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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合同模板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速公路合同模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速公路合同模板1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 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 由承揽方提供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总价款为 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达到 %,定作方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它
(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___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盖章) 承揽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订
高速公路合同模板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养护工作,使养护管理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提高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改善高速公路的通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双方就维修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承包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保养范围
甲方所管辖的项目资产范围,即征地红线图以内主线*公里(起点,终点),收费广场及匝道的车道折合里程*公里,维修保养总里程*公里,统一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二、维修保养内容
维修保养内容包括:日常保洁及小修保养,具体内容如下:
1、日常保洁:指高速公路经常性的清扫、清理、清洗和清疏等日常性养护和日常巡查工作。
路基、路面保洁工作内容:路面清扫;清捡路面、路基、中央分隔带、边坡、隔离栅等的垃圾;清除路面积水;交通事故现场清洁,小面积油污处理,以及有关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清理、清疏工作内容:桥梁、涵洞构造物(包含泄水孔、伸缩缝、桥墩、桥台)异物清理;墩台杂物清理;排水系统(包含排水沟、边沟、急流槽、截水沟、涵洞、通道、集水井)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日常巡查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坍塌、冲刷;路面坑槽、裂缝、积水、
唧泥等病害;桥梁、涵洞的水毁、伸缩缝及排水系统;沿线交通设施的完好状况;以及绿化的病虫害、管养情况等。
2.小修保养:是指高速公路及配套设施的各种轻微病害的处理工作,是主要以人工消耗为主的维修保养工作。
路基:排水设施及路肩、锥坡和边坡工程的局部恢复维修与加固工作。 路面:包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恢复维修和保养工程。 中央分隔带:路缘石、方砖等的更换维修工程,单点维修在1M范围内。
桥梁:桥梁支座保养、墩、台清理;伸缩缝两侧刚性带钢筋混凝土维修;桥梁梁板轻微裂缝封闭。
生活管理区:绿化、道路及垃圾堆放点的定期清理。
绿化:包含收费站等站区、中央分隔带及沿线的灌乔木和花草等绿化工程的保养,主要工作为修剪、除杂草、松土、浇水、施肥、除虫、乔木的支撑和扶正、刷白、补植。
三、维修保养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20__)、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__)、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__)、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__)的要求进行高速公路的养护作业,及时完成路基、路面、结构物及其沿线附属设施的修复,确保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运营处于良好的状态。维持良好的路容、路况、路貌,保证行车的"安全、快速、舒适、畅通",使养护工作达到优良水平的要求。
四、维修保养工程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五、维修保养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费用
20__年维修保养工程采用总额包干的方式。
20__年维修保养的承包单价为65000元/km,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陆仟捌佰叁拾伍圆整(¥1706835.00元)。承包费用中包括承包范围内的一切费用,但不包括:(1)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公路水毁、大面积边坡塌方等工程抢险费用。(2)路面严重病害及路面大面积罩面等处理费用。(3)由甲方指令乙方进行本应由其它承包人负责修复的工程缺陷或其它专项工程施工所需费用。(4)非乙方原因如一些容易被损坏被盗的交通安全设施等项目维修养护好后还未验收又被破坏或被盗而须重新修复的费用,但乙方须提供相关充分证据。
六、维修保养工程费用的计量支付及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月底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对乙方本月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及考评。
2.维修保养工程费用每季度支付,每季末按照每月考核评分及验收结果结算,每次支付完成维修保养工程款的95%,余款年终结算
七、安全生产
为在维修保养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现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__)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主任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作(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用、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用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同时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指导乙方做好每一阶段维修保养施工方案,核发乙方上路施工许可证,指导乙方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交通疏导工作。
2.检查和监督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及时验收计量已完工的项目,以便交付使用。
3.为乙方提供承包范围内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4.按合同规定支付养护承包费给乙方。
5.协调乙方与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6.提供养护生产基地。
乙方责任:
1.负责编制每一阶段或每一项目的养护施工计划、方案报甲方备案审查,并根据甲方审查意见作出调整,确保施工安全和行车交通安全,承担养护期间的安全责任。
2.保证养护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营造流畅、安全、舒适、优美的交通环境。
3.根据甲方要求做好工程抢险工作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抢修工作。
4.服从甲方对养护工作的指示,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教育好养护工人按规程上路及进行作业。
5.做好养护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报甲方归档。
6.养护作业如需占用行车道,一般只占用一条车道(特殊情况经甲方及交警批准除外),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7.做好日常路况调查及维修数据的整理,并及时提交甲方,为路面及桥梁管理系统的建立提供数据。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之约定,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责任。
2.若因甲方原因引起延时付款,从延时的第十五天起按银行贷款利息计息;若因乙方原因引起延时付款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视乙方违约:
①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②不能按甲方的质量要求完成养护作业。
4.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养护队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1.由于水毁、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公路及其设施的重大损毁的抢修和修复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施工承包权。
2.大中修工程:甲方所辖高速公路的大、中修工程根据现行基建程序进行招标选择施工单位,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乙方承包实施,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承包合同期限内的养护工程并结算完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签订日期: 日
高速公路合同模板3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文件。
1.4 国家和行业相关性法规文件。
第二条 编制依据
2.1 发包人给承包人的编制项目建设规划规划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包括用地,产业规划目标及其它相关资料)。
2.3 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 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本行业规划阶段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相关内容
项目名称:内高路公司服务区LNG加气站项目建设规划;
项目阶段: 建设规划; 项目地点:内高路公司所辖路段全部服务区。
相关内容:见附件
第五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合同签订三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另见需甲方提供资料清单)
第六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文件、份数及时间:资料齐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本项目规划报告二十份。
第七条 费 用
参照(20__)中规协字第022号文件及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双方商定,本合同的编制费用肆拾伍万元整(小写¥:45 0000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发包人即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额的20%,即玖万元整(小写¥:90000元) 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编制费用)。
8.2 承包人完成规划报告并通过评审后,发包人支付剩余费用 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60000元)。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同时提出对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规划报告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报告的时间。
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用的全部支付。
9.1.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报告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承包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合同补充条款。
9.1.4 规划报告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2 承包人责任
9.2.1 承包人应按国家、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控制性规划报告(出现9.1.1、9.1.2、9.1.3、9.1.3规定有关交付规划报告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规划报告的质量负责。
9.2.2 规划报告使用年限以规划期为准。(国家的产业政策变化,和当地政府的产业目标调整时除外)
9.2.3 承包人对规划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9.2.4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了规划报告的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承包费的千分之二。
9.2.5 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 承包人交付规划报告后,需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论证,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合同范围的修改和补充。
9.2.7 承包人负责组织召开本项目评审会,并承担邀请专家和会务组织的所有费用。
第十条 保 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若协商达不成一致,在争议发生后60天内,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履约地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并按照该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2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不影响已执行部分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2.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12.4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5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 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