.2.4、在施工过程中爱护施工材料,对所有设备进行保护,并精心保管所有材料,剩余施工材料全部交给甲方,若损坏乙方应进行赔偿。
4.2.5、负责管理甲方进入工地的材料、保存管理。
4.2.6、乙方应严守甲方工程机密,不得泄密。
4.2.7、协助甲方完成整个系统联调测试。
4.2.8、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并做竣工交接验收。
4.2.9、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4.2.10、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且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赔偿。
5、质量责任:
乙方施工完毕,与甲方配合进行系统测试验收,对检查出来的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整个工程材料损耗率不大于4%。
6、付款方式:
6.1、工程总金额: ¥19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壹万玖仟元整 )。
6.2、合同签定之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 30% 的预付款 ¥570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柒佰元 );
6.3、乙方将所有线缆铺设及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30% 的工程进度款,即 ¥570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柒佰元);
6.4、监控系统全部调试完毕,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使用后,甲方支付给乙方35% 的工程款,即 ¥6650.00 元(大写: 陆仟陆佰伍拾元 );
6.5、合同总价的 5% ,即 ¥950.00 元(大写: 玖佰伍拾元)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 3 个月后支付。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款劳务发票给甲方。
7、安全施工责任:
7.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工作,应自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造成人员伤亡,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施工过程中注意文明施工,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7.3、施工期间,禁止工人在非施工楼层出入;
7.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提高消防意识,杜绝野蛮施工。如有需要则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下方可施工。
8、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的原因,工程不能按时竣工验收,每日按照合同金额5%扣除乙方违约金,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工期可以顺延,不扣违约金。
9、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以予以变更或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 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 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 _ 年_____ 月_____ 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及工程名称:
2、承包形式:
3、质量要求:
4、开、竣工日期:
5、使用材料名称:
6、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
二、工程价格及结算办法
1、总工程量:
2、价 格:
3、预付款:(总金额%)万 拾元
4、预付款结算时间及手续:
5、工程结算时间及手续:
三、质量要求及保修期限
1、甲方对本工程找平层要做到平整、光滑、干净、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特殊部位要接受乙方的技术要求;
2、乙方对本工程防水层要做到无渗漏现象,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并接受甲方和质检部门的规范化验收。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免费提供电力,卷扬机械和燃料的方便,同时提供劳工的食宿方便。
2、建立交接手续,对防水成品层,甲方有加强保护的责任,谁损坏谁负责。
3、乙方要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及施工的其它档案资料。
4、乙方有自我保护的责任,安全事故一概由我方负责。
五、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执行中争议解决,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再起诉法院或经济法庭,依法解决。
本合同的执行和终止,自签订日起到工程结算清日为止。
六、法律责任
1、甲方违约:防水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该款按10%的月利息计算,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违约: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如乙方不按期施工和一次交验不合格所造成的适当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住 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号:账 号:
工程合同 篇7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选择:1。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业务:第八条外部条件包括:第九条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条业主应在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十五条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七条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奖励办法: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合同 篇8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山阳县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内容: 项目的造价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对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 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 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九、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 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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