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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10-22 08:08:02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精品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合同(精品7篇)

房屋合同 篇1

  随着春节长假的结束,进城务工人员返城高峰正式到来,咸阳二手房租赁业务异常火爆,甚至出现了一房难求的局面。业内人士提醒,近期租房人数相对集中,为了安全起见,租赁双方应尽量把该约定的东西写进合同,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刚需客户增多房屋租赁越来越火

  据调查,春节假期后,咸阳二手房租赁市场逐渐活跃起来,看房、租房人数与日俱增,房租也水涨船高,与往年同期相比略有升高。

  市民李女士说,为了方便孩子上学,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寻找房子,虽然跑了不少房屋中介和小区,但是合适的房源并不多,几乎是一房难求,即便花大价钱也租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房子。

  “年前我在城西看了好几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家具和家电都带着,每个月租金800元左右,但是过完年后去租,才知房子早已被租出去了,房租也涨到了1000元以上,还有的啥都不带,租金也突破了1000元。”李女士说,房子的确不好租,没想到租赁市场这么火热,超出了她的预料。与李女士持相同观点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均称今年春节后房子比较难租。

  玛雅房屋咸阳区域总部首座店店长李健分析说,过完年房子很难租到,主要还是因为市场需求比较大,大批返城务工人员和陪读家长等刚需客户增多,无形之中会带动二手房租赁升温,并抬升房屋的租金,不过涨幅也不会太离谱,毕竟租金与房屋的室内配套和各种生活设施等密切相关。

  “并不是所有房屋节后都涨价了,像一些老社区,配套设施和室内生活用品等跟不上,租金大都维持现状。”李健说,年前,因为牵扯到暖气费等因素,一些业主为了房子能快点租出去,租金相对要得比较便宜。

  李健还说,现在租赁市场与商品房市场一样,都实行的.是一房一价的租售模式。节后租房人数增多,建议业主们还是调整好心态,把相应的配套设施和服务质量提升上去,不要一味坐地涨价,为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租房者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

  规避租房陷阱签合同还需多长心眼

  据了解,近年来因为房租租赁需求较大,各类问题也是逐年增多,诸如租房陷阱、合同欺诈、二房东转租等欺骗消费者的案例时有发生。为了更好地规避租房陷阱,业内人士支招租房者,下单时最好留一手,尽量多长一个心眼,多走访了解,尽可能做到未雨绸缪。

  盛大房产客户经理王建强认为,节后作为租房高峰期,各种求租和招租人数剧增,为了切实保障租赁双方的利益,租房者有必要在签合同时留一手,提前与房东“约法三章”,最好多问几个为什么,弄清楚每一条款的前因后果,以免后期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最起码先要验明房子的产权,看一看房子的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很有必要复印一份备案,再查看业主的身份证,看是否业主本人。如果不是本人,还要看一下委托书,最好把委托书也复印一份留底。”王建强说,毕竟这几年的二房东比较多,而且大多数人很明显就是转租赚差价,如果遇到这样的房东,租房者最好三思而行,尽量把需要标明的条款在合同里面备注清楚,以备遇到纠纷后维权。

  亚坤置业理事长马常林也建议,签合同时,像起租日、付款方式、押金管理、违约处理等很有必要写清楚。所有家具用品等需要列个清单,租赁双方都应备份,为了不影响后期使用,诸如水电费、物业费缴纳等都应事先约定好,在合同里都写好,这样租赁双方在后期的合作中相对会更省事和放心。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好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谷城粉水路73号—2一间门面出租,乙方自愿租用73号—2一间门面。出租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时间。

  二、乙方在租用甲方门面期间、工商、税务、门前三包,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三、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期间租金一年一交,先交钱后使用;租金第一年 元,后期随市场定价,同时交纳 元住房保证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且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五、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租期租金总额的5%计算。

  六、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九、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十、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十二、租赁期内,因乙方未履行检修义务造成安全隐患及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委托方(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简称已方):

  甲方现有住房/会所/写字楼壹套,委托________________ 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并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庭装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以报价表所列项目为准

  4.工程施工方式:a. 单包工 b.包工包辅料 c.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二、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并在图纸及报价单上签字认可;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批件手续并交纳物业公司费用及装修押金。

  2、负责审定双方协议的变更、增改项目,并按进度支付变更增改项目工程款项。

  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若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或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4、协调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协调邻里关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6、甲方所购材料质量需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认可,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材料进场日期必须符合乙方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此误时误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所购材料之项目,由甲方承担保修费用。

  7、甲方指派 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8、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三、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对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的.确定,拟定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所采购的装饰用主材,事先经甲方审定、认可;协助甲方办理入场手续,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第90号令”规定向物业交纳装修押金及工人出入证费用。

  2、指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进程中的项目变更事先交甲方审定、认可后方可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同时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为甲方验房,验房通过即表明乙方已认可甲方房屋质量,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水、电、空鼓等质量问题,不应将责任推卸给甲方,应自行解决或者与物业管理处协商解决。

  9、所有与此合同有关的劳动工具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工程进度,及甲方所需购买物件和甲方需提供的配合服务,包括现场评估和监督等。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报价单、工程增改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或“深圳市家装工程质量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影响工期,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以及因甲方临时更改图纸而影响工程质量、延误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以“工程增改单”为准。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6、由于乙方原因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若合同期内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作为奖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完工自验收合格当日起两年内,乙方实行质量保修。即两年内因乙方施工或所购材料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两年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所购材料造成的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维修材料的购置费用,乙方免人工费进行维修。

  五、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以下附件为合同之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项目报价单

  ③.工程增改单

  ④.双方书面认可的附件

  六、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

  1、进场前查水、电,进场后不能打坏水、电,打坏后由乙方负责。

  2、不能在房内做饭,出了事由乙方负责。

  3、电的管内不能有接头,管与管的交接处不能有接头,从上一接线盒处找接头。

  4、乙方施工完成后,交付甲方水电施工图1份或水电改造图片。

  5、防水经甲方验收后,才可以贴瓷片。

  6、插座右边火线,左边零线

  7、火线用红颜色,零线用黑色,地线绿黄相间的

  8、工程结算价按竣工实际工程量核算,多退少补。

  9、水电项目保修三年。

  10、由甲方购买的材料,乙方须在使用前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清单。

  11、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单方面增减工程项目。

  12、合同签定后,在不变更项目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工程价格。

  七、备注事项

  1、本合同未涉或未详部分,以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凡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合同之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分以下五次完成:签合同后,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10%,作为装修定金(定金将打入工程款);开工,水电改造完毕后付总工程款的40%,作为第一批材料款;木工完工,油漆工进场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第二批材料款;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甲方将余款5%一次性付清。

  甲 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场地经营事项达成以下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面积

  商铺建筑面积约为 ㎡,分摊面积约为 ㎡。(正式合同的面积经双方测量为准)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赁条件:

  1、租金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2、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二个月租金当意向金。

  3、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 ,品牌为 ,乙方改变租赁商铺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品牌的,均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5、商铺内的用水、用电、垃圾费、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水、电费向甲方缴纳,水费单价为人民币4.5元,电费单价为人民币1.5元。

  6、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的租赁意向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双方签订本意向书起至

  签订租赁合同止为预订期。

  7、租期:年(以甲方交付场地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租金)。

  8、如乙方因其它原因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须在签订租赁意向书的5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将所收的租赁意向金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5天内未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三、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按照乙方的联络信息以电话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于接到通知三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则视乙方自动放弃认租权,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四、若甲方按照本意向书的乙方提供电话信息未能联系到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凭此意向书和意向金收款凭据签订租赁合同,届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

  包括: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店面(房屋、场地、摊位)情况

  甲方将位于区场地、摊位)或( )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在协议期满后出租给第三人。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标的物作为 使用,乙方经营范围为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的使用和甲方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乙方应于每月 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支票、现金、转账)。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它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店面(房屋、场地、摊位)租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若无违约,协议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数归还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2.租赁期间,使用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用水、用电按实际用量,水 元/吨,电 元/度(今后视水电部门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的标准向甲方缴交。

  第六条店面(房屋、场地、摊位)使用要求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按本协议规定合法使用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

  3.乙方保证不在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改变房屋结构的装修。

  第七条店面(房屋、场地、摊位)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协议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返还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店面(房屋、场地、摊位)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协议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3倍向甲方支付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占用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并互相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可移动的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乙方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转租

  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转租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协议,并将协议报甲方备案。

  3.乙方不得将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用于抵押。

  第九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③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④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⑤因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设或规划需要而提前收回店面(房屋、场地、摊位)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①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店面(房屋、场地、摊位)租赁用途;

  ②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店面(房屋、场地、摊位)的;

  ④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0日的;

  ⑤乙方将该店面(房屋、场地、摊位)用于抵押的;

  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让他人乱拉乱接水电线路的;⑦若乙方在本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协议解除,乙方应按月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非本协议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协议,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3.租赁期间,非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可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该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店面(房屋、场地、摊位)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要根据甲方及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配备灭火器材;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证件、税、费均由乙方处理,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连带责任。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座落于的房屋,面积:㎡,继续出租给乙方,乙方也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

  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续租时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缴租方式为________支付一次,计人民币 ,下次付款提前 天支付,如不支付,即属违约。

  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在合同期满前应提前 天重签合同,不续租则在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归还租用物品,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五天后还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上述房屋内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定不允许的事,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在房屋内进行的活动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物管、有线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在前个租期缴纳了________元人民币的保证押金,在这个租期继续适用,待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以上费用结清,房屋无损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八、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所付押金不退,作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