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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11-03 08:16:38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5篇(精华)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5篇(精华)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

  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如下: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单位:元)

  月租金额(小写)(大写)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每季度提前15天收取下季度租金。

  合同期内承租方支付元(大写:)作为押金,合同期内承租方违反合同规定出租方押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

  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八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

  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房屋

  租赁登记备案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的主要职责: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2.甲乙双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3.甲乙双方应当自签订或者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

  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部门一份。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合同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

  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折叠主要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折叠手续费用

  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以下登记手续和费用作为参考,具体手续和费率等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确定。

房屋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20xx年4月__日至20xx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月,剩余租金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新密市城区西大街 号临街商务楼 (以上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结构为 .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经营场所使用,并遵守国家和郑州市、新密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的规定,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转租。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前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xx年09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3年,自20xx年09月 日至20xx年09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于租赁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24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4.2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第一次支付租金为签订合同后3日内,以后为每一季度最后一周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如第二季度为上一季度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广告、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地上停车免费。

  5.4 房租为税后房租,税金和发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各项要求符合建筑的有关规定及使用功能。

  6.1.2 甲方保证乙方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电表的安装。

  6.1.3 甲乙负责大厦内、外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工作。

  6.1.4 甲方对乙方房屋改造具有审查权及噪音施工和异味施工的限制权。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如甲方所经营项目属政府限制性经营范围或乙方经营方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2.2 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对房屋的使用、装修、拆除等实施改建。改建时须征得甲方同意,符合消防等国家规定的装修标准,并且必须为检修的地方预留检修口。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坏、维修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2.3 乙方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向甲方交纳每一周其租金。

  6.2.4 乙方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再非租赁公用场所(如院落、卫生间、楼道)必须遵守甲方管理,不得抛洒杂物,保持干净整洁。

  七、 房屋维修责任及返还时的状态

  7.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向通知甲方维修,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应及时修复。

  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只是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者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7.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和安全状态。

  7.4 乙方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备和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在批准后方可进行。

  7.5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7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6 乙方返还房屋时,房屋应当符合正常的使用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及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1.1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

  8.1.2 该房屋的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1.3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8.1.4 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房屋无法使用的。

  8.2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无故单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房租,如不按时交纳房租,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日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如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拒不履约时,甲方可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扣押或乙方物资等)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3 租赁期内因其他原因,(甲)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乙方应向甲(乙)方交纳三个月的违约金。合同终止时,经甲方验收,如房屋和设施完好,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乙方租凭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如房屋或设施损坏,甲方有权以乙方的保证金和剩余租金抵偿;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8.4 租凭期内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改变房屋用途、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以及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8.5 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担的房屋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按月租金的3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的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有新密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约定事项

  10.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0.2 本合同连通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有同等效力。

  10.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甲 方:

  授权代表:

  乙 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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