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10篇(通用)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 篇1
1引言
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式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种多元化格局,是多元化趋势的必然形成过程,多样化工程管理模式也渐渐的出现了,并且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如果使合同在投标阶段发挥更强大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更能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对于规范建筑工程的行为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2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与合同管理的关系非常密切的,二者相辅相成而且相互制约。对于建筑工程招标这种含有竞争性质的工程,合同管理就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那么二者都要按照建筑工程法定程序来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约着双方。
2.1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从理论上来说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部分,所需要的投标最终结果都会用合同的形式来表现,现阶段招标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阶段,是要想形成合同管理必须要做的基础行为。而招标人通常想要用最小的成本来达到最大的效益并且遵守工程建设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招标谈判也是一种竞争性条款在形成合同的过程中。
2.2合同是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
建筑工程的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招标的成果,一契约的形式来确定双方招标的成果,在双方权利与义务通过法律的规定下得到最大的保护,合同可以说是一种事前的规范,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是管理机构用科学化的方法进行全面的管理。建筑合同的订立通常用招标文件作为主要参考文件,必要的时候要对条款进行参考,并且对工程的技术性要求进行有效的控制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使招标成果在法律的规定之内,得到更有效地完善和规范,从而保证照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要想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将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更有效地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是招标过程具有透明化,公正化的模式,使招投双方的行为都更加的规范,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管,从根本上做到真正的解决管理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因为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属于共同的部门,而且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了解不是很清晰,那么招标管理机构就会仅仅对于加强保密程序非常的关注,对开标环节也更加重视,但是实际上对于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的现象,在细节上不能做到真正的落实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那么结合这样的问题,要形成链条是管理在招标过程中,对监管工作的主动权掌握方面更加的有效,规范化管理。
4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从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细节出发,在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制度。就要强化相关监督部门的程序规范行为的原则,是招标行为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标办法
在招标管理方法上,需要明确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这样就可以扩大招标所包含的范围,对于国家所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方法的执行要严格的遵守。对于非法行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解,是招标管理更加严谨规范,在严密的监管范围内施工是非常必要的。
4.2加强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不断扩大,工程建设方面就需要了解更多的投标方式的信息,那么就此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了解工程师,项目经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状况,第二,要了解投标方企业有没有相关的经验以及企业自身的能力,第三,对于投标方是否有相关的专利技术,要求招标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预审工作对于必要信息的发布进行及时的规范管理,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双方会取得共同的最大利益。
5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
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的'主要目的就是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如果你拥有了一个强大的团队,就不必担心许多的后续问题,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问题等,那么需要做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一致的管理制度,团队中的每一个专家都有自己的专门负责的资源库。第二,对于专家培训来说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家不能加入团队中,对于每一个人员都要进行定期的考核,如果没有合格将不可以担任下一期的专家评审。第三,每一期的招标工作都会有所不同,所以根据招标工作的内容不同对专家团队进行适当的扩充快管理。并且实行评审轮换制度,保证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产生。
6加强招标机构管理
建筑工程招标环节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禁止私自更改制度,谋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地方招标起步的管理,保证每一个企业机构都可以认真地进行招标行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所规定的制度开展招标工作,是每个企业都应该遵守的规则。有些地方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正规做法,应该给予法律的诚挚,是这种情况不会再有发生。不允许出现歧视性行为,对于招标制度要确保一视同仁。另外招标机构必须要与行政部门脱离关系,不能有任何利益关系,这样才可以保证每一个部分的公开公正性。另外一方面就是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招标机构的管理方面,不能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严格遵守审查制度,抛除私人利益,严格执行审查制度。7结束语建筑工程招标已经被社会所关注,是一个程序性工作,合同法律对其都有约束作用,所以要发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才是它的意义所在。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_____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_____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
(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_____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_____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____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元。
(2)其他方式: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金额支付时间
第一次_____%元
第二次_____%元
第三次_____%元
第四次_____%元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____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______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
乙方:(劳务公司)______________
根据本工程具体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县通江·丽都尚城建筑工程劳务的人工费、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费用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事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a#:_________层,b#:_________层,c#:_________层,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
承包内容:施工图(含散水沟)以内劳务的人工费、机具、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架料模具及其辅助材料等一切费用。
二、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_________年,即: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20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20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除基础超深,重大设计修改,人力不可抗因素及室外附属工程外,双方不得更改工期,若有发生事况所有必须甲方主管负责人签字认,否则无效。
三、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质量等级为:力创优良,必须合格。并保证达到:
(1)按设计施工图和甲方以及业主要求施工,施工行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xx以及相关配套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2)分户检测合格:即房间几何尺寸、层高均符合设计,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3)实体检测合格:即设计梁板柱几何尺寸、钢筋位置、砼保护层厚度,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所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由于乙方使用材料引起后续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返工等,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内容:
1、甲方职责:
①负责提供本程材料;
②负责监督管理乙方施工,以及业主、监理等上级领导部门检查验收工作;
③负责审查支付乙方申报进度款所有工作;
2、乙方职责:
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和图纸会审记录内劳务费用,除门窗、水电安装、保温层、防水层外,其余所有人工费、机械、文明施工、施工管理等费用,即含以下列内容:
(1)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施工人工劳务费用(含水电安装预埋费用);
(2)完成施工图所有设计内容的一切机械设备、施工用具和机具、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自备,(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搅拌机等;施工用具如钢筋、模工、水电工、砼工机具等;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如钢管及扣件、模板、安全网以及钉子、铁丝、绑扎丝、电线和灯(施工操作工作面内)等);
(3)完成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投入此项材料设备费用,即:
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安全教育、专职安全员管理等;
②安全保证措施的人工、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以及劳保用品等,其他项目施工涉及的安全设施、材料(如外架和架板高凳等)应无偿使用;
(4)负责本工程临设搭拆人工费用;
(5)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费用,即:
①施工组织工作安排;
②指导工人按图施工,并检查其质量合格,交验甲方以及监理或业主;
③本工程按图施工抄平放线;
④本施工内容以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材料管理及保卫工作费用;
(6)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人员施工安全保险费用,应达到不记名_________万元保险金额,承包范围内直接的、间接的(含提供安全设施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负责配合有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费用;
(8)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以及相关成品保护等费用;
(9)负责相应工程的进场材料及使用临时设施材料的御货。
五、工程单价:
1、乙方所完成工程量计算方式:以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元/㎡。
2、所有粘贴(指内外墙砖、地砖)安设计图收方计价:外墙:_________元/㎡;内墙:_________元/㎡;地面:_________元/㎡。
3、施工图和图纸会审记录以外和_________元从以上变更另行按实计算(但所有变更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
六、工程款支付:
1、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信誉,乙方必须交纳100万元质保金,签订本协议时缴纳。若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拒退作违约金。
2、工程款
先由乙方自行垫支,完成主体第八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巡工程款;完成主体第十六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60%工程款;完成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75%工程款;装饰工程按主体工程的施工节点支付方式进行工程款支付;初验前支付至总价75%;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四月内支付至总价95%;其余5%,1年保修期满。
3、无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事故由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若有发生的应当扣除发生费用一并扣减。
七、其他事项:
1、施工期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一切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全体职工自觉按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在施工前要进行质量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肓,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违章施工,保证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现场部分)合格,否则所出现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予以处罚。上班不戴安全帽罚款_________元/人次,高空不系安全带罚款_________元/人次。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并上报甲方一份证明,禁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_________元/次。
4、乙方应爱惜甲方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_________元/次。
5、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_________元/人次。
6、乙方应抓紧时间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影响其他工序施工,造成业主和公司对甲方处罚,以及给予第三人的赔偿,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若因业主方资金不到位給乙方造成损失按业主方給甲方劳务部分的赔偿额度直接支付給乙方
8、本协议双方自觉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部分5%违约金。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务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月_____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工程为XXX库房,房顶,起脊扣红瓦工程。其工序为:拆瓦条、水条——换破漏网板——铺油毡——钉瓦条、水条——扣红瓦。
一、 甲方工程由乙方XXX队来施工完成,乙方认真完成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关于材料进入后一次料负清各种料款,为XXXX左右。
三、 此工程价格为XXX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面积计算。
四、 工程完工后,双方检查无误后,一次性付清其余工程款。
五、 工程材料送到后,甲方亲自点数并鉴字验收,材料丢失为甲方负
责赔偿。
六、 施工期限为XX天,特殊天气除外。
七、 以上工程价格不包括换网板,根据网板用量多少,按XXX元/平
方米进行补加!
八、 主材油毡为XXXX,红瓦为XXX红瓦,瓦条、铁钉、从略。
鉴字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 包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四)资金来源: ;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以下第 种。
1.工程实行招投标的,本合同的签订主体就是中标主体,工程范围就是招投标文件上要求的范围,如果对方在初次、二次设计图及设计图修改变更等过程中省减的项目以及未施工的项目,应当在结算时作相应的扣减。
2.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的,承包范围为 。
(二)承包方式: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三)因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本合同初步预算总价款 元。未实行合同包干价的,最终价款由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结算部门根据最新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总价包干合同不作价款调整,但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款应作相应调整,按照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进行结算。
1.设计发生变更;
2.在施工中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三)合同外工程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确定,未经事先书面确认的,甲乙双方一律不予认可。
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5日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30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工程款,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乙方在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及规定组织施工,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范围为施工的全部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程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合同一方违反合同任意一条约定的,均为违约。
(二)违约责任:
1.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需支付守约方按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本合同项目不允许分包,如果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且乙方须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5.如发现第三人挂靠、施工的,承包方一律支付违约金200万元,且该违约金不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低。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以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2.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3.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授权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是承包方的正式员工,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其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等证明其身份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即自行终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 (签名)
工程合同 篇6
劳务公司:江安县长江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班组负责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易县度假村综合楼
二、工程地点:易县城边
三、工程概况:
1、主体结构:框架结构
2、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
四、承包形式:模板
五、承包内容:
本工程基础、地梁及主体分项工程中,具体内容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支拆、校正、临时脚手架搭设、拆除、刷脱膜剂、内衬密封胶、平板密封条、材料场内转运、材料垂直运输、自用材料模板架子等模板工程所用的相关机具、设备的下车、材料的分类堆码、清理模板粘结物、爆模剔打、拆膜后材料的清场处理、模内杂物清理、模板边角处理;本工程所用、搭拆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相关机具设备、材料下车,材料机具设备场内转运,自用材料、设备场内道路排畅、每层楼工程完工后,做到工完场地清。自行完成控制线标高水准点以外的细部抄平放线,另每层楼需派壹个配合施工人员放线工作等,放线时用的粉笔、清洁用的扫帚自备。在施工中预埋筋、钢管等工作及完工后自行处理;关模所用的混凝土内撑制作;所有预留洞口留设及处理、遗落在外架上的木料、木枋、钢管等架材的清理。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机具、工具;一切辅材:钉子、铁丝、密封胶带、勾卡、对拉内外丝杆、碘钨灯、照明线,甲方二级电箱上楼。木工自用材料,现场清洁卫生、安全文明等等。以上工作内容都在包干价内,不另发生点工。
六、工程工期
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时间为准。进度计划发给乙方,如因班组原因延误工期进度,由乙方每日承担工资总额2%的工期损失延误费,如甲方原因引起的延误超出72小时、支付乙方生活补助20/天每人,且工期顺延。
七、工程质量
制作按设计尺寸,安装校对好,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起拱规范,模板不爆堵、不漏浆、不变形、轴线不移位、梁板不塌落、空间尺寸符合设计规范,爆模大于1.5厘米者由模工剔打作业和打磨,同时根据爆模面积按每一处罚款100元计算,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或其他工种参与处理的人工费用,当月结帐时扣除。严禁违章作业与野蛮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分项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按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的各项规定及技术交底执行,并自觉承担其一切责任,我劳务公司概不负责,造成材料损失的`照原价赔偿,工时自付。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达到建设单位、质检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等级要求。
2、乙方必须树立安全、质量第一的宗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建筑安全法规。
3、由甲方定期召开安全技术交底培训会,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制,新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活动,并做到各级交付文字资料记录等。
4、严格禁止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及其他疾病人员),以及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者不准进场上班。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病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给予处罚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栓好安全带。如出现以上或其它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时将按违约责任处理,直至要求其退场。
6、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100W以上照明与各种电暖器、电炊具、违规者处罚200元/次人,并没收其用电设备。
7、乙方生活区内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不符合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处罚违约金100元/次人,并应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否则将视其违约。
8、乙方按相关规定为乙方工人办理劳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各种岗位及特殊岗位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9、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国家、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组织施工,不另计费用。
九、工程承包价
按图纸建筑面积实计模板接触面积计算人工费40元/㎡。如有特殊情况用工,平工90元/天,技工每人150元/天计算。按每天9小时计算点工,并于两天内由施工管理人员现场确认,超过时限不予计算。(零星点工当日不足一天均不计价)
十、付款方式
1、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每月25日前报甲方项目部,在次月10日前支付审批完工工程量的60%,若在25日后报的进度当月不受理推迟在次月,工程完工后(春节放假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到总价的85%。工程初验收合格后支付完剩余工程款。
2、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实际全额工资如实发放民工,如甲方按 85% 支付民工劳务费,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民工工资。否则民工未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发放民工工资。
3、乙方签定合同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工程主体完工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同,如中途无正当理由退场,不退保证金。
十一、材料损耗
钢管未经甲方允许,乱割钢管50元/M罚款计算、超出的损耗由乙方向甲方租赁公司实际价格赔偿。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乙方不得人为损害、损毁、浪费,否则甲方有权按实际价格向乙方追赔其损失费。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因甲方需对新设供热所的办公场所进行基本的装饰装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完成该工程,为了明确责任,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特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内容: 部分区域进行装饰装修。
二、工程结算价及付款方式:按照《20xx年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与《20xx年山西省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不计取其他费用,只取8%的税金和管理费,现场签证以实结算,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期限:从20xx年 10月1日至20xx年10月 10日。如乙方未按期完工,推迟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
四、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验收:工程全部竣工后,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七、施工安全: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未明确之处,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日 月
工程合同 篇8
合伙人:
合伙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则:
1、甲方必须按照神朔铁路公司提供的图纸严格施工,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除图纸设计问题、正常误差外)均由甲方负责。
2、若在施工过程中有变更事项由神朔铁路公司出据凭证按凭证变更施工。
3、甲方必须保证该工程在保质期内,该工程的质量,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4、甲方必须按照神朔铁路公司施工期限完工(如遇特殊情况,由乙方和神朔铁路公司协商,并订立补充,除外) 安全问题:
1、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除人为原因外)由甲乙双方按所持股比例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所属工人在工作时间以外所造成的伤亡事故(除加班外)均由甲乙双方各自进行协商纠纷,甲乙双方均可相互负责。
二、工方职责:
1、必须保证工程达到相对付款比例时,神朔铁路公司付相对应的比例款项。
2、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保证在十二个工作日内所有工程款(除质量保证金外)全部付清,如果在延期十五个工作日内,神朔铁路公司未付清所剩工程款由乙方垫付。
3、乙方保证在正式开工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神朔铁路公司协商退回,招标保证金。
4、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与神朔铁路公司出现争议、纠纷等问题,由乙方出面调解。
三、合作投资和比例
1、该项工程招标保证金由甲方负责。
2、该项工程开工第一笔资金由乙方负责(其金额与保证金相同)。
3、如果甲方资质中标,乙方投资该项工程预算总额的16%-20%,乙方所得利润分红不得大于20%,不得小于15%,剩于该工程款项由甲方负责。
4、如果乙方资质中标,乙方所投资该工程预算总额的15%-17%,乙方所得利润分红不得大于20%,不得小于17%,剩于该工程款项由甲方负责。
5、若用乙方资质,不得再另行收费,(甲方有设备)运输设备钱甲乙平均分配。
6、如遇特殊情况(比如预算、续标、增标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若因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资金有缺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追加投资,相对应改变投资比例和分红比例。
8、工人保险按持股比例分配
9、合同公证费平均分配。
10、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干扰甲方正常施工(除有质量,安全事故外)
四、财务管理
1、合作项目独立建账,独立财务核算,合作项目的全部支出与收入均须从该账户运作。
2、财务由甲方管理。
3、如果出现财务账务纠纷问题,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会计进行核算。
4、甲乙双方禁止挪用该工程账务的款项。
五、违约与争议
1、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的'不得退伙。
2、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时行赔偿(甲方无故退出外,不赔偿)
3、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足额赔偿。
4、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期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六、本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工程合同 篇9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的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以单位工程为准):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竣工工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用户)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议定。
二、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屋面漏雨;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三、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自接到建设工程质 量修理通知书(式样附后)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设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计算方法。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计算,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万元以内的,按2.0%计算;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5%计算;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按1.0%计算。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按1.0%计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还
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以下规定向承包方返还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为______________元。
保修期满三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规定向承包方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__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
九、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应 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一、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