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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12-14 07:57:19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为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上表清单:

  签约合同价: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乙方于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电话通知乙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甲方工地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乙方负责栽植。栽植养护期一年。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甲方先定的苗木,植株强壮、完整无外伤、树杆直、无病虫害,树干无缝缠草绳至主干2、5米处,土球无破损,苗木土球上围直径1、5-1、6米,土球厚度85-100公分,土球下围直径1、3-1、4米,草绳搂底满包,土球腰绳缠绕至土球厚度的三分之二,草绳缠绕间隔1公分,一米处直径为30CM以上。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四、苗木种植质量要求及验收

  1、苗木一年种植期内100%成活。

  2、苗木符合检疫要求,没有病虫害

  3、苗木树形优美,不偏冠,无折枝;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种植、养护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下车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车苗木款项的50%,种植完成后付苗木款项的'30%,剩余10%等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

  六、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如特殊情况货不能到达工地,要及时通知甲方并阐述具体原因,以免给甲方造成不必要地损失。

  七、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以下产品采购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金额及数量

  1、合同供货清单: (注:空格不够用可以另接明细表,但需加盖供需双方公章后生效 )

  2、最终结算:按合同范围内实际供应量结算。

  3、供方提供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或供货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5%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购销合同并加盖双方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需方无须就超合同范围或超数量的产品向供方支付任何款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且和双方签字确认封样的产品一致。

  三、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四、交货地点: 工地现场

  五、交货期限:

  六、需方指定的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签收人是 ,除经需方指定的签收人签收的产品,需方无需向供方支付任何其它货款。如供方提供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范围,或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签收人无权签收。

  七、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所供的商品价格均已包含该商品的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货方式:根据封样样品实物标准进行验收。

  2、验货标准:根据合同约定标准或采用产品本身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先后采用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

  3、交付验收:供方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 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料环保检验证明、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

  4、易碎物品检验:验收前的`损坏由供方承担,验收后的损坏由需方自行承担。

  5、其他材料的质量问题一般在收到货物后二周内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供方解决。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一次性付清,质保两年。

  十、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约定供方需每月月底前定期向需方提供本合同供货清单,已收货款记录并加盖公章;需方如有异议,双方则尽快协商对帐,工程或供货结束后一周内双方必须进行对帐确认并开具所有发票,该确认单作为需方向供方付出余款的先决条件,凡未经双方最后对帐确认的商品需方不予认可。

  2、供方配合乙方做好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工作,为需方提供质量过硬、绿色环保、价格公道的装饰材料及合格的工程产品。 在材料运输搬运、专业施工过程、现场环境和安全管理时供方需遵守《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尽可能满足本公司项目部所提出管理要求,运输中注意车辆清洁、不抛洒垃圾、不乱按喇叭,保护城市市容整洁,搬运中注意轻拿轻放,确保材料安全送达到我司指定地点。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约定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购买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甲方采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砂石料。乙方供应甲方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羊昌机耕道;偏坡山、松山机耕道碎石在乙方采购,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材料供应,甲方有权从其他沙厂进行采购;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损坏甲方挡墙,乙方必须负责修复等一切费用。在材料采购中,单价根市场单价进行,如浮动较大,甲方有权在价格进行调价。

  5、甲方有权就地取材,(毛石)乙方无权过问。甲方不能在其他砂石厂进行采购。

  6、乙方对甲方进行材料供应时,必须保证运输方量满足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车方量。甲方在乙方运输过程中抽查方量,如甲方抽查方量少于乙方所提供方量,甲方在支付乙方材料款时按抽查(少于提供方量)方量进行支付。

  7、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后,向甲方提供支付费用表后,甲方才支付乙方一切费用。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6、单价:碎石(80%碎石,砂20%,具体配料系数由甲方定):m3,毛石:,7眼砂:,9眼砂:,包含运费。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给甲方后支付乙方80%,在甲方施工现场以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从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后支付支付乙方剩余材料款20%。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2天内仍未履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在运输材料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运输原因导致甲方停工或名誉受损,(车子不能进耕作物地,如发生该情况由乙方负责)乙方将赔偿甲方停工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饮酒,如被甲方发现:将以该合同总价的.15%进行罚款,乙方不可抗拒。如乙方违反此条,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合格证明。

  4、乙方驾驶员必须有国家颁发的驾驶证,乙方所安排的运输车子必须手续齐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驾驶员以及车子相关手续。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6月,从20x年6月1日起至20x年11月30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法人代表: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1.1煤炭品种为 煤矿生产的 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壹万叁仟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挥发6—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1.2 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0.13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20元/吨。(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条 煤炭质量

  注: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标准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标准为准。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3.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3.2交货地点: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

  3.3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30元由甲方承担。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 煤炭验收

  4.1 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4.2 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 货款支付方式

  5.1 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5.2 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 保证方式

  6.1乙方应前期开具______元的银行信用证明交给甲方,甲方也应在乙城市的银行存入______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时间为_____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不能按签订的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7.2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8.1 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肆拾元。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9.1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时间:20xx 年 月 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二、交货时间: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天,卖方需支付卖方伍万元 的定金,剩余货款由买方直接转账到卖方指定账户内。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需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向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购深圳“周大生”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货款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开户行:

  账号:

  地址:地址:承德市丽正门大街11-1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邮编:

  日期:20xx-03-27日期:20xx-03-27

购销合同 篇7

  购 销 合 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 ㎜厚铝单板(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 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铝单板所使用铝基材为1100H24,厚度为 mm(不含粉末喷涂厚度);加强筋为U型,截面尺寸20×40×20mm,间距为500-600mm。

  2、铝单板的包干单价为元/㎡。如颜色是鲜艳色(金色、红色、橙色)的,需在原单价上加上元/㎡。该包干单价已包含铝单板板材费用、加工费用(应按施工图及现场施工要求完成检修口及空调出风口等相关强弱电及消防点位的开孔、开槽及折边等)、轻钢龙骨辅材配送费用【轻钢龙骨吊顶配送规格型号及比例为:主副楼1-3层采用C60型上人轻钢龙骨,其余采用C50型勾搭式轻钢龙骨;龙骨配比按主龙骨比例是1:1.1(即每平米吊顶主龙骨是1.1米),副龙骨是1:3.5,主吊件1:1.1,副骨挂钩1:3.5,余下的配件(主接,副接,支托,丝杆,爆钉等)按1:1要求进行配送,并满足施工及损耗要求。超出以上标准需另外配送龙骨的按 元/米收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保险费及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乙方完成供货需承担的一切费用,且不受铝单板板材市场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铝单板加工规格等任何因素影响,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不再予以调整。甲方实际应支付款项按甲方实际购买面积×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计算,其中,实际供货面积按施工图纸展开面积计算。现采购量暂定为 平方米,货款总额暂定为 元。

  二、 质量标准:

  1、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23443-20xx)中聚脂粉末涂层的相关标准、《铝板质量标准》(GB3194-1998)和甲方质量要求,不得与封样样板存在明显色差,同时不允许有外观缺陷发货时乙方提供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原件三份。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

  三、 供货时间及提、交货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情况深化、提供全套铝单板加工图纸,甲乙双方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乙方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其中,第一批供货应在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完成。乙方每批所供货物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且必须满足施工图上一个区域的整体施工要求。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摆放完成。如遇不可抗力,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提供加工图迟延影响交货的,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 市 路号 。

  四、 包装、交货方式及费用:

  铝单板表面贴保护膜,瓦楞纸包装,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工地并卸货完成,由此产生的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派人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超过五日甲方不派人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验收合格,但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及八条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2、如铝单板安装完成后,发现乙方提供的铝单板色差明显且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更换完毕,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

  2、每批铝单板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每批铝单板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结算前,每笔货款金额暂按经甲方验收人员及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乙方人员共同确认的出货票记载的供货数量计算。如乙方所发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货款的支付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

  3、全部铝单板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实际购买数量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应支付款项的98%,预留实际应支付款项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结清。

  4、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其中甲方在支付第六条第3款约定的款项前应按含保修金的实际结算货款补足发票给甲方),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额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七、 双方责任:

  1、甲方:

  A、负责确认乙方提供的.加工图及加工明细表,加工图纸及数量如有变更,必须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变更合同条款要求,则乙方交货时间可顺延。

  B、负责提供和确认颜色样板。

  C、负责向乙方支付货款并到货后及时验收。

  2、乙方:

  A、负责按时按质量交货 ,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出方案、加工图(涉及技术及测量尺寸,甲方须派技术人员配合解决)。

  B、负责货到前通知甲方,并提供货到清单。

  C、负责产品质量并保证其服务承诺。

  D、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E、负责货到工地卸货,不负责搬上楼。

  F、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核实所需铝单板数量、规格,如超出施工所需铝单板数量供货或提供铝单板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回收多出铝单板或更换符合现场施工需要的铝单板,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H、 因乙方迟延交货导致甲方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所产生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取。

  八、 质保期和质保金

  铝单板保修期为年,自铝单板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色差、缺陷等)的石材。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通知后7日内,乙方应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费用仍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总供货期12日仍未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则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退还甲方逾期未交货部分的货款外,还须按逾期未供货货值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之日起,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 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电话:传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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