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精选(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需 方: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 (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 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要求 砂子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 5 ㎜ ,含泥量应小于 3%,其它指 标也应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二、收料地点 由乙方运输至甲方的使用地点后收料。
三、单价 出厂单价: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运至 段内时单价:
运至 段内时单价:
以上单价含一切费用。
四、计量与支付方式
1、计量: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或由乙方 现场堆料一定数量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 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2、支付:甲方按实际拉运数量和本协议价格计算出的总价,每 支付一次。不开具发票。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 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委托联络人 或桩号,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
电话: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 应地点等) ;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 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 电话: 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 24 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六、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
八、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当协商解决或由有仲裁管辖权的劳动仲 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一式两 甲乙双方各执一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供应结束、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电 话: 乙方代表: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立合同者 ××果品公司(甲方)
×××果园(乙方)
为了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促进果品生产和流通,经双方协商通过,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产品的名称、价格、数最、交货期
二、产品的规格质量。产品的规格,青蕉苹果和鸭梨每个直径不得低于6厘米,酥梨和蜜桃每个直径不得低于5厘米。碰伤不得超过5%,有虫的不得超过3%。各种水果要求在8成熟后采摘。检验方法以乙方为主。甲方在收货过程中如发现规格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应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予以协助。
三、产品的收购价格。按上表所列价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价格明显升降时,要经双方协商,产品的价格可在10%范围内浮动。
四、其包装。由乙:手负责用柳条筐包装,按时运至甲方所在地。其包装费用和运费均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分期交货,按旬结算。
六、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后3日内付款。
七、违约责任
甲方应负责任:
1.如果甲方中途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应偿付乙方变更或撤销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罚金。
2.根据双方规定的交货期,无故拒绝收货,应偿付乙方该批货物货款总值的.10%的罚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每延期1天,应偿付乙方延期货款总额5%的罚金。
乙方应负责任:
1.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水果的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2.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如数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
八、由于人力不可抗拒或确非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仲裁机关查实证明,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九、以上条款经双方及行政管理机关盖印鉴证后生效,至合同完成时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私章) ×××(私章) ×××(私章)
地址××× ×××
电话×××××× ××××××
电挂×××
开户行××× ×××
银行帐号××× ×××
签订日期:×××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需方:利川市成庚药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12月15日 供方:利川市清江黄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利川市
在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1、中药材质量符合20xx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有关质量标准。其他质量要求:
2、中药材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不得用受污染物(农药、化肥、水泥、油漆等包装物)进行包装,空白无印字的编制袋或麻袋。并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数量等。
3、购入进口药材,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三、交货方式:(1)供方直接送货到需方仓库( );(2)需方自提();(3)代办运输供方有义务协助。
四、验收方式:供方交货后由需方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按实际数量验收入库。(货品验收不合格,供方接货通知后应在一周内将货品撤回,费用由供方负责)。供方按合同签订数量供货,不能超过合同签订量的5%。
五、结算方式:(1)供方应根据需方验收数量和合同单价在验收后90天内,按现金方式办理付款。(2)其它:验收合格后,付货款贰拾万元整。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不能按时、按数、按质交货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2、由于供方超过合同数量5%发货,超出部分的'责任完全由供方负责(损失责任、退货费用、保管费用等)。
3、需方在验收并检验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时限付款。
4、如货品验收质量有异议,供方无特殊原因不撤回货品,需方有权收取供方货品的存放租金。 七、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在双方协商或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向利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需方 份,供方 份。
九、其它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执行或由供方需方在合同履行过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购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乙方(供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合同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0#成品油。
2 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品种及数量:柴油 。
日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3 相关费用
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一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
4 油品运输与验收
(1) 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
(2) 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付油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3 ) 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4). 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 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 结算
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方可提油。第一车货款另行协商。 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xx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石化xxx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收发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6 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
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品号(如0#与-10#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但镇江区域范围内-10#的脱销或缺货而造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清算余款。
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购货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供货方(乙方): :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购销合同 篇6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电缆盘由供方及时回收,若有丢失需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七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货物运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2、供方供应的货物按需方指定的地点进场并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未开发票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供方供应的货物须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需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免费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需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3、供方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符合国家标准。
4、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方:
需 方: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GPS产品及系统功能已经过演示、试用认同,本着公平、诚信、互利的经营原则,现就乙方租赁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根据管理需求,向甲方租赁以下产品
二、产品实用功能
卫星定位断电报警 轨迹回放 区域定位实时监控里程统计线路设定自动跟踪卸料统计用于卸料统计的传感器质保期为3个月,过了质保期后的维修费为100元/次(包工包料)。
三、甲方向乙方安装相应软件和电子地图:全国电子地图、成都市(包括区、县)电子地图。(要求乙方监控电脑配置能适用于甲方监控系统:硬盘80G,内存512DDR,显卡、网卡并有线上网。)乙方必须保密、正确使用。
四、安装数量和结算方式:
1、安装数量:本次安装 台,不含油耗监测功能。如租赁期间还需增加,乙方可提出书面申请,按相同条件执行,新安装设备从新安装之日起计算日期。
2、押金和初装费收取:押金600元/台,初装费用免收。
3、服务费收取:服务费预收一年,服务费和押金同时收取,提前退租,只退还押金,不退还结余服务费。
4、租赁期内,GPS产品需要移机,按100元/台收费。
5、押金退回:甲方接乙方后通知3个工作日内派工程人员拆除GPS产品,GPS产品从接到通知次月起停用。拆机地点不在南充市,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终端遗失不退还押金;人为损坏或进水,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维修,更换费用。
7、租赁期满三年后,产品归乙方所有(押金退还)。继续使用,只收取服务及流量费用。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对车载终端与配件等硬件设备,提供免费保修,终身维护;3年保修期后,继续提供有偿服务,硬件产品维修,公司只收取更换部件的材料费;
2、甲方对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车辆GPS信息数据的保存与查询,软件上GIS地图的升级服务 ,车辆下线的及时提示。
3、甲方负责对乙方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软件培训和硬件培训。软件上对各站的操作人员和数据查询人员进行功能使用培训和数据查询分析培训;硬件上分站对车辆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GPS故障检查、分析、简单恢复培训。
六、甲方免责条款
1、 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工作条件进行使用;
2、 没有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3、 来自产品外部的直接撞击或终端进水所造成的损坏;
4、 GSM网络盲区或短信息丢失;
5、 GPS定位卫星盲区、缺陷;
6、 擅自打开车载终端或更换车载SIM卡;
7、 非本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之外,如GSM网络和GPS系统遭人蓄意破坏而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
8、 车载SIM卡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或费用不足;
9、 汽车电瓶出现欠压或汽车系统出现其他故障导致本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
10、 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交通事故等)而造成的故障及损坏。
七、责任及权利:
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所达到的适用性管理功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并且达到甲方演示的效果和标准。
2. GPS异常情况时(如GPS异常下线,无法在线实时监控等),有义务与乙方共同分析异常情况原因,并协同解决异常。
3. 免费向乙方赠送GPS监控调度管理软件,以及免费为乙方提供后期的软件升级。并根据理需要,安装相应软件和电子地图:全国电子地图、成都市(包括区、县)电子地图。
乙方责任及权利:
GPS异常情况时(如GPS异常下线,无法在线实时监控等),有义务与甲方共同分析异常情况原因,并协同解决异常。
八、纠纷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九、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8
一、甲方:
乙方: 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向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购深圳“周大生”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货款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开户行:中行世纪城支行
账号:xxx
地址:地址:承德市xxxxxx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xxxx
邮编:xxxx0 邮编:06xxx0
日期:20xx-03-27日期:20xx-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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