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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14 10:19:00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集合(6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合同集合(6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四川省金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王隆鑫(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公司在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开发建设的

  一、工称概况

  1、工程名称:铁佛镇

  2、工程地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

  3、建设单位:四川省金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工程承包范围: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

  3、工程承包内容为:铁佛镇

  4、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提前按设计要求将路基的土石方开挖、清边捡底、碾压夯实等基础工作处理到位,不得因甲方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景观绿化工程、路灯安装工程中人行道、休闲走廊、绿化、广场、车站、路灯安装等工程,单价在施工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程计价方式

  1、工程量计算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乙方提交的竣工图、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和工程施工中相关文件等作为计量依据,工程量的计价方式为:①6m宽道路115万元/km,②9m宽道路174万元/km,③12m宽道路252万元/km。该发包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支付,因未计算在发包单价之中〉。

  2、因甲方、设计方更改设计造成分部工程工程量增加(不包括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道口加宽、其余原材料涨幅超开工时10%等),对增加部分按四川省20xx年清单计价定额中的市政工程相应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结算,综合单价下浮5%(不计税)。

  3、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场、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xx年11月15日一20xx年8月15日,共270天。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达2天以上,甲方将有权从第3天开始按每延期一天处罚1000元,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所停工造成的一切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赔偿支付。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给乙方所造成已完成工程量的损失的增加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际情况协商定价处理。乙方并就类似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在2日内给予答复,逾期答复视为同意。

  (1)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

  (2)停水停电原因造成停工的;

  (3)甲方未能提供施工条件或施工配合的;

  (4)甲方要求停工;

  (5)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的;

  (6)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如因甲方人为所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完全负责赔偿,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沥青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为止(如甲方认定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总价款:

  金额(大写、约叁仟伍百万元人民币),最终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约35000000.00元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签复,3日内未签复视为甲方认可该签证。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免费向乙方提供堆料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水、临电,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积极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扰,社会干扰及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3)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査和监督管理等。

  (4)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5)乙方在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乙方处理一切事故责任,属于乙方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乙方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人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8)乙方必须确保各种配备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进场时经甲方现场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字同意方可使用,甲方检验认为不合格的应在材料进场2日内向乙方及时出具书面意见,若甲方逾期出具书面意见或不及时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九、质量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十、工程担保

  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缴纳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正)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该100万元保证金甲方于乙方正式完工后1周内返还乙方(该项目仅为道路工程部分),如果甲方无法提交施工场地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施工的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已完成可施工部分,同样甲方应在1周内退还全部保证金,不计任何利息。

  同时甲方承诺:若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应支任何一期工程款或迟延返还保证金,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用该项目中已建成的商品房按施工同期销售价打五折给乙方作抵扣处理,直至工程款全面结清。

  十一、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清的方式向乙方拨付工程价款:第一批工程款支付:在乙方已完成片石基础铺设项目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二批工程款支付:在乙方全面完成片石基础铺设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三批工程款支付:在乙方完成水泥碎石稳定层铺设项目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四次工程款支付:在水泥稳定层全面完成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五批工程款支付:在完成沥青道路面层铺设的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在沥青面层全部完成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余本合同全部工程量工程款的80%;其余工程量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并支付乙方的所余工程价款。上述工程款支付节点是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达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时(无法提交施工场地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施工、停工时),乙方随时有权要求甲方按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拨付和并将工程保证金的全额退还,甲方无条件进行款项支付和保证金的退还。同时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上,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变更。

  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十二、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按1万元/次处理,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另行协商的除外。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20xx年11月15日于通江县公司订立。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20xx年十一月十五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兼职营销工程师岗位及职责。

  2、乙方负责甲方在武汉市市区内的市场营销、产品售前服务、项目实施等工作,并全力协助项目(单)的回款。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不限制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乙方只须及时上报进行兼职工作的情况,保证在一个月内至少有十个工作日进行兼职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产品光盘、推广资料。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奖励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回款情况,分月计提、结算乙方工作报酬。工作报酬计算办法:当月已回款的实际销售额×50%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回款情况,分月进行奖励。奖励计算办法:当月已回款的实际销售额×奖励系数

  奖励系数:

  在一个月内完成一个项目(单)或销售额达1800元以上,且收回全部款项,奖励系数为5%;

  在一个月内完成两个项目(单)或销售额达3600元以上,且收回1800元以上款项,奖励系数为7%;

  在一个月内完成两个项目(单)或销售额达3600元以上,且收回全部款项,奖励系数为10%。

  3、乙方业绩特别突出或年度累计销售额达5万元的另行专项奖励。

  4、甲方应在按月结算后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及奖励,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第五条 工作纪律、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工作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乙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工作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内容提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也是当前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为实现经济目的,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因此,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必须妥善解决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工程 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合同分析 合同履行

  企业合同管理既是一种为了取得经营效益的经济活动,也是一种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法律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内容完善、履行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防止财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其中工程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工程合同管理重要环节分析我国法律要求,任何一项工程须有合同约束,即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以约束双方的行为,从而保证交易安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主要有四个重要环节: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全过程跟踪、合同运行质量分析、科学的档案管理。注重合同的过程管理既是为防范企业自身风险,也是对工程进度、成本与质量的跟踪落实。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也必将能够引进更多的工程施工企业,扩大承包商的选择范围,真正做到择优选商,扩大竞争,降低经营成本,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1.规范合同的签订行为,保证合同本身合法有效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是西方的一句谚语。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要求,工程建设施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合同签订不规范,将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风险隐患,会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签订合同时,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并选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填写合同文本时还要注意下列事项:按照符合合同目的实现的要求填写,不出现缺项、落项;合同条款要条理清晰,语言准确,涉及企业利益方面的条款要认真核对;在合同签订时要避免在需有权人签字处出现代签的不规范行为,保证合同签订的有效性。

  2.对合同履行进行跟踪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无法预见的干扰,干扰可能来自业主方、设计方或合同本身的缺陷等,导致合同内容需不断补充,即“合同变更”。如果能够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在合同履行中的偏差,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就能降低发生合同纠纷的几率。特别是当因合同变更造成停工、返工、窝工时,要注意收集整理证据,以便索赔时有据可查。

  对合同实施状况进行跟踪,必须强化履约意识。要约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违约行为要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即采取仲裁或诉讼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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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同运行质量分析

  工程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责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做到随时查阅合同,加之合同条款繁多,条款之间的联系复杂,增加了企业对合同内容理解和掌握的难度,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和分解就显得极为重要。分析就是关注合同履行中的重点部分,评估工程建设各项活动的法律后果,并将措施和要求分解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工程施工的全程能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4.科学规范的合同档案管理

  与其他合同相比,工程合同的资料复杂繁多,但部分组成相对固定,且有自成一体的解释顺序,若企业有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档案管理系统,则可快速便捷地查询合同资料;相反,如果管理失范、混乱将导致查询无从下手或效率低下。所以企业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对各种合同资料进行及时全面的收集整理,快速进入档案系统,包括合同相关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设计变更、来往信函、设计方的索赔报告及其他意见等。 在工程合同管理的合同签订、履行跟踪、运行分析、资料归档四个环节中,以合同签订为重点,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化解经营风险;以履行跟踪与运行分析为切入点,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以合同归档管理为信息化建设的要点,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提高管理效率。

  二、工程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1.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通常是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的,招投标文件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招投标文件的作用往往流于形式,使得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脱节,无法及时掌握施工进度的有关情况,许多签证及变更手续没有经过有效确认。同时还存在招投标文件中部分重要内容没有转到施工合同中,合同条款本身有缺陷,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时,解释不清,推卸责任,不积极解决问题。

  2.合同变更事项多、随意性大。工程范围扩大、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设计失误、设计文件交付延迟、工期改变(包括推迟开工和提前或延迟竣工)、材料代用、设备材料供应延误等事项导致合同变更,且随意性大。

  3.履行迟延问题严重。一是设计图纸未及时下达,现场施工条件限制,交叉施工,互相牵制相互影响工期。二是基本建设过热,劳动力组织难度大,工人技术水平跟不上发展要求。目前,民工荒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可能会因劳动力不足而延误工期。三是施工方承担项目过多,施工组织不到位,劳动力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工期。

  4.合同资料管理不规范。合同文本分发管理不规范,发放记录不准确,合同文本及资料丢失,无法掌握准确的合同履行要求。

  三、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工程交底不清,工程设计不规范,施工准备不足,施工组织不科学,施工企业能力不足,自然环境影响。

  2.经济方面的风险。一是对设计图纸、工程质量、合同条款以及成本因素分析、研究不足,造成价格波动大。二是对国家劳动力市场政策调整以及物资市场价格变化给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分析、研究不足,给施工带来一定影响。

  3.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合同条款表述不完整,缺少担保、索赔、保险、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等关键性条款;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或分包合同有漏洞,分包商违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发出错误指令;施工企业不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指挥错误等。

  4.违法违规的风险。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违反或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 建立规范化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体系是以专业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为纽带,科学有序地组织工程建设,其他相关环节紧密配合,分步把关。多层次、全方位的组织体系是影响合同管理作用与效能的决定性因素。工程管理单位对合同的来龙去脉最为清楚,是管理体系的核心,反映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由工程管理单位详细掌握涉及到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合同变更的前因后果,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由其统一解释、协调,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2.规范合同签订,强化风险意识,划清风险界面,保障双方利益。将合同谈判与合同文本签订紧密结合,把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转化为合同的条款。合同双方应强化合同风险意识,比如,固定总价合同并非承诺对价格绝对不作调整,施工企业依经验和驾驭建设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承担了一定风险后,将正常范围以外的风险在业主与自己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建设单位应适当接受。当然这需要施工方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预先就允许调整物资、材料的种类、价格标准、调整幅度等作出明确约定。从根本上来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应考虑优先适用于履行周期短、物资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此类工程价格变动的几率和幅度都会很低,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由此而引发争议概率小,符合双方的利益。

  3.加强合同履行动态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因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其中有业主方的原因,也有施工企业的原因。作为工程管理单位应该加强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合同履行报告,对各工程施工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归纳、整理。对于有关工期及设计变更的情况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合同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动态。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这就要求在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物资等方面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4.开展合同运行分析。对合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记录,搭建工程管理与合同管理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使其相互间能更及时地发现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也为合同履行评价及对施工企业评价提供详实依据。

  5.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包方负有协调和管理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对分包的工程要严格管理,督促分包商认真履行分包合同。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将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时间和方法明确、具体地纳入相应条款。6.工程管理单位建立合同清单台账,由其实行分发管理,由合同管理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项目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当前建筑市场是发包方的市场,建筑公司作为承包方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而建筑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受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的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各种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也正是由于客观存在和不确定性,施工公司要加强合同管理、增强风险意识。为预防和规避工程风险,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是预防和规避工程风险、保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

  (1)依法签订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愈来愈被当事人所重视。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施工公司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2)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投标报价时,要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使报价准确合理,要避免为了争取中标,不顾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一昧压低标价,造成亏损风险。

  (3)签订合同的可行性。承、发包双方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前/考试大一级建造师/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对于承担风险过多、于己不利的合同宁可不签。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可再进行实质性谈判。

  (4)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明确、平衡,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比较公正合理。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词的严密性,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互相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例如:一方面是具备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另一方面是合同价款的约定。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如建筑规模扩大,装饰水平提高,主要材料价格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等因素,不包括在风险范围以内,在合同约定中必须注明;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约定方法可采用系数法,即以合同价款为基础,确定一个百分比率,作为计算风险费用的方法/考试大一级建造师/。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如将风险费用定为若干万元;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 约定调整办法。如遇设计有重大变更,采用原合同造价的计算方法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变动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时,采用超过部分按实调整方法等。通过合同谈判,使发包方和承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 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2.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是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手段。

  (1)研究合同预测工程风险。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切实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

  (2)明确项目管理目标。在开工准备阶段,要根据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生产计划,制定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建立配套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确保目标实现。

  (3)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现场施工管理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组建/考试大一级建造师/强有力的项目班子,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严格控制,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避免因工期延误、质量问题、人员、材料、设备的浪费带来的风险。

  (4)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教育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考核,建立严格的奖惩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由于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因素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重大法律风险。

  (5)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发包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而使承包方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

  失和影响了工期的,承包方就要依法索赔。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方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索赔证据有:会议纪要、施工日志、工程照片、设计变更、指令或通知、气象资料、造价指数等等,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及时合理地提出索赔,是使工程法律风险合理合法转移的有效措施。

  (6)注意索赔方法和策略。索赔方法以单项索赔为主,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补偿。当索赔事件发生后,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提出索赔,保证索赔事件的真实,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索赔事件是由于对方责任引起的。如遇突发性索赔事件,要强调即使一个有经验的工程师也难以预见,并且要指出在事件发生后承包方为减少损失,已采取了最有力措施,用证据和事实促使索赔成功。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校园网系统工程采购评标小组评定、批准,杭州三佳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西湖区教育信息中心首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项目中标者,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格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西湖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络工程(包括网络总控制中心、pds布线、系统集成及有关场地改造)设备的提供及其相关安装工程。详细设备配置及清单见合同附件。

  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 )。

  第二条、技术要求

  乙方保证按amp netconnect综合布线系统标准进行布线工程实施,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产品为原生产厂家的标准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品包装均符合原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条、工程时间

  乙方保证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天内将工程所需材料运抵甲方工作现场,开始布线工程实施,在二○○一年八月十日前完成场地的改造和综合布线工程的线路施工,在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前完成整个网络工程的安装、调试。

  第四条、安装和验收

  1、工程材料、网络设备到货后,乙方提供有关设备的质量保证材料或货源证明,甲方对到货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对于合格产品开具产品验收合格单。

  2、乙方到现场的人员所需费用(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勤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日程表,并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计划进度进行布线工程的实施,并遵循下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1)eia/tia 568b规范;

  (2)iso 11801;

  (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4)eia/tia 606规范,材料通过ul969认证。

  (5)eia/tia 607接地系统规范;

  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要求,提供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所需的全新器材和设备,并保证其与所附报价单中列明的产地、型号一致,其中超五类线采用amp(安普)公司工程专用兰色包装线,同时赠送所有rj45跳线,并提供amp(安普)产品制造商签署的布线系统五年质保证书及布线工程所有材料提供原厂25年质保证明。如甲方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时,允许甲方退货,并按不符设备原报价5%的金额,向乙方索取赔偿金。

  5、施工图纸需双方确认,单方不得擅自修改。如有改动,需双方协商。乙方按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进行网络及综合工程的`器材设备订购、安装、配线、接线、测试。承担的工程施工主要包括:

  (1)楼层分配架管理区的设置;

  (2)工作区信息模块接线及插座安装;

  (3)主干线光纤的敷设及相关器件的安装;

  (4)楼层utp分配线架的安装及配线;

  (5)机房主配线架的安装及utp配线;

  (6)系统性能测试;

  (7)网络设备的系统安装、集成;

  (8)网络设备的系统测试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相关施工。

  6、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并提供配线表、系统测试报告及工程竣工报告等归档资料。

  7、甲方负责监督、协助工程实施和测试的全过程,并在工程实施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信息传输要求,按100%的utp信息点及光纤回路进行状态测试,包括:连通、开路、短路、异位、信号衰减、信号窜扰、近端串扰、远端串忧、回波损耗等性能指标的双向测试;100%的utp对整个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后签署验收报告。要求所有信息点测试通过(pass),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合格的fluke-dsp4000线缆测试仪100%的utp测试数据的原始数据文档(.fcm文件),作为甲方验收抽检和资料存档之用,所有信息点必须100%通过eia/tia cat 5e basic link标准测试。在工程竣工乙方提出书面验收报告十个工作日后,如因甲方原因引起不能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委托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

  8、甲方保证提供必要的施工环境。由甲方原因引起不能按时进行工程实施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施工时间。

  9、乙方将按照原厂家的规范,对系统安装的正确性进行测试。

  10、甲方负责监督设备安装和测试的全过程,并最终对整个系统进行验收。

  11、网络设备的系统安装、集成完成后,甲方在二个星期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共同到场进行验收。

  12、utp测试以合格的fluke-dsp4000及以上测试仪为准,光纤测试以标准光功率测试仪或光缆测试仪为准,utp测试标准为eia/tia cat 5e basic link,光缆测试标准为eia/tia fiber 568b。

  13、验收要求未尽事宜参照《杭州市中小学校园网络评估验收实施办法(讨论稿)》进行。

  第五条、设备保修

  乙方按照设备原厂家规定的保修范围、期限和方式对提供的设备施行保修,其中:

  1、布线系统保修期为五年,终身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在保修期内因非人为故障引起的产品损坏,乙方提供免费修理或更换。

  2、在保修期内,如因人为或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如电压突变、进水等)引起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仍由乙方负责维修,但需酌情收材料费。

  3、系统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

  4、如果网络设备损坏,一年更换,二至三年内三到四天用备件顶用,乙方如有货可以立即更换顶用。

  5、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维修,10天内修复。修理期间,如因网络设备损坏,由乙方提供甲方以相同或不低于以上档次型号的备件免费使用。

  第六条、人员培训

  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网络管理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保证甲方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由于乙方培训不力,引起设备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七条、付款方式

  经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价款的50%,交付试用三个月未发现质量问题后付合同价款的45%,余款六个月后未发现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如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付款,应支付中标价的0.5%作为滞纳金交付供方。

  amp超五类utp如有整箱剩余,可按原价退还。双方如同意对布线的点数进行调整,最终的工程报价将按照双方同意的数量计算,单价按当时价格计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壹天扣除工程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交甲方,逾期超过拾天,每逾期壹天扣除工程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交甲方。

  2、在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器材,如必须使用应由乙方进行操作。

  3、乙方器材按时到位后,因甲方原因引起工程延期,乙方不负责任。

  4、甲方在现场为乙方提供货物仓库,并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签订地选择诉讼或仲裁的途径解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其他附属工程另签订合同。

  2、网络设备现场开箱,网络设备不合格或15天内损坏免费进行更换。

  3、布线按实结算,超出部分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标签制作要规范,各种随机资料要整理好后交给甲方。

  5、乙方免费给甲方的户外光纤进行整改施工。

  6、以上所有产品必须提供三年原厂质保,所有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旦发现,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保留追究由此造成的可能损失的赔偿权利。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共陆页,正式文本壹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西湖区教育局和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各壹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补充协议,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人) (或授权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 编: 邮 编:

  帐 号: 帐 号: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____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同意,

  订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终止协议

  :

  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甲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___万元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已累计支付甲方各项款项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在十月月底退还___万元。至此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三、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盖章)

  账户: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工程编号:_________合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

  (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

  (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

  (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迼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

  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拋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

  (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

  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_________张。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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