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购销合同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卖方):xx种猪养殖场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仔猪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仔猪____头,规格为____,品种为____。
二、仔猪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千克。
三、付款办法:
预购仔猪暂定数量乙方先付购猪款45%,计人民币____元。待仔猪购买结束后乙方付剩余55%,此时乙方可以运货。
四、交货时间: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将验收合格的仔猪交付乙方。(时间可商定)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如果在收购中途,乙方停止收购,则按此时已收购数量付款。
3.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仔猪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仔猪款千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仔猪,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六、乙方需要货车托运,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对所购仔猪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苗猪管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八、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公主岭富强种猪养殖场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xx黑猪养殖场(下称“甲方”)
买受人:xx畜牧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应当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第二条 种猪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种猪数量1500头,具体交付数量和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种猪,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根据种猪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双方代表(甲方代表为潘清煜、乙方代表为徐美根)以签署《结算单》形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售后承诺
由于运输等原因致使种猪交付后七日内死亡或伤残的,甲方承诺包换,病死猪由乙方依照当地规定处理,但所获补助归甲方所有。
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饲养的,按母猪市场公允价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饲养的,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重新结算。对不能配种的公猪,经技术人员鉴定属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调换相同规格和数量的合格种公猪。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湖北久顺畜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销货单位:湖北大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饲料生产的各项原料,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饲料原料品种、数量交售。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3)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湖北大华饲料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湖北久顺畜禽实业有限公司 。
4.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重量以甲方过磅得出的重量为准。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经双方商定,价格为引岸价。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甲方需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的15天内付清款项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收货后的七天内;
2.验收手段:化验室出具化验报告;
3.验收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为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由甲方化验室进行实验;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购销合同 篇2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地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中介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签订时间: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通过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一级白砂糖
第二条 数量、价款及交货期
交货期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元)
第三条 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在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精制、优级、一级白砂糖。低于国标一级但符合国标二级标准的白砂糖也允许交收,二级糖对一级糖实行质量补贴40元/吨。
第五条 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QS”标志。
第六条 交货地点:中介方指定并公告的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
点由卖方在中介方公告的仓库范围内选定,不同交货地点的地区差价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但卖方和买方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在双方认可的其它地点交货,相关事宜由卖方和买方双方自行解决,并向中介方备案,中介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当
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后的交货时间执行。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根据中介方的公告确认。
第八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提供履约担保。
第九条 卖方须向中介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因故
暂不能提供有效提货凭证,须提供履约担保。
第十条 在办理货物交接时,买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以及卖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的时间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监督双方的履约风险。当市场收市价格高于卖方销售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卖方的履约风险数额,暂未提供有效提货凭证的卖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并不得动用。当市场收市价格低于买方采购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买方的履约风险数额,买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结算部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该笔资金买方不得动用,但可一并算入买方的货款。同时,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对买卖双方的履约能力进行监督,由中介方根据市场情况公布履约风险警示点,在每一个结算日与交易商的履约风险数额合并计算出交易商的风险警示额度。交易双方任何一方在中介方的专用结算账户内的本日资金达不到风险警示额度时,必须在下一交易日交易前补足。
第十二条 买卖双方均同意对方在本合同到期之前,可以将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通过中介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交易商。买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买方履约担保。卖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卖方提货凭证或者是履约担保。转让合同产生的盈亏,由中介方代为核算和划转,并对转让盈亏按照(盈亏额/1.17×0.17)进行转让盈亏扣补。
第十三条 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须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介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白砂糖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
委托中介方代发运的,买方应委托专人对将交收的白砂糖质量等级进行验收,应签署《委托发货通知》或《委托代管申请》,中介方不承担代办运输过程中质量损益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货物交收异议处理:
买方对所收货物中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事项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中介方提出。书面报告应明确所收货物中有异议部份的数量、存放仓库及异议内容。中介方收到买方提交的质量异议书面通知后,在当日通知相应卖方会员。中介方将根据本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与买、卖双方对所提出有异议部份的货物进行协商处理或复检。质检机构由中介方指定,中介方与质检机构确定计划抽样日及规定到达时间后,中介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卖双方。 买方或卖方在抽样日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抽样现场的,则视为认可抽样过程。复检结果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时,买方会员承担质检费用;反之,由卖方会员承担。复检结果未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但符合合同要求时,卖方会员须按合同规定(40元/吨)补偿买方会员质量等级差价外,另按10元/吨的标准对买方会员进行额外补偿。复检后,交接货物按复检结果办理。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则为卖方违约,由中介方按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二”对卖方进行处理,并由卖方承担复检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商检费、搬运费、仓储费等)。
第十五条 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交货当月20日(含20日)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当月20日后的所有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有效足额划付款项则为违约;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足额提供有效提货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则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后,买卖双方均同意由中介方代违约方与对方解除合同或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交易商,所产生的相应盈亏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并由中介方对转让盈亏按(盈亏额/1.17×0.17)进行盈亏扣补。
二、交货当月15日下午15﹕00分(节假日顺延)之前,中介方仍未能代违约方解除或者转让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中介方根据违约方实际违约数量监督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中介方按该订货月份交货当月的月平均价对买卖双方合同进行清算,并按(盈亏额/1.17×0.17)的标准对清算结果进行盈亏扣补。再从违约方的账户将违约部份按每吨400元计算违约金划归非违约方。
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实际违约数量(吨)×400元/吨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成交时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第十九条 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诉讼,买卖双方约定由中介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介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为需方发运工业燃料油,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工业燃料油吨(以铁路实际发货结算单为准)。
二、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双方商定火车装车价格为 元/吨(不含运杂费),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汇兑(电汇、信汇)方式付款,先款后货。
需方应于xxxx年a月b日前将全额货款划入供方银行帐户;款到后供方开始办理请车事宜。如果因为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发运,供方于a月c+1日到银行办理货款退回业务,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货物到站: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华北石化专用线铁路运输服务定单》的要求发送至到站。
五、交货地点:供方火车装车场;需方现场验收。
六、计量:采用铁路槽车检尺计量。在计量误差≤千分之三点五范围内时,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产品质量:产品执行供方企业标准-----Q/SYHS0013-20xx(合格品)。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提供货。
2、需方在卸车前应检验经供方认可的'铅封,如果有破损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3、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车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4、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电厂助燃用油、城市烧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十、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货款到帐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XXX有限公司供货合同
字第 号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 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 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xxx
2.xxx
3.xxxx
4.xxxxx
5.xxxxx
6xxxxx
7.xxxx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 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 签订时间:
需方: 签订地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订购美的旗下系列电器产品,共计
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签订后即付预购金 元。余款产品到达验收合格后即付。
二、产品质量由供方承担,并出具“三包”凭证。在“三包”范围内的有关问题由供方全权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双方责任:
1、供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
2、需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预购金,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货付款。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检验。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五、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
六、产品质量发生纠纷,由省级质检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供方两份,需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付款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账号: 账号:
农行: 信合:
户名: 户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一 日
购销合同 篇7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附清单)
第二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纸箱包装自行拆除。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__
2. 交货地点:__
第四条 货款金额
1. 货款金额:大写:叁万零贰拾元整,¥:元 _;
第五条 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货之后检验质量合格后付清货款。
第六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3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5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
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结清货款本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2_份,双方各执1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____ ____
____年____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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