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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屋转让合同

时间:2023-10-13 06:58:07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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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屋转让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置房屋转让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置房屋转让合同

安置房屋转让合同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就位于西昌市建昌苑1栋1单元2号卢本芬名下拆迁安置小产权房屋(权利人卢本芬的法定继承人或口头授权代理人为庄建刚、庄建清、尤德存、庄永明、庄翠和尹应芳)事宜订条约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对转让房屋的声明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位于西昌市建昌苑1栋1单元2号(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的性质为私人小产权房屋(该房屋系西昌市城中村(现名建昌苑)拆迁安置房,现尚未取得初始登记物权,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剪力,建筑面积约为60平方米。

  2.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保证转让房屋原权利人为卢本芬,并且保证原权利人卢本芬的法定继承人或口头授权代理人就是本协议列明的甲方,现原权利人卢本芬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同意将位于西昌市建昌苑1栋1单元2号拆迁安置小产权房屋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对转让权的声明

  1.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没有与其他人签订房屋转让、赠与等协议,也没有在该房屋上设立抵押权等处分行为,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本协议签订之前由该房屋所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但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按乙方已付房屋价款的25%作为定金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对小产权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转让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声明

  甲乙双方愿意在本协议第一条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上述拆迁安置小产权房屋事宜并签订本协议来确认甲乙双方之间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四条房屋转让价款

  经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转让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83688元(大写:贰拾捌万叁仟陆佰捌拾捌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将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房屋转让总价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甲方,甲方确认收到房屋转让总价款时立即向乙方出具《收条》和交付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2.甲方实际交付房屋钥匙及房屋后,该房屋由乙方所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第七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1.本协议签定时,该房屋尚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转移登记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乙方负担。

  2.本协议生效后,若该房屋可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自乙方要求甲方过户之日起十日以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按本协议第十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只能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条生效说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捺手印时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房屋时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且甲方未明确告知乙方,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协议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补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装修费用凭装修正规票据认定。

  3.本协议生效后,若遇政府拆迁该房屋,该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安置房由乙方享受,并由乙方直接与拆迁相关单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及办理手续,与甲方完全无关。

  4.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内容之一的,违约方应按照该房屋实际产生争议时的评估机构的评估评估总价值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日

安置房屋转让合同2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购买权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应具有桂林公路管理局职工市场运作建房实施方案(20xx年11月28日小组讨论通过)中提到的桂林公路管理局职工学校院内建房的购买权。

  二、甲方将此处的购买权转让给乙方,房屋位置为。工程开工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屋购买权转让费人民币万元。

  三、建房全部成本和应交纳的税费由乙方负责,所付费用最终以桂林公路管理局实际结算为准。

  四、根据桂林公路管理局规定,建房工程进度款由甲方预交,乙方必须按时将工程进度款交给甲方,因乙方延误,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根据桂林公路管理局规定,建房初次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为甲方名下,全部税费由乙方负责。以后可以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在乙方的要求下,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其过程发生的'个税、契税、测绘、评估等应交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不按时办理,乙方可追究其赔偿责任。

  六、乙方入住新房后必须遵守桂林公路管理局有关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水电、电视收视等费用。

  七、如非乙方的原因而造成房屋不能建成,甲方应在一年时间内全额退回乙方为购房所交纳的费用及房屋购买权转让费。

  八、甲乙双方互守诚信,不得悔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安置房屋转让合同3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横山镇中街房屋拆迁安置达成以下协议:

  一、拆除房屋面积及搬迁时间

  1.乙方在横山镇中街( )号房屋(产权证号、国土证号码:),房屋总面积为( )㎡,其中门面面积为( )㎡住房面积为( )㎡,愿意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接受甲方按政策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

  2.房屋不得任意拆除,必须由甲方拆除,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拆除的材料由甲方处理。

  3.在拆迁及修建过程中发生伤亡和一切纠纷等安全事故,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原有房屋遗留纠纷由乙方负责。

  二、安置地点

  甲方拆除乙方房屋后,商定在临街安置门面误差3㎡,甲方根据设计调整,具体安置住房位置见后款。

  三、搬迁过渡方式

  乙方自已负责找过渡房,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四、拆迁补偿条款

  1.乙方原有壹间门面房,甲方新建后归还乙方门面壹间,产权面积约㎡,多余面积由甲方处理。设计需要位置可能调整,门面保证临街面。

  2.签协议时须交出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证件不齐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

  3.原有水、电、气、光纤及电话户头安装在门面上,门面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由甲方代办,乙方不再付一切费用。(如原有面积未达到拆迁面积或年限未达到国家规定住房年限,乙方要按国家规定补交完毕一切税费)。

  4.门面总高为5.7米,夹层由甲方负责盖板,夹层不计算面积,所有权归乙方。

  5.住房公摊面积按国家规定执行。

  6.住房补偿:

  (1)甲方补偿乙方住房产权面积约㎡,乙方选择临街面户型。

  (2)乙方选择的住房面积大于安置面积,超出部分,甲方优惠10㎡,按低于实际价格500/㎡售予乙方,超出10个平方以外乙方按当时实际销售价格补给甲方,房屋买卖由甲方负责。

  (3)甲方还给乙方的住房面积小于安置面积,不足部分甲方按实际同等销售价格给乙方。

  (4)住房的水、电、气、光纤由甲方代办,费用乙方按国家规定加给甲方。

  (5)乙方集体产权证转国有产权证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建成后所办理新的`产权、土地使用证(国有)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约定事项

  六、附则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所涉及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事项,必须符合国务院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条例》所规定的政策原则。

  (2)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若有违约行为,按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3)本协议一式四份(即: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安置房以外的门面及住房归甲方所有,所涉及的房屋买卖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无权干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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