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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施工合同

时间:2023-11-02 07:29:47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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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施工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燃气施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燃气施工合同

燃气施工合同1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天然气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施工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所涉及的管道和设备的安装及配套的土建工程等。

  标段桩号:中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低压:__________________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__天

  四、 质量标准

  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xx、《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xx、《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建筑标准图集等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五、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主材与设备由发发包提供)

  六、 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合同调整价款:施工中发生经发包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所产生的价款。

  3、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审结半年内,分期付清。

  4、计价依据:20xx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xx《太原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定额》、当期《临汾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招标工程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

  七、材料设备供应

  施工图中的主材及设备由发包人提供,主材及设备款在结算时扣回。辅材在发包人认可后可由承包人自购。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明。

  八、工程质量保修

  承包人对施工图中所涉及的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两年。

  2、保修范围: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设计的内容和项目。

  3、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金额________元。

  5、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将剩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九、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向工地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的管理、验收及对外的协调。

  2、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四套。

  3、审查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负责办理开工前的有关审批手续,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

  5、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校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6、协助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建物、文物、树木的保护工作。

  7、组织图纸会审。

  8、在施工中如遇到与施工图纸不符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到现场协商处理,并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十、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向工地派驻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的组织、施工的质量、进度和现场安全管理等。

  2、承包人对燃气工程图纸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3、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提供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建物、树木的保护措施及方案,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5、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等必须按规定出具书面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6、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7、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保卫工作,严格履行《燃气工程安全施工责任协议书》中的乙方责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工程不得转包。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9、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组织施工。

  10、工程完工后3日内通知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竣工材料及结算材料报发包人审核。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赔偿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误工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2%扣罚承包人;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其他违约的,承包人无偿返工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厂的一切损失。

  3、承包人若不按期将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转交发包人,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2%扣罚承包人。

  十二、安全责任

  承包人由于安全措施为按有关规定落实造成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伤亡,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十三、争议

  1、约定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xx-0201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执行。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完毕、保修期过后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分,发包人肆份,承包人贰份。要求陆份用钢笔或碳素笔工整填写。合同签订后,擅自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华能河南分公司渑池县凤凰山风电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法》结合被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渑池县仁村乡雪白村、台口村、大水沟村。

  (二)工程内容:

  1、甲方提供的风力发电塔基础部分图纸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中所有的设备预埋件(即锚栓组合件)

  2、乙方负责开挖土石方的爆破清理、转运、修边、清底达到浇筑的标准(包括钢筋标准焊接和钢筋绑扎)完成基础浇筑。

  第二条工程总价: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18500万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双方商定工期,开工日期为20___年5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___年5月15日工期12个月。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乙方设备进场,三日内甲方付乙方预付款5万元作为备料款。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的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大型机械进驻工地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款的10%。

  (二)以后按月进度付款,每月25日上报次月5号付清上月已完成工程的50%工程款。

  (三)单个基础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剩余款项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甲方保证按任务书约定付款到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需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需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3、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人员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时由乙方承担。

  (二)由乙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日期:

  日期:

燃气施工合同3

  合同编号:(20xx)方土字第00016号

  定作人:xxxxxx有限公司

  承揽人: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价款。

  1、承揽项目:榕基智慧园燃气管道土方项目,其中OD200管沟:271米、OD110管沟:173米、OD90管沟:5米。

  2、施工内容:承揽项目管沟开挖,管沟敷沙,管沟回填。管位路面切割、破碎。路面恢复由定作人承担。

  3、施工价款:承揽项目总包干价:叁万圆整(含税费)。

  第二条 承揽人施工结束后,由定作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工程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符合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承揽人返工的损失由承揽人承担,承揽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定作人支付返工及其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承揽项目竣工验收后。定作人一次性付清土方工程款。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日期: 日期:

燃气施工合同4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 华润新鸿基房地产(无锡)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 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厦门市 区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燃气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合作精神,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泊头镇燃气利用工程

  2、工程地点:山东省无棣县小泊头镇

  3、工程内容:1)、CNG加气站安装;2)、中压管网3KM铺设;

  3)、多层楼房1000户安装及庭院管网。

  4、工程时间:工程于20xx年10月24日开工,于20xx年10月1日完工。

  二、工程造价

  1、CNG加气站安装费10万元。

  2、中压管网3KM铺设费10万元。

  3、多层楼房1000户安装及庭院管网安装费每户650元,合计65万元。

  4、乙方承建工程造价合计85万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业务

  1)、甲方负责工程的立项、设计等工作。

  2)、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负责提供设计施工图,并按照设计施工图的内容要求监督乙方的施工。

  3)、甲方按照设计要求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管材、配件、流量计等材料。

  4)、甲方在乙方施工中发现有违反设计、法规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要求合同金额10%的'赔偿。

  5)、乙方在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要求合同金额10%的赔偿。

  2、乙方的权利和业务

  1)、乙方负责泊头镇燃气利用工程的施工、报检、验收等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的规定和要求施工安装,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尊重监理的意见和要求。

  3)、乙方必须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开工申请、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并确保工程质量。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管材、配件、流量计等材料,因甲方不能及时供给造成怠工并延误工程进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顺延工期。

  5)、乙方在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有权停工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要求合同金额10%的赔偿。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合同金额的20%,计17万元;完成工程量的50%时再付合同金额的30%,计25.5万元;工程完工后付合同金额的30%,计25.5万元;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余款。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施工合同6

  甲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磐石市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磐石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 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 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

  (七)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 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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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方:磐石市大地燃气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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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燃气施工合同7

  工程发包方(甲方):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方(乙方):甘肃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为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压力管道安装修缮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国家行政法律、法规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喀什联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

  1、工程内容:天然气DN160的`PE管(聚乙烯)热熔管道安装,全长5095米。

  2、承包方式:单包工方式进行(含人力、技术)。所有材料及辅材由甲方负责。

  3、工程承包范围:甲方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乙方严格按压力管道特种设备、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安全使用。

  二、压力管道安装及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有关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建筑标准规范施工和甲方技术要求验收。

  三、工程造价为: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不含税金。预算合同外其它修理、材料费、工时费按实际所发生的费用另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甲方预付乙方60000元整,经锅检所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的工程款60000元。

  五、工期: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6月25日完成。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及施工队伍按时进场及工作时间,积极配合乙方材料按时到达施工现场。

  2、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款要求履约,甲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具备条件施工以后,乙方应及时进场,文明施工,不得损坏甲方设备及设施,保持现场卫生。

  2、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工程期完成工作,乙方由于非不可抗拒原因延误工期,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在施工现场要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此工程的正常运转。

  4、乙方要求严格按照《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相关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职工安全工作,若出现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违约责任

  双方严格按以上协议执行,若有违约,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修改。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燃气施工合同8

  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天然气中压PE管道工程。

  二、工程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1、中压管道18613米及其附属阀门安装、定向钻穿越、管沟开挖与回填、道路拆除与恢复、敷设警示带与示踪线、埋设标志桩、吹扫、全线与分段压力试验、勇气置换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

  3、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

  第二条工程实施方式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第三条工程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天然气庭院管网、外线中压管线、调压装置、计量表、天然气阀门及配套管件、土石方工程,地形地貌恢复等工程费用。

  二、天然气放空气量、管线碰口、设计、监理等费用。

  三、本合同总造价36561346元,人民币大写:叁仟陆佰伍拾陆万壹仟叁佰肆拾陆元整。

  四、甲方用转帐支票或现金到乙方指定银行交付均可。

  第四条甲方交款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交付工程总款的40%,管道安装完毕试压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30%,在通气前10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20%,余款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清。

  第五条材料及设备配置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含燃器具)均由乙方供应。

  二、燃器具由甲方自行选购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符合安全用气标准的产品。

  三、因燃气用具质量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燃具供应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准确、真实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甲方用气地点以及周围相邻区域的总平面地形图(1:500地形图、带城市坐标)、总平面布置图、用气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1:500或1:100)、标准层平面图(各层平面布置不同时需各层建筑平面图1:100)。用气位置建筑(厨房)大样图、用气建筑给水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电气线路布置图。用气庭院内隐蔽工程总平面图(水、电等管线)、成片开发用户的调压计量室(站)建筑红线位置图、干管所经道路地形带状平面图及纵断面图。

  2、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免费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且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免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电源、水源,满足施工用电、用水量的需要,并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正常使用,提供施工料具准备间。做好红线内场地平整、拆迁及消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

  4、施工前提供住户名单及相应的门牌号。

  5、保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能顺利进入每个住户家中踏勘与施工。

  6、提供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需要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质检、消防部门验收该建筑合格的资料或证书。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7、在高层建筑的燃气工程验收前,应安装、完善燃气电磁阀的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8、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燃气工程设施,不得将天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

  9、与乙方签订供气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及赔偿。

  2、除第七条的第二款规定外,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实施。

  3、负责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

  4、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

  6.非乙方原因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7.与甲方签订供气合同。

  第七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330日历天,从开工之日起计算。

  二、本工程拟定20xx年3月3日开工,20xx年2月28日竣工。

  1、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

  3、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

  5、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

  6、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7、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第八条工程质量和保修

  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DBJ20xx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

  二、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一年。

  第九条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违约者应按工程总造价2%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泸州江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工程乙方指定罗林祥同志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汪国民同志为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乙方指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和监理部门许可,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存档备查。

  三、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之日起生效。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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