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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10 09:08:54 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实用的工程合同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实用的工程合同8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附件

  4、 标准、规范 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 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a)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 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 索赔和争议

  1) 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 索赔

  除非双方合同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 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工程合同 篇2

  维修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办公楼屋面维修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办公楼屋面维修

  1、采用材料:C防水材料(普通布胎柔性卷材);一毡一油。

  2、贴卷材前必须严格将基层尘土、杂物、乘铲清理干净,基层应干燥、含水至9%以内才能施工。

  3、检查基层是否平整、松动、起鼓、有凹凸现象、严重粗糙必须处理平整。

  4、复杂部门的`处理:阴阳角应抹成弧形,对管道根部、排水口等特殊部位应增设附加层,施工时要细心认真。

  5、卷材连接部位要粘牢压实,不得有空鼓,皱折,达接宽度不小于8-10c。

  6、卷材与卷材连接的外露边缘应用粘结剂封边要均匀、连接、封满,封边宽度不小于2c。粘结剂应均匀刮涂在板面上,其厚度不小于

  1.5-

  2.5c左右。

  7、工程单价:

  1、普做按元2。

  二、工程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检评验收,按合同要求条款施工,工程完工后,由单位三人以上与施工方共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认可签字。

  三、工程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

  四、工程有关说明:

  施工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施工中要注意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概由施工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负责缴纳各种税费。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违约。如因违约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经济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 份,各执 ________ 份。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程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____天;紧急事项、变更文件________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夹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________________ 。

工程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 居室规格: 房型___________ 平方米。(附: )

  三、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项目单》和施工图、效果图等。

  四、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包工不包料)。

  五、开工日期:20 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20 年____月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其品种、规格、名称需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书面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四、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 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对乙方的全部施工活动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同意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的监督及管理,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向______________缴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在质保期满后返还乙方。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材料管理,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进行监督。

  一、乙方依据甲方所确认的施工图纸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材料采购计划书,明确所需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

  二、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计划采购材料。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对材料的保管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将工程价款交予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并委托__________________按期支付乙方。

  二、 甲方逾期付款系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三、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予以监督。具体方式如下: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总价款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二、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责任

  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相关图纸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二、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负责把施工产生的.垃圾运出施工现场。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因工程施工出现乙方人员伤亡及施工现场周围人员的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向本合同中甲方装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工程完成后,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委托________________将余款交付乙方。

  第十二条:自交付之日起,装修质保为两年,在此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摘要: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现阶段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合同管理不完善,让整个管理体系都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如合同管理的分工不明确,或是合同管理双方没有及时沟通等,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所以,想要更好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就需要对合同管理进行严格把关。本文分析了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对策

  合同管理有着完整的体系,它的分工比较明确,各部门在制度下各司其职,形成了一套沟通体系,但是在实际的水利水电工程中,合同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水利水电工程经济效益的降低。

  1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1.1合同执行方分工不明确

  从现阶段的发展来看,一般的施工企业会将合同管理分给不同的部门进行执行和确认,在这个过程中,施工企业的法人没有直接参与合同管理,在中标签订合同后,施工企业的法人会将工作分给相关部门,而实际对合同的执行状况,施工企业的法人是没有办法确认的,这就造成工程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亏损。目前,很多工程存在亏损的主要原因都是因为合同管理工作没有落实到细节。所以,想要更好地带动工程的发展,就需要对合同执行方的分工进行详细划分。首先,企业法人需要更加谨慎地对待合同的履行义务。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保证履行合同后所产生的最终效益由企业法人获得,这不仅可以达到平衡责任和权益的目的,还能够从源头中解决工程的盈利问题。其次,要把执行的重点放在合同管理方面。在这里需要注意:以项目为主体,不断提高大家的合同意识,并对合同中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便更好的保证企业的合法效益。

  1.2各部门之间合作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指导与培训。不少人没有正确地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导致相关部门没办法对实际的合同执行信息进行及时跟进与反馈。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整个企业工程的发展,即使出现问题,也不能够快速解决。因此,想要更好地发展企业,相关部门就需要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普及,对工程项目合同实施分类建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跟踪调查,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审。

  2合同管理的变更和索赔

  变更是指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增减工程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变更和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工程整体造价。所以,在实际的水利水电工程中,要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在工程可能发生变更和索赔时,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并积极协调各个部门进行配合,减少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变更和索赔。

  2.1变更索赔的处理方法

  企业在投标之前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事先了解和认识,以便更好地完善合同管理。对存在风险的认识,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风险的发生,除了一些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外,尽量控制减少人为出现的损失。但是在面对自然灾害这些不可避免的风险损失时,合同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协商赔偿,确保工程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工,这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合同变更后,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要对工程进行现场签证。履行合同时,要合理的调动相关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工程方案,并在工程的合同周期中完成任务。

  2.2工程变更的处理

  工程变更需要严格按照步骤执行,在工程变革的处理上,需要遵循工程变更的原则。以某招标文件为例,详细分析工程变革的处理原则。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的文件做出相应规定:对于超过预算而造成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超过原合同清单的15%以上),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审查结束之后,按照实际的工程报价进行结算。不超过原合同清单的15%,或是需要改动的地方很小,则可以通过与相关负责人的讨论和协商,制定出相关工程清单。其次,如果合同中对工程变更提出了相应的条件和规定,则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来执行工程变更,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项目使用的完整性可以分为直接应用、间接使用、部分套用三种形式。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工程变更进行明确规定,则可以根据合同双方的协商来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格。这种方式就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来进行价格商议:一是变更不大的时候,可以估算人力、物力的损失,通过计日工的方式来计算出变更所需的价格。二是合同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工程进行变更处理。这种方式可以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价格的调整与变更,也可以根据计算,设定新的合同内容。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合同管理十分重要,企业想要更好的得到发展,就必须完善合同管理,通过更好的经营方式来满足市场的需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优势。此外,企业通过对合同的履行,还能够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企业的经济利益达到更高的水平。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合同管理已经成为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发展的重要内容。对此,工程企业的各个方面都需要围绕合同管理展开。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权利是双方的,所以双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完成自己在合同中应尽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水利水电工程,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因此,可以说合同管理是一个关系到整体的系统化内容,只有保证好局部和整体的团结协作,才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企业效益。

工程合同 篇6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

  1、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在一份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都有许多方面需要被考虑:比如发包单位所进行的工程监理等合同;承包单位则是会进行专业领域的分包、劳务分包、提供原材料和租借建筑设备、以及打理银行、保险之间的复杂关系。只有通过经济合同的签订才能切实的体现这种种的关系,因此,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才能成为整个系统必不可少的中心。

  2、合同签订双方连续的履行合同方式和长时间段的屡行周期。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周期过长,只能一点一点的向前进行着,因此履约的方式也会表现出两方面的特性:连续性和渐进性。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选取许多的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依靠合同来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

  3、合同的多变性。由于项目所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设计临时改变和合同条款的`修改也经常会发生,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对变更的应变以及合同的管理需要逐渐加强,以此来作为改变计划或终止合同的重要凭证。

  二、关于承包合同的选择

  对于建设某一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控制的主要依据就叫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我们根据相关合同计价方式之间的差别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由于合同使用的常用性,在这里我们只讨论常用的两种合同类型,即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业主向承包此项目者统一支付一个确定的报酬,即所付款总额保持不变。只要进行施工招标是双方所确立的合同条件不会发生改变,业主仍支付给承包商与原来金额相同的价款。利用这种合同也会使承包商更容易确定自己的底线价格。在支付控制方面也更加便捷。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意思是根据所投标的工程的量来确定每一段工程的单独费用。此种合同的优点在于适用范围广,可以与业主平分风险,还可以用来督促承包商提高工作效率,并因此获得更高的利润。此种方式的前提是双方对于单价及工作方式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采用何种合同形式不是固定的,更重要的是根据不同现实情况做不同考虑,比如承包方是否能承受此项工程,使双方能够共同接受此合同类型。

  三、合同的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最所有合同中重要的合同之一,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效力,是建设工程合同其中的一项的重要内容。同样的,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也需要经过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对于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一般情况下,由发包人与勘察者或设计人员直接签订协议即可。但是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合同,由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除了特殊工程外,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确定承包人。

  四、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1)合同是一项建设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双方可以以此来共同监测合同的运行情况。(2)合同可以成为解决在实际操作中产生各种纠纷的一种证据。由于建设项目自身的独特情况,一些争论与纠纷变得无法避免。这时,就需要合同中的条款来调解这些争端,所以,合同是处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五、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双方之间会产生权益不对等等现象。(2)合同文本不规范。许多建设项目为了逃避自身义务,采用一些不标准的文本进行签约。(3“)阴阳合同”数量过多,大大的影响了建筑市场的规矩。(4)许多建筑施工合同不履行,更有许许多多的违约问题一直存在。(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6)不遵守规定转包、分包的合同始终存在。(7)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忽视。(8)专业人才缺乏。(9)合同进行统一入档管理缺乏,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很低、方式落后。

  2.解决的对策

  (1)提高对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视,完善一个通用的制度体系。(2)开始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使合同管理变得更加的专业化,合理化。(3)借助国际上的例子在中国推广适应国情的合同范本。(4)选择合适的方式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5)认真策划并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六、结束语

  在当今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一项承包合同的重要性。可是,如何正确的选择真正适合的合同以及签订时所注意的问题却变成了许多人签订合同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管理合同的方法,借鉴已经取得的经验,并不断探索工程合同的管理经验,提高对于合同的管理成效。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 %).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 %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 (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 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指派 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 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 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 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受 (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派, (以下简称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经营管理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

  二、经营承包主要内容

  1、乙方上缴公司综合管理费为项目总造价的%(不含税)。

  2、各项流转税及附加包括:印花税、营业税等税金乙方有义务按税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规)缴纳。

  3、管理费缴纳方法:综合管理费在项目批复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账后一周内)按项目中标价的 %由甲方扣缴,待业主最后一笔结算款到账后再作内部结算。

  4、本项目履约担保中的现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约保函(中标合同价的5%)由甲方办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函总额20%的银行现金质押金和承担1%的银行手续费,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保函质押金。 如需甲方办理预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总额的20%的银行质押金(现金)和1%的银行手续费,预付款到项目账户后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施工实物工作量(现场评估)控制支付。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预付款保函质押金。

  5、项目部应严肃印章、账号的管理(甲方派驻人员管理),在使用项目章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规定,签订本项目有关的材料采购或专业分包合同时须甲方经营部备案。项目部公章不允许办理本项目部以外的经营性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不定期对乙方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性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助乙方解决管理中人、财、物的需求和其他实际问题。

  2、甲方应对乙方的人事管理、资金使用、财务账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各方面管理进行全面检查,以使工程顺利完成。

  3、甲方应尽可能对乙方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便利。乙方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公司《设备、材料管理办法》和公司装备部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书、承诺书及其他合同相关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对其安全、质量、工期、环保及其风险全面承担责任,按业主最终确定的完工期限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项目部承包责任期为全部工程款及工程质保金到账、项目内外部往来账清算完成后止)。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细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执行制度情况所进行的不定期的常规检查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强化施工资料管理,甲方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将逐步预留资料归档保证金累计至伍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递交合格后归还乙方。

  3、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如因工程进度、质量或其它问题在用户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召甲方法人代表训话受罚等情况,除赔偿用户的损失外,甲方可视影响程度对乙方处以每次伍万元以内的罚款并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中应全面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利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避免由于施工引起的水利、农田、通讯等管线的破坏,避免由于施工引起不良后果。

  5、凡工程验收核实为不合格的工程或分项工程,上级管理部门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再增加10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应无条件返工、重建、维修直至工程合格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为止。

  四、工程款项的使用和管理

  1、项目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进入甲、乙方双控账户后,甲方按上述方式扣留管理费及税金、规费。工程款的使用须报请甲方同意批复后才能支付。

  2、项目如需甲方开具外经证,所需费用由项目承担。项目工程款的使用应严格按现行施工企业财务制度要求建账管理,乙方所购的材料发票或分包项目的财务账目都应符合财务报账和发票管理的规定,如没有上述正规材料发票报账,甲方有权按规定税率扣留税款。

  项目结束后应将项目财务账簿交公司归档,经公司财务对项目财务检查验收后方能签订支付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

  3、项目部应按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月造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领(附领取本人身份证)发放民工工资,如甲方检查无发放资料,则项目户头的资金应优先发放民工工资并处壹万元以内数额的罚金。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对擅自挪用工程款应视为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纪责任。

  五、项目经理部甲方委派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1、甲方委派技术、管理人员人,基本工资按人均/月(含有关规费如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职工待岗生活保证金等)有项目部承担(乙方支付委派人员工资采取季度预交公司财务方式),工资由公司人事部门造表发放;委派人员的差旅、通讯等办公费用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由乙方按实报销。以上费用从宣布开工人员进场起计算,至工程结束甲方人员离开工地不再返回为止。

  2、项目部如需公司其他人员到工地处理有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六、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责任人的奖罚和违约处理

  1、实现上缴部分达到承包指标并且上缴款交清后,项目结余部分(税后)由项目承包责任人处置,但项目财务应明晰。

  2、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实行风险承包,第一责任人应提供风险承包的担保承诺书,如第一责任人不能履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有效期为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

  七、其他事项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2、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调解决,可向甲方工商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项目承包期结束、项目缺陷期后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附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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