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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劳务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矿山开采劳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矿山开采劳务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鉴于
(1)甲方为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位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95%的股权,其中先生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先生持有目标公司25%的股权。目标公司另外5%的股权为先生持有。
(2)目标公司合法享有___平方公里的采矿权,采矿权证情况如下: 采矿许可证证号:
采矿权人: ___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至___年______月。
开采矿种: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万吨/年。
矿区面积:___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点号 ___坐标 Y坐标
开采深度:由___米至___米标高,共有___个拐点圈定。
发证机关:___省国土资源厅
(3)甲方历年投资及目标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名下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占有的土地、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95%股权(及目标公司所合法享有的___平方公里的矿山采矿权)与乙方达成以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权转让:
甲方三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出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具体比例为:
(1)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2)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3)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第二条 陈述与保证
2.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1.1 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未对目标公司中的股权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或因此从中获得贷款;
2.1.2 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也没有任何诉讼、仲裁事项;
2.1.3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保证不将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将目标公司的资产抵押给任何第三方,也不以任何形式将目标公司的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如遇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通知乙方。
2.2 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2.1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有义务及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有权受让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
2.2.2 乙方保证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且该资金来源是合法的;
2.2.3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能够承担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及法律责任。
2.3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保证上述其各自做出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自愿的。
第三条 转让价款与款项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让的目标公司合计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__万元整(人民币___万元),其中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__万元整(人民币___万元),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__万元整(人民币___万元),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__万元整(人民币___万元)。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目标公司开立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以收取和支付上述款项,并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前述银行资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___万元整(人民币___元)作为保证金。在乙方保证金到位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开始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完整有效文件资料,同时目标公司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所有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所涉私人名章及银行支付密码器、网银UKEY及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中列入资产清单范围内的目标公司所有的资产应即刻进入双方共管状态。
3.2 于下列事项完成后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___万元整(人民币___万元)。
3.2.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税制度为依据着手规范和完善目标公司的账务处理,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担任目标公司进行前述账务处理的财务顾问,在所有账务处理完成并经乙方书面认可后由上述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甲方承诺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的目标公司的各项负债实际应为零。甲乙双方确认前述建账和账务处理的责任由方承担,方同意承担与之相关的税费。
3.2.2 在甲方全面进行公司交底和技术交底的前提下,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取得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前述资料同时作为本协议附件。
3.3 在乙方完成本协议3.2款约定的相关付款义务的当日即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手续,在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___万元整﹝人民币___元)。同时原处于共管状态的目标公司的各类印章及资产转由乙方单独管理。
3.4 余款人民币___元整(人民币___元)在目标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完成后的___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债务的承担
甲方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无任何实际债务及任何隐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4.1 目标公司对内对外已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目标公司应尽义务而使目标公
4.2 目标公司已取得的各项权利证书应具有完整的权利,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
4.3 目标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重大未知的负债、或有负债、诉讼、仲裁、行政
第五条 税费的承担
5.1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的履行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目标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目标公司承担。
5.2 在甲方及目标公司完成本协议3.1.1款中所涉相关账务处理并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3.2款中约定的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存在的事实而给目标公司带来的税务问题所致的损失,不论任何原因,由甲方承担并给予目标公司全额补偿。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6.1 甲方保证已通过必要的行政申报和审批,完全具有与乙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6.2 本协议项下全部的采矿权,包含目标公司所属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全部固定资产形成净资产全部为甲方及目标公司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其他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承担处理完成该企业拥有采矿权期间相关诉讼法律事项、处理完成施工合同、各项与本企业相关合同法律事项;负责处理完成本企业债务与或有负债。
6.3 本协议项下股权之转让,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 甲方完全具备将之作价出资和转让的条件,可以依法转让;在股权转让完成以前,办理完毕因股权转让所需的全部评估、申请、备案及审批等手续。采取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保持采矿权的合法、有效延续,相关矿权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4 提供全部采矿权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矿权证、地质资料、试验资料、分析资料、科研资料、设备技术资料、法律文件等给乙方。对变更设计工程应提供变更设计文件(指设计院文件),并与采矿设计一起由甲方组织技术交底。上述全部甲方及目标公司所拥有(土地)、占有的建筑物、矿山井巷工程、选矿厂、尾矿库、构筑物等资产均作为股权转让标的的组成部分给乙方。为乙方现场考察与尽职调查提供必要条件和帮助。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均客观、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的隐瞒和欺诈。
6.5 在本协议生效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对目标公司___平方公里的矿山进行开采,不得以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采矿权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的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全部或部分的采矿权作出质押、抵押、托管等处分措施,不得对已提交给乙方的属于资产清单内的任何资产作出任何的处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保证其已通过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完全具有与甲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任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7.2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各期转让价款。
第八条 本协议解除与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或违反于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视为违约行为。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协议守约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8.2 若单纯因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可能存在安全生产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债权债务与或有负债)而不能将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在此情形下,乙方给予甲方2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宽限期届满,相关股权仍未能转移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并按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违本约定乙方相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8.3 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和其他非甲方原因不能转让,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即时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
8.4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经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协议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9.1 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相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2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条 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如果股权转受让之工商管理登记机关要求各方对本协议或对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文件进行修改,则各方应当在不违反本协议原则和目的的前提下,根据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或按登记机关要求的格式文件提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唆使或促使任何第三方与其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交易,如收到类似的查询或要约,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停止继续与这些第三方接触。
11.2 本协议的条款和已签定本协议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及已签定了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遵守本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和存在,或提交给任何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
11.3 目标公司原股东、法定代表人先生自目标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持有和管理公章,其自愿为目标公司公章的保管和使用中可能给目标公司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和税务责任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并提供其剩余的目标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办理相关质押手续。若因此而给目标公司及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从先生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其追索。
11.4 先生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其对甲乙双方的股权转受让的商务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知情和理解,自愿放弃其作为目标公司原股东在本次股权转受让协议中所享有的优先受让权。
11.5 本协议壹式伍份,由甲方位股东、___公司及目标公司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开采劳务合同2
甲方(转让方):
法定授权人:
住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大关县人和铅锌矿矿权转让给乙方。
1、矿权面积:6.5198平方公里。
2、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1)3056942.86;35395919.56
(2)3057682.86;35396069.60
(3)3058752.87;35396129.16
(4)3059942.88;35397619.61
(5)3059882.88;35397919.61
(6)3058542.87;35397119.61
(7)3057512.86;35396289.60
(8)3056942.86;35396189.60
标高:从2400为至1400米
(1)3060442.88;35400919.63
(2)3059612.88;35400919.63
(3)3056942.86;35397919.61
(4)3056942.86;35395919.60
(5)3057282.86;35395919.60
(6)3059342.87;35398499.61
(7)3058792.87;35398949.62
标高:从___米至1400米
3、矿山所有的法律有效文本及相关手续。
二、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
1、转让总价款:万人民币(大写)包括矿山所有资产和矿权的所有手续相关资料。
2、签定正式合同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人民币(大写 陆佰万元 ),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签订正式合同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 万人民币(大写 壹仟伍佰万元整 ),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并移交完人和铅锌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及文本。
4、乙方正式进场开工一个月(转让公示期到期后支付剩余余款 )
5、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付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要终止合同或不按时变更法人的移交各种证照,6.5198平方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所有证件、资料,属甲方违约,将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在支付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第二笔转让款,属乙方违约,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甲方损失。
3、若甲方在半年(6个月)内不能将产权证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处理甲方拥有的矿权,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总额的10%。
甲方承诺以最快速度把矿权变更给乙方。若国家重大政策改变,国土厅有其它原因除外。
4、若乙方第一笔转让款无法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乙方所交600万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
5、乙方进场后,若因甲方债务影响矿山不能生产,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投资损失。
四、原矿山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并提供处理矿山承包的处理依据。
五、乙方付给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移交矿山设备给乙方,甲方必须负责把电接通,由乙方负责矿山的道路、水、电、洗选厂的维护及矿山工作面的整理。
六、适应法律及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订立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矿山开采劳务合同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甲方承包的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大火焰开挖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大火焰铝土矿开挖工程项目的部份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铝土矿开挖
2、工程地点:息峰县永清镇老厂村
3、工程内容:爆、挖、揭盖运距在一公里内,土方按10元/m3,石方按20元/m3。
4、工程数量:开采量约壹佰万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工程质量要求:凡开采矿石要求(堆码运距1KM之内),超过另外记价,乙方不负责二次装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价
1、矿石(综合)按每吨肆拾元计价(税后价格)结算,矿石以实际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三、验收方法
按乙方实际开采的矿石数量实地验收,不分等级,不限开采量。
四、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每月25日为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开采量的90%,剩下的10%款项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五、开工日期及工期
1、开工时间:订于
2、工期:有效工期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若因手续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时为乙方解决水、电、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证乙方在堆场存放矿不能超过500吨,堆场内矿石估吨,按月内结算(如超过,甲方不能处理,乙方有权处理),协调处理同邻关系,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4、开采场地,由甲乙双方满意,不能单方说了算。
5、乙方开采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服从甲方的指挥与管理。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总共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拾万元(同时开具进场通知书),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清。
6、如乙方不按时进场,甲方有权寻求其他合作方。乙方进场开采后,把履约金转为施工安全及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后三日后,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拖欠民工工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进场,乙方不能顺利按时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按工程总价1%的损失。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每月不能完成二万吨以上,则由甲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4、堆场存放超过500吨甲方未及时运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造成损失按挖机每天1000元计算,人工工资按每人每天60元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开采劳务合同4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现就甘肃省敦煌市青墩峡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敦煌市青墩峡矿区所属资源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计算方式为: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米数乘以锯切深度计算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 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矿山开采圆盘锯每个矿口装载机 挖掘机台,每个矿口远废料车辆供乙方生产使用,其他所需 配套设备以甲方移交给方的设备清单为准,乙方负责对其所需油料费并且进行保管、养护 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 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能正常使用。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协调。
5. 甲方监督乙方的安全管理,有处罚乙方不遵守安全守则人员的权利,罚款在付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矿工具设施,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甲方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 乙方要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必须要求矿山工作人员戴安全帽和穿劳保鞋,如不按次规定发现一次罚当事人 元人民币。
4.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作业发现一次罚款 元人民币
5.合同期内,乙方年内必须完成 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6.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立方计算,每立方单价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 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立方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暂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甲方购买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
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
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劳务转让、转包第三人,否
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
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
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
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如以上条款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矿山开采劳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矿山开采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矿山开采(绳锯切割石材开采)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矿山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采用金刚石绳锯切割矿山大理石
4、收方单价:
1、上面一层开采量按80元/平方米
2、矿山第二层开采量按60元/毛立方米计算费用
3、如需要切割成成品方则另外按150元/净立方米(毛立方:矿山开采分割出多少立方的量;净立方:从毛立方中选的成品材石料)。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甲方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矿山设备、宿舍及水、电、开采用水等设施保障。
4、甲方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身故保险。
5、合同生效后,乙方开采所需购买的耗材,甲方预支给乙方,资金可以从次月工程款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矿山开采石材部分绳锯机所用绳子,钻机所用钻头,及开采工人工资、伙食。
2、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与管理。
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30日,向甲方提供已切割立方数报表,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已切割工程款。
2、乙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违约责任
1、如在开工后因甲方原因导致矿山停工不能继续开采时,甲方必须结清工程所欠工程款。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其它因素而造成乙方停工4天以上(第4天开始),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按一天每人每天200元补助,停工超过20天,按一个月工作算,每人8000元。
3、由于乙方无正当原因,造成甲方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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